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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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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给审判薄熙来提五条意见 / 郭贤源
给审判薄熙来提五条意见 / 郭贤源
2013-01-10 09:25 | 阅读(1291) | 标签: 时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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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为有事,没有及时看到《薄熙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在才注意到这个消息,也在多个网站上看到转载的内容。
在看到网站纷纷转载消息之后,又看到了博客中国的同仁们转报这个消息。当然,消息报道是一个事实,是表明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既然大家已经报道了,事实就不再需要我考虑了。我在此显然没有必要去重复着事实的公开话题。在这里,我主要针对审判薄熙来案件提一点点个人的意见,也是从自由、民主和法治的角度来看待该案的。
审判薄熙来案件,我个人以为需要注意这么几点:
一、允许被告自我辩护、自我陈述事实,并且希望能够像上次全程直播报道经过,让国民有一个机会看到精彩的对白;
二、尽量允许被告自己选择律师,让律师独立地行使律师的职责,以便给国民树立一个尊重法律、尊重律师的形象(毕竟,过去薄在重庆时非常丑化、打击律师);
三、确定薄的罪行,允许被告及其律师作辩护,且希望允许国民全程跟踪、分析事态进展;
四、希望整个审判过程中能够使用新自然法学思想,即良知、正义、宪法能够成为审判薄无法无天、藐视宪法的事实,特别是希望此次审判能够参考二战结束后英、美、法国家审判德、日的司法经验,让像薄这样的人能够真正地认识到自己的罪行,避免历史重演——二战结束以来,因为新自然法学思想审判德、日,以致于至今没有重演1919年到1939年的历史;
五、通过审判薄熙来提高国民的认识,特别是从中学习、总结历史,为中国大陆的未来选择一条希望的道路。
总之,要懂得薄失败的原因,薄失败的意义,以及失败后的希望在哪里。其他的,不多说,毕竟现在还处在“南周事件”中。
附:
中纪委:薄熙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01月09日 10:19 来源:新华社 作者:周英峰
中纪委监察部通报2012年查办案件新闻发布会关注要点
【去年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近4700人】2012年,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6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961人。薄熙来、刘志军、黄胜、田学仁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新华社记者周英峰)
转发自 1510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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