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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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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你的心已经干涸在你的写作中
《大师》 [爱尔兰] 科尔姆·托宾著 柏栎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8年7月第一版 329页,26.00元
《阿斯彭文稿》 [美] 亨利·詹姆斯著 主万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1年7月第一版 199页,18.00元
我把《阿斯彭文稿》当作了试纸,也就是说,在没有心的亨利·詹姆斯面前,你的心有多湿就看你怎么读文稿了。
毛 尖
一个美国文化人,为了获取大诗人阿斯彭的遗稿,来到威尼斯,找到了隐居的阿斯彭情妇朱莉安娜。作为一个狂热的阿斯彭粉丝,美国人准备不惜一切代价得到这份遗稿,虽然年迈的朱莉安娜不愿承认遗稿的存在。不久,朱莉安娜去世,遗稿由她的侄女蒂娜小姐继承。
已过中年的蒂娜小姐,长期陪伴隐居的朱莉安娜,其实有些不谙世事了。面对只对遗稿感兴趣的美国人,她极为羞愧地提出,如果美国人能成为她的“亲戚”,那么遗稿也就是他的了。
美国人在这个提议前退缩了。而等过了几天,他重新和蒂娜小姐见面时,美国人伤心地得知,蒂娜小姐已经把文稿毁掉。
这是《阿斯彭文稿》的主要情节,无处不在的阿斯彭几乎明指诗人拜伦。这是亨利·詹姆斯最著名的中篇,明里暗里仿作都多,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索尔·贝娄的《贡萨加诗稿》,主人公克拉伦斯也是一个美国文化人,他为寻找西班牙文学史上的天才贡萨加诗稿来到马德里,最后他自己感叹:“我们是怎样为了获得一切而失去一切!”——这句话,我特意从孙甘露的小说《忆秦娥》中转引,孙甘露在小说中写道:“我也一直试图以寻找遗失的珍贵手稿为线索或者以一个动荡年代为背景,以一个一文不名的年轻作家与一名年轻女房客的际遇为题写一部小说,或者两部都写。”(孙甘露《忆秦娥》页5,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
这段小说表述实在很合孙甘露本人的志趣,而有意思的是,同样谈到《贡萨加诗稿》,李庆西提示我们:“这篇作品值得重视的是它的结尾。最后,年轻的美国学者顺着线索找到了伯爵夫人的秘书的一个侄子,诗稿随葬的说法就出自他口中。可是,此人却断然认定这个美国人不远万里来到西班牙乃另有所谋,是想购买他叔叔留下的矿业股票。”(李庆西《寻找书稿》页73,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
李庆西特别关注结尾,是很自然的,因为索尔·贝娄的哀叹也是李老师的现代思考。至于我为何特意要提到孙甘露和李庆西的说法,是为了给我自己对《阿斯彭文稿》的分析寻找支持。
1888年,《阿斯彭文稿》最初发表在《大西洋月刊》上,一百二十多年来,这是最受关注的一个亨利·詹姆斯中篇,尤其小说最后的高潮更是众说纷纭。蒂娜小姐向美国人提出婚约,美国人当即仓皇逃走,为何?
在美国经济的黄金时代,美国人的仓皇逃走常常被解释为“美国人的良心发现”:“我”没有思考地逃离蒂娜小姐,也是逃离阿斯彭文稿,这是美国纯洁性的本能表达。而有意思的是,在美国经济萧条的年代,“我”的逃离又被解释为一种不负责任,甚至被解释为始乱终弃。
经济和文学道德的关系不去说它,来看小说。
小说中的解释是这样的:“我曾经对普雷斯特夫人说,我要向她求爱,但那是一个无聊的玩笑,对我的受害者,我始终没有说过。我一直尽量表现得亲切和蔼,因为我实在很喜欢她,可是就一个那种岁数和那副容貌的女人而言,从什么时候起亲切和蔼变成了一桩罪过呢?”接着,“我”几乎有点出恶声,小说写道:“总而言之,不管我有没有去引逗撩拨,无可怀疑的是,我绝对无法偿付这笔代价,我无法接受这门亲事。我不能为了一束破旧的文稿,娶上一位既可怜又可笑的乡气十足的老妇人。”(《阿斯彭文稿》页177)
说实在,看到这句“既可怜又可笑的乡气十足的老妇人”,我是非常吃惊的。这个“老妇人”刚出场的时候,小说是怎么描写她的呢?
第一次见面,“我”看到,“她是一个身材瘦长、脸色苍白的人,穿的似乎是一件颜色暗淡的晨衣,说起话来十分直率和温和。”接下来,“我”更为仔细地观察到,“她的容貌并不年轻,但是倒很坦率;她的眉眼并不妖艳,但是却很清晰。”接着,他又用“高贵”和“胆怯”来定义老小姐蒂娜,啧啧,从开场的好印象到这最后的“乡气十足的老妇人”,“我”,或者说,亨利·詹姆斯,为什么要如此用力地对手足无措的蒂娜小姐进行诋毁呢?
科尔姆·托宾写的亨利·詹姆斯传记《大师》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线索。
基本上,亨利·詹姆斯的所有传记都会写到詹姆斯的表妹明妮·坦普尔,写到她对詹姆斯的吸引力,她的死在詹姆斯身上引起的悲痛,以及她在《贵妇肖像》中的复活。不过,托宾特别用力地写到过一个场景。
明妮死后,詹姆斯和朋友霍姆斯谈起她,插一句,这个霍姆斯,在托宾的书中,是詹姆斯感情生活中最举足轻重的一个人,这里不提。
霍姆斯问亨利:“格雷说她(明妮)请求过你,你却没帮她,到罗马去过冬也许会救她的命。”亨利却回说:“什么都救不了她。”但霍姆斯依然尖锐:“最后她知道无人会帮她,就心灰意冷。那时她非常孤独,心里只有这个念头。你是她表哥,能带她一起走。你是自由的,实际上你已经在罗马了。这不会给你带来任何损失。”
隔了两页,托宾更为直接地说出了詹姆斯的心思──
霍姆斯说的“她心灰意冷”在他心中不住回响,跟他的无情和生存欲望作战。最后,他转过身朝向屋内,觉察到一个让人不堪承受的尖锐的想法正盯着他看,像空气里的什么食肉性的凶猛活物一般,悄声对他耳语:他更希望她死去,而不是活着,她失去生命后,他知道该拿她怎么办,但她温柔地向他求助时,他却拒绝了她。(《大师》,页113)
在这一点上,托宾比戴维·洛奇更一针见血。洛奇写的詹姆斯传记小说《作者,作者》(张冲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1月),比《大师》更有跨度和广度,而洛奇对詹姆斯因为同情而宽容,托宾因为同情更深刻。
回到《阿斯彭文稿》,蒂娜小姐虽然在一开始就没有明妮那样的美貌和智慧,不过,当她处在一个对“我”而言安全或者有用的位置时,“我”一直觉得她“朴实”“温和”“坦率”,而且,当她谈到她姑妈和阿斯彭的关系时,“我”还被“深深地打动了”,因为“她说这句话的声音,就像一封没有打开的旧情书,发出轻微的沙沙声”。(页82)
呵呵,尽管小说一开始我们都约略感知到美国人的年纪要比老小姐蒂娜小一些,但是,那又有什么要紧呢?从莎士比亚到奥斯丁,从巴尔扎克到福楼拜,这点年龄落差,向来是,表面的障碍,实质的驱动。而且,“我”又是那么殷勤,一手献花,一手带着蒂娜走出禁锢了她几十年的古老宅园,甚至,后来,“我”还在良心的催逼下,主动向蒂娜小姐承认了自己作假的房客身份,真正的动机却是为了阿斯彭文稿。
这样,蒂娜最后的提婚,虽然对于她本人,的确是羞于启齿的事情,但是,对于成熟的读者,这不是什么石破天惊的消息。所以,“我”的仓皇逃走,对于开头打算不惜代价获取文稿的主人公整体性格而言,是有裂缝的。而托宾的《大师》,尤其詹姆斯对明妮的这个态度,是不是多少填补了这个裂缝?
小时候,在宁波天一阁边上读书,午间休息,常进园去玩。藏书楼前有假山,不知道是不是太湖石,其中一石,似女子,眺望藏书楼的样子,见多识广的同学就说,这女子就是钱绣芸。
钱绣芸,据清代谢堃的《春草堂集》记载,是嘉庆年间宁波一女子,“性嗜书,凡闻世有奇异之书,多方购之”。她听说范氏天一阁“藏书甚富”,用芸草避蠹,心生渴慕,于是,通过亲戚宁波知府做媒,嫁入范家,但是范家藏书楼不许妇女登楼,终致她郁郁而终。
这故事听到现在,从没有人谴责过钱绣芸,当年,中学班主任领着我们参观天一阁,说到这个故事,几乎是痛心疾首地对着不爱读书的几个男生说:你们好好想想,人家小姑娘为了读书,命都不要,你们呢,只知道不要命地玩!
为了梦想中的书,结个婚,是值得的吧!这个,亨利·詹姆斯其实也是同意的。所以,小说开篇,“我”作为阿斯彭的狂热粉丝出现,为了接近阿斯彭情妇所使的那些花招,读者都不会觉得有什么道德问题,甚至,在小说的高潮部分,“我”试图窃取阿斯彭文稿,但让朱莉安娜逮个正着的时刻,我们看看,也很难对美国人义愤填膺,因为,“我”在小说一开始,就受到了亨利·詹姆斯充分的庇护。
关于詹姆斯,很多人用“才华横溢”或“惊人的想象力”来形容他和他的小说。比如,《阿斯彭文稿》的封底,就说,这是“心理分析小说大师最才华横溢的中篇”,这个,我不太同意。说到底,《贵妇画像》这些长篇不去说它,就算《阿斯彭文稿》这样的中篇,也通篇飘荡着詹姆斯自己的身影和声音。詹姆斯不是那类靠想象力进行创作的作家,他的家人和朋友,总是能在他的小说中找到他们去过的地方,说过的话。
事实上,《阿斯彭文稿》最后,“我”的逃逸,几乎就可以剪辑进詹姆斯自己的传记中去。这个,说的不是詹姆斯和明妮的故事。
如此,必须要说到亨利和康斯坦斯的故事了。
有生之年,亨利·詹姆斯最怕的就是,“亨利和康斯坦斯”这个话题。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1880年的佛罗伦萨,当时亨利三十七岁,康斯坦斯四十岁,康斯坦斯是美国著名作家菲尼莫·库柏的侄孙女,所以《阿斯彭文稿》如果要和康斯坦斯扯上对应关系的话,很容易。但亨利和康斯坦斯相遇的时候,彼此都是成名人物了,而且,据托宾的《大师》说,“她特别内向和自足,既不想取悦他,也不想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她活在自己心里。”而他呢,“他没有在给父母、妹妹爱丽丝和哥哥威廉的信中提到她。”
康斯坦斯的一个耳朵几近失聪,一开始,这让亨利“很感兴趣”,不过,后来当康斯坦斯在感情上对亨利进行试探时,这个耳朵就成了真正的缺陷。其实,说得功利点,在两人的交往中,亨利是更获利的。比如,在《贵妇肖像》中,展示女主人公伊莎贝尔主要性格的一些见解,很多都来自康斯坦斯和亨利散步时的高论。而且,我怀疑,康斯坦斯关于新旧大陆的这些新鲜锐利的观察,是吸引亨利的一个主要原因。此外,同为作家,康斯坦斯的作品虽然远比亨利畅销,但是她对亨利真心的崇拜,很多次抚慰过进入创作低潮期的亨利。当然,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带她出去观景时”,她也喜欢“避开游客”,这个,似乎是亨利最看中的交往法则。
亨利在男女交往上的谨慎,《作者,作者》中的描写更为细致。关于亨利和康斯坦斯,戴维·洛奇更是有意地用《阿斯彭文稿》链接了他们的关系。
洛奇描述,亨利写《阿斯彭文稿》很顺利,“他能够描写出那位美国人对传记材料着迷般的好奇,因为有时他自己也有这种对拜伦、乔治桑,以及其他作家的好奇心理。可是……想到自己死后,自己的书信也会被陌生人搜劫,亨利很感憎恶”。
这样,就有了“亨利和康斯坦斯”的一个著名约定。约定是亨利提出的,他对她说:“将来我们读完各自的信件后,就将它们烧了。”她停下脚步,注视着他,“为什么呢?它们就那么危险吗?难道你担心将来某一天它们会在法庭上被宣读吗?”
亨利接着尴尬地说,他讨厌别人在他们死后阅读它们。然后,他用了更堂皇的理由:“在当今可怕的美国化年代,事态就是这样的。再也没有隐私,没有道德规范了。记者、采访人、传记作家,都是寄生虫,都是蝗虫,他们吞噬每片叶子。我们为创造一个想象的世界所奉献的艺术,所付出的心血,都被这些人糟蹋了。他们只关心细枝末节的事实。”(《作者,作者》,页101)
说实在,第一次看到詹姆斯这段话,我也是悚然一惊,怕自己也已沦为他所说的“寄生虫”或“蝗虫”,不过,康斯坦斯对亨利很了解,她淡然一句,“你想好了这些话来劝服我。”亨利承认。所以,对詹姆斯的话语方式多一点了解,对读解他的作品实在太重要了。说白了,无论是《阿斯彭文稿》中美国人在蒂娜小姐提婚时的逃逸,还是《贵妇肖像》中伊莎贝尔的婚姻选择,以及她对不幸婚姻的承担,前前后后小说中,亨利·詹姆斯都为主人公和读者准备了很多条解释的路径,尤其,这些路径经过好几代高深理论的推演,远比詹姆斯当年为“烧信约定”所想的堂皇理由更堂皇更曲折,但是,这些推演把詹姆斯试图掩盖的东西掩盖得更深了。而我,在阅读那些连篇累牍的詹姆斯评论时,常常,就会想到詹姆斯在得知康斯坦斯死讯时的表现。
康斯坦斯死了,过了几天,亨利在《泰晤士报》上了解到她是自杀。传记《大师》中的这一段话再次显示出托宾的锐利:“是自杀。他立刻对自己说他并无责任。他想,他什么都不欠她,也没有答应过她什么必须要做的事。他们不是情侣,也没有血缘关系。”(《大师》,页231)
天地良心,这段话,完全就是《阿斯彭文稿》中美国人的口气。没有心的詹姆斯,推开康斯坦斯死后的房门,心里想的第一件事是,不知道她是否信守诺言烧掉了他们俩的通信。
康斯坦斯烧掉了他们的通信。不过,她在笔记里写下了一个故事的主意:“设想一个天生没有心的男人。他人品不错,至少心不狠;他不放荡,品行端正;但是他没有心。”关于这个“没有心”的说法,戴维·洛奇给了亨利·詹姆斯一个解释,它引自福楼拜夫人给儿子信中的一句话:你的心已经干涸在你的写作中。
对于心已经干涸在写作中的作家,到底应该怎么去理解呢?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这话,真不是什么修辞。对于詹姆斯,这句话的格式也完全适合,只不过,相比福楼拜,詹姆斯的变身更多一些,比如,在《阿斯彭文稿》中,他既是美国人,也是烧掉文稿时刻的蒂娜小姐。当然,他们不是那么容易辨认,就像詹姆斯的同时代作家伊迪斯·华顿问他的:“你在《金碗》里把四个主要人物都悬在虚空里,你是怎么想的?”“你为什么把他们所有人的毛边都裁掉呢?而这正是我们一生中必须拖在身后的东西。”
对于华顿这个特别切中要害的问题,詹姆斯罕见地答不上话来。事实上,我把它解读为,华顿凭着作家的敏感说出了詹姆斯的风格,或者说,他创作的秘诀。詹姆斯如果不把他们所有人的毛边都裁掉,那詹姆斯本人不就在小说中变得赤裸裸了吗?
所以,詹姆斯不愿跟别人谈自己的书。他喜欢和亲戚聊天,因为跟亲戚聊天,问问舅父姑妈和一大串表兄表妹,就把时间打发了。甚至,据华顿说,对于前去拜访他的人,他总是用无数的友好提问让对方根本没有机会开口问点什么,他问对方坐哪班火车来到过哪儿玩了什么,直到对方笑眯眯离开才发现,一句创作谈都没听到。
总而言之,詹姆斯的生活方法论和写作方法论是一样的,当他云里雾里地跟你谈着一些空心的话题时,你要警惕他的真心已经悬空。而今天,当我们重新拿起詹姆斯,放弃高蹈的理论吧,因为在他语言的汪洋里,每一个现代或后现代术语,都只会加剧他的悬空状态。
最后,还是要回到开头的孙甘露和李庆西。孙甘露说,他要“以一个一文不名的年轻作家与一名年轻女房客的际遇为题”写作,这两个“年轻”,是孙甘露格外迷人的原因,岁月流逝,他作品中流淌的年轻特质丝毫不改。而李庆西,他关心的已经不是阿斯彭文稿,他痛心的是阿斯彭文稿的贡萨加变形,站在历史的黄昏,李庆西的魅力来自他“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哦,这么说,我是把《阿斯彭文稿》当作了试纸,也就是说,在没有心的亨利·詹姆斯面前,你的心有多湿就看你怎么读文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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