滕叙兖:答彭钢

滕叙兖,哈军工第11期毕业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哈军工深圳校友会副理事长,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

彭钢,女,汉族,1938年11月生,湖南湘潭人,197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少将军衔;原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总政治部纪检部部长。




尊敬的彭钢同志:


您好!
    您于2006年4月10日写给文化艺术出版社一封信(下简称4.10信),对拙著《风雨彭门》提出指责并要求出版社“采取紧急措施,暂停发行出售”,很遗憾,这样一封事关拙著命运的重要信函,我竟是在10个月之后,即今年1月13日才看到它的复印件。
    去年3月,您给我打过两次电话,我当时请您给我一个书面的修改意见。后来通过您二女婿的电子邮箱发给您的信中,又重申我的要求,既然您对拙著有意见,请寄给我一个完整的书面材料,一旦有机会再版,我一定会考虑您的意见做出修改。还是很遗憾,迄今为止,您没有给我任何书面的修改意见。我是《风雨彭门》的著作权人,修改书稿是我的事,出版社不能代替。鉴于您在4.10信中,对我的一些指责歪曲了事实,事关原则问题,尽管我很忙,也不得不写信答复您。
    一、 关于匆匆采访您的实情
    在写作《哈军工传》的时候,我认识了您的两个哥哥:彭起超学长和彭正祥学长,他们对我讲述了许多彭总的故事,出于对彭总的衷心景仰,我想写一本关于彭总家风家事的书,两位老学长很支持我的想法。2004年初,我开始四处采访,连您在湘潭农村的家乡我都去过。寻找一位采访对象谈何容易,我是自费写书,要克服许多困难。为了还原真实的彭总,我必须把彭总尚在世的七家侄儿侄女都采访到。我先后多次采访过六家,惟独采访您最难,彭正祥学长几次帮助我约您,就是无法约上,彭正祥学长说,您不接受别人的采访,这一点您在电话里也不否认。
    2004年8月5日晨,我突然接到彭正祥的电话,说已经帮我约上彭钢,让我即刻就去。非常不巧,恰好那天下午一点半,我要乘火车经广州回深圳,要去西站退票已来不及。我立刻给您打电话,问清您的地址,表示尽最快速度去见您。从方庄到您的住处黄寺非常远,我拖着沉重的行李,几次换车,一身大汗赶到总政大院门口,时间已是9点20分。没有想到门卫说什么不准我进去,说必须要有您的电话才放行,不知道什么原因,拨了数次您家的电话,就是没有人接。我在大门口足足等了半个小时,急得团团转,直到您来接电话。进您家门是10点钟,您还说,来晚了不怪你,刚才我离开了。
    我查阅我的采访记录,我在你家里呆了一个半小时,不是您说的“见面时间不到一小时”。十一点三十五分离开您家去赶火车,临走前,我赠送您一套三卷本《哈军工传》,恭恭敬敬地签上“请彭钢老师指正”,我是很尊敬您的。我何尝不想用更多的时间采访您?我当时就再三向您表示歉意,因为实在太不巧了,希望以后还会有采访机会。其实,您如果真是愿意接受我采访,随时可以通知我,主动权在您的手里啊。
    2005年春节期间,我请在深圳小住的彭起超夫妇吃饭,彭起超告诉我,您带女儿到南方旅游来过深圳。错过一个采访您的机会,我感到可惜,同时,我不理解,您有我的电话号码,为什么不能打个电话让我去见您?
    二、 所谓“只提了三个问题”。
    您在4.10信里说,作者“只匆匆向我提了三个问题”。一个半小时只说了三件事情?
    这就太离谱了,您是我党的高级干部,说话可得实事求是。
    真实的情况是,我们谈了很多问题,我有访谈记录在,随时可以公布于众。首先,我向您说明来意,说明写这本书的宗旨,介绍我半年多采访的情况。您听完,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您说:“写我伯伯的书太多,你这种体裁看的人不会多,卖不出去的。”我的第一感觉,您对我写书的事没有什么兴趣,与彭梅魁、彭正祥抱病接受采访,多次提供资料和照片相比较,您的态度显然比较冷淡。
    我确实问过您的大哥彭起超到底是1942年还是1945年参加革命的,因为所有彭家的人都不承认彭起超自己的说法,即“1942年由地下党送他到太行山”之说。您明确告诉我,彭起超是1945年8月跟王震南下部队走的,您为此曾批评过彭起超,不应该给自己参加革命的历史往前提三年。
    我的主要问题是征求您对彭梅魁所著《我的伯父彭德怀》一书的意见,于是您用很长时间来谈您与彭梅魁、彭康白之间的矛盾,其中有不少是人身攻击的难听话。至于您在4.10信里所说的后两个问题,即“给我母亲1000元”的问题,“彭梅魁拆我给伯伯织的毛衣”问题,都是您当时亲口告诉我的。在任何一本关于彭总的书里都没有您所说的这些内容,我是第一次听说的。我的书要写彭家人是团结和睦的,这种彭氏家族内部个人恩怨、兄弟反目的问题我既搞不清楚又必须回避,我怎么会提出这种给彭氏家风抹黑的问题呢?看来,要么您的记忆出现了问题,要么您是有意歪曲事实。
    我们还谈了许多,如彭总手稿是怎么送回家乡埋的,去三线前毛主席与彭总的谈话问题,你和袁士杰怎么认识的,您和浦安修的关系,当时您还抱怨自己在中南海永福堂那些年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最后还说起北京高干子女签名搞“毛泽东日”的问题,等等。
    虽然这次采访时间太短,但对我还是很有帮助的,除了再次证实彭起超参加革命时间的问题,我还吸收您的三条意见:1965年浦安修是由她的外甥女陪同去吴家花园的;1973年写申请去见伯伯不是康白代您签字的;彭总给彭爱兰钱,让她给孩子做衣服。我很尊重您的意见,把这些与彭梅魁书中不同的情节都写进《风雨彭门》里。
    三、为什么没有让您看书稿?
    《风雨彭门》的主人公是彭德怀,其余的人都是配角,在彭家八个侄儿侄女中,因为每个人的事迹不同,文字有多有少,但他们都是平等的,我一视同仁地写到他们与彭总的血肉亲情,还要写到与彭总情同父女的革命烈士女儿左太北和黄岁新等人。如果要看书稿征求意见,那么,每一家都要给看才算公平。
    我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因为种种原因(历史上的矛盾,后来分家产引起的官司等),一个屋檐下长大的彭总两个弟弟的后人,已经情同水火,不共戴天。我听谁的好呢?和您那次见面后,我的强烈印象是,您对彭梅魁、彭康白的怨恨超过了理性,如此情绪激烈,我书里写的彭梅魁的那些故事,文字上又远多于您的,您能同意吗?现在的事实证明了,我不给您看书稿是对的,否则,就要引起轩然大波,这本书就要被您判死刑,永远也出不了。
    我作为作者,要对自己的文字负法律责任,我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初稿给谁看或不给谁看,这里没有什么错,因为这不是写《彭钢传》,必须给传主看,我对您没有这种法律义务和承诺。所以,我决定书稿付印前不给彭家任何人看,不单单是对您,免得又引起彭门新的争纷,家丑外扬,让世人笑话,给伟大的彭总脸上抹黑,我本人更害怕卷入彭家的矛盾里去。
    书出版后,彭家除了您和彭起超外,都表示满意,对作者的辛劳表示感谢,没有指责我为什么事先不给他们看书稿。
    您应该从自身找找原因,如果您能把彭家后人团结在一起,捐弃前嫌,重新和睦相处,并能坐下来就一些有分歧的往事交换意见,我给大家看书稿那是求之不得的。
    四、关于“许多事违背了客观事实”和“应该具有严肃的态度”的问题。
    《风雨彭门》是一本传记文学作品,既不是原始历史档案资料,也不是史学专著,这种史臻于文的体裁作品又叫历史小说,其中人物是真名真姓,创作原则是必须要以历史事实为依据,然后用文学艺术的手法去描写历史事件的发展过程,人物的精神风骨和内心世界等,就像我们现在看的各种严肃的历史电视剧,在情景细节上作者肯定要有所创作和发挥,因为历史往往没有留下故事细节。当然离开历史事实去胡编乱造,那就是戏说历史了,我认为不可取。
    您在4.10信中说,“发现书中写的许多事情违背了客观事实”,是这样的吗?
    您两次电话再加上4.10信,总共提出了十多条意见,相对于40万字、涉及了成千上万个故事细节的《风雨彭门》一书,得出“许多事违背了客观事实”的结论,是不是言重了?
    话又说回来,在相当困难的条件下写一部长篇文学作品,一点错都不准有,这是很难做到的。作为负责任的作者,要闻过则喜,因此读者提出意见,我是非常欢迎的,特别是您这位“有着重大影响的人”,那怕只提出一条意见,我也必须认真对待并感谢您,不该计较“许多”还是“个别”。
    您在4.10信中还说,“写文章、著书立说,凡涉及到真实的人和事,特别是一些有着重大影响的人和事,应该具有严肃的态度。”这话很对,我十分赞成。
    无须讳言,您强烈质疑我是否“具有严肃的态度”,在这个严肃的问题上,我必须明确声明,我的创作态度是严肃的,在拙著中,没有任何杜撰的史实。
    在您提出的十多条意见里,您认为最有分量的而且构成严重问题的就是169页“冻结彭总办公室”的那几句。您说“实无其事”,“不知作者为何要这样写?”那意思就是我瞎编了这么个故事。
    我为什么要写“冻结彭总办公室”?根据在哪里?
    第一,请看彭总老秘书郑文翰将军所著《秘书日记里的彭老总》(王焰、王亚志、王承光补注)一书(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9月)。在8月20日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录:
    上午9时许,肖向荣、王焰、郑文翰三人被通知到三座门开会。当三人走进三座门小会议室时,只见贺龙、聂荣臻、罗荣桓、叶剑英四位元帅,罗瑞卿、谭政、肖华等都已先到。贺龙元帅即指着靠门口的沙发说,你们三个坐在这里,现在向你们宣布:第一,从现在起,你们同彭德怀完全脱离工作关系;第二,彭德怀办公室和家里的一切文件、电报等,片纸只字如被发现丢失、焚毁、由你们负全部责任;第三,你们要对彭德怀的错误彻底揭发,深刻批判。宣布完毕,即命我们三人退场。
    等到上午10点左右,王焰刚回到家里,即接到彭德怀打来的电话说:“你们为什么都没有上班呀?军委扩大会已经开始了,你们还得帮我写书面检讨哇。”王焰说:“组织上面通知我们,把我们的工作调离你那里了,所以没有上班。”彭听后很着急地说:“那怎么能行呢?是谁通知你们的,你告诉我,我给他打电话。”(下略)
    在彭总搬离中南海之前,从秘书的工作日记里,找不到他再去国防部上班的记录,他一直在永福堂里办公。
    只要是尊重历史,从贺龙的话里,就不难理解庐山会议后,彭总在国防部的办公室是给冻结了,“片纸只字”都不能动,那不是冻结了?
    令我不理解的是,郑文翰将军的这段极具权威性的日记已收在《人民的怀念》一书的475—500页,而这本纪念文集又是您牵头主编的,难道您当时没有看过吗?或是看后忘记了?
    第二,《国防部长浮沉记》(马辂、佩璞、马泰泉著,昆仑出版社)是1989年出版的一本传记文学,连续再版五次,发行176000册,畅销全国,影响很大,是研究彭总晚年历史的重要书籍。我把这本十五年前的书作为我的主要参考书。
    该书的105页是这样写的:
    ……晚上,他想看看文件,写点材料。这时候綦魁英不得不告诉他:办公室冻结了,办公室主任王焰、秘书郑文翰也随之冻结了。
    他听后,心中火冒三丈,差点暴跳起来,但很快又强迫自己趋于平静。……
    我想,作为热爱伯伯的您,一定看过《国防部长浮沉记》这本影响很大的书,那时,您是否批评过他们不该这样写,因为“实无其事”?
    综上,我不相信庐山蒙难后的彭总还能像过去那样正常使用国防部的办公室,因为毛泽东已经罢了他的官。我以上述两本书做依据,写冻结了彭总办公室,这总是可以的吧?
    但是,我的确有错,就是不该写上“彭钢赶快躲进小屋,暗自垂泪。”一句话。那时是想多加一点您的内容,有利于烘托悲剧气氛,我完全是好意。没有想到您并不领情,既然您说“上述情况根本不存在”,您又担心“读者无疑会认为这是我提供的材料”,我向您保证,只要出版社再印,我一定删掉这句多余的话。
    至于您提的其他意见,限于篇幅,我只能简单解释一下:
    1、国庆节看焰火,彭总和林彪见了面,说了话,这个史实是林晓霖提供的,她当时没有说是在哪里,我误以为是在天安门。您这次说是在国防部大楼,那依您的意见修改这个细节就是了。
    2、您母亲病危,您没有回去的原因,我问过彭起超学长,他说,彭钢单位不给假。我没有进一步和您核实,就按您大哥的说法写了,这次您说是伯伯不让您回去,那也依您的意见修改这个细节。
    3、彭总到三线,我参考了《国防部长浮沉记》一书的说法:西南局一直在拖延(见该书198页),所以彭总迟迟走不了。杨尚昆在1965年10月19日的日记里写道:“下午3时半到6时,彭德怀同志来谈话,要求帮助他去西南。”(《杨尚昆日记》679页)这就说明,起码自9月23日毛泽东找彭德怀谈话后到彭总去找杨尚昆这一段时间里,是彭总着急,催促中央快点安排他去四川,而不是相反。您现在说“有关部门一再催他快走”,这是我第一次听说的,目前我找不到有关史料来证明您说得对,可以存疑再研究。
    4、彭总临走时是否见过周总理,我取李志强回忆文章(见《巍巍丰碑》642页)和《国防部长浮沉记》192页的描述为根据,认为是见了周总理的。您现在说没有见过,也可存疑再研究。
    由于很难采访到您,您又没有提供任何文字材料支持我,我只能尽最大努力去收集您的回忆文章及关于您的公开报导。因此在拙著中,凡写到您,都是严格以这些文字做根据的,我把您写得多么好啊,您能找到一处对您的不敬话语吗?
    五、当事人的话就一定准确吗?
    您在4.10信中说,“我希望出版社出版这种影响比较大的真人真事的书时,在审查时,应与书中当事人核对事实……”,我认为这个意见并不全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当事人的口述历史,因为种种主客观因素,未必都是正确的。以您的哥哥彭起超为例,2001年我采访他,他说他是1942年由地下党从桂林送到太行山的,我相信了他的话,照此写进《哈军工传》中。2004年我遍访彭家,才知道他是说了假话的,我还找到他本人在《彭德怀元帅的故事》(新蕾出版社,1986年)一书中的文章(71页),他自己署名的文章明明写着“日本投降前夕,王震率领的三五九旅经过湖南湘潭,把我从家乡接了出来,随后又把我带到了延安,来到伯伯彭老总的身边。”
    《风雨彭门》出版后,我登门赠送彭起超一本书,他看过后大发脾气,指责我为什么事先不给他看书稿,把他参加革命的时间写成1945年,搞错了!
    还有,在《巍巍丰碑》631页,有一篇写彭起超的文章,其中说到1959年庐山会议后,彭起超到中南海看伯伯:
    ……第二天,他以探亲的理由请假回北京,他非要搞清楚不可。
    面对比一年前消瘦得多的大伯父,起超从腰间拔出五四手枪,“啪”的一声放到桌上:“你看这是什么?”……
    有点常识的人能相信这个情节吗?中南海是可以随便带枪出入的?侄子敢像土匪一样掏枪威胁伯伯?彭起超可是个当事人,他的话就那么可信?
    再说您吧。关于彭总书稿是怎样埋在家乡的,在《彭德怀传》里有一个权威的表述,即是由彭梅魁送回去埋的,后来彭康志也有贡献。这可能是目前史家普遍接受的史实。但您在《彭德怀传》中留下一个脚注:“据彭钢回忆,彭德怀还曾将一包手稿交给她的母亲龙国英保存”(691页)。我在您家里采访时,又问过此事,您又说伯伯自己也埋了一部分。那么,到底有多少手稿?埋过几次?后来这些手稿又到哪里去了?至今没有看到您写出一篇能自圆其说的文章来。
    您在电话里批评我说,书中关于1953年夏天,老家的两位妈妈来北京看望伯伯一事,是写错了。只有我的妈妈龙国英来,没有彭梅魁的妈妈。我说,这可是引自你们四个人联名写的那篇回忆文章。您说,当时是为了迁就姐姐彭梅魁……
    您自己署名的文章,现在又要推翻它,这是严肃的态度吗?历史是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您的话就那么可信?
    史家面前无定论,更不会看谁的脸色或谁的官儿大来写史,对历史负责,秉笔直书,实事求是,为史存真,是治史者的做人原则。
    六、《风雨彭门》“对党造成不好的影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吗?
    您在4.10信的最后,对拙著做了总的评价,于是再现文革遗风,您给我上纲上线,戴了两顶政治帽子:一曰“对党造成不好的影响”,二曰(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请问,您这个评价有什么事实根据?
    您死死咬住书中的一句话:彭德怀说:“为什么冻结我的办公室!”就把我和党联系起来,得出这么可怕的政治性结论。我岂不成了反党分子?
    退一万步说,在冻结彭总办公室这个细节上我写错了,就有那么严重的政治后果?1959年的庐山会议,把彭总打成反党集团头子,罗织“阴谋家、野心家、伪君子”,“军事俱乐部”,“里通外国”等等莫须有罪名,这对党的影响好不好?同这场大冤案相比,冻结彭总办公室仅仅是庐山会议后一个微不足道的自然的步骤,后面的军委扩大会议斗争彭黄、一直到文革里把彭总残酷迫害致死,孰重孰轻?您抓住这点皮毛小事打棍子,无限上纲,就算是您说对了,我写错了,就能减轻当年庐山会议的错误?从而能给党造成好影响?真让我莫名其妙,哭笑不得。
    《风雨彭门》一问世,就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好评如潮,全国有上百家报纸、杂志和网站连载、选载该书,人们深深为彭德怀的高风亮节所感动,称赞该书是以新的视角研究彭总历史的力作,这些事实是谁也不能抹杀的。
    在那两次电话中,我再三请教您:从总体上,从主流上,《风雨彭门》是不是歌颂彭总的?是不是为彭家(包括您本人)说好话的?有没有丑化彭家人?有没有政治错误?您一直避而不答,却在什么“‘小兔’是同学起的外号,不是伯伯起的”,“65年给伯伯的毛衣是我在西单商场买的,当时我还不会织毛活……”这些细枝末节上纠缠不休。现在,您终于露出真面目,给我个总体评价——(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即《风雨彭门》是一本坏书了。
    可惜的是,您只能代表你自己,无法代替千万个读者。我尊重您的意见和评价,但是我也要告诉您,您的评价是不公正的,是荒唐可笑的。
    世界上的事情真是奇怪,一本客观反映彭总光辉一生的书,为彭总的千古奇冤鸣不平的书,全国没有人提出负面意见,只有一个人把该书看成眼中钉,不仅求全责备,鸡蛋里挑骨头,且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这个人竟然是彭德怀的侄女彭钢同志!
    七、你无权封杀《风雨彭门》,你的蛮横要求是违宪的。
    “我认为文化艺术出版社应采取紧急措施,暂停发行出售,待改正后再行出售,以免造成更多不良影响。”
    这就是4.10信的结尾,当年主管过全军纪检工作的彭钢少将法制观念不过如此,令我哑言失笑。
    《风雨彭门》书稿是经过中共党史研究室的党史专家严格审读,给予很高的评价后,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出版发行的,它是国家合法的正式出版物,我是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人。
    你给连载该书的报社编辑施压还嫌不够,又把该书责任编辑叫到你家里训话,给出版社施压,你有什么特权封杀这本书?你向出版社提出的蛮横要求公然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公民的出版自由,直接伤害到我的著作权利。
    你这种霸道行为才真正是“对党造成不好的影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八、《风雨彭门》打破了彭钢的一个神话。
    我认真读过你写的那几篇文章以及别人写你的文章,我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反复强调彭钢才是“伯伯终生未离其左右的唯一亲人”,“伯伯最偏爱我”“伯伯和我什么都谈”,你几乎成了“唯一的”侄女,成了彭总历史的唯一代言人和仲裁者,是“正宗王麻子剪刀”,你居高临下,彭家别的人都不在话下,没有你这个特殊资格。这只是一个可笑的神话。
    《风雨彭门》用事实说明,彭德怀对每一个孩子都是一视同仁的,他的博大父爱不是专给彭钢一个人的,就拿你和左太北比较,彭总夫妇可能更喜欢左太北。
    若论彭总蒙难后哪一个孩子更关心老人家,可能彭梅魁还得排在你的前面。这也是彭总身边工作人员和了解彭总的人的共识。
    正因为《风雨彭门》讲了真话,打破了多年来彭钢是“唯一亲人”的神话,你才失去心理平衡,对《风雨彭门》一书恨之入骨,做出一些失态的蠢事来。
    盖世英雄彭德怀元帅的光荣历史属于我们整个中华民族,不是你彭钢个人的私家收藏。地位不代表智慧,蛮横不代表力量,你对彭总的史学研究未必就比许多彭德怀史学专家学者高明。
    人生苦短,您也年近古稀了,我也年过花甲了,面对目前网上一些极“左”分子还在恶毒攻击诋毁彭老总,我们有一万条理由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把彭德怀史学研究工作搞得更好才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民间的彭德怀史学研究者,您难道不应该多一点理解和宽容吗?
    忠言逆耳,请您三思。
彭钢同志给文化艺术出版社的一封信



文化艺术出版社负责同志:

    最近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了《风雨彭门——彭德怀家风家事》一书,我大致翻看了一遍,发现书中写的许多事情违背了客观事实。这本书写我的伯伯彭德怀,也写到了我,但有关章节,作者在定稿前既没有给我看过稿子,也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作者说他访问了我,但他因要赶火车,见面时间不到一小时,只匆匆向我提了三个问题:1)我哥哥彭起超是何时参军的:2)伯伯彭德怀1961年回乡时,给我母亲一千元的事,此事书中未涉及;3)关于彭梅魁拆掉了我给伯伯在1973年住院期间织的毛衣之事。我还主动谈了一件事,即浦安修1965年是由她的外甥女陪同去吴家花园见彭德怀的,其它问题都没有来得及谈。书中写了一些与我有关的事,其中有些是事实,但有的与事实有出入,或根本就无其事。下面举几个例子:
    P101—102:“有一年国庆节的晚上,彭德怀带彭钢到天安门看焰火,正巧碰见林彪带着大女儿林晓霖也来看焰火。彭钢早就认识林晓霖,两个人是好朋友,可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大名鼎鼎的林彪。她发现林彪对伯伯极为客气,低眉顺眼的,一直陪着笑脸说话。”
    实际情况是:我伯伯1952年至1959年在北京工作期间,不论是“十一”还是“五一”晚上,从未上过天安门。倒是有一次我跟着伯伯到国防部大楼,也遇见了林彪,他们两人打招呼讲话,是一般人的正常情况。
    P169:在《庐山归来的那一天》这节里写道:“那天晚上,彭钢听见伯伯发火了:‘为什么冻结我的办公室!’彭钢赶快躲进小屋,暗自垂泪。”
    实际情况是,上述情况根本不存在,不知作者为何要这样写?且书中所写此事的当事人只有我和伯伯,读者无疑会认为这是我提供的材料。
    P282:在《龙国英病逝》这一节里,写我的母亲龙国英病危,我没有回去,是因为“彭钢的单位死活不准假”。
    实际情况是伯伯考虑到我当时身体情况太差,怕出问题;再者,回去也赶不上见母亲最后一面。他坚持不让我回去,以我的名义寄回去300元,要我的两个哥哥办好母亲的后事,但不许我领工厂的丧葬费和互助费。
    P291:关于我伯伯1965年去三线工作的行期,书中写道:“一再推迟的行期,使彭德怀隐隐不安,……还用伯伯本人的话说:“主席让我早走,我也希望早走。可我几次催他们,他们总回答我成都方面说没有找到房子,这是什么理由!后来我给总理打电话,我说,我老彭一无所有,无牵无挂,有个歇脚的地方就行了。总理好长时间没有说话,最后才答应由他来催办。”
    实际情况是:主席和他谈话时说过,“你什么时候走都可以”,但是后来有关部门一再催促他快走,使伯伯感到非常奇怪。那一段时间,我每天下班回家后,伯伯都要和我谈这个问题,议论来议论去,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伯伯未找过总理,总理也未过问过此事。他走了不久,我看到姚文元的文章《评海瑞罢官》,想到要是伯伯还没有走,看了这篇文章,按他的性格,一定会去找主席理论。
    还可以举出一些例子,不再一一赘述。我认为,写文章、著书立说,凡涉及到真实的人和事,特别是一些有着重大影响的人和事,应该具有严肃的态度。我已给作者打过电话,提出意见。我希望出版社出版这种影响比较大的真人真事的书时,在审查时,应与书中当事人核对事实,切实做到你社在介绍此书中所说:史料丰富、史实准确、言必有据。
    鉴于此书出版发行后,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书中写彭德怀说“为什么冻结我的办公室!”,而实无其事,对党也造成不好的影响。我认为文化艺术出版社应采取紧急措施,暂停发行出售,待改正后再行出售,以免造成更多不良影响。
    致以敬礼
    彭钢
这位滕叙兖是不是滕代远的子嗣?彭家后人也这么乱呢,真没想到
滕叙兖大概并非滕代远的后人。之前看到过多篇文章,对彭钢大加吹嘘,称她为“军中女包公”,如何秉公执法云云,估计也是言过其实,媒体炒作而已,仗着元帅家属,“盛气凌人”、“蛮横霸道”,倒不会有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