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怎么说你两句就气急败坏成这点出息,连我和大苗都分不清了?还自称“皮实”,真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李大兴 发表于 2012-3-3 11:37
你们的想象力总是那么有趣。动不动说人家“气急败坏”,呵呵。
呵呵,还真没看出你懂逻辑。看你在这儿码的字,无非是两类:一曰,自古英雄多打假,方舟打假,所以方舟是英雄。二是,理科生逻辑好,irving是理科生,所以irving逻辑好。
李大兴 发表于 2012-3-3 11:07
irving,还是先从这贴学习一下逻辑与有关历史,找出史料来可以及格。不要一打到你的痛处就避而不答,让人“瞧不上”,而且暴露出对逻辑一窍不通的真相。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谢谢施国英的解释。

顺着施国英的解释,读了20楼链接中方舟子的原文,我对21楼红字标出的“逾墙”一句理解有误。

就这个误解而引发对陈村的“下作”恶评和对李大兴的评论,是不对的。

我收回24、26楼,并致 ...
irving 发表于 2012-3-2 11:29
赞一下欧文的平和理性。
66# kemingqian  克明,只是觉得这位irving童鞋和方舟子一样“下作”而已。
李大兴 发表于 2012-3-2 11:34
呵呵,不过是把你评价别人的词奉还,就气急败坏成这样了。
李大兴 发表于 2012-3-2 18:33
-100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花间美眉咋就不表扬一下我老人家呢?哼
赞一下欧文的平和理性。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3-3 12:47
此君离“平和理性”远矣!理屈词穷之际,便放些“大苗这样的,内心基本上多年未见阳光了”、“像你这号的,恕不伺候。你一边凉快去”之人,还望花间MM明察。

我对事不对人,方韩之争,我以为不过是一出暴露人性阴暗的国产闹剧,燕谈因此热闹,在我看来未免可笑。至于上论坛诸君包括irving童鞋,我素来持来的都是客态度,再说他自称“皮实”,那就不客气地掐一把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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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君离“平和理性”远矣!理屈词穷之际,便放些“大苗这样的,内心基本上多年未见阳光了”、“像你这号的,恕不伺候。你一边凉快去”之人,还望花间MM明察。

我对事不对人,方韩之争,我以为不过是一出暴露人性阴 ...
李大兴 发表于 2012-3-4 02:00
一个正常人,看看我说你"未见阳光"和让施"凉快去"的上下文,就知道你是晒阴暗,施是耍贫。
那两处我始终在提供资料,对你提的医学试验问题仔细回答,只有你们这几位小气阴暗的才会反过来说我理曲词穷。
你们真欠啊。
本帖最后由 花间对影 于 2012-3-4 11:21 编辑

大兴兄,请恕我直言:
方韩之争伊始,我看到你先在茶楼骂方舟子“疯狗”、“搅棍”,当网友问及原委时,你保持沉默。后来就看到你在阅读版对方舟子托福和GRE的分数、所读大学的排名、是否中文互联网先驱颇为在意,并迁怒于为方辩护的网友。而你在意的内容,与韩方之争无关。如果你跟方有过节,我立马丢开不论,而你偏说对事不对人。irving 发现自己对陈村的评价错误后,立马道歉,在关于密歇根州立大学的称谓和方舟子几处英语的使用上,都坦然接受网友的批评并致谢,在其它问题上,也尽量摆事实讲道理,这样的论战态度足以称得上平和理性,当然,谁也难免言词上的冲撞,一些嘲讽戏谑,尚在可容忍的范围内,尤其是irving遭到各种谩骂之后。可大兴兄还是不依不饶斥人“下作”,如果在你看来irving“离平和理性远矣” ,那么坚持骂人的你,则已将“平和理性”从珠峰峰顶抛向马里亚纳海沟。我没有看到你在方韩之争的问题上摆事实讲道理,却直接将争论者归结为“人性阴暗”。在争论之初,你已丧失了客观论辩的心态,针对具体事件客观理解的分析几乎没有,“井底之蛙”、“气急败坏”、“理屈词穷”的判词却随处可见,你所到之处,引起的不是深入讨论,而是阵阵硝烟。我已经看到,方韩双方,都已有人口吐脏字,燕谈素来有不得辱骂的版规,如果总版主不自律,那么,热衷于谩骂的网民会寻迹而来,曾因谩骂而被禁言的网友又会作如何想?维护论坛的良好气氛,不是大家应该做的吗?

我曾经跟丙辰龙妹妹说过,要交友,就交诤友直友,本着相同的态度,我写了如上想法,如有错误,亦请批评。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也对irving兄说几句:燕谈是个小众论坛,网友相对稳定,彼此也较熟悉,在长期相处中,颇有友情在,所以,争论双方会比较节制,尽量避免擦枪走火,一旦意识到可能开骂,就咬住嘴唇面壁去了。这次方韩之争,燕谈的多数网友是挺韩派,碍于情谊,大家都很克制,就在此时,你这个挺方派出现了,于是,你马上成为众矢之的,因此,指向你的辱骂被忽视,你的反击被夸大,你要比老网友承受更多的火力,承受更多的委屈,有几位现在已经在论坛上玩得很快乐的网友,在进入燕谈之初,也遭受过类似“待遇”,当然,程度比你轻得多。如果你已经把道理说尽,大可转战别处,如果你乐意与燕友相处,也请容忍一下小众论坛的一些“恶习”,陌生人要变成熟人,要有一个痛苦的磨合阶段。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98# 花间对影

还要加上一句,即使支持方,只要属于这个圈子,也不会有问题(比如……我就不需要一一指出了)。
花间mm果然厉害,先不说你说得对不对【我没时间把那么多帖子看完,故对你所言不置可否】,就冲你敢跟舵爷叫板这股劲儿,老夫也不由得为你喝一声彩,真是好样的!燕谈就需要这种独立思考之精神,你把这种精神高蹈发扬,真女杰也。
也对irving兄说几句:燕谈是个小众论坛,网友相对稳定,彼此也较熟悉,在长期相处中,颇有友情在,所以,争论双方会比较节制,尽量避免擦枪走火,一旦意识到可能开骂,就咬住嘴唇面壁去了。这次方韩之争,燕谈的多数网友是挺韩派,碍于情谊,大家都很克制,就在此时,你这个挺方派出现了,于是,你马上成为众矢之的,因此,指向你的辱骂被忽视,你的反击被夸大,你要比老网友承受更多的火力,承受更多的委屈,有几位现在已经在论坛上玩得很快乐的网友,在进入燕谈之初,也遭受过类似“待遇”,当然,程度比你轻得多。如果你已经把道理说尽,大可转战别处,如果你乐意与燕友相处,也请容忍一下小众论坛的一些“恶习”,陌生人要变成熟人,要有一个痛苦的磨合阶段。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3-4 11:35
ir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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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1

马甲
注册时间
2012-2-14

尽管irving此前一直在潜水,但此君显然比马甲资深得很多。
在燕谈,马甲是新人、圈外人,目前一些“恶习”已对马甲初露端倪。识时务者为长得好看的人。
“如果你已经把道理说尽,大可转战别处”。听话听音,锣鼓听声,逐客令已下。虽说世上的道理永远说不完,马甲决定还是转玩别处了。
irving,你就继续磨合吧,只要你真的确定这里能够“崇尚争鸣、倡导理性、认同多元、鼓励宽容”,而不是叶公好龙。
ir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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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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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4

尽管irving此前一直在潜水,但此君显然比马甲资深得很多。
在燕谈,马甲是新人、圈外人,目前一些“恶习”已对马甲初露端倪。识时务者为长得好 ...
马甲 发表于 2012-3-4 13:06
花影说得可谓推心置腹,她的话显然不是逐客令。

下午还要打球,有些话过会再说。我会写一份复盘。
101# 马甲

你注册了半个月才发现么?速度忒慢了……
大兴兄,请恕我直言:
方韩之争伊始,我看到你先在茶楼骂方舟子“疯狗”、“搅棍”,当网友问及原委时,你保持沉默。后来就看到你在阅读版对方舟子托福和GRE的分数、所读大学的排名、是否中文互联网先驱颇为在意,并 ...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3-4 11:19
同感!
虽然很多人观棋不语,但公道自在人心中。
谢谢花间MM直言。
因已夜深,只说几句:
1)我对方韩之争无兴趣参与,也不“挺韩”。我的看法很简单:方有权质疑,但指控“代笔”不同于指控抄袭,无法确认的罪名是莫须有的。
2)我不认识方,更无过节。挤兑方是因为听说过一些他的底细,比如当年去《华夏文摘》不成便大加攻击。《华》的倾向是一直很明确的,方因而转向,自然予人以个人恩怨高于真理之印象。
3)方在海外网坛影响并不大、声名也不怎么样。从ACT时代起,一言不合就恶语相加,且战斗力极强,一直纠缠不休。“疯狗”、“搅棍”应该不是我的原创,借力打力用一下,似无不可。没有进一步细谈,是因为当年我是局外人,当事人已云散,而非亲历的细节,需要再确认的。
4)这几个都是事实:方舟子托福和GRE的分数第一是胡说、中文互联网先驱是自己瞎吹、所读大学的排名一般。
5)我对irving都是用他说别人的话说他,所以打了引号。我是怀着游戏之心掐架的,而且以前我好像也说过,只要我不滥用权利,我也可以享受掐架权利的。另外,我用词是很自律的,掐架之道,一在于以其人之词还治其身,二在于刻薄到位而不带骂人的。
6)不过我同意你“引起的不是深入讨论,而是阵阵硝烟”这一点,而我本意是掐掐方粉,让燕谈的方韩之争冷却。现在看来适得其反,所以我从此不再参与就是。
7)但我确实认为,方韩之争多反映人性阴暗,并且真心期望燕谈早日降温。目前这种热闹,我以为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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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粉的推荐下,偶去读方老师的科普文章,发现偶之前说的方式科普就是技术含量极低的引用引用,还真说对了。
方舟子:小鸟的大道理文章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提起动物学家,大家马上想到的是那些研究珍稀野生动物的,黑猩猩、大熊猫、狮子、老虎之类,似乎这些或漂亮或聪明或威武的动物才有意思,为之长年待在深山老林、草原荒漠才令人敬仰。但是英国动物学家尼克?戴维斯却选择在剑桥大学的植物园里观察一种毫不起眼的常见小鸟——篱雀,而且十年如一日,先后跟踪了那里427只成年篱雀的生活。在繁殖季节,他几乎每天都要去拜访它们。
    篱雀样子很像麻雀,羽毛颜色黯淡,看上去很单调。19世纪英国博物学家兼牧师莫里斯

    曾经盛赞这种小鸟,号召其教区的教徒们以它为榜样,过一种低调、谦逊而正派的生活。不过,在戴维斯的眼中,这种样子低调的小鸟的生活可是一点也不谦逊、正派。他描述道:
    “一对篱雀在一起觅食,安详地跳进树丛中。到那里以后,雄鸟跑到一边,雌鸟去了另一边。一旦出了雄鸟的视线,雌鸟立即飞进附近的矮树丛里,和藏在那里的另一只雄鸟交配。过后她立即和配偶会合,做出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虽然鸟类常常被当做爱情的象征,天鹅、爱情鸟、鸳鸯之类经常成为诗人讴歌的对象,但是它们的相亲相爱显然不是出于感情,而是为了传播基因。它们的生活被达尔文法则决定了:留下尽可能多的后代。雌、雄为此走在了一起,但是它们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其生理特征导致了它们的目标有所差异:雄性是要尽可能多地播种,雌性则是要尽可能多地养育自己的后代。对雌性来说,对自己最有利的婚姻形式是一妻多夫制(多一个丈夫就是多一个养家的帮手),其次是一夫一妻制,第三是一夫多妻制。对雄性来说,则倒了过来,最好的形式是一夫多妻制(能有更多的后代),其次是一夫一妻制,第三是一妻多夫制。
    雌雄在长期进化过程中相互博弈的结果,让大多数鸟类都采用了一夫一妻制,这样做似乎对雌雄双方都公平。但是篱雀这种外表单调的小鸟却有着最丰富的婚姻形式: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都存在着,还普遍存在多夫多妻制。甚至在剑桥大学植物园这么个小群体(一群大约只有80只)的篱雀中,这4种形式全都同时存在,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多夫多妻制在雌鸟中分别占了32%、7%、23%、38%。那些采取一夫一妻制的,是在双方都没能吸引来第三者的情况下的无奈选择,而那些采取多夫多妻制的,似乎也陷入了僵局。
    戴维斯发现,那些表面上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雌鸟通常也会主动勾引第三者来交配,这么做会鼓励第三者为雌鸟的后代提供食物。而雌鸟的原配一旦发觉,会尽力把第三者赶走。根据达尔文法则,第三者应该根据是否与雌鸟成功地交配来决定要不要为雌鸟的后代服务。如果交配成功,雌鸟的后代中有可能有第三者的种,第三者去帮忙才会增加自己的基因传播的机会,不然就是在做无偿服务了。
    戴维斯的观察发现,第三者基本上是根据这一法则行事的。在第三者与雌鸟成功交配后,有80%的可能会为幼鸟提供食物。而如果交配失败,只有9%的可能会提供食物。而且第三者会根据成功的程度来调整帮忙的程度:交配的次数越多(意味着留下自己的后代的几率越高),就越努力去提供食物。
    雌鸟勾引第三者的好处非常明显。一窝由母亲和两只雄鸟养育的幼鸟(平均一窝有2.95只能成年),要比由一雌一雄养育的幼鸟(平均一窝有1.21只能成年)更容易存活,在会飞时体重也更重。甚至原配雄鸟也有可能由此获益。戴维斯的计算表明,如果一窝幼鸟中有60%~70%是原配雄鸟的种,那么让第三者参与进来,对原配雄鸟也有好处。但是原配为什么通常要把第三者赶走呢?这似乎表明他很“清楚”他的后代不可能达到这个比例。戴维斯对幼鸟做亲子鉴定(对比DNA),证明的确如此。在那些由第三者参与养育的幼鸟中,平均来说只有45%~55%是原配雄鸟的后代。在这种情况下,原配雄鸟当然最好防范第三者。
    篱雀多姿多彩的家庭生活,其实是两性既合作又冲突的结果,双方都想利用对方来为自己留下尽可能多的后代。这个适用于所有有性的生物的道理,却由一种不起眼的小鸟如此鲜明地证明了。
其实上面这篇不如看看discovery,国家地理神马的。

科普这玩意儿吧。我不大看好。首先有了维基百科之类的东西,你想了解什么,网上都有。

关键是研究的方法。比如,如何最快的找到你所需要的信息,如何使用这些信息。

说实话,你把上面鸟的生活习性背熟了也没有什么用。你学会怎么去研究鸟,然后用于研究鱼,研究乌龟,这才算本事。
107# wolfzhang
严格地说,方舟子写的那些科普读物,他不该享用作者署名权的,他就是一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