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卧龙 于 2012/3/19 11:04:1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能负责点吗?18岁女孩受伤,两遭遗弃
文/维扬卧龙
中安在线3月19日报道 3月11日,18岁的高三女生小黎在回家时遭遇歹徒袭击被打晕扔在沟里。警方接到报警后认为小黎是流浪女尸让民政办将小黎拉到火葬场,而民政办将昏迷的小黎再次扔在10公里外的一处沟渠里。过路民众再次报警,奄奄一息的小黎才被送往医院抢救。
小黎第一次被丢弃的沟渠,位于高公镇和前李村之间。
小黎第二次被丢弃的沟渠,位于太和县二郎乡境内。
一个18岁的高中女孩,回家途中遭遇歹徒,被击昏致迷,已是悲惨,为何我们的警方和民政部门还这么不负责任?民众报警,来到现场,至少也要检查一下女孩的死活,怎么能不按程序规定办事,草草断定女孩是流浪冻死女尸?一个电话交给民政部门拖去火葬场,这是不是在草菅人命?警方就是这样为民众保驾护航?
不管女孩是死是活,警方到达现场,最起码也该检查一下,即使死亡,也该查实死亡原因,才能处置尸体,怎么能肉眼一看,就认为是流浪冻僵女尸呢?女孩蓬首垢面身有血迹,下身还没衣服,这不要说是警方,就是普通人也会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不会是正常死亡,警方怎可如此草草结案?难怪如今的破案率这么高,难怪如今的自杀案这么离奇,有这样的警方行为,这一切不可能都会变得可能!
再说民政部门,做事还要有点人性,警方通知把尸体送往火葬场,怎可中途就偷偷丢弃在沟渠中?现在天气还是很寒冷,当地夜间接近零度,让一个女孩夜间在荒野沟渠受冻没人理,还是人能干得出来的吗?就算当时民政部门的人不知道女孩是活的,那也该遵照警方的吩咐,将尸体送往火葬场,怎可曝尸荒野沟渠?古代还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把一个身带血伤衣衫不整的女子尸体扔在荒野沟渠,这还有一点人性吗?
如果遵照警方的吩咐将女孩送往火葬场,至少女孩还会少受一天一夜的罪!至少那儿不会受冻,还能有点衣物遮挡身体,保持一个做人的尊严。可是这些不负责任的公职人员,就轻而易举的剥夺了女孩的这一切。在二次被遗弃后,才被人又发现,再次报警,才送往医院抢救,目前还未曾脱离生命危险。
这件事寒尽人心!希望官方能够尽快给女孩一个说法,让这些公职人员对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他们的不作为比那些歹徒还要恶上万倍,歹徒只能害个别人,伤个别人心,这些人却能激起万千民愤,伤尽天下人心。他们实在太可恶了,他们的罪行不得饶恕!
人命关天,可是如今我们的公职人员却对人命根本不当一回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取代了他们应有的认知。公职人员本该服务社会,他们却把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当作差使一样应付,没有了对职业的爱戴,对自己肩头责任的敬畏,更没了对信仰的忠诚对人性的继承,活脱脱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只会为自己吃喝玩乐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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