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461
- 帖子
- 5111
- 精华
- 3
- 性别
- 男
- 注册时间
- 2004-3-17
访问个人博客
|
39楼
发表于 2012-2-22 12: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IND 于 2012-2-22 12:10 编辑 26# WIND
楼主辛苦,但这里还是忍不住提出二个感觉到的问题。
1,内在逻辑的矛盾
楼主在14楼里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直接民主制。”
但是在这里又说:“直接民主叫“direct democracy”,也叫纯粹民主( ...
陆东洋西 发表于 2012-2-21 22:47 这里确实表达不严谨,其实也是我没有考虑好的地方。
如果把直接民主等同于直议的话,我想美国国父们是在考虑创建联邦的时候,这种情境之下反对它,那么就不能排除直议在偶尔的情况下使用是可能的并且适宜的。举例来说,一个村子的几百个人一起来决定一项公共工程。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直议也是不适合立法的,因为通常把立法看成是一项颇有智慧的工作,制定的法律是具备长期和普遍的效力的。
谢谢你的质疑。 |
1,I.stability of possession;II.transference by consent;III.performance of promises.
2,中国的教育体系是制造SB的流水线。
3,一个充满着下贱历史的国家如何走向正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