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曾经爱过的:杜拉

一年之内,这是我第三次谈起这个女人,每次的视角都在转动,其中当然混合着我自己的成长,事实上是,如果一个人,能够糅合进你的成长,那你就很难对她有个固定的态势,让我想一想,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应该是13,4岁吧,逃学的午后,冬天,有雨,不大,湿嗒嗒的雨鞋气味,书店里骑马钉的铁锈味,只记得雨中所有的声色都很安静,行人穿越马路的身姿都严肃许多,我怀抱着那套书,心里充满了安全感,很多年后,贝娄在书里帮我析出了这种情绪流的分子式“看见书架上的新书,就好象看见某种充实生活的保证”,我心想“是了,是了,这就是了”。那是作家出版社的一套作家参考丛书,有米兰.昆德拉,还有谁谁,还有就是她,杜拉。记得那本书是六块六毛五分钱,呵,那是一个有耐心精确到“分”的时代,我想杜拉其实与那个时代倒还合辙,这真不是被速读的女人。

那本书叫《情人.痛苦》,后来被借丢了,心里一直惦念着,是一本黄绿色的书,比十六开略小,刚腌的雪里蕻,未煮开的第一浇中药,秋日最后一茬割过的衰草,就是那个颜色。摊在我的手里……什么是幸福,就是掌握一本比十六开略小,200页左右的书时,那种真理在握的塌实手感。我一直觉得幸福是实感,而且是低级感觉,按丰子恺老先生的归类法,凡与肉身直接接触的均为低级感觉,我的幸福观是:黄昏归家时的饭菜香,婴孩抱在怀里的重量,一线似有似无的乳香,熟悉的烟味混合熟悉的肉体,抚摩一本旧书的手感——结论就是我的幸福比较低级阶段。

心里就这么为她留白着,象为浪子等一扇回家的门,我知道它一定会回来,你说我空信也可以,反正所有痴情说到底,也就是心有不甘而已,当你一切在握后,所谓忠贞也不过是彻底的疲劳感嵌着怯怯的道德自律。然而我对她到底是有一点真心的——杜拉热的那几年,别转头去,在每一个提及她的声音前面,别转头去,在南大的许钧教授组织出版杜拉文集的时候,别转头去,水深流静,不动声色的等待,等待所有人都路过以后,等这个名字慢慢降温以后,等待她,最终属于我一个人的时候。直到前年,去南图找一本司法解释,也是别转头去,在蒙尘的小角落里,倾屺的一堆书里,又看见它,那时的感觉是——蓦然回首。

晚上把自己洗漱干净了,手指甲也剪过了,还在那里磨蹭着,惆怅旧欢如梦不难,旧欢新交倒比较困难,再去读的时候,记忆中的字句就跑到眼睛前面去了“你被押解出境已经月余,但我一直感觉你就在我身边,面朝着壁炉,面朝着电话机,右边是客厅的过道,你坐在那里,烟头的红光明明灭灭,我无法克服你的在场感,我常常失声叫出你的名字。你没有理由不回来,盟军终于越过了莱茵河,阿尔萨斯,洛林,阿夫朗什。防线终于被摧毁。德军终于撤退。感谢主,我终于活到战争结束。”

我闭上眼睛,……阿尔萨斯,洛林,阿夫朗什。感谢主,这么多年,记忆象水洗一样,所有的字句还是一样的历历,色泽如新,如在目下。这就是——天,我想这就是所谓忠贞。“你此去经年,我心内成灰”,如果哪天我的那本《痛苦》辗转到你手上,在这页的页脚上,你可以看到我少年强识愁滋味的这句注脚。少女时代就经过杜拉的人,这一生怎么还可能再有波澜壮阔的爱情呢?所有的常规峰值在她面前都微不足道,这些间接经验的累积,过度发达的触媒,对爱情的意想,是她头顶张开的一把伞,它隔绝了新鲜的光影与色,她只能活在它的荫蔽之中,体验第二轮的激情。爱的代价是什么?这就是。

《痛苦》是杜拉的战时日记,当时她的丈夫被关押在德军集中营里,她和她的情人,一起等待着他的归来,几乎是在百分之一的几率里,他获救了,一百八十公分的人,体重只剩下八十多斤,他的骨头嶙峋突起,肘部几乎成了锐角,这个锐角眼见着要刺破皮肤,整夜的噩梦,流汗,辗转,哭泣……这一切,一个人复活的显微记录,也是另外一个人崩溃的病理切片,更是一段爱情被消耗完的帐单,都被一双忠实的眼睛复制成文字,广为传播,包括进食初期,排泄物的颜色,杜拉写道,“是微绿的,不相信人居然能排出这样颜色的粪便”。当他彻底醒转后他说“谁再和我说起上帝,我就呸他”。而她则说,“我爱过你,可是我现在不能再和你生活在一起”,同年她生下一个男婴,这个孩子在伦理上叫让.安泰尔姆,在生理上叫做让.马斯特罗,前者是杜拉丈夫的姓,后者隶属于她的情人——她是无比忠实于自己的女人,爱情自有其生命周期,会死掉才是它活过的唯一证据。而她的选择是,放弃这个尸体,换个山头,寻找新的峰值。而不愿意让它苟存于婚姻的掩体内。她像孩子一样任性,像她的作品一样坚强。她跋涉在漫长的艳史中,不断走向新的身体,破坏欲,如同一种思想牢牢地扎根在欲望重心,快乐接近这个重心,却永远无法抵达。做完爱后,她翻身说:“完了。”——最重要的是,她是宣布终结的那个人。

她的聪明不外乎是常识和本能-----肉体先于一切存在。更进一步说,人类一切念头都只是从黏乎乎、软绵绵的肉中生发出来,轻视肉体的倾向是十足幼稚的。所以尼采才会说:“你肉体里的理智多于你的最高智慧中的理智。”她的本能总是比她更清楚她需要什么,但问题是:节约亦是一种必须,短暂的欢乐是容易的,但持久的、高强度的、有质量的生活,必须小心经营才能够获得———人们必须小心不能饕餮,那将使味觉退化……活下去,在平淡乏味的一天又一天里,保持着对生命的强烈渴求与激情,才是真正考验人的事情。而她,真的象孩子一样任性的纵欲,从不考虑爱能被耗尽的一日,所以,在她晚年支离破碎的脸上,我们看到的是欲望透支过度后留下的废墟.

这是个线形的女人,另外一些女人,比如萨冈则是横向的,我看杜拉的天赋不及萨冈,但是萨冈却始终无法突破她最初的格局,她的天才最后成了她终身制的行李箱,时而满载,时而空洞,全看她多大功率的在利用这个容积。而杜拉,看她最早的作品《厚颜无耻的人》,一开局四个主角就无层次的奔涌出场,形势混乱之极,任杜拉的一股子蛮力,也无法把他们调停到位。再看她后来写《琴声如诉》时的节奏和控制力,就能看出这个人是如何吸收了外界的光和热,艰难的成长,挣扎的痕迹。

一般人以为写《情人》的杜拉大胆冶艳,其实想想多少过期影星为了力保江湖地位,高龄之下以大妈级身材出演裸片,就觉得杜拉这只是个微弱的小手势,她最大胆的其实是突破了血亲的界限,把亲情混在男女之情,肉体之情里去写,杜拉写的亲情少有同向,几乎都是对位的,比如母对子,父对女。看《琴声如诉》《昂代斯玛先生的午后》,前者是写母子,母亲对孩子贴心贴肺贴肉的爱——除非大胆或诚实如托尔斯泰,才敢在《安娜.卡列宁娜》里写安娜重重抚摩儿子的肉感镜头,杜拉笔下的妈妈却是为这种临界的爱,心虚着,战栗着,背过脸去。后者是写父女,昂代斯玛先生睡着他长长的,怎么也睡不完的午觉,实际上他是在假寐,他心醉于女儿在长廊上赤脚跳舞的嗒嗒声,“他听的清清楚楚,每次他都觉得他的心在狂跳,每次他都觉得目眩神迷,心跳的快要死过去”,青春期的盛大逼近,与暮年平行的诱惑力,象桥下阴影中的河水一样密不告人的欲望,在桥上走过的女儿却一无所知,就象《心是孤独的猎手》里,那个咖啡馆老板对米克秘密的洛丽塔情结一样,它浮出水面,在日光之下的形态却是仇恨,杜拉不肯定,也不否定,事实上她所有的作品根本也不是写爱情,甚至不是类爱情,只是在探讨爱的可能性。

她晚年的书,几乎是谋杀,双重的,先杀完自己的闲时,再杀别人的。在她积极建设了一辈子的爱的可能性上,破坏着,谋杀着。在《埃米丽.L》里,她把减法做到了极致,埃米丽.L眼中的爱情只剩下了“前方的一片空白地带,可以爱,可以不爱”。在诺佛勒堡的那部记录片里,她披着那件巫婆式的“杜拉”坎肩喃喃自语,她生的娇小,坐在圈椅里象深草丛里的一只孤独的鹭鸶。每一句话一经说出,也象一只孤独的鸟一样,直飞上天,阴翳的话语象翅膀一样掠过,它有体温么,这只鸟?被它的翅膀擦过的人都不能肯定。她讥笑所有在日光下结结实实生活的人,而她自己呢,就整日龟缩在黑暗的壳中,伴随着酒精的致幻效果,自说自话。

这是一个何其专制的女人,她和那个年龄不及她一半的男孩在一起生活了十六年,不知道他爱吃什么菜,因为她从来没有把菜单递给过他一次,十六年啊,这是怎样的强权与独尊。死之前她已经不能说话,却挣扎着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爱你。然而成就杜拉的,也正是这种混合气质,暴力与柔情,专制与宠溺,她没有也不需要交流的通道,因此她无可救药的孤独感,以及无法痊愈的绝望,就没有被稀释和冲淡的机会,也就继续时不时的发作,既而滋养着她遗世独立的,象她一样孤独的作品——看看那些微观情绪波动被放大的倍数,就知道一个人可以寂寞到什么程度。杜拉其实是非常不健康的一种写法,她比麦卡勒斯的神经质走的更远,麦克勒斯还算是一种直觉写作,只是把心里的水纹描摹下来而已。杜拉却近乎一种自残,曼涅托说:“她是以伤害自己的一部分,去滋养另外一部分”,深以为是。

杜拉斯的暴力倾向

又读了一遍芒索的〈闺中女友〉,这次,读出了很多纠结不平处。芒索大概是为了与自己声称的“我对杜拉斯的爱毫无保留“相配,在写作这本传记时,不停的自我盘点,就是涉及到要贬杜拉斯的地方,都尽量的使用比较轻量极的词。本性的宽厚,和表达的宽厚,从来就不是一件事。但是,我想她的立意还是善的。而且,这个女人说话,非常的精妙,蜻蜓点水,水波不兴,其中漾开的深意,你自己慢慢琢磨吧。芒索与杜拉斯相交三十年,一直是近邻加闺秘,近身目睹了许多杜拉斯的生活细节,其中,有一个给我印象深刻。就是杜拉斯去罗马推销她的作品,很多崇拜者围观和向她示好,杜拉本人则有点不耐烦。芒索大有深意的说“呵呵,喜欢杜拉斯的人都是脾气很好的。“
  
  我约莫明白她的意思,我所知所爱的杜拉斯,也是一个具有暴力倾向的人,非质地柔软的人不能承应。她用词夸张,对一件事,一个人,总是频频掷以最高级词汇,饰语很重,语不惊人死不休.杜拉斯是个典型的警句型作家,多少人曾经被她一语击中,从此对她爱不释手啊,再不明白杜拉斯的人,也能随口吟出“比起你年轻时的容颜,我更爱你备受摧残的样貌”什么的。但是,如果把一个作家的作品做个地质的划分,能够理解的部分划为绿洲,不能理解的,划为荒漠,我相信杜拉斯的作品,肯定是荒漠包围绿洲的。
  
  她最喜欢使用的句子是“人们根本不知道……”,是的,他们根本不知道,因为,她是最不屑于从众的。她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并且她喜欢将之强加于人。她几乎不看同代人的东西,她鄙夷萨特,鄙夷波娃,鄙夷巴尔扎克,她鄙夷所有清晰的,交代清楚的,有情节线,有理性,有健康交流欲的作品。如果一部作品不小心流行起来,她都受不了她自己了。因为在她看来,写作就是摧毁,把现有的一切秩序破坏掉,如果成为主旋律作品,她就一定要反抗,《情人》的广受欢迎,她认为是得于人们的误读。所以她特地又写了〈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不把人们的理解力彻底击垮,她誓不罢休。
  
  我真不知道,如果没有写作,那还有什么东西,能让这个女人给自己汹涌的暴力欲,找个合适的出口呢?“如果我不写作,那我就会去杀人,我这一辈子都想杀人“,我相信她做的到。在她的生命里,写作是一级星,大行星,而戏剧创作,拍电影,写新闻报道,那都是环绕大行星的行星际物质,只是一个附属和伴音而已。我想其中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相较于戏剧和电影这种集体工作,写作是可以一个人封闭完成的事情,象子宫里的孩子一样,未成型的一部作品,那是一朵不可视的,黑暗中的秘密之花。她可以对一部作品为所欲为。
  
  写《萨凡纳湾》的时候,她因酒精中毒数度入院,开始妄语和幻听,她浮肿,她昏厥,她拉黑色的血便,她被下了病危通知书,在这种情况下,彻夜的脑力活动,那真是对自己施暴,近乎于自杀,……即使这样她也没有终止写作,她一天天的消瘦,可是《萨凡纳湾》的手稿,却越来越厚。这种高强度的,至死不逾的爱,如果换成一个男人来承应,是怎么也回应不了的吧,他们爱她,可是无法忍受她.最后,他们不是倦极而去,落荒而逃(马斯特罗),就是一次次的从她身边出走(扬.安得列)。
  
  她和那个比她小三十岁的男孩在一起生活了十六年,不知道他爱吃什么,因为,她从来也没有把菜单递给他,哪怕一次。她不许他吃她不爱吃的菜,他可以看书,但必须是她挑选的,他也能听音乐,那是坐在她的椅侧,陪她共度写作的余暇时,他不许和任何人说话:他姐姐,他妈妈,他的朋友和同学,除了,和她,杜拉斯本人。十六年啊,这是怎样的强权与独尊。病危之际,她已经不能说话,却挣扎着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爱你。绝对忠于内心的情绪流向,杜拉斯让我迷恋的,也正是这种本色的混合气质,宠溺与专制,暴力与激情.冲突多于和谐,她从不使用的词是"温柔".因为这确实是她经验之外的事,她不会给自己贴金"要爱别人胜过爱自己",她才懒得去扮人鱼呢.我爱她的直白和勇敢,爱的热烈,恨的凛冽.一切都自有其强度.这是秉性虚弱的我渴慕的文字形象,却绝不敢在生活中实行的.
  
  这种粗暴的爱,也充斥着她的友情之中。她的朋友,必须环绕着她生活,比如象芒索这样,跟着杜拉斯一起搬家,绝对忠于她,不许质疑她任何一部作品的质量。如果你胆敢说“这部作品没有你早年的好“,那就可能招致被驱逐的厄运。但是,他们都宠爱她,忍让着她孩子气的专横,我也是,为了看明白她一页不知所云的书,我牺牲了多少本可以用来享乐的时光呵.她是大家的鸦片玫瑰,我们身陷其中.
  
  她仇视的东西,比她爱的多,她鄙夷的东西,比她褒奖的多,她破坏的东西,也比她建设的多。抗暴的最好途径,当然是施暴,杜拉斯的暴力倾向,也源于此,她的写作,她的爱情,其实都是拼死的反抗,她妈妈辛苦积攒的钱被殖民地官员骗走了,所以她反抗政府,厌恶法律,视它们为自由的障碍,鄙夷公务员,称他们为制度的走狗。她幼年很穷,被人欺侮,所以她反抗有钱人和他们的中产生活方式,她讥讽夏日去度假,享受甜美生活的人,……她讥笑所有在日光下结结实实生活的人,而她自己呢,就整日龟缩在黑暗的壳中,伴随着酒精的致幻效果,自说自话。她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很大的负数,所以她需要正数的东西来搭救。好脾气的朋友,任她揉搓的爱人,无比有阅读耐力的读者。
  
  芒索和杜拉斯断交的原因是:在她写的关于杜拉斯的作品中,提到她的出生年月。杜拉斯认为芒索是卖友求荣,出卖朋友的隐私,以期获得作品的被人关注。杜拉斯自小丧父,妈妈专宠她那个酗酒且暴力的哥哥,她在亲情的荒芜之中长大,就好象自幼穷怕了的人,成年以后爱财如命一样。杜拉斯在感情方面,有着加倍的饕餮欲,且吝啬异常,她总觉得别人是在剥削她,利用她,蓄谋暗算她,她需要被源源不断的安全感浸润着,些微的疏离和伤害,都会激起她神经质的大幅反应……杜拉斯这一生都有严重的被迫害妄想症。这不是哪个人的错,这是一种成长模式的悲剧。
  

细节笔记之夜航

《情人》里,一个细节很打动我,是在结尾处。那个凛冽的告别。不是西贡码头,隐没在人群后的凝视,也不是泪如雨下的湿漉漉床戏,也不是渐行渐远渐模糊的加长轿车,而是:在茫茫大海上,那一艘孤轮。
在《真相与传奇》里,看到杜拉斯少年时代的脸,五官明艳,不是那种精神化,以气韵动人的精致,而是一种粗鲁的感官美。你很容易想像,这样一个人,贪欢纵欲,硬冷决绝,绝对不会在离别的码头上落泪吻别。

然而,在夜航的轮船上,钢琴声若有若无。人群散去的暗夜里,她偷偷潜进咖啡厅。听那“为音乐而音乐的琴声”。大船一直往前开,轻盈的穿越着昼与夜。直到一天夜里,一个年轻人跳海殉情了,船才停下来,打着转,点亮聚光灯,找了几圈,未果。尸体径自沉入海底,大船兀自起航,远去。俩俩相忘。冰凉的乐声四起,少女杜拉这才大声的啜泣起来。不能抑止。

这一刻,那种后知后觉的疼痛,苏醒了,她突然明白,那个心爱的人,她再也看不到他了。

想起我看张爱的散文,里面写到上海的夜,“大而破碎的夜晚,汽笛凄厉,象海上的航行,永远的分离”。(大意)。又硬又凉的句子,钝钝的从皮肤上割过去。现在,我突然触摸到了杜拉斯的离别之痛,和张爱的刺骨孤独。

大海,夜色,一个人独面深渊般无法告解的孤独。这个场景,一直深埋在杜拉的意象库里。后来她写过一篇小说,叫《黑夜号轮船》,那是两个从未谋面的爱人,他们靠话语为生,以电话线为媒,在寒夜里互相取暖。一直到她生命最后一刻。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墓碑上一个冰冷的名字。还未相遇,就已分离。

杜拉斯一生亲水,晚年的时候,她在特鲁维尔买了著名的黑岩公寓,整日面海而居。“看海,就是看一切”。起雾的夜晚,通宵都能听见雾笛召唤船只回港。变换不定的海雾中,会看到迷航的游艇。《物质生活》,还有 《80年夏》的伴音,是湿冷的汽笛。




我经历过一次夜航。那是20岁的时候,坐船过三峡,从武昌溯流而上的时候,风景突然好起来,水质也明澈。夜里过了葛洲坝,船上的人,三三两两,披衣起坐,有的是趴在船舷上看,夜航中很难见到那么密集的灯火,那种疏离中的亲切,人气突然逼近的感觉,到现在还记得。过了大坝后人散了,夜里醒来上厕所,发现船头打着探照灯,非常缓慢的,夹在两道绝壁中,前行着,抬头是峭削百余丈的壁石,森森的逼过来,下面是深渊般的水,突然感觉我们的船,非常的单薄,感觉自己,非常的脆弱无依。

有这样的经验储备,所以我很能明白,一个用夜航来打开故事的人,她想说什么。

看《东坡志林》,记他自己夜过合浦,连日大雨,四面涨水”,他乘了一只打珠的小舟,无月,宿大海中,天水相接,星河满天,起坐四顾太息,被大海包围的失眠,是不一样的,在宏观事物的对峙和逼近中,会自觉很渺小,一点寒薄的身世感。人在这时候都有点虚弱无主,不然他为什么写稚子过,在旁鼾睡,呼不应呢?

乡间的夜航,触目即岸,比较有安全感,是另一种风味。周作人少时常常坐船去南京求学。夜间闻着河水的清鲜气息,泥土味道,看看岸上的渔火,那是闲趣。

还有一种夜航,是飞行。《越洋情书》里看到,西蒙波娃就是坐夜机去美国的,因为她欣喜的记下了芝加哥的璀璨灯火。当时我想,这个女人,怀揣着怎样的热望啊。波娃是个很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人,夜航,当时还被视作危险物的一种旅行方式。她对奥尔格伦的爱,及实践这种爱情的方式,自始至终,都伴随着飞机螺旋桨的轰鸣声。他们的书简,是飞机传送的,他们的面晤,是飞机承载的,情书维持了十七年,最后因为波娃把奥尔格伦写进小说,两人起了冲突而告终。原来,他们的爱情,也是夜航质地的:冒险,华美,奢侈,黑暗中的片羽,却难有落地的塌实感。

圣爱克絮佩里,写过一个《夜航》。那些开拓南美新航线的勇士们,他们的生活,爱情,勇气和智慧,结局是:在最后一次飞行中,主角永远地消失在了天空的尽头。圣埃克絮佩里本人,也在44年,为盟军执行空中侦察任务时,一去不返,下落不明。这个小说,是个悲怆的预言。印象最深的是:单飞时,在云端上俯瞰世间的孤独,还有,漫长的飞行之后,飞行员突然看见远处密集的灯火,心头涌动的狂喜。因为有灯的地方,就有亲人和家园。雅克娇兰,被小说的壮丽意境打动,于1933年,调制出了午夜飞行香水。意旨是:送给飞行员们焦灼等待的爱人们。

自由,冒险,勇气,还有爱与忠贞。午夜飞行,这个意象实在浪漫蚀骨。所以很能理解,为什么耽于情调的小资作家,都写过同名小说。亦舒的《午夜飞行》里,粗糙的现实,到底颠覆了诗情,男人并没有得到忠贞留守的情人,他爱的是个物质女郎,很友善的劝他另谋爱侣,那瓶励志的香水,也是徒劳。安尼宝贝写的是个阴森破碎的情杀故事,好像,血色和这个名字真不般配啊。最好的是水瓶鲸鱼那个。法国男友赠送的旧物,是一瓶娇兰香水。斯人已隔天涯,女主角吃着坷仔煎,踢趿着凉拖,在夜里想起他的毛衣,一点点带着体温的记忆,淡淡的留香。真是惆怅旧欢如梦。

黎戈MM的阅读和写作,都透着细腻之美。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第一次看有人这么解读杜拉斯,偶像的文笔,佩服的五体投地。

第一次知道杜拉斯是从王小波那儿,王很推崇王道乾译的《情人》他的写作受了杜拉斯的影响。在这之前,80年代末在沈阳图书馆看了电影版的《情人》,倒不是因为崇拜杜拉斯,(那时候不知道杜拉斯是何许人也)而是冲着禁片去的。

[ 本帖最后由 猪头猪智慧 于 2008-1-11 12:53 编辑 ]
“结论就是我的幸福比较低级阶段”。—黎戈MM美文中的感性幽默。

2004年在夜航的海轮上,白浪向后远逝,天际茫茫。看舱内依然明亮的灯火,才感到一许寂寞。中年以降,寂寞感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奢侈。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我至今还保留着那本1985年第5期的《外国文艺》,里面有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后来也是在那本杂志上读到张晓鲁译了一半的《痛苦》,我意犹未尽,还给译者写信,希望他/她译完全文。回信倒是收到了,8过没说是否继续。
再后来有一天在上海社科院的走廊上,朋友告诉我刚走过去的那位女士叫张晓鲁,有位法国男友。我这才知道《痛苦》的译者是位女性。
1989年,当时客居香港的台湾女作家施叔青在上海静安宾馆拿走了我手上的《长别离》。
离国远去后,杜拉斯风靡故国~~

听说

王道乾是个很传奇的人,在法国加入了共产党,一开始是诗人,后来专搞翻译了。。。。。

诚实的说,杜拉至少一半的作品我看不明白,并且我感觉她也不打算让人明白,她的价值就在此吧

她最牛的地方,是我看到的,给她写传记的,评论她的,都成了她那个腔调了。。。。

杜拉腔

<情人杜拉斯>,又读了一遍.之前那个海天版的,其实就在床头, 书名叫《我,奴隶和情人》,还有一个副标题:杜拉斯最后一个情人的自述。作者是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最后十年唯一的陪伴者和爱人。但这个作家版的装帧真的满对我胃口,洗尽铅华的灰色布纹面.中间嵌着杨.安得列与杜拉的合影.这张照片真有现实意味,杜拉面色端肃,占照片的优势面积.杨怯怯的窝在一角.他们两人在生活中,其实也是完全不对称的从属关系.还是海天版那个名字较直指真实,奴隶与情人,哈哈,还有,真喜欢作家版封面的灰紫色调.让人想起:乌云压顶的大海.长距离漂流来的灰色云团,暴雨中被烧成碳色的天空.呵呵,对了,我的意象来自<80年夏>.那是杨和杜拉初识的岁月.

那时他还是一个哲学系大学生,无意中读到她的书,他给她写了六年的信,几乎每天都写,她从未回复,他继续写,直到有一天她对他说“来“。他走进她的生活,从此陷溺其中,除了数次求生般的出逃,再未离开过她,他成了她的司机、奴隶、情人和伴侣。他们的关系,乍看有点象受虐癖,她本身就是暴力倾向严重的人.她对他出恶言相辱,打他至青紫留痕.他还手无力的善良,其实也是对孤独的极大恐惧.她之所以忍受他的依附和黏着,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的爱,实在就是两个清醒到无法被人安慰的畸零人,彼此之间的陪伴吧.




她吝啬无比,在金钱上,在爱能上,在人际关系上,她买一颗扣子可以跑三次批发市场,能沾便宜时绝不错过,她时时提醒他在衣食上对她的依赖,在人前也对他出言肆意,从不顾及他的颜面.超过忍耐极限时,他就一次一次的从她身边出逃,又一次次折返.因为"没有一个人给我这么多的快乐".

有时,半夜三点,她歇笔休息,顺手把他推醒"我们去看机场的夜灯吧".她永远象十八岁那样,对生活充满孜孜的好奇心.他们笑语不止的往前开,往前开,向她手指的方向疾奔而去.

她死之后,他失踪了好几年,之后他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他要象最初那样,怀着不求回复的心,给她写一封长信,他用她的句式,回忆她的身体,她的暴虐,她的专横,她的霸道。他要像拾木柴一样收集词句,点燃回忆,以便当孤独像漫长的冬天一样袭来时,能用它们取暖。后来这封信出版了,名字就叫:<我,奴隶和情人>。




杨是杜拉创造出来的,她改动了他的名字,改革了他的社交网络(他只能和她说话,除此之外,他姐姐,妈妈,同学,前女友,都不行),改变了他的食谱(他只能吃她爱吃的),改良了他的经济状况(生前,他有她提供的信用卡和住处).以至于他的文字风格.也象是被她彻底浸润了.视角,口吻,语气,甚至词库,意象,这二人都有太多的重叠.



杜拉的八卦我收集了很多.大至她的历届情人小传,小至她每天都不离咖啡和烟.临睡前喝两瓶红葡萄酒,最喜欢吃韭葱土豆汤和越南色拉。最爱繁花满目的灯火和雨前的大海.她花费了很多笔墨描摹它们.最爱读的书是穆齐尔和圣经.我对她的熟悉,应该超过我N年都没见的表妹和老姨.

关于她和杨的故事我早已烂熟于胸,这次复读的震撼,更多的是来自于杨.安得列行文中的杜拉腔,如我们所知,有的人长于吸纳,有的人热中独创,如果一个定势弱的人,接近一个个人风格强劲的人,那么他就有可能被渗透,就象茶叶要是和花混装,就一定会沦为花茶一样,因为吸味敏感的缘故.比如托尔斯泰雅的回忆录,里面柔美的工笔景语,和绿色田园抒情调子,就很象她老爹托尔斯泰的一些段落,还有胡兰成的张腔,就更不用说.但是杨的这个回忆录,里面的杜拉腔,实在是太浓烈了,就象是被杜拉附了魂似的.那种半醉似的梦吃.双视角混合叙事,烂面条似的混沌意识流.

本书中,散发出杜拉腔的部分,都不好。杨到底不是杜拉,就好象王菲化烟熏妆叫酷烈,换成范晓宣那样的娃娃脸也如此为之,必然就是诡异.晚年的杜拉,使用的是圣经体文字,此种文体的特点是短句横行,判断句密集,文字织体紧密,一步三叹,常作掷地有声的惊人之语,用的好,则文字摇曳生姿,珠圆玉润,格律明朗,体香逼人,可是,这种文体用的不好,则是装逼加跳大神。比如杨在此书中的很多篇章.

但是.书中还有一部分文字,是杨无意间从杜拉腔中冒出了头,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比如本书的第二章,老实的叙事,素色的抒情,落点塌实的用词.感觉就很好.在中国,印象中最早学杜拉腔的是赵玫,那个<我们家族的女人>,喃喃独语般的自述,安妮宝贝就更不用说,但是她很聪明,或者说能力和心力有限,只拿了杜拉的物质气味和短句行文,也就是表面的情调,而丢掉了杜拉那个晦涩的核.
转贴两篇王小波的文章,很想听听黎戈对王小波小说的评论.
王小波: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作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看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开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鸦鸦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作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如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


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然凭这几篇小说很难评上诺贝尔文学奖,但现代小说艺术的顶峰就在其中。我的抱负也是要在一两篇作品里达到这个水平。我也特别喜欢写长中篇(六万字左右),比如我的《未来世界》,就是这么长。《情人》、《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等名篇也是这么长。当然,这样做有东施效颦之嫌。在我写过的小说里,《黄金时代》(《联合报》第十三届中篇小说奖)是我最满意的,但是还没达到我希望的水准,所以还要继续努力。

很多人读《情人》。都是从王小波的宣介开始

怎么说呢,杜拉斯中年时候,那种实验风格简直让人吃不消,就是一个很封闭很拒绝交流的写法,写到《情人》的时候,看上去是个很主流的东西,其实已经包含了很多技术。
八十年代吧,在某期《世界电影》上,读到杜拉的剧本《广岛之恋》,就迷上她了。不过,坦率地说,后来的杜拉对我的影响,再也没有达到《广岛之恋》的程度,包括《情人》。虽然叙事风格不一样,但《广岛之恋》在我眼里,是和雷马克的《里斯本之夜》同样终生难忘的作品。读《里斯本之夜》时,我一直在听James Galway的长笛曲,日后每当重听这张碟片,就仿佛回到了里斯本之夜。
黎戈:“她最牛的地方,是我看到的,给她写传记的,评论她的,都成了她那个腔调了”
是有这样的作家,虽然抗拒模仿,但却天生具有诱人模仿的魅惑力。普鲁斯特、马尔克斯、博尔赫斯、卡夫卡等人,甚至海明威,也程度不一地有此特点,而另一些作家,则永远不会诱人模仿,比如巴尔扎克。假如作家也有个三围风情指数的话,从中大概可以窥出一点。
泽雄兄,雷马克的《里斯本之夜》也是我终生难忘的作品。数年前回京,在不眠的夏夜重读,青年时代的心境与感触不再,却依然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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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下载James Galway
原帖由 黎戈 于 2008-1-11 18:34 发表
很多人读《情人》。都是从王小波的宣介开始
我是一个。也跟着看了《情人》,发现不太适合我的口味,我理解起来比较吃力,就没看更多她的书。
“带看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开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
——这份艺术,电影导演更擅长,所谓蒙太奇,就是这么一回事,电影一直是这么干的。一个出色的剪辑师,可以让一部平庸的电影出彩,反之也是一样。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8-1-12 14:17 发表
泽雄兄,雷马克的《里斯本之夜》也是我终生难忘的作品。数年前回京,在不眠的夏夜重读,青年时代的心境与感触不再,却依然热泪盈眶。
——记得在坛子上听大兴兄提起过。是啊,那份交织着绝望的怆然,仿佛时间的嘀嗒声里藏着刺客的锋刃,作为一种生命体验,太震撼了。读过这样的小说有一个明显的害处,与之题材相近但程度不及的作品,就再也无法打动自己了。才读了第一页你就想对作者说:“这么点微末功夫也想玩这个,闪一边去吧!”
说来有趣,James Galway的长笛曲按说并没有与《里斯本之夜》相当的情感力量,但旋律天生具有叛变性和迎合欲,由于正好听着它,两者便神奇地化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