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雨人 重新发现艾米莉·迪金森

记得二十多年前看过的一个美国奥斯卡得奖的老片,Meryl Streep演一个在纳粹集中营呆过,而后移民美国的犹太女人,凄美无比。有一个镜头展示她上移民班,老师让他去借Emily Dickinson的诗作参考书目。此女便上了纽约的一处图书馆借书。当她用外国口音说出Emily Dickinson时,图书馆员态度恶劣,硬说没有此人此书。她气不打一处来,用生硬的英语反复解释,召来的是更粗暴的对待。终于她急火攻心,晕倒在地。此后英雄救美,成就一段孽缘,那是后话。

之,这电我知道世上曾有一个名叫Emily Dickinson的女人。影看后,便弃之外,世事忙碌去了。

二十多年,指一挥间生了多事。中国倔起了,于是海外的人少了份自卑,多了份傲。美国至少经历了两个大泡沫,两个大股灾。家庭小,工作去,多,情绪时坏。刻变时翻的幸福和力交着日子,是否有心情谈诗论画?确实对人是个考

然而正常人心灵深处总是有真的天性,境一到,就会自然显现。五月的佛里达之旅验证一点。

是中午分到达Orlando的。会前有半天暇无,就打的去附近一个叫Pointe of Orlando的商逛。

美国经济危机在此得以充分显现:一条大街冷冷清清,游客不十来人,商店雀,不是店就是无人津,其惨无比。逛着逛着到了一个店,乃即将关门大吉的那,所有籍打五折拍。我了店看也好那也妙,正在犹豫,一本名叫《Immortal Poems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的映入眼。一看定价$6.99一打折才三多美金。人廉矣,歌亡矣!为抢歌,当即下。

晚间饭毕,打开电视无聊,接看因特网,是无聊。知爆炸的年代,何处寻找心灵的宁静和智慧?

由是手翻翻新集。由于英文水平有限,大有此失彼隔靴瘙痒之感。直至翻到446,一股清新的意迎面扑来,真有久的相之美感。作者就是Emily Dickinson,生于1830卒于1886。的名叫《I died for Beauty》:


I died for beauty, but was scarce
Adjusted in the tomb,
When one who died for truth was lain
In an adjoining room.

He questioned softly why I failed?
“For beauty,” I replied.
“And I for truth, - the two are one;
We brethren are,” he said.

And so, as kinsmen met a night,
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
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
And covered up our names.

多美的,多简洁言和格式,而思想和哲理又是那的丰富和深邃!从里,不用介,跨过时空,我立刻重新认识Emily Dickinson,一个大的女人,一个大的灵魂;一个有上帝与的无与比的敏感之心和点睛之笔的幸运儿。


立既生了把它翻成中文的冲。知道这种快炙人口的老犹如女神,百把年不知征服多少人心。中文世界早己译烂了也不定。也就放下了。

议开完了,有几个小在机候机,是在看她的,首首珠。最后我角把它翻出来,心想回家后与因特网上的大师们文PK一下,也是忙中偷闲的趣事!

以下是我的文,因笔名雨人,且称。将来退休搞个也未不可。

美而死去

(原作:艾米 狄金森,1830-1886)

美而死去,
仍在适墓中之拘,
有人真理西
我的墓壁。
他温柔何凋零?
我答 
真哩,二者一;

本是兄弟 他
这样晚间亲人相聚,
隔室知己喁喁而
直至青苔爬上我嘴唇
再将彼此墓名一并盖去。

回家了谷歌,果然者众,足之魅力。有一笔名青裳者作如下

《我美而死》

/青裳

美死去,却不曾
在墓中安息,
又来一位真理而死的人
栖身我的隔壁。
他悄言我何以逝去
了美。我回答。
而我真理。真与美是一体;
是兄弟。
这样,像人在夜里相遇

墙倾谈
直到苔爬至我的唇
掩没掉,我的名字。

有名“Oz”版主有如下精品:

我死于美——却依然
于是在墓里校着
室躺着,一个
死于真的人——

 何我落

,我回答——
而我————本是一体。

原是兄弟,他——

因此,如同人,相遇在夜
——
隔着壁交
——
直到苔藓长上我的嘴唇
——
并且覆盖——的名字
——

最后有一永波,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自称大陆译介西方后代主义诗歌的主要翻家和研究者。此君已入专业,著有一本艾米莉·迪金森名。其中有相关译文如下:


美而死,但是
几乎没有适应坟墓,
一个真理而死的人,
就躺在了隔壁的房
声地
了美。我回答。
而我了真理,它本是一体;
,是兄弟。

于是,像人,在黑夜里相遇,

隔着房
直到苔蔓上我的唇
掩盖了我的名字。

看着些人的文,我没有自卑也没有自傲。我都是生活洪流里的几滴水,碰巧都喜上了Emily Dickinson.她又死了,所以没了争。我不是情,而是兄弟(姐妹)”We Brethren are要追求生活里的真理和美,因存之久死亡也以匹

屋及有一裔女作家Emily是一个中国人,宁静致,淡泊一生。怪国人喜她。

最后的最后,到北京有一著名幼儿园的网,赫赫然列在首这时我的感受就复杂化了。这诗若是老师们的最爱则情有可原。若作幼儿教材,误导教化之嫌。子曰:未知生何知死?幼儿是世界的花苞花芽,早接触抽象的概念及死亡之的凄美篇不利心理的成是小猫小狗跳跳跳吧。水到渠成,Emily在等他们长大,他也会最Dickinson


[ 本帖最后由 kemingqian 于 2009-5-14 05:19 编辑 ]

最喜欢这首翻译

《我为美而死》

译/青裳

我为美死去,却还不曾
在墓中安息,
又来一位为真理而死的人
栖身我的隔壁。
他悄言问我何以逝去
“为了美。”我回答。
“而我为真理。真与美是一体;
我们是兄弟。”
就这样,像亲人在夜里相遇
我们隔墙倾谈
直到苍苔爬至我们的唇际
掩没掉,我们的名字。
Emily Dickinson的诗歌意像清晰,短小朴素,有些还挺适合儿童的。
感觉青裳的翻译最为贴切。喜欢。

《我为美而死》

译/青裳

我为美死去,却还不曾
在墓中安息,
又来一位为真理而死的人
栖身我的隔壁。
他悄言问我何以逝去
“为了美。”我回答。
“而我为真理。真与美是一体;
我们是兄弟。”
就这样,像亲人在夜里相遇
我们隔墙倾谈
直到苍苔爬至我们的唇际
掩没掉,我们的名字。
余光中译的也不错,但总体来看,也不如青裳。"我们是兄弟两个" 这一句,太土,太粗,不如“我们是兄弟”直接痛快。  

殉美  

我为美死去,但是还不曾   
安息在我的墓里,     
又有个为真理而死去的人   
来躺在我的隔壁。     

他悄悄地问我为何以身殉?  
“为了美”,我说。    
“而我为真理,两者不分家; 
我们是兄弟两个。”    

于是象亲戚在夜间相遇,   
我们便隔墙谈天,     
直到青苔爬到了唇际,    
将我们的名字遮掩。
八十年代读狄金森,曾经很喜欢。摘一句旧文:“当年我欣赏的诗人态度是狄金森那样,写诗只是心情的寄托,生前极少发表,临终时曾希望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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