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谢宗玉:知识分子的辩论

  
  谢宗玉:知识分子的辩论
  有一天,跟摩罗电话聊天。我说,中国知识分子的观点其实并没有多大分歧,如果彼此都理智一点,不意气用事,绝不会闹得像现在这样鸡飞狗跳,四分五裂。我说这话的时候,摩罗刚出版《中国站起来》,知识界正分作两派,为他的书互相叫阵。有人甚至宣称要与他绝交。
  现在,我之所以要捡起这个话题再来置啄。是因为这两天我看了薛涌先生的大著《仇富》。老实说,依我的个性,我挺欣赏薛涌的作派:不党不群,只要有自己看不过的观点,就抓住不放,一定要争个高低输赢才罢休,全然不管对方什么来头。而且这本书也让我受益良多,比如说欧洲封建时代雇农、贵族与国王之间的真实关系,我就是从这里得知的。
  但书看到后面,我不禁为薛涌着急起来。为什么?他同我一样,或许都缺乏一点饶恕精神。多大的一点事啊,明白人一眼就看得出,哪值得他一遍又一遍、一篇又一篇地重复论述?我心想,坏了坏了,他这样下去,会出事的。结果真的出事了。他不仅与国内好些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结了怨气,而且还关了自己一扇最重要的发言窗口。什么叫“小不忍则乱大谋”,他恐怕就是一例吧?
  写散文和小说已多年,现在我也想摸索着写些思想随笔。有时看着别人的观点不怎么顺眼,也想提笔辩论一番。那么,辩论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我的学问比对方扎实?我的见识比对方深远?我的道德比对方高尚?进而在某一领域除我正确之外,其他人全是错的?进而我才是这个领域拥有最高话语权的权威?
  请不要露出不屑之色,除我之外,你和他都有份。知识分子对话语权的争夺,其实一点都不亚于仕途中官员对权力的争斗。这是我们潜意识无法摆脱的魔障,也是我们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最容易犯忌的地方。我若一口否认,那定是我不诚实的表现。我们只能先承认这一点,才能在以后的辩论上,尽可能地克服它。
  但凭学问和思想夺取话语权只是辩论的隐性目的,辩论当然还有它的显性目的。显性目的就是让对方顺着自己的思路也能思考那么一下,然后互相交流,去芜存精,去伪存真,厘清事实,向真理尽可能地靠近。只有这样,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才可能在思想的道路上达成共识,形成螺旋般向上的合力,将民族发展的马车尽可能拉往正确的一方。
  我仔细观察过,其实左派右派也好,新左派新右派也罢;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也好,海外学者国内学者也罢,辩论的目的都是为了中华民族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如果把中华民族比作一块尚未雕琢的钻石,绝大多数有志于公众事业的知识分子就是一个个打磨匠。由于我们打磨的层面和棱角各不相同,所以我们看别人总像是错误的。我们很少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很多时候我们不是就同一问题在争论。我们的争论核心往往不能重叠,而是各自划圆,两方论战的交汇点只有极少部分。甚至不是在同一层面、同一角度和同一语境下进行的。很多时候,每个人似乎都说得有理,但放在一起比较,就牛头不对马嘴了。争论由此发生。而伶牙俐齿是知识分子最显著的特征,争到最后,就只剩下意气之争了,这时知识分子的坏毛病一古脑全表现出来了。说到底,厚厚的一本《仇富》,算得上真知灼见的东西,用四分之一的篇幅就可以概括。其余除了重复,就是唾液之争。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阻碍思想抵达它应该可以达及的地方。真是太可惜了。
  目前的中国,“和而不同”仍是我们发展道路上所无法绕开的话题。“和”与“不同”一样重要。“不同”是为了凸显真理,“和”是为了形成合力,让虚幻的理论结出世俗的利益之果。如果我们为了“不同”而失和,那么“不同”就失去了它在人类社会存在的意义。应该说来,追求真理不致于使我们失和,因为没有哪个知识分子不标榜自己热爱真理。让我们失和的原因是我们总喜欢把真理据为己有,以显示自己独一无二的能耐。其实辩论是双方共同抵达真理的过程。如果真理是埋在地里的珍宝,那么功劳绝不能全归挖最后一锄头的人。但悲哀的是,挖最后一锄头的人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自己沾沾自喜的得色。在这方面,我一直做得不好。
  无钱伤穷人的自尊,权小伤官僚的自尊。让中国知识分子最伤自尊的,就是对方一开口便号称他的学识水准和道德水平都比自己高出很多。所以如果我们真想让人家接受自己的观点,就得谨慎用词,以免伤及他人的自尊。以理服人的同时还要以德服人。在中国理说八分比理说十分更让人容易接受,留有余地的辩论比不留余地的辩论更要管用。季羡林“假话全不说,真话不全说”的做人原则在中国甚至在世界都不过时。事实上,知识分子对公共权益的辩论大多数都是常识,只要稍微点醒,让对方和读者知道你的观点就可以了。这时对错是非,人心早有分数,何必咄咄逼人乃至喋喋不休呢?
  由于我们的出身、工作和地位的不同,所有人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局限性。受视野的限制,我们都会不可避免为某一部分人说话多些,我们的思想情感会不可避免更倾向我们熟悉的人一些。于是就有知识分子或为穷人代言多些,或为富人代言多些;或为农民代言多些,或为工人代言多些;或为企业家代言多些,或为官员代言多些。每个阶层,第个工种,每个集团都有代言人,这才是社会的常态,表示话语权的平均分配。我们不能因为某个知识分子为富人代言,就把他推向道德的十字架,进行无情的“拷打”。我们甚至也不能因为某个知识分子为富人代言时观点有错,就骂他的良心被狗吃了。因为除全能的上帝外,任何人都有他思想和学识的局限性。如果某人仅仅因为知识储备不够影响了观点的阐述,我们就将他的人格一笔勾销,那这不是辩论,而是精神的屠杀。跟匹夫拿刀拿枪互相对杀没有区别。
  为任何集团代言的知识分子都不应该受到道德上的指责。关键在于他为这个集团代言时是不是以良心为准则,站在他所理解的公平公正的立场。所以,除非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某个知识分子违背良心,口是心非,乱说晕话,否则我们就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判他死刑”。可事实上,这种证据实在是太难找了。就算我们能证明他分了某个集团的红利,也不能由此断定他的言论就一定会违背良心。因为一个人身处某个集团,他从这个集团获得生存资源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在现在的中国,思想和言论不怎么值钱。除个别知识分子可以卖字为生,其他绝大部分知识分子要依靠他所在的单位和集团。并且,毫无疑问,知识分子也有追求幸福和更大利益的权力。只要他的这种追求合理合法,我们就不应该过多地指责。所以说来说去,在思想交锋的辩论战上,要想在人格和道德上否定一个人,我们一定要抱慎之又慎的态度。要不然每一场辩论最后只会沦为意气相争的口水战。
  每个集团都希望自己集团的利益最大化,这时正需要知识分子用理性去均衡,当我们理智的辩论达成了共识,并由共识制定出各个阶层互相制衡、互不吃亏的规则时,和谐社会才会出现,我们民族的文明体系才会一点点完善并强大起来。
  知识分子也只有在辩论中达成共识,才有可能带领民众去影响政府的执政方向。如果知识分子永远像目前这样,在窝里斗作一团,那么这个民族就只能由着政府怎么着就怎么着。
这篇文章是在和稀泥吧,重点不在批判或者否定,而是在于容忍说话的权利
啊哦,看见本家大哥的文章。
知识分子说话的出发点大都在于为自己所在的利益集团?那怎么辩论也难取得共识。还有多少是具有公共知识分子情怀的呢。
这篇文章是在和稀泥吧,重点不在批判或者否定,而是在于容忍说话的权利
tulsi 发表于 2010-10-17 09:54
完全同意!

从薛涌文章里知道欧洲的封建社会,算了,就别讨论问题了。摩罗不是玩意,薛涌也不怎么样。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0-10-19 14:52 编辑

对机关警察作家还能提什么要求呢?

我看过的谢宗玉作品里,这篇算是最好的了,没有从头到脚闪耀着“蛋白石般的忧郁”、“天青石般的母爱”。
对机关警察作家还能提什么要求呢?
ironland 发表于 2010-10-19 01:14
哦?他有这个来历?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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