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残油记 于 2010-8-22 01:06 编辑
以我十分有限的给美国媒体做新闻报道的经验而言,新闻从业人员不得抄袭其他媒体的报道、不得使用被采访者原话而不加引号。
李大兴 发表于 2010-8-16 22:28
著作权法好像专门提到,时事新闻只要标明新闻出处,则不在版权保护之列.不过,媒体对非原创新闻一旦注明出处,则无异于向竞争对手认输.所以依行业惯例,一般不会转发其他媒体(除非是通讯社)的新闻.老残所知道的一个例外,好像是第一次美伊战争,CNN大发独家新闻,其他媒体除了转发,别无选择.CNN也因此一战成名,成为业界经典.
另商泽雄.在汉语中,"抄袭"与"剽窃",语义上是不是还是有所区别,抄袭为隐去双引号的直接引语,剽窃为改头换面(动了"刀"的),两者的共性是不标明出处.确否?老残也拿不太准.
回老残:在汉语里,如果是日常使用,且使用者又是老残这样注重语言精微区别的老手,“抄袭”与“剽窃”肯定存在语义上的区别。但在法律层面上,两者的区别未获承认,在法官眼里,抄袭与剽窃是一回事。小文所涉的内容,强调的乃是公认的概念而非一得之见,故两者间的区别,也只能视而不见了。
大概,在不涉及具体指控时,强调抄袭与剽窃之别,才是有意义的。
著作权法好像专门提到,时事新闻只要标明新闻出处,则不在版权保护之列.不过,媒体对非原创新闻一旦注明出处,则无异于向竞争对手认输.所以依行业惯例,一般不会转发其他媒体(除非是通讯社)的新闻.老残所知道 ...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8-22 00:55
不在同一地的媒体,对各自的本地新闻,还是会有交换稿源等合作报道的吧。
回泽雄:印象中,著作权法,是将抄袭与剽窃并列,但未对两者的区别细分。老残疑心英文对这两种不同行为应有相对应不同的单词,如果真是这样,则《论剽窃》一书的译名可能不够确切,但是但是,老残的英文水准很低俗很庸俗,所以吃不准。
回燕卖:这事说来话长,老残还是当年地方报纸互换稿件平台的倡导者与实施者之一呢。交换稿源且不标明出处,是中国特色,根源可能与官方通讯社新华社的信息采集能力不足以及信息发布标准太政治正确有关。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10-8-22 14:43 编辑

回老残:俺英语也很滥,但俺对英语世界里该词的语源略有听闻,大致上,英语里plagiarism既可以译成抄袭,也可以译成剽窃。你查手头的英汉或汉英词典,应该都是这样的,并不存在你强调的“区别细分”。
英语里的plagiarist来自拉丁语里的plagiarius,其接近今义的理解,可以溯至公元前一世纪古罗马诗人马提亚利斯。
燕谈英语精湛者甚多,愿有以教之。
另,在著作权法里,通常的表述格式是“抄袭(剽窃)”或“剽窃(抄袭)”,将两者混为一谈的意思,是非常浓烈的。
回燕卖:这事说来话长,老残还是当年地方报纸互换稿件平台的倡导者与实施者之一呢。交换稿源且不标明出处,是中国特色,根源可能与官方通讯社新华社的信息采集能力不足以及信息发布标准太政治正确有关。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8-22 14:21
怎么说呢,新华社很垄断,有时候真理部会通知说只能用新华社稿。这是不现实的,弄到后来,行业标准彻底混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