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民族史》札记之一:混乱与磨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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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6 12:35:57) 转载

标签: 宗教贵族王权罗马人丘吉尔

四卷本(中文版)的《英语民族史》已看完第一卷,到多铎王朝结束。目前正在看第二卷,已经到了斯图亚特王朝的查理一世,至此时间已经进入了十六、十七世纪,就是这边的明朝中后期与清前期。按作者丘吉尔的描述,宗教改革——天主教、英国国教圣公会、新教中的清教徒之间的宗教斗争是英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王权与贵族的激烈斗争中,反而是代表新兴城市阶层有产者(按这边说就是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国会下院开始趁乱而起,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最吸引我的倒是关于英国向北美移民的描述,想到看完这部书后再找找美国人自己写的北美移民史看看,一定很有意思。

-翻译及丘吉尔的文风
以诺贝尔奖的严肃性,我毫不怀疑英国前首相丘吉尔的这部获奖著作的文学质量。可惜我只能看中译本(不知英文原版国内有没有,反正有我也没兴趣,太累),所以讨论其文风有些“隔靴搔痒”的味道。如今的翻译质量根本无法与二三十年代的那批大家的作品相比,就是与七十年代前的那批相比也差很多。二三十年代的作品原文与译文都是经典,双重的美感与价值,因为翻译者本人又往往是学贯中西的文学大家甚至思想大家。七十年代以前的已很少大家,却还是合格敬业的匠人,中规中矩。如今的往往根基既浅,又为商业利益驱使而草率完成,质量难以保证了。过去的老匠人做东西时最讲究“心意到了”,其实翻译作品何尝不是?

即便如此,丘吉尔的文风还是大致感觉的出来的。文字与叙述连贯的整体性,近乎冷血的客观与矜持,无既定思维套路,却又从不掩饰自己的好恶感,优越感很强,对君主制的忠诚与维护,对某类历史瞬间往往采取充满文学意味的详尽描述。

但作为一个政治家与英格兰贵族,丘吉尔对政治与权力游戏中人性的分析阐述才是最吸引人的,远远胜过其文学性描述的价值。这种阐述往往很透彻,而且是由一个历史学家的角度出发,而非政治家的角度,于是便同时兼具了历史家的器度与政治家的敏锐透彻。

对比一下,很多中国的政治人物也喜欢写回忆录之类的东西,却往往无法摆脱原来的“职业习惯”,于是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竟成了发泄在位时不便发泄的某种情绪的工具,甚至成为达到某种政治或个人目的的手段。这样子的所谓“作品”,不要说以史学标准价值有限,即便以一般作品看,也未必值得一读。当然,这是由作者本人的修养器度学识决定的。丘吉尔身跨文史学家与政治家两界的现象,在中国近代以后早已凤毛麟角。

-不列颠贵族阶层的来源及构成
英格兰最早的贵族们来自于“不利吞人”(应该是凯尔特人的不列颠分支)部落的那些首领,罗马人统治英格兰后,这些首领逐渐进入罗马人的“体制内”成为统治阶层的一部分。因为罗马人是外来者,因此这些贵族就成为相对罗马具有独立性的当地人的代表。罗马人退出不列颠后,日尔曼的萨克逊人征服英格兰,原来的贵族或者屈服、或者逃避到威尔士或苏格兰的山区,萨克逊军事贵族阶层成为新的领主(乡绅)。这些新贵族的特点就是军事性很强——因为大多是征服者中的军事首领,于是在中世纪自然转化成了“骑士”阶层。后来的北欧人入侵并定居产生了主要集中在英格兰东部的丹麦人贵族。再后来1066的“诺曼征服”又带来一批来自法国诺曼第的法国贵族——其实诺曼底是北欧维京人在法兰西建立的半独立公国,其贵族的血缘还是北欧人。在加上历次王室联姻带来的来自欧洲大陆的获得封地的贵族、来自罗马教廷的主教转化成的贵族,以及后来由苏格兰、爱尔兰融合进来的旧凯尔特人贵族——这些共同构成了今天的英国贵族阶层的祖先。
简略归纳,英国贵族的来源有以下几条:
(1)萨克逊军事贵族:今天贵族的主体部分,来自萨克逊征服。
(2)丹麦(北欧)人贵族:仅次于萨克逊贵族,来自北欧入侵。
(3)诺曼底贵族:来自1066的诺曼征服,血缘还是北欧人。
(4)不利吞(凯尔特)贵族:来自萨克逊征服前的凯尔特部落首领
(5)其他来自欧洲大陆的零散贵族:来自罗马教廷或者历次王室联姻的裙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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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阶层:近代英国民主体制的原因与基石
第一卷里面已然涉及到了所谓的西方近代民主体制的开端——1215年的《大宪章》。其实,那只是贵族与王权斗争的一个表象,对真正的底层民众未必是有利的。但这却正好说明了一个我们很该明白的道理:权力的制衡而非某种亲民的理想信念才是社会公正的真正保证。那时候英国的贵族对庶民的压迫远甚于国王,所以大多数老百姓反而是支持国王而反对贵族的。但《大宪章》依旧是人民的胜利——因为它建立了英国后来三权分立中的两极:贵族(上院)与皇室,另一极的民众(众议院)要后来才真正登上舞台。而正因为贵族与国王的势均力敌,民众才有可能成为一支重要的“第三势力”而发出自己的声音。从这个意义上说,权力从国王向贵族的分流是迈向宪政的关键一步。
反观中国,近代民主制度的不张根源也在于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足以与中央王权制衡的贵族阶层(就整体制度而言,而非某个贵族个体)。这个机会在秦汉以前是有的,所谓的“周礼”其实就具有与《大宪章》近似的性质。秦以后历史改变了方向,西汉初年有过反复但最终断绝,其后的两千年完全是中央王权的单极统治——绝对意义上的专制。所谓的“大一统”犹如饮鸩止渴,短期看很辉煌强大,却从根子上灭绝了中华权力制衡的可能,是一个悲剧。那种原生态的贵族与贵族精神,其实自周以后就没有整体存在过。孔丘的所谓“礼崩乐坏”,就此而言也是对的。


-英国人的来源
从人种而言,应以凯尔特为底子,北欧人为骨干,后来的诺曼底人其实也是北欧人。罗马人是殖民者,主要影响在文化上制度上。凯尔特人之前的所谓伊比利亚人遥不可及。

-新英格兰的诞生
新教清教徒的理想主义建立的北美殖民地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也许也是唯一的一个)以理想建立国家的例子。所以美利坚的立国基点是相当高的。弗吉尼亚、马里兰和罗德岛是最先的几个州。丘吉尔对美国的先贤很客气,是书中少有的不带优越感的评述。有些繁琐,但很客观。在英国人的心态上,美国的历史是母国历史的分支与延续。这并非谄媚,而是一种对自身文明与体制自信的表现与结果。

-天主教、新教、清教徒
天主教在不列颠的衰微过程很有意思,与我以前的想法相反:并非历史潮流的必然,而是王权、地方势力与罗马教廷矛盾的结果,也是不列颠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结果。其间反对天主教的无论国王还是贵族都是同时代中个人品质并非完美的一群,而支持天主教的却往往是乡村质朴的农民与守旧而道德较好的贵族。但最终的结果却是新教取代了天主教,圣公会成为英国的国教。由此想到我们的土改,打先锋的很多是当地的流民无赖,而冷眼旁观的却是地道本分的农民。但历史发展的结果却证明是前者代表了进步的方向。由此看,历史的方向与个人的操守根本不是一回事。
圣公会是新教的一支,是“英国本地化的天主教”。与其他北欧国家的新教流派——路德宗、加尔文教派等相比,保守很多,其实就是激进新教与罗马公教之间的一个妥协产物,最大的不同在于圣公会完全摆脱了罗马的控制。这种妥协,正是英国人性格最明显的特点之一。

更激进的清教徒反对这种妥协,属于英国社会的非主流一群,于是被压迫,却在遥远的北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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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craft兄:
这种字体不好看,最好改改.另外我觉得丘吉尔的著作译名"英语民族"译为"英语世界"是否更好?
1,I.stability of possession;II.transference by consent;III.performance of promises.
2,中国的教育体系是制造SB的流水线。
3,一个充满着下贱历史的国家如何走向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