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老实话,我开始对你和其他几位版主或常客印象不错,但你们对方的成见让你们失掉正常的判断能力,从而暴露了许多逻辑和知识上的漏洞。

您认为方菊花是特定事件特定时期里的公众人物,这说明您对公众人物、言 ...

irving 发表于 2012-3-2 09:29
哈哈哈,你这句式也是学我先前把韩寒和方舟子名字对调的把戏。你在昨天还不知道我是男是女,你其实看一下头像就能知道。还有小苗那么明确地暗示了她的职业,你还在估计来估计去。你的钝感让我无语。我又怎么能相信你的判断能力呢。
本帖最后由 irving 于 2012-3-2 10:14 编辑
哈哈哈,你这句式也是学我先前把韩寒和方舟子名字对调的把戏。你在昨天还不知道我是男是女,你其实看一下头像就能知道。还有小苗那么明确地暗示了她的职业,你还在估计来估计去。你的钝感让我无语。我又怎么能相信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3-2 09:48
嗯,如果您从这些小处认为我迟钝,so be it,我无所谓啦。

就事论事,别发现说不下去了就转移。

坦然一点,谁都有一时没认识到的、没想到位的时候,混论坛就要皮实一点,别端着、别抱团意识太重。
上高一时,我们班的数学老师是个奇葩,称之为老T吧.有天晚自习,某女同学问他教辅书上一条解答题的求解方法,老T先是站着看了一会,没看出名堂,然后让女同学起来在一旁站立,他坐在她的座位上开始演算,一段时间后,演算无果,问女同学,有参考答案么?女同学说有.老T很生气,有答案你自己不看还问我???遂起身走人.女同学委屈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老T甚至没自己去看看答案的摸样,他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参考答案只有答案而没有解题过程.
据班上某教师子弟同学说,老T是苏州大学的高材生,因屈尊当一个小小的中学数学老师而感到不满,故而对学生一直都是这样居高临下,把教学当施舍的态度.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班同学在整个高一一年时间内没少体验.
即使我们学校是一个国家级示范高中,县内第一,市内第二.生源是差不到哪里去的.
高三的时候,当初在高一的同学已经分班2次而散落18个班里.一天中午我在食堂吃饭时,某高一同学拿着餐盘做到我旁边,神秘兮兮的对我说,你听说了没,老T住院了.我奇怪,老T住院管我P事啊.他接着说,老T被路边的广告牌砸了,哈哈.我明白了这件事的"笑点".也跟着哈哈,说了句"报应".
当时我说的这句报应,虽然老T听不到,但总归不太厚道,但如果再回到那十年前,我大概不会再说"报应"一类的话,但我也不会去做同情状,我心里多少还是会想一点关于"报应"的说法.
你有权保持不沉默,但我们很快会让你沉默的。
上高一时,我们班的数学老师是个奇葩,称之为老T吧.有天晚自习,某女同学问他教辅书上一条解答题的求解方法,老T先是站着看了一会,没看出名堂,然后让女同学起来在一旁站立,他坐在她的座位上开始演算,一段时间后,演算无果 ...
竹南 发表于 2012-3-2 10:17
感性层面上,一听到这个事故就下意识想到“报应”,每个人都可能会有,不足为怪。

但人是有理性的,成年人更是有理性的,理性告诉TA这个事情不能说“报应”。

退一万步讲,虽然学生心底里还是没有什么伤感,还是觉得报应,但在言行上,不能有这样的表露,比如和同学“奔走相告,报应啦报应啦”。这是基本的素养。
杨 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这位和72楼重名,不是被签名吧?
本帖最后由 燕苗 于 2012-3-2 15:22 编辑
114# 燕苗  
我的原则是不正面攻击女性。所以请你不要用你的智商不断挑战我的底线。拜托拜托。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3-2 08:28
好玩,不愧是挺韩者,韩寒吓唬人的风格这么快就学到手了,可惜韩寒的底气不足,两次起诉又那么不争气地撤诉,先用2000万砸人,别人动真格了,他又心虚地毁言,起码在这点上让我这个局外人大倒口味。威胁对我没用,你只管你只管放马过来,但请注意游戏规则,有来无往非礼也。
可以肯定的是凡是在这个名单上签名的人与流氓无异,而且还是低级流氓。
燕苗 发表于 2012-3-1 21:07
我不可能和持这种思维的人对话。
我不可能和持这种思维的人对话。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3-2 16:17
那行,拜拜。
这份名单就够无耻了,把没有签名的人强拉上去,这不是流氓行为是什么?还有狡辩什么呢?
我不可能和持这种思维的人对话。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3-2 16:17
你除了在这里表态,吓唬人,我对韩寒质疑你从来都不敢正面回答。
@龙哥-科学公园:既然海内外学者对硕士论文如此感兴趣,本人将公布156之一的天津大学讲师、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王业奇硕士论文的真相。
3月1日17:47

@龙哥-科学公园:在围攻刘记者的156群丑之中随便挑了一个,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王业奇,其硕士论文公然整段抄袭。群丑有干净的吗,下一个挑谁呢?
3月2日22:55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陈力丹 原创 | 2011-04-18 13:19 |

关键字:陈力丹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说明:中午写的这篇博文尚不知道一些扯皮的事,现在看来我被耍了。我的基本态度未变,但我希望的方向变了,希望揭发一方拿出具体的证据来。4,18傍晚


     支持方舟子在社会上打假,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前天晚上我收到正在国外进修的一位大学副教授(我带出的博士)发给我的“亦明博客”2011-04-14短文《老婆刘菊花被指硕士论文开篇就抄,方舟子视而不见》,(网址:http://www.popyard.org,但是国内网打不开)。文章揭露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是抄袭的,还附有刘菊花硕士论文的封面。文章充满了讽刺话语。一看封面,啊,导师是时统宇,当时新闻业务研究室主任,我是答辩委员会主席!经过一天来的回忆,这个事情多少有些记忆。




2002年,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工作,当时的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设在新闻所,毕业的硕士生比较多,而正高职称在岗的只有我和所长尹韵公,所以,我和他承担各承担了半数学生的论文答辩主席的工作。刘菊花的论文水平不高,这是我留下的印象。考虑到介绍默多克当时在国内不多,文章对于开阔眼界多少有帮助,通过的时候给的是“良”,那时水平不大高的论文通常给的是良,极少到“中”。2002年的时候网络虽有,但不发达,作者参考了较多的外国材料,在这个意义上尚有价值。文章共有注释79条。亦明先生如果能够证明刘菊花的文章是抄袭,希望能够拿出具体的证据来,最好一一对照。不过,标明出处的地方,不是抄袭。既然文章不长,做到一一对照,比较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的硕士学位。在这里,我先表这个态。如果没有这些情况,或只有二三行字相似,尚算不上抄袭。那么,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应该向刘菊花礼节上道歉。

亦明的博文,在揭发刘菊花的同时,对方舟子揭发别人的造假给予很多讽刺,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顽强打假者,才可能有正义。

现在回想起90年代末和新世纪初的几年,其实那时在硕士论文抄袭和代笔的问题就已经存在了,当时有所怀疑,但没有多往哪里想。事后我明显意识到的,是两个让我带的研究生课程班的女学生,她们在社会上获得硕士课程结业证书,然后拿论文申请硕士学位答辩。一个是人民日报女编辑的女儿,一个是新华社的在职干部。只有三个月的时间,我看到的论文均感到不行,提了很多意见。人民日报的那位的母亲还特意找我,希望多关照。我要求的是论文至少过得去。有两个奇怪的现象,一是人民日报职工女儿在答辩的时候,问什么都答不出来,甚至快哭出来,委员们只是以为她太紧张,还一再安慰不要紧张,勉强通过答辩;新华社的那位,奇怪的在于原来我感到很不行的论文,后来送来的改稿不错。这样快的时间内能够改得比较好,我是有些奇怪的。现在看来,这两个人的论文很可能是别人捉刀的“成果”。现在我连具体年头、两个人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那时的学生太多了,这也是作为导师和答辩委员顾不上甄别的原因之一,多了就会滥。现在想起来,借这个机会我公开一下,其实这个事情憋了很多年了。如果能够查出来,我作为导师也是存在失察责任的。

陈力丹4,18
http://www.chinavalue.net/Biz/Blog/2011-4-18/74516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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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陈力丹 原创 | 2011-04-26 10:44 |

关键字:陈力丹 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昨天收看到亦明先生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详尽材料,材料的考证颇为丰富。“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根据报告的程序,这段话及亦明发来的材料我发给了现任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主任回复:“我会向他们报告此事。其实你把邮件转了给我,你已经尽到责任了。”

我重申原来的观点:亦明的博文,在揭发刘菊花的同时,对方舟子揭发别人的造假给予很多讽刺,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顽强打假者,才可能有正义。

我进一步的意见是:方舟子打假我总体上支持(尽管具体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方与9年前他尚不认识的妻子的硕士论文存在抄袭一事无关。这个时候查刘,我怀疑动机。当然,不论动机,打假客观上都应支持。所以我说如果查出确实有假,会报告研究生院。

两年前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一位负责人造假被揭发,甚至抄了我的博士生的论文,大家知道了都很气愤;但对于打假者,也没有好的评价,原因在于提供的材料是人家第一次评职称没有评上的表格(表格内容有假),而揭发是几年后人家已经评上职称,因为谁当领导发生矛盾而抛出。


我极忙,所有的时间都被占满,连睡觉吃饭都在抢时间。上次的博文是在中午20分钟内做完上网的,随后便去上课,3个小时后回来接到别人电话才知道有千人点击,说什么的都有。关于这个事情,这次上贴后,我不再理会这方面的任何说法,见谅。
http://www.chinavalue.net/Biz/Blog/2011-4-26/75104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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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外156位学人公开信称:
据媒体报道,刘菊花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在阅过有关举报材料后,业已指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得算抄袭”

而陈力丹的原话是:
昨天收看到亦明先生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详尽材料,材料的考证颇为丰富。“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根据报告的程序,这段话及亦明发来的材料我发给了现任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主任回复:“我会向他们报告此事。其实你把邮件转了给我,你已经尽到责任了。”

公开信把亦明自己说的“得算抄袭”假以陈力丹名下,再弄些假签名,以为2假就可以负负得正变成真的了?
亦明是为方舟子而活着的方学家,整理了数百万字的材料,其找不出什么茬。明白人都能看出,方本人要有问题,犯得上做纠缠方妻这种千夫指的事?

他胡编陈力丹的话就看出什么德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