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家大舍小令他人

家大舍小令他人
2008-03-27    王泉根    中华报书报   


      数年前,我因撰写吴宓研究的文章,去北师大马路对面的一处深宅大院拜访吴宓先生的女公子吴学昭先生。那次访谈的内容现在已记不全了,但有一事至今难忘。吴学昭先生说:京城有一家著名出版社的老总写信给她,商议吴宓著作的出版事宜,信的内容虽然写得很客气也很具体,但里面却说“家父吴宓先生”如何如何。吴学昭先 生一看就来气了:我的父亲怎么成了你的父亲?身为大牌出版社的老总怎么连称谓都搞不清呢。说来好笑,这样的事最近也落到了我的头上。寒假回南方过年,返校后遇到一位同事,交谈中他知我过年返乡,于是客气地问:“家父身体可好?”我真是哭笑不得,回答道:“我的家父身体很好,你的家父身体如何?”这两位误称他人父亲为“家父”的先生,都是知书达理的文化人,本意是要表达对他人的尊敬,同时也表明自身的修养,殊不料适得其反,不但惹人生气,又暴露出自己知识的“浅”来。身居出版社、高校的文化人尚且如此,社会上误称乱叫他人称谓也就不足为奇了。看来掌握一点有关自称、他称的称谓文化还是十分必要的——当然这里的必要显然是指希望自身有品位有修养的人,至于开口闭口“老子”“老子”的粗口人,自然对此不感兴趣。

  五千年文明中华素称礼仪之邦,这礼仪在古人的称谓用语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古人称己、称人,自称、他称,都有一套文明用语。这方面的用语需要用一厚本专书才能表述清楚,这里仅就与“家父”相关的称谓作点介绍。有关中国人这方面的文明用语只要记住一句话:“家大舍小令他人”。笼统地说,凡是对别人称呼自己家里的人要用“家”或“舍”;凡是称呼他人家里的人要用“令”。具体情况是:

  面对他人称呼自己家里的长辈或亲戚中的长辈,在称谓前加一“家”字。

  如:家父——自己的父亲,家母——自己的母亲,又如家祖父、家祖母、家兄、家嫂、家姐、家叔、家姑等。世人心目中,“严父慈母”乃是通则,因而也就称自己的父亲为“家严”、“严君”、“严亲”,称自己的母亲为“家慈”。又,“家君”是父亲的专用称谓,唐朝诗人王勃的名篇《滕王阁序》有“家君作宰,路出名区”之句,这里的“家君”即是指他的父亲。

  面对他人称呼自己家里的小辈或亲戚中的小辈,在称谓前加一“舍”字。

  如:舍弟、舍妹、舍侄、舍外甥。但不能称自己的子女为舍儿、舍女,应称(儿子)小儿、小犬、犬子,(女儿)小女、弱息。也不能称自己的配偶为舍夫、舍妻,可称(丈夫)外子、我先生,(妻子)内子、内人、我太太。不过现在少有人这样称呼了,更多的是影视上常见的“我老公”、“我老婆”。影视是时尚、大路货,但如果在正式场合(如公务、政务、商务),“我老公”、“我老婆”地一片叫嚷,总使人感觉别扭,还不如“我先生”、“我太太”得体。

  面对他人称呼别人家的亲属或亲戚,无论长幼均应在称谓前加一“令”或“尊”字。

  如:称他人的父亲——令尊、令翁(令者善也),尊君、尊翁、尊公、尊甫等,但如称他人已故之父则称令先君、令先尊;称他人的母亲——令堂、令慈、令萱、尊堂等,如称他人已故之母则称令先母、令先慈。称他人的妻子——嫂夫人、仁嫂、尊夫人、令正。称他人的子女——(儿子)令郎、令子、令嗣,(女儿)令爱、令媛。称对方其他——如令兄、令弟、令妹、令侄、令外甥等。

  以上拉杂所谈是关于文明称谓的一些基本常识。明乎此,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吴学昭先生对那位出版社老总称她的父亲为“家父吴宓先生”要生气了。吴学昭先生之父怎么会成了这位老总的父亲呢?由于吴宓先生(1894—1978)已驾返蓬莱,这位老总在给吴学昭先生的信中应称吴宓先生为“令先君”或“令先尊”,这才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