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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表于 2012-3-1 08:40
| 只看该作者
你肯为方背书到这个程度,就请以后慎用理性二字。
当年方去美国,为了逃避几千元的培养费,伪造了侨属证明。规章是否合理另说,可他也有造假的前科啊。
别人纠缠他妻子是下作,他把“猥琐中年男”韩仁均,还有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3-1 08:32 你看我隔壁帖对刘菊花事件的评论,再说我是不是为方背书不迟。
施(不知道是先生还是女士),对于89年非常时期之后国家对出国留学的限制,你是不知道呢,还是故作不知道呢?!我想作为我们这个年岁的人,不应该揪住这个吧?凭良心。
89年之后,国家严格控制学生出国留学(这些在方舟子早年给好友的信件中可略知一二),这个控制力度因地区、学校而有差异。北京最严,没有侨属等关系证明不能出国,这个禁令大概到95年才宽松下来。
咱需要就此去追究那一批学子的“造假前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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