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很有趣的“论语社”同人戒条

一、不反革命。

二、不评论我们看不起的人(自郐以下的悉列入《子不语》),但我们所爱护的,要尽量批评(如我们的祖国,现代武人,有希望的作家,及非绝对无望的革命家)。

三、不破口骂人(要谑而不虐,尊国贼为父固不可,名之为忘八蛋也不必)。

四、不拿别人的钱,不说他人的话(不为任何方作有津贴的宣传,但可做义务的宣传,甚至反宣传)。

五、不附庸风雅,更不附庸权贵(决不捧旧剧明星,电影明星,交际明星,文艺明星,政治明星,及其他任何明星)。

六、不互相标榜;反对肉麻主义(避免一切如“学者”“诗人”“我的朋友胡适之”等口调)。

七、不做痰迷调;不登香艳词。

八、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

九、不戒癖好(如吸烟,啜茗,看梅,读书等),并不劝人戒烟。

十、不说自己的文章不好。

摘自《论语》第一期,一九三二年九月十六日
九、不戒癖好(如吸烟,啜茗,看梅,读书等),并不劝人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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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人戒烟实属……
确实有趣。比照今日,亦可管窥流变之世风。
比如,“避免一切如“学者”“诗人”“我的朋友胡适之”等口调”,以今观之,尺寸已大幅下滑,学者、诗人已经职业化、中性化,无需避免,需要避免的是“著名学者”、“杰出诗人”以及“人文大师”之类称谓。
按老派,如我大学里的教授所告,自称作家都是可笑的。如王朔等人知称码字匠,固然涉嫌轻贱,如老舍等人自称“写家”方是得体。
在今天,只要不自称“著名作家”,大家也就马马虎虎地由他去了。
“八、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
——这话也耐人寻味。
老实说,没有人会“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背后,也有一个“不老实”的念头,即希望以“老实的私见”为幌子,引诱他人视如公道。
所以,这只是一个笔墨策略问题。但是,这是个重要的笔墨策略。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9-10-16 17:21 编辑
“八、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
——这话也耐人寻味。
老实说,没有人会“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背后,也有一个“不老实”的念头,即希望以“老实的私见”为幌子,引诱他人视如公道。
所以,这 ...
周泽雄 发表于 2009-10-16 14:35
这句话在我看来很好,很实在。不知道为啥会引出老周这番评论。

关键是,为什么要不主张公道? (注意:是“不主张公道”,而不是“主张不公道”)。我感觉这个就像真理的绝对性一样,“公道”也不是绝对的。所以我认为“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颇有主张“消极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真味。

很多悲剧都来自于我们自认为掌握了真理,然后出来主持“公道”。

老周一直断言我不懂自由主义,我也一直认为老周没有真正理解自由主义。呵呵。
相对枯燥的公道,私见更有趣些,偶私见认为相对“公道”自由主义,独立思考的私见和评论更为重要。ps老周和邹峰用了两本字典。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这句话在我看来很好,很实在。不知道为啥会引出老周这番评论。

关键是,为什么要不主张公道? (注意:是“不主张公道”,而不是“主张不公道”)。我感觉这个就像真理的绝对性一样,“公道”也不是绝对的。所以我认为“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颇有主张“消极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真味。

很多悲剧都来自于我们自认为掌握了真理,然后出来主持“公道”。

老周一直断言我不懂自由主义,我也一直认为老周没有真正理解自由主义。呵呵。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09-10-16 17:18
邹峰兄“呵呵”之前,貌似说了句2:2打平的话,你要这么认为,我是没有意见的。在燕谈,我还不曾以自由主义者自居过呢。另外,我绝对肯定邹峰兄成为自由主义者的意愿……和意志。
不过,我还是要说,邹峰兄再次看走眼了。“不主张公道”,在这里只是不以公道自居的意思,还可以理解成:拒绝挟公道以自重。但是,这绝不等于说,作者在立论时可以懈怠公道之心。一面坚持公道之心,秉公论断,一面却坚持以“私见”出之,才是可取的态度。这一层并不难解的意思,似乎邹峰兄未能虑及。
还有一层更上游些的意思,估计邹峰兄更懒得虑及了:这几条戒律,并非出自以自由主义者自居的知识分子之笔,人家感兴趣的,还未必是时事政治伦理道德,毋宁是更多地集中在谈文论艺、游戏人间之上,邹峰兄不问究竟,抢先把别人的意见往自由主义者上挂靠,实在也有点错会前贤的意趣了。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9-10-16 21:43 编辑

自由主义不是自称为自由主义者的专利,自由主义作为完整的主张有它的系统性,但是自由主义的火花可以随处可见。论语社同人不一定自称为自由主义者,可是他们可能比很多自称为自由主义者的更接近自由主义的真味。

所以,不能因为某人从来不谈自由主义,也不自称为自由主义者,就说他的思想和自由主义没有关系。胡适从戴东原那里看到了实验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东西,显然戴震既不知道杜威的实验主义,更不会自称为自由主义者。

几位志趣相投者办杂志就是表达一些私见,杂志不是法院,何来“公道之心,秉公论断”之说?
“我认为“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颇有主张“消极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真味。”
“几位志趣相投者办杂志就是表达一些私见,杂志不是法院,何来“公道之心,秉公论断”之说?”
——邹峰兄:这两句话都是你说的,是否太颠三倒四了。自己两帖处于自我打架之中,不思补救,还要忙里偷闲,来质疑我的说法,却忘了我的说法本来是顺着你前帖来的。
和前贤真是没的比,不过,如今的“著名学者”、“大师”也不知道如何去比的。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球球似乎应该把这“论语社”再做个介绍。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这个同人戒条,是林语堂拟的,“论语”同仁,与之前的“语丝”同仁,大致差不多,都是些文人。
谢泽兄相告,对“论语社”不太清楚,嘿嘿。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9-10-17 01:18 编辑
“我认为“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颇有主张“消极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真味。”
“几位志趣相投者办杂志就是表达一些私见,杂志不是法院,何来“公道之心,秉公论断”之说?”
——邹峰兄:这两句话都是你说 ...
周泽雄 发表于 2009-10-16 23:16
我没看出来我哪里自我打架了。

我的第二句是根据你的“但是,这绝不等于说,作者在立论时可以懈怠公道之心。一面坚持公道之心,秉公论断,一面却坚持以“私见”出之,才是可取的态度。”而来的。

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多元和互相容忍,所谓公道,就是存在于无数自由表达,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私见中,就像市场经济中合理的价格,就存在于无数讨价还价的自由交易中。

自由地表达私见,就是对公道的最大贡献。而任何“秉公论断”的企图都是危险的,就像有人企图制定一个统一合理的价格一样,都是对公平交易的伤害。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9-10-17 11:30 编辑

“自由地表达私见,就是对公道的最大贡献。而任何“秉公论断”的企图都是危险的,就像有人企图制定一个统一合理的价格一样,都是对公平交易的伤害。”
——唉,邹峰兄还是一知半解。貌似说了句安全系数很大的政治正确话,由于内心缺乏理解,还是说错了。
“自由地表达私见”,不可能成为“对公道的最大贡献”的。你在论坛上随意说些缺乏营养的“私见”,难道就想高攀上“对公道的最大贡献”,那不太搞笑了。实际上,凡是思虑不周、理性乏力者,表达出来的东西难免都距公道甚远。依邹峰之见,只要他态度够好,模样够自由主义者,他那些骨子里千疮百孔的陋见,就能一跃成为“对公道的最大贡献”了。——小沈阳也不至于如此胡闹。
下一句话更可笑,“任何“秉公论断”的企图都是危险的。”你不会想说,任何秉私论断的企图都是崇高的吧?自由主义者说话不该出自公心吗?
导致你可笑的原因在于,你把秉公论断的企图,直接视为一种言语道断的权力行为了,而两者还天悬地隔呢。
说话出自公心,并不等于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你不想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并不妨碍你秉公论断。当你不打算运用权力之手推行你的“秉公论断”时,你的秉公论断也就与别人的秉公论断同时处于多元之中了。一千个秉私而来的陋见,不过是堆群蝇乱舞的大杂烩,谈何自由。
你以为“私见”就是秉私?那就是基础语文的问题了。私见与“秉公”并无矛盾。换句说话,唯有出自秉公心的私见,才是有价值的,否则,连“私见”都谈不上,只配说成“陋见”。
至于主帖,不过是一拨有意思的文人制订的同仁守则,所涉更多地还是与文章旨趣相关,自由主义这顶帖子,对它们显得太过无趣。
吾生虽晚,但有幸结交过《论语》杂志的编辑章克标先生,非常温和宽厚且有幽默感的老派文人,他在2007年以107岁的高寿过世。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9-10-17 18:44 编辑

回复15楼泽雄兄:我也叹一口气,唉。

......他那些骨子里千疮百孔的陋见,就能一跃成为“对公道的最大贡献”-----是的。连前面的条件都不需要。

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农妇,拎着一篮大小不一的萝卜去市场叫卖,那也是自由经济的一部分。比市值几百亿的中石油,中石化更属于自由的市场经济,对市场经济的贡献更大。因为后者是垄断的,是破坏市场经济的。

如果你认为一个人的观点千疮百孔,那也是你的私见,你的私见和他那些“千疮百孔”的东西同时在为“公道”作出贡献。一旦你把你的私见上升为公道,而把“千疮百孔”排除在公道以外,认为那些"不过是群蝇乱舞的大杂烩", 那就是危险的。

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东西说成是“秉公的”高见,而把别人的东西说成是“秉私的”陋见,所以这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没有一种测量仪可以测量一个人观点的“公私度”。就像文革中大家都说自己是革命的,而对方是反动的。
所谓“私见”,也就是一己之见,就是说出自己观点的意思吧。这个么,用坦荡可能不算过分,用“公道”恐怕有点扞隔,连“论语社”自己都不愿意表达“公道”,也就不必给他们戴上“公道”桂冠了吧?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其实大家都是一己之见,也即是私见,不过《论语》这帮人加了句:我们绝不会说个人意见就一定是真理。我想差不多就是个态度的事情,没什么的。估计当时不少杂志都挺标榜“公道”的。
不主张公道,不是不讲公道,而是反对以公道自居,立招牌,扛大旗,横扫一切看不顺眼的“私见”。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9-10-18 16:12 编辑
不主张公道,不是不讲公道,而是反对以公道自居,立招牌,扛大旗,横扫一切看不顺眼的“私见”。
tian295 发表于 2009-10-18 14:26
tian兄的这个评论基本到位,我前面想表达的是:所谓公道就是由各种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私见组成的。

有人说摆事实就是讲道理,我认为表达私见就是维护公道,而且这个就是自由主义的精髓之一。
21# zoufeng_1234
允许私见的自由表达,也是一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