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何时哪里不承认伦理是法律起源和发展的前提了?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0-17 11:26
就是这个疑问。轻易按一个“罪名”的做法,不好。
你在说你自己嘛。
现在不少西方国家已经立法以犯罪论处虐杀动物。你还停留在伦理的层面,落伍了。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0-17 10:32
这里,我没有随便帮施JJ按罪名,是她自己撞上来的,这里不是她自己说我停留在伦理层面是落伍了吗?

没有因,怎么来果呢?我哪里落伍了呢?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