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易中天:不要问我为什么来

不要问我为什么来
──答刘仰先生

有一句话,看来还得反复讲,这就是“不问动机”。

有此感觉,是读了刘仰先生批评拙著《费城风云》的文章。我这本书,副标题是《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广西师大出版社2008年版。感谢刘仰先生能够耐心地读了。遗憾的是,读得马虎了一点,批评就难免硬伤。比如,他说我在费城制宪会议会址“看到了日出的油画”,可惜“这幅日出油画是后人加上去的”。由此他得出结论,富兰克林站在画前充满哲理的话,也是子虚乌有,属于“描写革命成功后的习惯性标准写作”。这就完全搞错了。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刘仰先生,富兰克林的话是真的,日出图也是真的。只不过,不是油画,也没挂在墙上。是什么呢?是浮雕,刻在主席坐的那把椅子的椅背上,而且也不是“后人加上去的”。所以,这里面并没有什么“徒增粉饰美化的虚假”。

好在这是枝节问题,无关宏旨。成问题的是他对制宪动机的追问。刘仰先生说,当初制定美国宪法的人,为什么要对政府的权力“严防死守”?就因为那些制宪代表,大多是有身份、有地位、有巨额财产的社会精英。他们对权力防范的潜意识,是防止权力侵犯他们的个人财产,这才“防官如防贼”。对此,刘仰先生还打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比方──只不过大资本怕大管家偷钱而已。

这个判断,我个人认为基本准确。这个比喻,就更是妙不可言,精彩之极,让人忍不住拍案叫好。正是如此,正是如此啊!我甚至还可以补充一句:就连他们制定宪法、建立合众国政府的动机,也不崇高。是什么呢?是独立战争时他们借出去的“国债”,收不回来。没有一个“合众国政府”,谁来还钱呢?这就要有联邦政府。要有联邦政府,又先要有联邦宪法。这才不得不坐下来开会,讨价还价。如此而已。

然而,恰恰正是这并不崇高的动机,却造就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美国,也成了当时世界上“最像共和国的共和国”。请问,这又怎么说?还有,制宪代表“防官如防贼”的动机,固然不过“大资本怕大管家偷钱”。但其结果,却是这位“大管家”甭管想偷谁的钱,都不容易。大资本的钱保住了,小资本、老百姓的也保住了,不好吗?

可见,动机不纯,未必结果不好。

当然,这里面不是没有问题。比方说,小资本、老百姓的钱,也只是保住了不被“大管家”偷。能不能保住不被“大资本”偷,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美国的开发商,是不敢也不会逼得拆迁户自焚的。这就至少保证了“不最坏”。至于“最好”,全世界没有。

反过来看咱们。比如焚书坑儒,李斯当年怎么跟秦始皇说的?李斯说,先前的天下,之所以战乱不止,就因为有民间思想(私学)。民间七嘴八舌,则天下四分五裂。因此,为了帝国的长治久安,天下的安定团结,必须消灭民间思想,把人心都统一到官方思想上来。这动机,比美国的制宪代表“崇高”吧?结果怎么样呢?不说大家都知道。

再比如,文化大革命,动机怎么样?理想又如何?芙蓉国里尽朝晖,六亿神州尽舜尧,好极了!结果呢?也不用说了吧?

其实,就连希特勒、本•拉登、波尔布特,动机如何,都很难说。你去问他们,肯定满嘴“崇高圣洁”,反正不会是“大资本怕大管家偷钱”。所以,不要问动机。你不要问他为什么,你只要问他干什么,也只要看他干得对不对。硬要问动机,许多事情都经不住问。比如刘仰先生参与写作的某书,不就是某个书商忽悠出来的吗?那位书商,我可是太了解他了。如果我们也来如此这般地妄测一下动机,刘仰先生会做何感想呢?还有,刘仰先生写这博文,当然是为了讨论问题,但如果被说成趁机炒作,又会做何感想呢?

实际上,动机与结果,有四种关系,四种可能:动机结果都好,这个大家都喜欢;动机结果都不好,这个大家都反对;动机好结果不好,只能表示遗憾;动机不好结果不坏,这个可以接受。选择取舍之间,更重要的,岂非结果?

所以,真正需要我们思考的,是为什么不纯的动机,有时会有不坏的结果;看起来或者实际上“崇高”的动机,却可能弄出最坏的结果来。这里面的玄机,究竟在哪里呢?

这就只能“从长计议”了。


附记:去年年底,我接受《精品阅读》主编老愚的采访,简单谈了谈“道德沙尘暴与国民性问题”(见该刊2010年1 月1 日第一期,也见新浪博客)。1月15日,该刊第二期又刊出刘仰先生的批评和我的简单回应。我表示,刘仰先生提出的是“真问题”,但不妨“从长计议”。1月16日,刘仰先生贴出博文,问我“真问题有没有真答案”。如果有,能不能快一点。刘仰先生忧国忧民,其心可嘉。但心急吃不得热豆腐,治本还得先把脉,可不就得“从长计议”?不过,我倒是愿意先回应他对《费城风云》的批评,以为后续之前导。为什么?因为牵涉到思想方法问题。方法和程序如无共识,则无异于鸡同鸭讲。后面的讨论,也就没有意义。故有此文。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动机批评,我也深恶,九年前即写有一文《动机批评质疑》,直接把该种批评视为左道。
但是我也发现,追查动机,几成一些人的思维定式。他的全部正义感及理据都缘此而来,你禁止他追究,他就不会写字了。
追究动机的事,我以为应该让心理学家和文学家来做,旁人,还是闪过一边为好。
好文!痛快!
“不问动机”,可能有些过于绝对了。无论对怎样的人和事,从伦理、价值观的角度出发进行批评都是可以的,而那样的批评往往建立在对动机的探究和追问上。我们要反对的,应该是只看行为出发点的片面做法。当然,在回顾费城制宪会议的时候,似乎也不必把所有与会者都想象成怀有不道德动机的人。

另外,坚信不良动机能够造就或催生美好的事物,好像也有点变态。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只要动机与结果间存在变数,“好心办坏事”与“无心插柳”都是可能的,这就等于否决了动机论的立论前提了。所以,“坚信不良动机能够造就或催生美好的事物”固然不失“变态”,“坚信不良动机只能带来丑陋事物”,则更是一种无知了。
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在动机面前,慎而又慎,不要轻易以为找到了动机就找到了结果。
...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在动机面前,慎而又慎,不要轻易以为找到了动机就找到了结果。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2-1 14:25
泽雄这么说,有刀是赞成的。不过,“在动机面前,慎而又慎”之说对易中天的论点也构成反驳,因为“慎而又慎”肯定不是“不问”或“不必问”的意思。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我想易中天不至于搞不清楚动机的意义吧,毕竟也算是搞了一段哲学的人。

他主要发怒的是因为国人非常习惯于以动机而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将动机作为评价的唯一出发点而已。

易中天还是有才的,全文一气呵成,很有气势,蛮有劲的。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反对易中天的“不问动机,只问结果”

刘仰



    今天讨论昨天提到的话题:“不问动机,只问结果”,这个说法来自易中天先生。
    与易中天先生的文字对话比较有意思。不久前,我对易中天先生关于“道德沙尘暴”的观点提出一点不同看法,易老师很客气,也很大度,虽坚持自己的观点,但也承认我在探讨“真问题”,只是现在还是没有答案。对于易中天先生的回复,我又写了篇小文认为,基于现实的状况,还是希望早日能有解决方式。本来以为与易老师的这番对话就此结束了,没曾想,易老师对于我一年前写的另一篇文章有了兴趣,这篇文章的标题是《易中天喜欢美国谨防太过》(以下简称《太过》),这篇文章是针对易中天先生《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一书的读后感和评论,易中天先生针对我的这篇文章,专门写了一篇挺长的文章《不要问我为什么来——答刘仰先生》(以下简称《不问》),此文既刊于2月1日出版的《精品阅读》,也发在易中天先生的个人博客上。我想对易中天先生的这篇文章说几个问题:
    一、油画日出和浮雕日出。
    易中天先生在《不问》的开头说我在《太过》一文中有一个“硬伤”,虽然易老师宽宏大量地说“这是枝节问题,无关宏旨”,但我还是想解释一下。这个“硬伤”就是关于制宪会议的现场有没有“日出”的问题。我在《太过》一文中说,既然没有油画日出,富兰克林看着日出油画所说的“充满哲理的话也是子虚乌有”。易老师在《不问》中说我读书不认真,因为在《费城风云》的那个注释中,易中天先生已经写得很清楚,是有“日出”的,但不是油画,而是主席座位椅背上的“浮雕日出”。因此,易中天先生说,富兰克林的话是真的,日出图也是真的。
    其实,我读书挺认真的,至少读易中天先生这本书是挺认真的,还做了很多笔记。易老师在书中说,制宪会议现场“没有高高在上的主席台”,“由于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富兰克林不能久站”,该书210页还有一张现场各人的位置图,从这张图上富兰克林的位置,我觉得他不能穿透主席的身体看到主席座位椅背上的浮雕日出。而且,易中天先生在书中另一个注释里还说,宾州8位代表,有4个不知道坐在哪里,而富兰克林恰恰是宾州代表。结合上述种种情况,我在写《太过》一文时觉得,富兰克林说话时很可能看不到主席椅背上的浮雕日出。当然也不排除当时主席正好离开座位,或者富兰克林特意走近主席的椅子,正好让椅背上的浮雕日出呈现在富兰克林面前。但我不想把这种猜测放在文章里,弄得很复杂,就简单化了,不提椅背浮雕日出这个细节。现在想来,就算富兰克林看不到浮雕日出,我也不能武断地说他说的话是“子虚乌有”。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有必要向易中天先生表示歉意。
    二、“不问动机,只问结果”。
    易中天先生《不问》一文开首第一句话就是:“有一句话,看来还得反复讲,这就是‘不问动机’。”在文章另一处,易中天先生说:“更重要的,岂非结果?”因此,“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算是我给易中天先生这篇文章总结的中心思想,与易老师的原意想来不至于有太大出入。我认为,易中天先生的这个说法是很值得商榷的。从文章的内容上说,易老师意思是说,即便美国制宪动机不纯,但结果很好,所以就没必要对它的动机多纠缠。反而应该思考,为何不纯的动机,有时会有不坏的结果。易中天先生在这里比较谨慎,用了“有时”,而不是说必然。但这个“有时”有多大概率?事实上,美国制宪的结果是好是坏,要看谁来说。对于某些人当然是一个好的结果,对于另一些人,未必接受美国制宪是一个“不坏的结果”。比方说,易中天先生在文章中举例说:“但我知道,美国的开发商,是不敢也不会逼得拆迁户自焚的”。对此我认为,易老师在这里也许是记忆不好或眼神不好或理解出了点差错,因为据我所知,美国开发商把无数印第安人“拆迁户”都杀了,而且很多都在“制宪会议”开过之后,好几百万啊。除非我们不承认印第安人是拆迁户,或者不承认他们是人。所以,美国“制宪会议”以后的结果好不好,恐怕结论难以统一。沿着易老师“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的思路,我们是否可以假设,让中国几百、几千万拆迁户都自焚,或者都像印第安人一样彻底消失,我们未来的结果是否就会同今天的美国一样,看起来挺美?
    易老师“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的原则并不只局限于美国制宪,而是扩大到了很多其他事情上,我没看到易中天先生对此扩大有何界定。从中国人的观点说,“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类似“成者为王败者寇”的说法,似乎也符合以往的某种既定观念。但是,我们知道还有另一个说法,“不以成败论英雄”,恰好与易中天先生“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的说法相反。而且,我相信,“不以成败论英雄”也是很多人接受的观点,否则,我们如何面对岳飞和文天祥?易老师在历史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想必也应该知道,中国人从来都讲究“以史为鉴”。如果“不问动机,只问结果”,那么,易老师把曹操定位成“奸诈的英雄”,是否“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就该被后人效仿?以便也像曹操一样成为英雄,哪怕是奸诈的?即便曹操的行为可以被原谅,但是,当一个人正在“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时候,将来能否成为英雄还不知道的时候,还没能看到结果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是“问动机”,还是等结果出来再说?
    我们做一个假设,有一个小偷,偷到了一个贪官的家,结果小偷用偷来的赃物揭发了贪官,结果应该是不坏的吧?那么,以后其他的小偷是否都可以说:“我是去偷贪官,揭发贪官,所以你们不要管我的动机”?我曾经采访过一个案子,某丧心病狂的杀人犯,自己制作手枪。为了试试土制手枪的效果,他在深夜外出,随便向路人开枪、试枪。假设他正好打死了另一个在逃的杀人犯,我们是否可以“不问动机,只问结果”?假设该狂徒用外形很土的枪指着某个路人,该路人正好听了易教授的课,接受了“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的教导,是否就该无动于衷地等待结果?万一土枪打不响呢?万一是玩具枪呢?万一是开玩笑呢?等等看吧,看有什么结果再说?
    三,我的动机,我的结果。
    易中天先生在《不问》一文中提到我和几位朋友合作的“某书”,易中天先生用反问的方式说:“如果我们也来如此这般地妄测一下动机,刘仰先生会做何感想呢?”我想,易老师在此处是夸我们几个后辈,书的销量还可以,所以易老师也就不猜测动机了。但是,既然我反对易中天先生“不问动机,只问结果”,那就有必要说说这个动机。“某书”的动机无非是出版商要一个好的发行量,我们几个正好有机会表达自己一贯的观点,还能有点收入(当然不如易老师)。这个动机有问题吗?易老师问我如果被人揣测动机“会做何感想?”本来我没有任何感想,因为不用揣测,动机清清楚楚。但是,易老师说他“太了解”那位书商了,那么,是否还有我们几个不知道的、易老师知道的什么“动机”?易老师大概不愿说出来,让我们恍然大悟一下,挺遗憾。
    易中天先生还说:“刘仰先生写这博文(指《太过》一文),当然是为了讨论问题,但如果被说成趁机炒作,又会做何感想呢?”我想,易中天先生说这话大概也是因为我的这篇文章写的还不错,虽然被易中天先生指出一个“无关宏旨”的“硬伤”,易老师还是要鼓励一下后进,不去多猜测我是否有“趁机炒作”的动机。感谢易老师的善解人意。确实,如果要炒作,拿广为人知的“三国”、“诸子百家”炒作可能效果更好,何必找一个关注度不如前两者的“费城”?说实话,易老师的“三国”、“诸子百家”等,我还都听过,也确实有一些不认同的地方,要趁机炒作也不难。但我觉得易老师总体上还是“百家讲坛”里最好的,我没必要在易老师那里班门弄斧。我只是觉得易老师在《费城风云》中的某些观点容易产生误导,才写了这篇文章。动机就是如此,易老师不认为我是趁机炒作,佩服易老师的火眼金睛。但我以为,易老师还是多批评、多质疑一下晚辈的动机比较好,好让我能保持警醒,也好有一个向易老师解释的机会。
    四、道德沙尘暴。
    与易中天先生的这场文字对话是因“道德沙尘暴”话题引起的。易中天先生在《不问》的最后也讲到了这个问题,但还是坚持认为要“从长计议”。易老师认为《不问》一文是“后续之前导”,“牵涉到思想方法问题。方法和程序如无共识,则无异于鸡同鸭讲。后面的讨论,也就没有意义”。对此,我也想再说点话。易中天先生在《不问》中讲了四种情况,好动机好结果,好动机坏结果,坏动机坏结果,坏动机好结果。易中天先生的意思说,不管哪一种,“选择取舍之间,更重要的,岂非结果?”我理解易中天先生的话,有一个“更重要”,因此,也不完全是不考虑动机,只是结果更重要。但这种理解似乎与易老师文章开头要强调的“不问动机”多少有点矛盾,我想,这种矛盾可能会产生误解,把“不问动机”绝对化。即便易老师不那么绝对,只强调结果“更重要”,我还是要说:对于已经发生、已经有结果的事情,也许可以认为结果更重要;但是,对于正在发生的事情,对于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我们真的不能“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真的不能只强调结果更重要。否则,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制止和纠正那些不良倾向?比方说,按照易老师的主张,自私自利的价值观只要没产生坏的后果也许就该不管它,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办法治理“道德沙尘暴”?我们岂不只有等“道德沙尘暴”刮起来,产生了严重的坏后果,才能放点马后炮?当然,我不希望我所说的“管”被理解为“狠斗私字一闪念”,我的意思是要教育和引导。
    因此,我仍然坚持认为,在一件事情之后,在一件事情正在发生时,在一件事情发生之前,在结果还没有出现之前,我们应该适当地问一下动机,以便对已发生的事情总结一下经验教训,对还未产生结果的事情判断一下可能的结局。如果可能的结局明显不好,及时纠正,倒真的能减少一点“道德沙尘暴”。而不要不言不语,“不问动机”,只等结果发生后再“事后诸葛亮”一番。如果尊敬的易老师认为这是“思想方法”的区别,是“方法和程序”没有共识,那么,对待“道德沙尘暴”等现象的解决方法,我也只能接受易老师的告诫,把这场对话看作“鸡同鸭讲”。尊敬的易老师,回复您的文章写得比较长,有不当之处,还望包涵。
中国人追究的“动机”,往往是“臆测”的,甚至是“强加”的。“不要问我为什么来”改成“不要猜我为什么来”会更好。如果真能猜测的“动机”之类,真的可以引为知己,视为知音。
改造一句名人的话:“人类有多少罪恶是以崇高动机的名义犯下的。”我们不妨回头看看,越是人类的滔天罪恶,往往越是理由冠冕堂皇无懈可击光芒万丈。看来我的同类们无论如何还是没有走出丛林法则,无论我们掌握了哲学还是科学,遵从本能往往会有我们想象不到的好结果,社会学意义上可能也是行之有效的。一头狼想要吃掉羊,它才不管你是不是在上游还是在下游弄脏了它要喝的河水,虚伪的人类你就使劲编故事吧,这是我们的长项。
刘仰先生对易中天先生的批评我觉得不妥。那个小偷的假设,当然无须问动机,因为有盗窃行为就够法律忙一阵子了,何须再问动机呢?那个开枪的假设,也是一样。你已经在大街上乒乒乓乓地放枪了,那你打中谁还重要吗?
刘仰先生认为把“问动机”一事放在结果之前和“正在发生时”是适当地,我以为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因为在任何时候的现在都是从前的结果,也是未来的正在,那什么时候问动机呢?
我要提醒刘先生注意,从某一价值观的前提出发,并不能推出某一必然的结果,否则必将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
如果不牵涉到犯罪,那么问不问动机都无所谓;如果牵涉到犯罪,那么动机就成为定罪的关键因素了。同样是致人死亡,可以是故意杀人,也可以是过失杀人,关键在于主观动机。
俺是灭绝师太
动机与效果的关系,是西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一个经典的教科书例子是:警察与罪犯甲生死搏斗之际,罪犯乙开枪射警而误中罪犯甲。让易中天说了算,罪犯乙应升任警察局长。
呵呵,刘仰先生的动机无非是,美国宪法是社会精英出于自私、为自己利益制订的,根本不是为老百姓,不像我国,是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的社会制度,比美国优越得多。
写《中国不高兴》的作者,其思维路数大致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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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认为充足理由律:凡事必能被解释,必有其原因,故而必有决定论。
柏格森指出所谓的因果关系都只是一种主观倾向。现象间的联系和现象的观念之间的联系
具有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但我们经常主观地不自觉地将第一种联系过度到第二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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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李大兴
是啊,真理当然是越辩越明的,但易中天和刘辩,我看还是掉价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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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知道老易,是读他的《艰难的一跃》,写美国立宪会议的。
政治是否美好,真的不见得出自良好的动机,反之倒是以良好甚至崇高的动机为恶的多多。
当年的林肯也不是出自解放黑奴的动机才南北开战的,很多事情都是事到临机不得不发,然后后人添油加醋,涂抹粉饰。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14#  
是啊,真理当然是越辩越明的,但易中天和刘辩,我看还是掉价了,呵呵
showcraft 发表于 2010-2-2 10:29
showcraft兄:

从双方的文字交锋来看,我觉得易中天并不占理,刘的表达虽不够精炼,但未露败相。易中天主张“不问动机”,所举的例证都是些问者思想糊涂的典型,不足以证明他的论点。因为“问动机”并不等于任由当事人对行为动机进行自我标榜,不是胡乱问和随便问。易中天的例证都只说明“问也需要动脑子”,但既不表明“没必要问动机”,也不表明“找不到问动机的方法”。搞法律的人都知道,无论刑案还是民案,人的主观动机和过错几乎是每件案子中都必须弄清楚的问题,如果动机不必问或不可问,不知有多少案子会变成葫芦案。假如因为个别人问动机不得法,问得蠢了,问错了,就断言所有的人,包括聪明人、细心人也都没有追问动机的权利,显然没有道理。

再说,如果问动机可能问得不对,那凭什么保证看结果就一定准呢?举个例子,连年来我国外汇储备不断增大,已超过两万亿美元,算是个比较具体的结果(事实)吧,请易教授说说看,不问动机,这结果该怎么说,他能一个“好”字了得么?

实际上,如果我们对结果作评价有信心的话,对动机加以追问往往就可行了。在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不管分析动机还是评价结果,都需要有正确的观念标准和客观、科学的评价方法。

依我看,易中天的“不问动机”说,明显是片面的和错误的。

(当然,我读过易中天写的大部分书,也听过他的百家讲坛,我还是非常喜欢他的。)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本帖最后由 瓜粉 于 2010-2-2 16:51 编辑

不太看得清易中天在这里提出这个观点的思想传承和脉络,我以前看过他在百家讲坛上的几集三国讲评,大体能够感受到他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权谋”、“务实”方面的传承是很深的,有时候分析的语言在我听来确实阴森森的寒彻透骨,大得“法家”精髓的样子,像一个权势者杀了一个读书人,他不会说权势者有错,而是分析说那个读书人不识时务自己找杀之类的,呵呵,理似乎“确实”是这个理,可让人听着总觉得有点那个什么的。
但他在这里提出这个观点,“引子”却是美国的制宪会议,我猜想他在提出这个观点之时,是否也有脑海里一激灵,闪回了一下西方法学上那个著名的原则“毒树之果”?感觉他这里的这个提法隐隐和“毒树之果”有关,但又因他传承里的“法家”底蕴,就在中西两种观念的冲击间,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的说法也就脱口而出了?但“毒树之果”似乎也不是不问动机只问结果的意思,“毒树之果”更准确的意思应是不问动机只问方式,就是说有毒的方式只能得到有毒的结果,或者更“切题”点就是,一种有毒(恶)的动机永远无法通过无毒(善)的方式达到它的有毒的那部分目的,善的方式可以消毒?
我本瓜族,随愿成粉……
易中天先生所反驳的,是以动机来否定美国宪法对民主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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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刘仰:易中天喜欢美国谨防太过  (2009-01-24 22:51:52发表于新浪博客)

偶然看到易中天先生写的一部书《费城风云》,内容是关于美国《宪法》制定过程的。没想到对中国历史颇有研究的易中天先生对美国历史也有浓厚的兴趣,于是买了一本,花了一天时间看完了。从书中作者的《后记》看,作者写这本书的时间是2004年。易中天先生说,他因为看到尹宣先生翻译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纪录》一书,非常喜欢,“忍不住要把这个故事重讲一遍”,于是便用一种比较通俗的方式,把这一短暂而重要历史再现了出来。我看完之后的整体印象是,易中天先生很喜欢美国,至少是很喜欢美国《宪法》。在这种喜欢心情下,易中天先生感情超过了理智,有些地方显得过了,对某些事情失去了客观的判断。

比方说,在本书的《余论:原则与妥协》一节中,作者写到:“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妥当。所谓国家,包含领土、人民和主权等,一部宪法不可能缔造这些东西的全部。因此,比较恰当的说法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的政府。同样在这个章节中,易中天先生还写到,美国《宪法》这个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制定出来以后还能维持200多年不变,这真是一个奇迹”。易中天先生所谓“不变”,意思是说没有文字改动。我觉得,这个说法也属于激动之余的夸张。美国《宪法》后来有过修正条款,这一点易中天先生是知道的。既然有很多条宪法修正案,说明原宪法还是有缺陷的,也确实是经过了修改的,如何能说200多年“不变”?整体修宪或增加修正条款只是改变宪法的不同形式而已,不应该为了制造一个神话而忽略事实。

为美国宪法制造神话的现象,不仅在易中天先生那里得到表现,在美国人那里也一样。在本书《引言》中,易中天先生写道:“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深邃的目光越过会议主席的椅子,凝视着对面墙上的一件艺术品。那是一幅油画。在那幅油画上,一轮红日正喷薄而出”。后面还有一段文字,说是81岁的富兰克林当时对身边其他代表说,不知道画家画的是日出还是日落,“现在我终于有幸知道,它是在升起,而不是在落下”。这段文学色彩浓厚的描写,目的是把美国描绘成初升的红日,与描写革命成功后的习惯性标准写作很像。但是,这段文字惹来一个大麻烦。

在此段文字下面,易中天先生有一个注释,意思是说本书初版后,有读者就这段文字指出,易中天“篡改美国制宪历史”,因为当时的现场并没有这样一幅油画。易中天先生说,他在2007年访美的时候,专程去了费城,参观了制宪会议的会址。在这个历史遗址上,他确实看到了有一幅日出的油画。然而,美国讲解员说,1787年召开制宪会议的时候,的确是没有,这幅日出油画是后人加上去的。那么,富兰克林充满哲理的话也是子虚乌有。易中天先生在该注释中承认自己错了,但又解释说,他的说法来自前文提到的尹宣翻译的《辩论》一书。他说他不知道是美国原作者搞错了,还是翻译者搞错了。在我看来,不管是谁搞错了,很多人都愿意“日出”神话是真的,否则美国人也不会像画井冈山一样,在制宪会议的旧址,事后挂一幅日出的油画。这种举动与保护历史古迹的正常做法是不符的,徒增粉饰美化的虚假。

易中天先生在这本书中多次提到一个说法,制定美国宪法的人,有一个心理就是“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滥用如防洪”,这应该是易中天先生陶醉于美国宪法的一个重要心得。对权力的防范固然是必要的,但是,易中天先生忽略了当初制定美国宪法的人,为何要对权力如此“严防死守”。事实上,这种防范有一个很简单的基础,那就是参加制定宪法的那些美国人,大多都是有身份、有地位、有巨额财产的社会精英,他们对权力防范的潜意识是防止权力侵犯他们的个人财产。因为,权力对个人财产的侵犯,在美国人的欧洲兄弟那里经常出现。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如神话一般伟大的美国宪法才没有对奴隶问题做出结论,甚至压根不提“奴隶”这个字眼,只是非常虚伪地用“另作描述的人”来代替。这说明他们都知道奴隶存在,很多人也是奴隶主,包括后来的美国总统。而且他们有些人也知道奴隶的存在是不光彩的,与他们漂亮的言辞不相符。但是,正因为奴隶是他们的财产,他们必须要保护自己的财产,防官如防贼,目的之一也就是防止最高权力剥夺他们包括奴隶在内的财产。

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们,对于自己财产的维护没有丝毫懈怠,这才是他们“防官如防贼”的真正原因。他们这些精英对个人财产的维护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全神贯注地在100天左右的时间里,倾力于此,以至于这个神话般伟大的宪法,居然没有“公民权利”,以至于南方奴隶制与北方童工相伴着伟大的美国宪法同时大量存在。易中天先生可以把这个“遗憾”看成是一个疏忽,也可以看作是妥协的无奈,但是,我们也同样可以把它看成是这些精英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大众利益的结果。虽然美国宪法最终使用了“合众国公民”这样的字眼,但是,在这部宪法的形成过程中,对于人民的名义,从法理上说,完全是这些宪法制定者的盗用。他们盗用了人民的名义制定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宪法。没有人民给他们授权,也没有人民批准这个宪法。人民在哪里?人民是谁?这是一个老问题,从200多年前的美国就可以开始追问。

易中天先生列举了美国宪法的多项特点和好处,这也是确实的,应当承认。然而美国宪法向富人、资本家倾斜的特点,也导致它形成了日后美国社会的一个长期的固定现象,防官不防奸商,防权不防腐败,防权力滥用不防资本无法无天。举一个例子。美国以前有一个超级公司名叫联合水果公司,现在因为这个名字太臭名昭著而改为“奇奎塔”。联合水果公司最顶峰的时候,控制了全世界所有的香蕉贸易,并控制了中美洲很多国家的货运业、邮政业和金融业。20世纪50年代,中美洲小国危地马拉也是联合水果公司控制的天下,导致很多危地马拉农民失去了土地。危地马拉民选上台的总统古斯曼向联合水果公司提出,由危地马拉政府出钱,购置一部分联合水果公司闲置的土地,交给本国的无地农民耕种。结果,这个提议惹怒了联合水果公司。联合水果公司掌握着大量危地马拉的土地,名义上也是要给危地马拉政府交税的。为了少交税,联合水果公司把土地价格定得很低,现在,危地马拉的民选总统就要求按照联合水果公司报税的地价购买土地,联合水果公司怎么办?

当时美国政坛有一个风云人物名叫约翰-杜勒斯,在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政府都身居要职,曾经担任美国国务卿,而他曾经也是联合水果公司的法律官员。联合水果公司立即通过杜勒斯的关系向美国政府揭发说,危地马拉的民选总统古斯曼有共产主义倾向。1954年,美国CIA支持发动对危地马拉的入侵,危地马拉从此陷入长达40年的战争,20多万人丧命。CIA特工翻遍危地马拉的无数档案也没有找到古斯曼“通共”的证据。但是,没有关系,联合水果公司的土地,没有被危地马拉政府“低价”买走,这就够了,美国和它的奸商就成功了。换句话说这是美国政府花钱替奸商办事,美国奸商的利益就是美国的国家利益。

反过头来说,如果当年美国的宪法不是对“官”防得那么严密,我相信美国政府里当官的人中,一定会有几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用权力制止联合水果公司的流氓举动,至少不该同流合污。而美国这部宪法的结果,使得拿了联合水果公司好处的杜勒斯只要不伤害美国利益,就可以心里坦然地收受红包、共同分赃,利用权力为奸商办事,权力成为奸商的工具。美国的宪法使得资本成为社会中的老大,权力只是为大资本服务。作为大资本的佣人,权力当然要受到大资本的严格制约。“防官如防贼”,只是大资本怕自己的管家偷走自己的钱财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大资本的目的确实达到了。美国打伊拉克花了好几千亿,都是老百姓的钱,宪法制约它了吗?战争背后总统、副总统家族的石油利益宪法制约了吗?最近发生的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也是典型的例子,政府对那些金融奸商失去了监管能力,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现在美国政府要加强监管,正好反过来:以前奸商防政府,现在政府防奸商,真防假防不知道,真管假管谁知道,有什么结果走着瞧。

因此,认识和解读美国宪法,不应该只从它的字面上理解,还应该看到它的实质。中国现在有很多人对美国非常崇拜,搞宪政的一批人更是如此。我看到美国第一位总统,被誉为美国“国父”的华盛顿说过一段话,放在这里与这些人共同学习一下。1796年,乔治-华盛顿总统卸任时有一个告别演讲,其中一段话是这么说的:“一个国家对另外一个国家热情的笃信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罪恶。……这会让那些野心勃勃、腐化堕落、受到迷惑的国民献身自己喜爱的国家,反而背叛或牺牲自己国家的利益,却没有丝毫反感之情,有时甚至颇感自豪;……”我们为何不认真聆听一下美国国父的这一高见呢?


原文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34ba900100d2tq.html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18# 心中有刀
有刀兄说的挺好。不过我理解的是易中天的态度是结果比动机重要,而不是单纯的非此即彼,只问结果,不问动机。
豆瓣http://www.douban.com/people/knowcraft
博客http://www.yantan.cc/blog/?12226
微博http://weibo.com/1862276280
18# 心中有刀  
有刀兄说的挺好。不过我理解的是易中天的态度是结果比动机重要,而不是单纯的非此即彼,只问结果,不问动机。
showcraft 发表于 2010-2-3 08:46
呵呵,那你是在替易中天文过饰非了。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但我觉得文字上的东西又不是写论文,应该允许有弹性,而且没有弹性的文字会不会因此失去相应的美感呢?这也未可知。同样,刘仰在21楼的说辞也并非完美,从可实现的技术上说,他貌似对“奸商”很警惕,而且隐隐约约是主张应该在宪法层面赋予政府更积极的打击奸商的权力,我觉得,如果说迷糊是每一个人都难以避免的弱项的话,他好像是比易中天要迷糊得多。呵呵。
我本瓜族,随愿成粉……
23# 心中有刀
不敢苟同。说实话,除了此文,两人间的争论我确实没其他了解,不过就此文我的理解,其中有文如下:
实际上,动机与结果,有四种关系,四种可能:动机结果都好,这个大家都喜欢;动机结果都不好,这个大家都反对;动机好结果不好,只能表示遗憾;动机不好结果不坏,这个可以接受。选择取舍之间,更重要的,岂非结果?
易说的是更重要的,岂非结果?言外之意,动机也非无足轻重。这是个人的理解,有刀兄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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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的讨论好象出了点问题。易中天所说的“动机”,应是一种群体动机,而刘仰所说的“动机”,则是一种个体动机,两个“动机”的概念并不一致,因此就形成了鸡同鸭讲,各说各话的局面。
     群体动机应是个体动机的汇总,它不仅有了量的变化,而且有了质的变化。群体动机小到一个团体、一个帮派,大到一个阶级、一个国家,追问这种动机的善恶,难度系数太大,在没有一个公认的方法之前,“不问”是一个最不坏的策略。
就拿焚书这事来说吧,李斯自己说的动机是为了消弭战乱不止,防止天下四分五裂,但我也可以说他是为了独霸文坛,垄断出版,或者讨好小蜜,开源节流,……等等,我可以编出一千种理由来,你说哪一个是真的?
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10-2-5 05:28 编辑
23# 心中有刀  
不敢苟同。说实话,除了此文,两人间的争论我确实没其他了解,不过就此文我的理解,其中有文如下:
实际上,动机与结果,有四种关系,四种可能:动机结果都好,这个大家都喜欢;动机结果都不好,这个大家都反对;动机好结果不好,只能表示遗憾;动机不好结果不坏,这个可以接受。选择取舍之间,更重要的,岂非结果?
易说的是更重要的,岂非结果?言外之意,动机也非无足轻重。这是个人的理解,有刀兄明鉴。
showcraft 发表于 2010-2-4 14:09
回showcraft兄:

有刀把主帖又认真鉴了一次,鉴到了易中天文章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那就是他认为要反复讲“不问动机”——易先生还打上了引号,以示郑重——所以他错了,至少接下来他这篇文章的绝大部分内容,没有成功地论证“不问动机是对的”。

当然易先生要修正错误的话,也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一是把开篇时强调的论点“不问动机”改成“不能只看动机”,那就能跟后文的“动机与结果之间选择取舍的话,更重要的岂非结果”搭上线了。但是,这么改对刘仰博文的反击力度也将大大削弱,因为刘仰也没把话说绝,好像评论费城制宪会议时只需要看动机,别的任何东西,包括结果都不必放在心上。另一种改法比较累人,要换掉大部分的论证和例子,而且能不能证明得了应该不问动机,似乎也是未知数。

刘仰的文章除了讲道理,也列了不少理据,有些是关于历史事实的,比如美国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发生在费城制宪会议后,联合水果公司通过杜勒斯的帮助策动危地马拉内战,等等,有些则是他自己的分析,例如国人常说的“不以成败论英雄”说明不能光看结果。让我感到不怎么理解的是,素喜研究历史的易中天为何没有对刘仰的论据进行任何批驳,如果刘仰的论据没有问题,那问题真的就在易中天身上了。

showcrft兄,你说呢?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刘仰的文章歪曲史实,尤其关于美国推翻危地马拉总统阿本斯(注意,这才是传统译法)一事,整个一道听途说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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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说:“反过头来说,如果当年美国的宪法不是对‘官’防得那么严密,我相信美国政府里当官的人中,一定会有几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用权力制止联合水果公司的流氓举动,至少不该同流合污。”————感觉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式思维。美国政府里官员的权力不是凭良心来行使的,他们靠的是制度,个人良心要服从于制度,官员行使权力的行为不应该是个人行为。而在中国,越来越多的官员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俺是灭绝师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