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谨重与放荡之间 邪恶的天才多半是一个无奈的事实。欧洲历史上两大忏悔录中充斥着斑斑劣行,而它们的作者圣·奥古斯丁和卢梭的天才身份则是不容怀疑的;伟大的达·芬奇有着可疑的娈童癖,与芬奇同时而伟大性也正可与之匹敌的另一位文艺复兴大师米开朗琪罗,他对美男子加伐丽丽的深情,用今天的眼光看也同样显得过分,且不说他还有一份认为自己的贵族身份比艺术才华更值得骄傲的见解;无可企及的莎士比亚据说也有过被华盛顿·欧文宽容地加以原谅的“流氓行径”;借助歌德的记忆,我们知道那位为希腊民族事业慷慨捐躯的跛腿诗人拜伦,曾全无廉耻可言地为生平只和一位女人私奔感到羞愧,因为,他父亲曾三度挟女出逃。而这位高贵的引述者也曾在另一个场合供认,他甚至到可以做维特的父亲乃至祖父的年龄时,依旧对每一位颇具姿色的女演员抱有“我见犹怜”的悻悻色感,其中的“利比多”含量想来也不会少。大哲学家叔本华的意志学说读来是极有兴味的,但当他将这份个人意志雷厉风行地贯彻到日常生活之中,以至将一位女佣推下楼梯——即使那是一个谁都头疼的女人,我们在接受他的学说时便不得不稍加慎重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经在小说中把赌徒心理刻划得维妙维肖,自然是和一度有过嗜赌如命的经历密不可分的;我们伟大的浪漫诗人李白,据说也擅长在长安街头找些寻衅斗殴的事干干。提到巴尔扎克,人们总有很多话要说,这位文坛大力士在婚姻上的世故和贪婪,也与他的文学成就不甚匹配…… 这样的例子对于仄陋如我者,似乎也有不胜枚举之感,就此打住吧。昔梁简文帝尝言:“立身之道,与文章异:立身先须谨重,文章且须放荡。”斯言妙极,虽然钱钟书先生也曾向我们展示了不少生动的反例,所谓“冰雪文或出于热中躁进者”即是,遂而慨然有叹:“文如其人’,老生常谈,而亦谈何容易哉”(详《管锥编》1388页)。 对于那些舞文弄墨之士,一定程度上的行为瑕疵虽然不值得鼓励,却也很可能是无法避免的。然而这个说法也不无危险,因为它也许会成为某种不必要的纵容,唆使那些泛泛之辈以一副“功夫在诗外”的热情,将生活上的越轨无行反视作终南捷径,一种成功的障眼法,竟至以此来展览自身的非比寻常。这拨哥们儿的现世也是由文坛的普遍低迷造成的。他们大概也不认为萨特的这句忠告有何必要:“天才,除掉艺术作品中所表现的之外,是没有的。普鲁斯特的天才就表现在他的全部作品中;拉辛的天才就表现在他的一系列悲剧中,此外什么也没有。”如果巴尔扎克不是《人间喜剧》的作者,没有人会提及他的某些虚荣举动,如在名字中嵌入“De”这个原本不属于他的贵族标记。 如果你欣赏一个文人,那么,承受他的个性瑕疵不仅是无奈的,有时干脆就是享受。他犯法自有警察找他的麻烦,有监狱在等着他去坐穿日月,我犯不着跟在后面端出一副非礼勿视的嘴脸,结果这副嘴脸不仅没有捞到多少好处,审美快感反倒折损不少,这实在是顶不经济的事情。比如说我不会拒绝读萨德侯爵的作品,无论法国杀人犯维庸还是中国杀人犯顾城,他们的诗作我都愿不作他想地吟咏一番。阅读的中立原则,我视为至高无上,书籍的内在质量,我视为唯一标准。反过来,如果我讨厌一个文人(通常我警惕着不去轻易讨厌文人,所以我的讨厌之情一般总是比较经得起推敲的),即使他把全部稿费都捐给了希望工程,也无法使他的文学价位在我心里升值。我会敬重他,但仍然拒绝读他的大作。当然,一个文人如果不仅文无足观,而且人无足观,我只会对他更加厌烦;如果他竟然昏庸到这种程度,认为行为上的与众不同乃是作品不同寻常的明证,我会毫不犹豫地将厌烦升格为厌恶。文人无行,但前提是你得先证明自己是个不错的文人,然后才有资格让我这样一个普通读者对你法外加恩,行使艺术豁免权。我原谅你的程度始终随着你的真实文学水准的高下而浮沉,别的一概免谈。只有在放浪(或无行)成为一种不得已的艺术投资,成为艺术构造中不可或缺的一柱一椽,非如此我们将无从获得美妙的审美愉悦,这时的放浪才是我可以吞下的,就像为了品尝大闸蟹,我必须付出牙齿酸痛的代价一样。 在谨重与放荡之间,我们的文士恐怕还有不少东西要学:这是一种精神的力学,学会或掌握它都无比艰难,但非如此则你除了进入炒家的大炸锅外,并不能进入真正的文学圣殿。 1994年6月,载《当代眉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