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 zoufeng_1234
好,小韩老师要提起诉讼了。在法庭上,推理是不能成为证据的。方老师现在人到底在国内还是美国呢?
才要10万人民币赔偿太少了吧。如果在国外,新浪网会是第一被告,方老师第二,新浪是在美国的上市公司,可以狠狠敲它一把的。
早先我以为这场官司打不起来,现在看来错了,方绝顶聪明过了头,这场官司要他对着十四年的文稿坚持绝顶的科学论证,难度已经很大,再要赢官司,看来只能是空想了,好在,小韩只要十万,颇有点到为止的韩少风度,只得继续围观。
今天,我就是高瑜
方舟子、彭晓芸等对韩寒的作品文本逐段作所谓心理分析,从中寻找“不可能”是17岁少年,只“可能”是中年文人创作的证据,手法是不是有点熟悉?像不像49后历次运动中,让文人吃尽苦头的故伎?
   今时今日,这种的故伎还被一些人当压箱底功夫用出来,可怕?可笑?
    按这种逻辑: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怎么可能是18岁少女张爱玲写的,分明是80岁行将就木的老妇口声。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明明是思妇自述,怎么可能出自大老爷们李之仪之手?
     “梳洗罢,独倚望江楼: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苹洲。”——这怕也是温庭筠从哪位怨妇闺中偷来的的吧?
     ……文坛疑案够多的。   
   倒是韩东,慕容雪村、押沙龙、王小山、宁财神等作家纷纷表态,相信韩寒不可能是被“代笔”出来的。他们并非跟韩少有什么亲戚利害关系,不过同属创作中人,更明白创作的复杂性。
   @慕容雪村 : 满屏韩寒,全是一群不会写文章的人在评论文章应该怎么写,什么人应该写什么文章,这事滑稽。文章这东西,妙就妙在无定法、无常法、往往出人意表,如果一切都按固定的套路来,那就叫八股文。我十几岁的时候写过一篇文章,说简爱和罗彻斯特应该搞一搞,也曾被评“文章老成”,现在想想,估计不是我写的。
     ——这话,说得够透彻了。
边走边看
266# zoufeng_1234  
好,小韩老师要提起诉讼了。在法庭上,推理是不能成为证据的。方老师现在人到底在国内还是美国呢?
才要10万人民币赔偿太少了吧。如果在国外,新浪网会是第一被告,方老师第二,新浪是在美国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29 09:46
告新浪?扩大化了吧?有法理依据吗?
10万是个适中的数字了,方出得起,但已可以让他肉痛一下。若韩少再要多些,甚至来个诉讼保全的法子冻结对方的资产,就要被人骂仗钱多欺负人了。
边走边看
告新浪?扩大化了吧?有法理依据吗?
10万是个适中的数字了,方出得起,但已可以让他肉痛一下。若韩少再要多些,甚至来个诉讼保全的法子冻结对方的资产,就要被人骂仗钱多欺负人了。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1-29 11:01
方的文字是通过新浪这个媒体平台传播出去的,新浪虽然是新型电子媒体,但还是媒体。国外同类案例,出版方基本都是第一被告,作者是第二被告。这类案子,通常赔偿金额巨大,超出个人能力,但商业媒体却大都有赔偿能力。实在赔不起的,最后还可以宣布破产。我也就是这么一说,知道在中国不可能告新浪,它的前总裁可是涛哥的女婿。

韩少也许比方有钱,可方老师家的背景后台比小韩老师强多了,方爸原是政法系统的高官,法院院长的干活,方妻还是新华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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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就是高瑜
看到这里,俺慢慢开始觉得方舟子没有道理了。尤其是这一段:“@慕容雪村 : 满屏韩寒,全是一群不会写文章的人在评论文章应该怎么写,什么人应该写什么文章,这事滑稽。文章这东西,妙就妙在无定法、无常法、往往出人意表,如果一切都按固定的套路来,那就叫八股文。我十几岁的时候写过一篇文章,说简爱和罗彻斯特应该搞一搞,也曾被评“文章老成”,现在想想,估计不是我写的。 ”————确实是这样!我有时候看到自己很久以前写的东西,都不敢相信是自己写的,不明白自己当时为啥会莫名其妙说出那样的话来。
俺是灭绝师太
越热闹越好啊。
楼上诸位似乎认定了韩寒会赢。我倒觉得挺悬乎。
方舟子有可能赔10万赢4000万的。
“代笔”“一行字”的可能性几乎百分之百存在。
这是个巨大的坑。
就看方舟子有多大能耐去挖掘了。
呵呵。
拿《三重门》投寄稿与实际发排稿对照一下就有可能找到那“一行字”。
“一行字”的门槛太低了,看得让人不忍。
几乎所有作家都会有类似经历:被编辑“代笔”过多行字。
老童当年在报纸写评论就经常被编辑“代笔”。
远的不说,这个坛子里我就见过谁谁发文章标题那“一行字”被人“代笔”了。
法官们即将面临一个词义辨析的任务:什么叫“代笔”。
呵呵。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9 13:05 编辑
越热闹越好啊。
楼上诸位似乎认定了韩寒会赢。我倒觉得挺悬乎。
方舟子有可能赔10万赢4000万的。
“代笔”“一行字”的可能性几乎百分之百存在。
这是个巨大的坑。
就看方舟子有多大能耐去挖掘了。
呵呵。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9 12:31
所有指控或者质疑韩寒的并不针对"一行字", 而是说他的文章根本不是他写的. 4000万是韩寒自己悬赏的, 这个和索赔10万毫无关系. 再糊涂的法官也不至于会把两件事混在一起和稀泥.

当然方舟子也可以起诉韩寒和范冰冰追讨4000万悬赏. 但是好像没有看到他有这个打算. 再说了,悬赏可以随时撤消的, 怎么起诉啊.
是啊是啊,连整篇的都敢指控,“一行字”按说是不在话下的,这个不需要“针对”,因为已经包含。所以千万别说“所有”。
咱也没说那两笔钱就有直接关系,但那两笔钱都跟韩寒有关系。所以千万别说“毫无关系”。
咱也没要求法官“把两件事混在一起和稀泥”,俺的意思是,方舟子其实不必把精力放在应付这个官司上,10万元好小的数字啊,集中精力找那“一行字”就是了,4000万好大的数字啊。
拿《三重门》投寄稿与实际发排稿对照一下就有可能找到那“一行字”。
“一行字”的门槛太低了,看得让人不忍。
几乎所有作家都会有类似经历:被编辑“代笔”过多行字。
老童当年在报纸写评论就经常被编辑“代笔”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9 12:38
“一行字”是韩少事发之初气背了情急说的气话,拿2000万来砸人当然也不算什么明智的举动。但韩少从来就不是老成持重老谋深算一路的,这也是很多人喜欢他的原因。不完美,但贵在真实,有个性,有自我。在这个从小就被格式化,被教育要活得好一定要会装的世道,这难道不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吗?
边走边看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9 13:21 编辑
是啊是啊,连整篇的都敢指控,“一行字”按说是不在话下的,这个不需要“针对”,因为已经包含。所以千万别说“所有”。
咱也没说那两笔钱就有直接关系,但那两笔钱都跟韩寒有关系。所以千万别说“毫无关系”。
咱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9 13:07
那"一行字"韩寒要求是代写的人自己站出来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 所以方舟子的任务不是找字, 而是找人. 但是问题是, 即使有人代写, 他自己直接就找韩寒和范冰冰拿4000万了, 和方舟子还是没有啥关系. 除非方舟子本人给韩寒代写过文章或者"一行字", 而且保留了证据.
“一行字”是韩少事发之初气背了情急说的气话,拿2000万来砸人当然也不算什么明智的举动。但韩少从来就不是老成持重老谋深算一路的,这也是很多人喜欢他的原因。不完美,但贵在真实,有个性,有自我。在这个从小就被格式化,被教育要活得好一定要会装的世道,这难道不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吗?李小苗 发表于 2012-1-29 13:14
呵呵,我也不知道法律上怎么规定的,比如“气背了”时说的话能算多少数。从4000万的角度看,这个“品质”确实,呵呵,“可贵”了。
那"一行字"韩寒要求是代写的人自己站出来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 所以方舟子的任务不是找字, 而是找人. 但是问题是, 即使有人代写, 他自己直接就找韩寒和范冰冰拿4000万了, 和方舟子还是没有啥关系. 除非方舟子本人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9 13:18
请细读韩寒的悬赏告示各版本。
“至(自)以前到我死,所有我的文章如有一字他人代笔,我诅咒我自己不能活着看到我女儿成年。如有人能证实我有一字是他人代写,我愿砸锅卖铁认罚二千万元人民币,终身封笔,赠送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给该人。”“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同样,干这件事情这么多年难免不会不透风,所以,电脑前的所有读者,如果你听说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在‘韩寒写作团队’,请指出,我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如果有业内业外的人举证我在写作方面有什么策划宣传的团队,同样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并终身封笔。”“如果有任何媒体收到过来自我本人或者所谓‘韩寒团队’的媒体稿要求刊发或者宣传,我还是奖励两千万人民币,并终身封笔。”


“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


这个。应该不需要某个“自己”出来“证明”的,实际发排稿上添加的任何一个字或一行字(作为从事20多年编稿发稿的编辑,老童还真没见过一字不易的原创稿),只要不是韩寒本人笔迹,都将被直接证明为“代笔”(即“代我写过”)。
呵呵,我也不知道法律上怎么规定的,比如“气背了”时说的话能算多少数。从4000万的角度看,这个“品质”确实,呵呵,“可贵”了。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9 13:31
俺说过韩少不是完美的人,更不是老谋深算。但他的可爱可敬之处,就在于他并没有为了讨人喜欢而装得完美些。他的可贵是真性情。他说2000万的时候,俺也很反感。但事到今天,说他代笔的一方明显拿不出过硬的证据,还要无中生有,从文本中找所谓的破绽,这就更令俺反感了。
    俺在楼上说了,这种从文本中找心理根据,深文周纳,从而判定人家“有罪”的手法,是文革故伎,作为也算靠写字觅食的人,俺被吓到了。
边走边看
老童在发挥他的抬杠特长.

“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

韩寒敢说这个话, 首先是因为确实他没有要人代写文章过, 至于是别人比如编辑或者他老爸帮他修改文字或者错别字, 不管是一行还是一个字, 显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捉刀代写.

他敢用说出2000万这个数字, 说明他对周围的朋友和编辑比如他提到的袁敏很有信心, 相信他们不会像老童想象的那样见钱眼开, 冲着2000万就真的翻脸不认人, 真的拿了证据要韩寒拿出钱来.
“代笔”的意思应该是自己不会写而请人代写,至于修改、编辑时的改动应该不属于“代笔”。
俺是灭绝师太
韩寒欲诉方舟子索赔10万元:方舟子称欢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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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  ( 2012-01-29 14:24:19 )  来源:华龙网   评论共 0条 如何上四川在线手机版 wap.scol.com.cn 手机上微博:w.scol.com.cn 点击进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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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怀疑韩寒找人代笔写书,方舟子在网上对韩寒发起“炮轰”,引发双方长达11天的网络“口水战”。

  今天凌晨“韩方”之战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韩寒经纪人发布博文称今天韩寒将以1000页的手稿资料作为证据,正式起诉方舟子。而后者则表示“欢迎起诉”。

  韩寒方出招

  韩寒:将凭千页稿 诉方舟子

  今天凌晨4点,万榕书业总经理兼韩寒经纪人路金波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韩寒委托律师”,就“知名科普作家方舟子通过互联网‘质疑韩寒(找人)代笔’期间造谣、对韩寒名誉造成损害事宜”,今天(将)“在上海提起法律诉讼”。

  路金波称,在2012年1月19日至28日期间,方舟子在微博账户上连续发表、评论和转发文章,明确指出韩寒作品“(找人)代笔”“包装”,“造成对韩寒名誉权和财产权利的严重侵犯”。韩寒将在上海提起诉讼,“要求公开更正、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据称,韩寒整理了1997至2000年间的手稿等1000页资料,“足以证明其作品为独立创作。”

  方舟子接招 欢迎起诉 一定会应战

  今天上午,当记者联系上方舟子时,他表示:“欢迎他起诉。”

  方舟子告诉记者,自己目前仍然认为,那些文章不是韩寒写的。

  对于起诉,方舟子表示将交给律师处理,自己“一定会应战”。

  方舟子说:“我相信如果是在一个公正的法庭,我是不会败诉的。但是诉讼是在上海,诉讼结果不好说。”

  方舟子质疑VS韩寒回应

  方:为何在电视访谈中故意说不知道“三重门”的意思?

  韩:那个电视节目录制的氛围非常不好,几乎没有人读过我写的东西,我有权不回答来自非读者耍猴式的问题。

  方:《求医》中说上学时被传染了疥疮,但文中所述病症与事实不符,更像是韩寒得过肝炎的父亲所写。

  韩:退一万步说,这些都是文学作品,哪怕我什么病都没得过,我也可以这么写。

  事件回放:1月15日,麦田发表《人造韩寒》的博文,称韩寒的成功是其父韩仁均和出版人路金波“人造”和“包装”的结果,还称韩寒当年在新概念大赛中的获奖作品为其父代写。隔日,韩寒便表示悬赏2000万元,寻找 “代笔人”与“人造”的证据。1月19日,双方和解。

  韩之争引起了方舟子的注意,他连续发表11篇博文,质疑韩寒的文章和说法有多处自相矛盾之处,怀疑有枪手代韩寒写文章。

  1月15日下午,韩寒在北京接受了网易娱乐的专访。采访中,韩寒驳斥了“代笔”质疑,他表示,这样说的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写作时间。再度谈到“民主自由”时,韩寒表示老百姓对自由的渴望其实并不大。而在16日凌晨,韩寒对于代笔指控又发文反驳,并悬赏2000万征集代笔证据。

  新概念作文主办方否认韩寒“拼爹”说法

  1月15日,IT评论博主麦田发表博文质疑韩寒的成功是靠团队包装,韩寒否认并愿意悬赏两千万元寻找“代笔人”。新概念作文大赛主办方《萌芽》杂志社赵长天也否认麦田质疑韩寒《杯中窥人》获奖“拼爹”说法,称韩寒父亲与出题者不认识,不存在作弊可能。

  麦田就质疑韩寒证据不足道歉(图)

  日前,IT博客作者麦田质疑韩寒背后有写作团队替其代笔,引起网民热议。1月18日晚,麦田在微博向韩寒、韩寒的父亲韩仁均等人发了一封致歉信,称最近几天对韩寒的质疑证据不足,并表示愿承担所有责任。随后,韩寒表示接受道歉。

  方舟子质疑韩寒“代笔”引发微博骂战

  春节期间,方舟子质疑韩寒之父代笔为子写作,与韩寒展开隔空“骂战”。针对愈演愈烈的“代笔”质疑,韩寒在其博客上公布了当年《三重门》所有的手稿,并表示将把两部手稿出版成书。方舟子打假引来微博骂战,“挺韩派”和“倒韩派”各执一词。
转帖]方舟子:点评韩寒及其父亲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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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次转到微评 挑灯浪子 于 2012-1-29 16:16:5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点评韩寒及其父亲的回应




本来是想继续分析署名韩寒的作品,看到韩寒及其父亲韩仁均连续在博客上发了三篇文章(《我的父亲韩仁均的以及他的作品》《看着手稿真欢乐——附16岁写孔庆东文章一篇》《我写下的这些都可以成为呈堂证供》),不点名地“理会”我的质疑,我就先对这些答复中某些有意思的地方给个评论。由于韩寒经常修改他的博客文章,我引用的文字(用【】标出),以我看的时候存下的为准。




以下点评《我的父亲韩仁均的以及他的作品》




  韩寒说:【一开始,他们说我有团队,并重金鼓励网友举证,结果千万网友中没有人能举证出身边的亲朋好友属于我的写作团队,于是他们又说金波是我少年成名的推手,结果发现金波98年的时候还在河南的一个罐头厂工作。】




  不是韩寒自己重金悬赏2000万的嘛,现在他这么一说,倒好像成了重金悬赏的是质疑的人了。当然,这可能是笔误,但是一个自称从小写长篇小说可以从第一页一直写到最后几乎不做任何修改,手稿拿出来就跟誊清稿一样的人,会一再出现这种严重的表述笔误,甚至前言不搭后语,总让人觉得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从麦田的质疑开始,质疑的人一直怀疑的是韩寒父亲韩仁均代笔少年韩寒的作品,这时候要说有推手也只是怀疑杂志社或出版社编辑,并没有人怀疑路金波这时候已介入,谁都知道路金波成为韩寒的代理人是后来的事。请问说“金波是我少年成名的推手”的“他们”究竟是谁?立一个稻草人打得很痛快是不是?




  韩寒说:【我甚至发现还有伪科学证明法,忽悠了不少人。有理科生做了一个科学统计,选取了八九本书,其中有我父亲的书为A,我的四本书B,C,D,E,其他作家的书G,F。分析书中关键词出现的次数,比如三个“的”“得”“地”,比如“因为”“所以”,结果发现,我父亲的书和我的那四本书出现这些词的总次数差不多,而另外两本书明显要数倍与ABCDE。实验得出的结论是,我和我父亲的书风格雷同。这篇文章充满了我看不懂的专业术语,很多试图证明我的书是我父亲代写的朋友也像捡到了宝一样兴奋不已转发不止。甚至其中还有科普人士,他们认为最终还是科学和数据来说话了。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A,B,C,D,E都是十万字,G是三十万字,F则超过了五十万字。所以结果当然是ABCDE的常用词出现次数差不多,而G是他们的三倍左右,F则是五倍左右。像我这样的理科白痴也知道做这种对比的时候,抽样对象的字数得是一样的吧。我不明白这位理科生为什么这么恨我,虽然我一直对理科生特别有好感,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科学家。但是理科更需要严谨,能在完全缺乏条件的情况下依然把实验做的津津有味并得出结论,也算有本事。】

北大中文系教授曹文轩给《三重门》写的序言说:“而在《三重门》的作者韩寒身上,却已几乎不见孩子的踪影。若没有知情人告诉你这部作品出自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之手,你就可能以为它出自于成年人之手。”“在我的感觉上,它恰恰是以成熟、老练,甚至以老到见长的。”曹教授当年给署名韩寒的《求医》点评时也说:“《求医》一文,若不注明作者身份,你很难会想到如此老练文字竟出自一个高中一年级男生之手。这种老练,又不是做出来的,而是一种自然流露。我不太清楚这男孩文化背景,也不太清楚他生活经历。总而言之,我不太清楚他何以会有如此老练的文风。”   韩寒是在说给他的作品写序的北大中文系教授其实不是“有一定文学经验的人”,而是属于“对文学没有什么兴趣的人”?曹教授今天如果听到韩寒这么评价他,不知作何感想?   韩寒说:【有人说,“幽默”的英语单词是“humor”,我这么小的年纪,不可能知道这个单词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体液”,而我却知道,并写在了小说里,说明我英语功底了得。这么说是很牵强的,几个单词记下来很容易被刻意引用到书里。我当时也是忘记了“幽默”这个单词具体怎么拼写,所以才翻了字典,结果发现它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体液”。包括很多的英语单词都是这样,只要活用词典,就能让你显得学识渊博。而且我当时也的确常常翻看词典,因为我的偶像钱钟书先生有个典故,就是看字典看了两个月,所以我没有也看字典,中英文的都看,虽然现在忘记的差不多了,但其实对人生和创作都挺有帮助的,建议大家无聊的时候也可以这么做。】   韩寒自称熟读钱钟书,却不知道《书店》一文关于幽默的说法其实是抄自钱钟书的《笑》:“我们不要忘记幽默(humour)的拉丁文原意是液体,好象贾宝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却狡辩说是从字典查来的。这可作为《书店》不是韩寒写的一个证据。   韩寒说:【我的朋友春树小姑娘开玩笑说我不会说“葡萄酒”的英语。春树老师一直是个很可爱有才华的姑娘。不过不会说“葡萄酒”这也很正常,我不太喝酒,我只知道酒是Wine,但不知道葡萄酒是什么,甚至因为长久不说及“酒”这个单词,有一次甚至说成了翅膀。总体来说,我的英语水平不算特别差,但专业领域非常强,因为我们经常去国外比赛,我们的赛车工程师也经常是老外。】   只要有初级英语水平的人就知道葡萄酒就是wine,喝过进口葡萄酒的人也都该注意到,更何况是一个经常出国下餐馆的人。就这还敢说自己的英语水平不算特别差?   韩寒说;【至于有几次我前后供述对不上,我和我父亲供述对不上,这些都是无关大局的小问题,毕竟十多年过去了,谁还能记得那么清楚,在电脑前的朋友,十三年前的今天你在做什么?甚至十三年前的这个月你在做什么?】   你前后供述对不上、和你父亲供述对不上的,都是涉及你的人生重大事件的问题(新概念作文大赛、《三重门》的写作、语文成绩的好坏等等),岂是“无关大局的小问题”?十三年前的今天我做什么我不一定记得清楚,但是十三年前我干过的大事(例如首先在网上批邪教)的前因后果和细节可是记得清清楚楚,不管何时叙述,都不会出现前后矛盾的说法。如果一个人及其亲人对一件事的说法不一,反复无常,说谎的可能性就很大。刑侦警察就是这么破案的,文本考据也是这么研究的。 2012.1.29
唉,竟然还至于上法庭。所谓公共人物的名誉权,也太脆弱了吧?
方舟子有质疑,韩寒有释疑,剩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公众就双方的论辩自行判断了。与法庭何干?
韩寒即便胜诉,法定的一纸裁定,能说服原本有疑的公众?于事无补啊,甚至,欲盖弥彰,越描越黑。

韩少太失算了。几个质疑,一家人如临大敌,竟然还翻出十几年的信件,煞有介事。现如今老毛还能被质疑,茅于轼同志的檄文,看见没?你韩少的屁股就摸不得?一摸就要跳?偏要摸!活见鬼了嘛。

舟子方,我顶你。不争理,也争个勇了!
楼上的笑老师也太好笑了,你是何方神仙,上不上法庭轮得到你来反对?连方老师本人都欢迎起诉呢,你表错情啦。
拿老毛和韩少比,也亏你想得出。
就凭你“不争理,也争个勇了!”那句话,我都不好意思评价你。
越热闹越好啊。
楼上诸位似乎认定了韩寒会赢。我倒觉得挺悬乎。
方舟子有可能赔10万赢4000万的。
“代笔”“一行字”的可能性几乎百分之百存在。
这是个巨大的坑。
就看方舟子有多大能耐去挖掘了。
呵呵。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9 12:31
童版逗。
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12-1-29 18:19 编辑

方舟子说:“我相信如果是在一个公正的法庭,我是不会败诉的。但是诉讼是在上海,诉讼结果不好说。”
==============
此言太耸,看来方舟子底气还欠足哦。其实官司一打起来,走的道儿就不是文学的,也不是科学的,而是法学的,两个字,证据,非假即真,非黑即白的证据。白底黑字的纸据,是不可能科学论证成黑底白字的。诉讼在上海,结果就不好说,在哪里好说些呢?方舟子先生自己挑个场子嘛,月球,金星?或者火星?老梦我忒觉得方舟子这两句话说得没风度,栽面子,如此“欢迎起诉”,底气呐底气,度数不够哟。
今天,我就是高瑜
本帖最后由 童志刚 于 2012-1-29 18:28 编辑
“代笔”的意思应该是自己不会写而请人代写,至于修改、编辑时的改动应该不属于“代笔”。
金秋 发表于 2012-1-29 15:41
那你说说“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是什么意思呢?该怎么理解这句话呢?
韩寒说他自己就不会写葡萄酒的英语。
老童在发挥他的抬杠特长.

“如果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我愿意奖励他两千万人民币,”

韩寒敢说这个话, 首先是因为确实他没有要人代写文章过, 至于是别人比如编辑或者他老爸帮他修改文字或者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9 15:39
你也一样,说说“代我写过一个字的文章”这个句子该怎么理解吧。
方舟子说:“我相信如果是在一个公正的法庭,我是不会败诉的。但是诉讼是在上海,诉讼结果不好说。”
==============
此言太耸,看来方舟子底气还欠足哦。其实官司一打起来,走的道儿就不是文学的,也不是科学的,而是法学的,两个字,证据,非假即真,非黑即白的证据。白底黑字的纸据,是不可能科学论证成黑底白字的。诉讼在上海,结果就不好说,在哪里好说些呢?方舟子先生自己挑个场子嘛,月球,金星?或者火星?老梦我忒觉得方舟子这两句话说得没风度,栽面子,如此“欢迎起诉”,底气呐底气,度数不够哟。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12-1-29 18:16
韩方不会同意由方舟子来选地方吧?
老遇到这样的事儿,打个官司要争管辖权,明显是都不大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嘛。
老童看着2000万心里痒痒, 可惜现在的困境就在这里, 有代写过一个字证据的人不会出来找韩寒领赏, 想领赏的人和韩寒都没有直接联系交流过, 更不用说拿出代写的证据来了. 要证明代写比证明抄袭复杂多了, 代写必须有双方的沟通和授权.
韩寒是上海人自然在上海起诉,他不可能到乌鲁木齐或者拉萨去起诉,方舟子因为韩寒是上海人就连韩寒这点权利都要责疑,阴阴地抛出诉讼结果不好说一辞,这里面的煽动地方对立的用心,昭然若揭,为什么要应讼的同时煽动地方对立呢?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想就拿京沪对立情结煽情地做文章,韩寒不可能因为方舟子这通煽动异地起诉,方舟子还因此悲了壮地应了讼,这小家子气,这公然的阳猫腻,玩得,也忒次了点。
今天,我就是高瑜
唉,竟然还至于上法庭。所谓公共人物的名誉权,也太脆弱了吧?
方舟子有质疑,韩寒有释疑,剩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公众就双方的论辩自行判断了。与法庭何干?
韩寒即便胜诉,法定的一纸裁定,能说服原本有疑的公众?于事无补啊,甚至,欲盖弥彰,越描越黑。

韩少太失算了。几个质疑,一家人如临大敌,竟然还翻出十几年的信件,煞有介事。现如今老毛还能被质疑,茅于轼同志的檄文,看见没?你韩少的屁股就摸不得?一摸就要跳?偏要摸!活见鬼了嘛。

舟子方,我顶你。不争理,也争个勇了!笑笑书 发表于 2012-1-29 17:03
看到这里,已经很明确了,韩寒是个生意人。这个官司不是学术纠纷,而是赤裸裸的商业利益纠纷。你怀疑我的作品不是我写的——尽管从学术上说这样的质疑很有价值,你破坏了我的名声,以后我的书卖不出去了,没有商家找我代言了,我经济损失很大。所以我要告你,要挽回名声,弥补可能的经济损失。
只要韩寒告这个官司,不管是赢了还是输了,他都将被踢出“公众知识分子”行列——实际上,给商家代言,就意味着他已经出卖了自己的知识分子身份,变成了一个商业符号,粉丝则是他赚钱的工具。和娱乐明星已经没有什么区别,和茅于轼和老毛更是没有什么关系——他们至少还和政治和学术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