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的华人要当心啊

本帖最后由 100d161 于 2015-5-1 13:11 编辑

中新社休斯敦4月30日电 (记者 王欢)美国休斯敦西南地区中国城附近29日发生涉及华裔的命案,一名黑人男子闯入休斯敦客家会首任会长邓传金住所,用利器攻击79岁高龄的邓夫人赖素蓉,将其刺死,震惊侨社。犯罪嫌疑人目前在逃,警方正展开积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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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领都自身难保,看来移民美国的华人是黑帮的攻击对象啊。
米国人人可以吃枪子,武器到处泛滥……侨领被刺死?不稀奇!
俩活宝,怪不得没人说话。看看都剩啥人了?我老怀疑你们包括那俩老的都是我党派来的吧。战斗力爆表!这论坛已死,我推荐凯迪,尤其是猫眼看人!你们该上那里战斗。
楼上的仁兄大概身在美国,劝你出门要注意安全哦。
楼上的仁兄大概身在美国,劝你出门要注意安全哦。
100d161 发表于 2015-5-1 20:59
你太幼稚了,在美国就不能追杀吗?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你太幼稚了,在美国就不能追杀吗?
psyzjs 发表于 2015-5-4 18:12
那有些人花了那么多钱跑到美国不是白辛苦了,关键是还要交45%的遗产税,要知道,在美国逃税是很困难的。
你怎么会关注遗产税?顾名思义遗产税是某人死了之后接受其遗产的人需要上的税。人死之后的事你也感兴趣?

遗产税有起征额,一般是五/六十万刀。比如你有个50万美元的宅子,你死后由儿子继承,他不用交任何遗产税。只有超过起征额的部分才需要上税。如果你死后留下70万美元遗产,超过起征额的那十万刀才要交遗产税,税率大概是10%。45%是指超过某个数目(一般是数千万)之后的税率。比如你死后留下2100万美元遗产,超过两千万那部分,即一百万,的税率才是45%。

真要是有几千万的人,一般都顾有理财专家,早就准备好后事。避税的方法太多了。比如建立一个信托基金,将财产放基金里。你看李连杰那个一基金,理论上说那不是李的财产,所以他死后也不算遗产没有遗产税。但实际上那些钱李可以随便花。这就属于一种避税手段。还有更简单的,办个公司,让继承人(儿子)也参股,逐渐把大部分股权转到儿子名下。这样一来你死时根本没多少遗产,何来遗产税。

一个富人,如果其智商连遗产税都搞不定,怎么能挣到那么多钱。就算他自己不在乎,很多法律专家会主动帮其搞定。还有一种情况是,钱多到一定程度就不在乎了。香港一位富豪说过,挣钱不是问题,怎么花钱才是问题。一个大公司主人,死后将公司传给后人,后人要交多少遗产税根本不是个事。反正从公司里出。
楼上的,一个新移民能做到这一点吗?
本帖最后由 dec0214 于 2015-5-8 00:26 编辑

8# 100d161

新移民就快死了要考虑后事了?新移民就有好几千万美元,死后要按45%上遗产税?你见过几个七老八十有几千万美元的新移民?就算有,几千万美元在那摆着,什么事搞不定,有啥需要当心的?

简单地说,这不是新旧的问题,而是钱多少的问题。如果财产几十万美元,那就连交遗产税的资格都没有。反之,如果钱多到要交45%遗产税的档次,那就什么都有人替你搞定,包括遗产税。

其实不只遗产税,所得税也可以到45%。我在的这个省,如果你年收入几十万美元,某一部分就要按45%上税。但很少有人为了避免多上税而希望自己的工资低一点。税上的多说明收入多。

假如有人给你留了一笔遗产。要么是一亿元,交45%的遗产税后你还能得到六千万。要么是60万,一点遗产税都不用交,实得60万。六千万和60万,你要哪个?

答案很简单,无论六千万还是60万,你都应该高兴。因为都不是你自己挣的而是天上掉馅饼白来的。有什么可当心的?
9# dec0214
劝你吹牛先打个草稿,如果在美国逃税这么容易,请问美国的3万亿美元财政收入哪里来的。
本帖最后由 dec0214 于 2015-5-8 02:30 编辑

美国财政收入多少万亿,和逃税容不容易有什么关系?如果美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不是3万亿而是2万亿,逃税更容易了还是更难了?

无论哪个国家,无论其政府财政收入多少,都有逃税的。更有合理避税的。美国联邦税收有很多种。根据资料,个人收入所得税所占比例为43%,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为39%,公司收入所得税为10%,货物消费税为4%,其余的4%为遗产税礼品税和其他税收。可见遗产税不足其4%。即使美国政府不收遗产税了,对其财政收入的影响也不如改变所得税来得大。

拿中国来说,去年税收是10万亿。你认为在中国逃税容不容易?如果你认为容易,有人反驳说 “如果在中国逃税这么容易,请问中国10万亿税收收入哪里来的”? 或者问你 “如果在中国没有遗产税,请问中国10万亿税收收入哪里来的”? 你怎么回答?
这里有篇资料。说是:一般民众向来约有8%欠税。

这还只是违法的偷税漏税。到了上45%税的档次,报税请专业会计,合法地避税。这种人一人少上的税就顶几十个一般工薪族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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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美国税局1600员工逃税 不革职反升迁

国税局(IRS)督察长6日提出报告说,2004至2013年有将近1600名国税局员工故意逃税,包括一些负责执行美国税法的人员。有些人被逮到存心逃税后,还获得升迁、加薪和奖金。

这相当于每年约有160名员工存心逃税,虽然在国税局的8万5000名员工中只占极小的比率,但调查报告说,这些被逮到逃税的员工,大部分没有遭到革职,虽然美国1998年就立法要求开除故意不缴税的国税局员工。只有国税局长能够豁免这种处罚。.

这些知法犯法员工的逃税手法,包括不当申报被扶养人、一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税,以及没有买房子却申报首次购屋抵税福利。

美联社报导,财政部税务管理督察长说,国税局员工故意违法绝不能等闲视之,因为国税局对联邦税务管理扮演非常重要角色,必须确保员工遵守税法,以维持民众的信任。

国税局宣称,它的员工有99%以上按时缴税,在各大联邦机构中比率最高。国税局每两年一次,利用筛检程序发掘可能欠税的员工。税务资料依法必须保密,因此其他联邦机构不像国税局,无法审查员工是否依法缴税。一般民众向来约有8%欠税。

国税局宣称,逃税被逮到的员工,面对停职和申诫等严厉处分。但是,国税局去年才开始对故意不缴税的员工停发绩效奖金。

国税局也宣称,它将对局长何以选择不开除一些故意不缴税的员工,采取更透明的做法。

在这次检讨的10年期间,国税局发现1万8300件国税局员工疏忽欠税的案子,以及1580件存心不缴税案。存心逃税者有25%遭到开除,另外14%退休或辞职,其余61%获得从轻发落。

参院财政委员会主席哈契说,国税局员工必须与辛苦工作和纳税的民众遵守同样的标准,依法报税和缴税。众院岁出入委员会监督小组主席罗斯坎则说,国税局这种官僚无能的表现,欠美国人民一个交代。
11# dec0214
你说说新移民逃税成功的例子,最好不要用道听途说的东西,比如你自己是否成功过?
本帖最后由 dec0214 于 2015-5-8 10:00 编辑

13# 100d161

例子太多了。非法的逃税或合理的避税,比比皆是。可这和主题无关。

你好像没太看懂我想说什么。请再看看我7楼的帖。我是针对你的这句话: “关键是还要交45%的遗产税”。我是觉得你关注遗产税很有趣,角度比较独特。

我的看法是,首先,新移民都是壮年或刚刚步入老年,离死还远着呢,没必要去当心自己死后要交多少遗产税。

其次,新移民有好几千万美元财产的不多,也就是和 “45%的遗产税” 没关系。比如,如果遗产几十万美元,就一点遗产税都不用交。

第三,对于那些确实有好几千万财产的少数人来说,他们要么不再关心钱,捐出去的钱都比上的税多。要么雇专业会计设计合理避税,将财产转移分散,就可以避免死后高额的遗产税。

总之,我不明白为什麽新移民要去当心遗产税,而且还是当心的 “关键”。

这方面我倒是可以举例。如果出国几十年也算 “新移民” 的话,我本人以及我认识的新移民们,还可以算上我认识的所有人(各国移民或当地老外),暂时还没人操心自己死后的遗产税问题。这大概和没人操心自己死后埋哪儿是一个道理。
14# dec0214
因为大陆去的新移民在美国的地位和美国土生土长的白人地位是不一样的,所以我要你说说看你自己在美国成功逃税的例子。
咱们说的是 “关键是还要交45%的遗产税”。我已经说过了,我自己就不操心也不当心那个 “45%的遗产税”。你还要什么例子?

活得好好的,去操心死后要交多少遗产税。我有病啊?
16# dec0214

既然你不操心偷逃遗产税的事,那你在上面说了一大堆话为了什么?
本帖最后由 dec0214 于 2015-5-8 10:41 编辑
16# dec0214

既然你不操心偷逃遗产税的事,那你在上面说了一大堆话为了什么?
100d161 发表于 2015-5-8 10:11
为了质疑你的那句话: “有些人花了那么多钱跑到美国不是白辛苦了,关键是还要交45%的遗产税,”

你认为要交45%的遗产税于是就白辛苦了。可是我认为遗产税根本不算个事,尤其是“45%”基本上不会发生。 没有人因为怕交遗产税而不去美国。遗产税对任何人的生活几乎没有影响。

这就相当于,有人呼吁四川的朋友要当心龙卷风,另一个人告诉他,四川其实没有龙卷风。同理,新移民们其实没人操心遗产税。

而且,我还不知道在遗产税方面“大陆去的新移民和美国土生土长白人地位是不一样的”,至少我从报税表上看不出来有什么区别。要不你给举个例子,启发我一下,在遗产税申报方面新移民和白人有什么不同?美国在税收方面有何种族歧视或移民歧视?
18# dec0214
你没有成功偷税逃税,却鼓励别人偷税逃税,居心不良啊
18# dec0214
你没有成功偷税逃税,却鼓励别人偷税逃税,居心不良啊
100d161 发表于 2015-5-8 11:41
你看,本来咱们在说新移民有没有必要操心遗产税,现在成了我居心不良了,夸张了吧。按照你这个思路,你对遗产税其实不很了解,却忽悠新移民要当心45%的遗产税。这也算居心不良吧?

查了一下,我似乎没有用过偷税逃税这类词。我说的是避税。上税期间,当地报纸每天都有如何避税的窍门。我以前写过一篇“法规就是用来钻漏洞的”,其中提到“拿到税表后只见几乎每一条款下面都注明如何钻漏洞。比如某条下注明你也许同时适用另一条,可以省银若干。” 也就是说,美国的税务部门也是鼓励合理避税的。

大概这就是中美政府不同的地方。一个政府巴不得你是傻子稀里糊涂多上税。另一个政府在要求你必须照章纳税的同时,教你如何合理避税,尽量少交税。这样一来你对交税就不那么反感了。

根据上述两种表现,你认为更应该当心哪个政府?
明明你自己也不敢去偷税逃税,却鼓励别人去偷税逃税,就好像:一个人自己不敢去偷东西,却教唆别人去东西,这种行为就是教唆犯罪。
本帖最后由 dec0214 于 2015-5-9 00:24 编辑
明明你自己也不敢去偷税逃税,却鼓励别人去偷税逃税,就好像:一个人自己不敢去偷东西,却教唆别人去东西,这种行为就是教唆犯罪。
100d161 发表于 2015-5-8 23:46
嘿嘿,我要是你,就会用浏览器的搜索功能将本话题下dec 贴中的 “偷税” 和 “逃税” 两词都找出来,再把相应的句子引用出来。然后才嚷嚷: 请看,dec 在鼓励教唆别人偷税逃税。这么一来铁证如山,dec 想辩解都赖不掉。

否则的话,干巴巴地说人家教唆犯罪,很容易被读者认为是有阅读障碍,理解中文有困难,把 “合理避税” 误解为 “偷税逃税”,把介绍国外税收状况误解为鼓励。这么乌龙搞笑的事我是不会干的。
本帖最后由 dec0214 于 2015-5-9 00:37 编辑

而且我觉得你的思路很奇怪。啥叫 “自己不敢去偷东西,却教唆别人去东西,这种行为就是教唆犯罪。”? 要是自己也偷东西,同时教唆别人去东西,就不是教唆犯罪了?杀人犯教唆别人杀人,就不是教唆犯罪?

你一再让我举自己偷税逃税的例子,敢情只要自己偷税逃税了,就算介绍先进经验,就不是教唆犯罪了。只有自己不敢干的事才是教唆。

您这个 “教唆犯罪” 标准 。。。。 嘿嘿
23# dec0214
哈哈,你想赖了,你自己去看看你在7楼说的话,不过我可以教你一个赖皮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的话再编辑一下。
23# dec0214
哈哈,你想赖了,你自己去看看你在7楼说的话,不过我可以教你一个赖皮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的话再编辑一下。
100d161 发表于 2015-5-9 01:37
查本话题下7楼帖里,既没有 “偷” 字也没有 “逃” 字。 何来“偷税逃税” ? 你这种做法算不算诬陷?

早就告诉你用浏览器的搜索功能查一下对方说没说过 “偷税逃税”, 你偏不信。

看来你真的是有阅读障碍,分不清什么是 “偷税逃税” 什么是 “避税”。 完全在那里一厢情愿地按照自己主观的理解,而非按字面的意思,来解读。
25# dec0214

哈哈,你以后去偷东西,不要说“偷”字,说“拿”字就可以了。
这么说来,你还真是没有能力区分什么是偷逃税,什么是合理避税。对有关税收的知识如此贫乏,却嚷嚷着要别人当心这个那个,是不是有点鲁莽了?

我在7楼说的,都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比如建立信托基金,全世界的红十字会都是如此。否则给红十字会捐一个亿,45%税后就剩一半了,捐款人能高兴吗?再比如那些信托投资公司,难道人家都偷税?至于将公司股权分散转移,更是极常见的操作,只要是透明的没有隐瞒欺骗就是合法的。

建议你再看看20楼最后两段。有人对第一种政府的强权习惯了,不知道自己有合理避税的权利和自由,反而对第二种政府鼓励纳税人合理避税不理解,以为避税就是偷逃税。所谓 “被洗脑” 说的大概就是这。
是啊,你不会“偷别人东西”,你只会“拿别人东西”。不过,好像小偷都是说“拿别人东西”的。
25# dec0214

哈哈,你以后去偷东西,不要说“偷”字,说“拿”字就可以了。
100d161 发表于 2015-5-9 02:36
如果你偷了东西,无论你说那是 “偷” 还是 “拿”,你就是小偷。反之如果你没有偷东西,你说 “偷” 或 “拿” 都不犯法。明白了没有?是不是小偷要看你干了什么,而不是说了什么。现在已经不时兴因言获罪了。

而你不仅善于因言定罪,还企图因未言定罪。对人家没说的话都想要定罪。一个偷字都没有却成了教唆偷税。真佩服你那无中生有的想象力,没有的想象成有,正常的经济行为想像成偷税。真浪漫。
讲个笑话吧。

某大佬在路上遛狗,突然从路边窜出一个人,一枪把狗爆头了。大佬大惊,问,为啥打死俺的狗?该人回答:有人出一万元买你的狗命。

大佬听后感动得热泪盈眶。掏出两叠钱递过去:拿着吧兄弟,一份是你的,一份给你的小学语文老师,替俺谢谢他。

我也想谢谢你的语文老师。“避” 和 “偷” 是两个毫不相关的字。“避税” “偷税” 意思也不同,前者受鼓励,后者犯法。可你的老师居然能把二者教成了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