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思 发表于:博客中国 吴思,自从他提炼出“潜规则”这个概念后,声望便如日中天,“潜规则”也一跃成为汉语里的常用词。仅仅凭借一个“潜规则”,吴思便能把同时代的诸多历史学者远远地抛在身后。然而,发现“潜规则”后的吴思并没有停止对历史的追问,他接着提出了“血酬定律”;现在,吴思又在力推一个叫“官家主义”的新概念。凭借着这些概念,吴思可以说“我说透了历史”。 从“潜规则”到“血酬定律”再到“官家主义”,这些概念虽然名称各异,实际上却是一脉相承。但提出了“潜规则”的吴思,为什么以前不曾公开提出遏制“潜规则”的办法?4月19日下午,博客中国独家专访了吴思,在“官家主义”这个更为宏大的视角下,吴思分析了中国社会将来可能的三种走向,并“承认”潜规则这个词的流行有一定的负面作用。 博客中国吴思访谈核心提示: ————官逼民反是每个王朝兴衰的核心和关键 ————说袁伟时是汉奸的人,倒有一点汉奸嫌疑 ————民主化是遏制潜规则发挥作用的根本出路 ————《潜规则》这本书对治标不利,对治本有利 ————中国最坏的可能就是完成一个官家主义的标准循环
“官家主义”给我的震撼不亚于“潜规则” 【吴思的“官家主义”,一方面推翻了中国历史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定义,另一方面它为“潜规则”提供了一个解读体系,所以吴思自己说,官家主义带给他的冲击力和震撼不亚于潜规则。】 博客中国:您现在推广的“官家主义”这个名词,影响似乎没有“潜规则”那么大,感觉“官家主义”不能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你自己是否认可这一点?
吴思:我不这么看,我觉得潜规则离我们的生活和日常困惑更近,官家主义比较抽象,离我们生活的困惑比较远,在使用频率上官家主义肯定不如潜规则。但要说对我们世界和生活认识的帮助,官家主义和潜规则的深度和作用是一样的,都是找到一个确切概念,揭示我们生活和社会的一个被忽略的重要特征。
博客中国:可不可以说官家主义是以一个更宏观的视角,来解释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和纷繁复杂的现象? 吴思:可以,我就是想说中国两千年的历史,从秦汉以来到民国再到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已有的概念,比如说封建主义社会、皇权专制主义社会、官僚资本主义社会,我觉得这些概念都不够准确。在秦汉以前你可以说是封建主义社会,封建贵族说了算;秦汉以后封建贵主基本都退居二线了,第一线的主要是官员,这时候还说是封建主义社会,那怎么把“封建贵主说了算”和“废封建立郡县”之后的社会形态区分开? 皇权专制主义显然比封建主义更准确,但历史上常有“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中南海”之外通行的又是什么规则?这些规则又是谁制订的? 博客中国:用您的官家主义来解释中国历史,说中国的封建社会到秦朝时已经结束了,但历史教科书还是把秦汉以后称为封建社会,如果这个概念不纠正过来的话,会有什么危害? 吴思:对中国社会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历史观和世界观念会有大毛病。比如我们说皇帝和官员位于上层建筑,地主和农民构成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也就是说皇帝和官员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实际上是这样吗?刚好相反。官家集团用“牧”字比喻官民关系,到底是牛羊为牧人服务,还是牧人为牛羊服务?理论框架颠倒了,就无法解释历史事实。我认为“封建主义”这个词偏离了中国的史实,深究起来漏洞百出。这种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理论框架本身,也不能准确解释中国历史各种各样的现象。不仅概念有问题,概念所依托的理论框架也有问题。
博客中国:对我们认识现实也没有帮助。 吴思:封建主义这个概念比起儒家的礼法观念来,它的认识加深了很多,它至少认识到社会上存在不同的阶级利益和阶级冲突。但主要阶级是什么?中国历史向来是官逼民反,很少有“地主逼民反”,即使有地主逼民反,也是在小范围内很容易解决的,官家一出手,很容易就摆平了。如果不讨论天灾、人口和外族入侵等因素,只讲社会内部的各种关系,那么,官逼民反才是解释每个王朝兴衰的核心和关键。 再进一步说,官家集团既然这么重要,可以称之为一个阶级吗?阶级是在生产关系中定义的,官家属于上层建筑,却又极深地介入了各种经济活动,甚至直接组织生产,从《盐铁论》的时代就是如此。那么,阶级的概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是否也要依据中国的史实重新审视呢?审视下来,一些概念修改了,理论框架是否也要修改呢?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是很大的动作,关系到我们的历史观和世界观。
博客中国:按照您的理解,原来我们说的从秦汉以来的封建社会就是官家主义社会。 吴思:官家在古汉语里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是皇帝,他说了算,制定王法;第二层是衙门,就是各个地方的利益和部门的利益,根据各自的部门利益,形成了各种法规;第三层是官员个人,围绕着他们形成了各种潜规则。这三个主体都是官方,他们既合作又有各自的利益,形成一个立法定规的动态结构,在整体上他们说了算。官家主义制度,就是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在其中潜滋暗长的基本结构。
博客中国:您研究历史特别注重概念的提炼,这是出于怎样一种考虑? 吴思:概念是对现实和各种现象事实的一种把握,概念错了,说明你没真正理解自己的研究对象及其相互关系,几个重要概念错下来,整个理论体系都会出问题。如果这一关都过不了,不能准确描述各种事实的话,各种各样的关系也就很难再深入地追究。
博客中国:您强调概念的创新吗? 吴思:我不强调概念的创新,我只追求准确。如果有了准确的概念就不要创造新的。当然你可以创造新的理论,新的观点,发现概念之间的新关系。我强调这种创新。没有新见解写那么多论文干什么? 博客中国:但在大众读者看来,可能会觉得官家主义缺乏创新,从而难以对它产生深刻的印象,而潜规则大家一听就记住了。
吴思:一说潜规则你就恍然大悟,是因为这个概念正好解释了你的困惑。如果让你困惑的是其他问题,比如你不断追究中国两千年以来,跟西方究竟有什么不同,跟西周又有什么不同,困惑不已的时候,忽然看到“官家主义”这个概念——对我来说,这个概念带来的冲击力和震撼不亚于潜规则。人们关注的东西不一样,思路被堵塞的地方不一样,造成心灵震撼的概念自然也不一样。这是因人而异的。
民主化是遏制潜规则发挥作用的根本出路 【虽然吴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潜规则这个词的流行有一定的负面作用”,但潜规则无疑可说得上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发现——不过,在潜规则发现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潜规则要在怎样的体系和框架内才能发挥作用?怎样才能遏制潜规则发挥作用?吴思虽然没有在他的书中提出来过,但这次,他说了。】 博客中国:您在描述“当代中国到底是什么性质社会”的时候,用了“资本-官家主义”的说法,如果用您的概念解释美国,人家又是处于什么阶段?
吴思:我们现在用的概念是“资本主义”,但美国是一个资本家说了算的国度吗?在芝加哥工人五一大罢工之后,美国的工人阶级登上了立法定规的舞台。现在美国工会的力量非常强大,工人阶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立法,这肯定是一个事实;另外美国自称中产阶级的群体控制了大量选票,也对于立法和各种重大决策有强大的影响,如果这些人,包括黑人和妇女都在一定程度上当家作主了,都可以用选票影响立法和决策了,就不能说美国是一个纯粹的资产阶级说了算的国家,所以资本主义这个概念并不准确。有一种“人民资本主义”的说法,虽然也有问题,但比“资本主义”确切得多。
博客中国:那么中国在“资本-官家主义”这个阶段之后,未来会怎样走?
吴思:我猜至少有三种可能,好一点是走向“资本家说了算”,这可以叫资本主义。一谈欧洲历史,大家都同意从封建主义或专制制度发展到资本主义是历史的进步,这一点无须解释。更好的一种可能是:不仅资本家说了算,工会农会也能发挥作用——那时建立的社会近似民主社会主义,或者偏右一点,近似人民资本主义,肯定都比纯粹的资本主义好,更多的人可以说了算。还有一种可能是:官家继续膨胀,中央失去权威,被地方或条条块块架空,被贪官污吏掏空,百姓的利益受到更多的侵犯,最后官逼民反,完成一个官家主义的标准循环。这是最坏的可能。
博客中国:官家主义和潜规则是不是一脉相承的概念? 吴思:有密切关系。潜规则描述的是真实发生作用的一套规则体系,由于违背当时的法律和道德,必须以隐蔽的形式出现。它通常围绕着官员个人建立起来。但是潜规则怎样在一个更大的体系和框架内才能发挥作用?如果在一个民主框架之内,它受到各种上上下下的监督,受到老百姓的监督,它能发挥作用的范围就很小。但在官家主义体系内,人人都是代理人,一层一层代理上去,人人都不是主人,天下无主,潜规则发挥的作用就特别大,就成为官家主义制度中非常引人注目的一种现象。
博客中国:您刚才的话,我是这么理解的,我们中国如果要尽可能遏制潜规则的作用,方向也是一个民主化的过程。 吴思:我在追究潜规则的时候,通常会在潜规则发挥作用的背后,找到一种“合法伤害权”。比如说我害你,你怎么办,去上访?上访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比如你花了两千块钱但事情还未必得到解决,而我害你你只损失一千块钱。这时候潜规则就发挥了作用,大家都忍气吞声,而我就可以在这个范围内为所欲为。如果大家都当家作主了,比如说议员或代表是你选出来的,你可能只要打一个电话,根本不用花两千块钱上访,可能就会有一个可以影响官员命运的人出来替你打抱不平,一旦官员不老实,就可能丢乌纱帽。另外,如果报刊言论方面能全面放松,那么你的事只要有新闻价值就会有人登出来。 总之,我敲你一千块钱,你只要花两百块钱或者两个小时就能解决问题。这时候潜规则的空间能有多大?它绝不会有一千块钱的空间,最多两百块。从原来的一千压缩到两百,潜规则仍然可能存在,但你有了一种低成本的手段去对付“合法伤害权”,这个手段概括起来说就是民主,就是人民有非常顺畅的监督政府的渠道,有各种便宜有效的反制手段,像管理仆人一样管理官员,真能在自己的国家里当家作主。
博客中国:民主化是消灭或遏制潜规则发挥作用的根本出路。 吴思:是这样。
博客中国:自从您提出“潜规则”这一概念之后,市场上出现了不少打着“潜规则”旗号的书籍。有人说这些书对行业“潜规则”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吴思:任何一个行业的潜规则如果能被说透,对人们认识生活都是有价值和帮助的。当然,有些人可能取了一个潜规则的书名,实际上谈得很肤浅,他们可能在蒙读者,读者需要多翻几页辨别一下,别花冤枉钱买回假冒伪劣产品。 至于潜规则这个词流行起来会不会助长潜规则——比如说我是一个刚进入官场的官员,理想主义色彩比较浓,一旦来了各种各样的潜规则,我可能会抵制,不愿同流合污,就是说潜规则本来很顺畅,但在我这里碰到了障碍。但我读了《潜规则》这本书后发现,原来大家都这样,古来如此,这样我抵制的决心可能会减弱,即使在我堕落的时候,也会为自己找到辩护的理由。从这个意义说,《潜规则》是有负面作用的,它减少了潜规则行进过程中的阻力和抵抗,也减少了你内心的抵抗。 但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很少有纯粹有利没有弊的事,也很少有纯粹有弊没有利的事。《潜规则》的弊现在很清楚,但好处呢?好处是你可以看到它的根子在哪,找到病根然后对症下药,比如遏制“合法伤害权”的扩张,就要用民主的药来治。道德教育是治标的,制度创新才是治本的。《潜规则》对治标不利,对治本有利。
博客中国:您过去有没有书中或文章中明确地提出过遏制潜规则的办法?
吴思:没有,我只说潜规则是怎么来的。在描述中国历史的时候,你不能替它开药方。开出民主药方来恐怕也是错药。比如你说要在明朝建立民主制度,但农民跟外界打交道很少,他们没有监督政府的需求——经济学上所谓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当真为此花钱费工夫的需求;如果是一批企业家或者工会,就会迫切需要监督政府。在一个一盘散沙的小农社会里,你开出民主药方是莫名其妙的。
博客中国:那您有没有替现在和将来开药方? 吴思:我替现在开药方,那就意味着我自己跳出来鼓吹民主了,就表示我有一种非常强的倾向性。在讨论中国的现实问题和未来前途的时候,我愿意直接表达自己的倾向和主张,我确实也在鼓吹民主宪政。但从写历史的角度来说,非常强的倾向与公正客观的态度有抵触,你可以通过事实来描述你看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结构,根子在哪,但你跳出来说要民主才能解决问题,那是“政治宣传”。我不喜欢在史实陈述中搀杂任何政治宣传。更何况你宣传的主张超越了历史提供的可能性。
博客中国:这个任务就交给那些潜规则的读者来完成。 吴思:我觉得他们自然会引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本来就有人说我影射现实,我要直接跳出来说三道四,这书就更像是拿历史说事的现实批判和政治批判。这不仅降低了书的真实价值,长久价值,而且这种书出来就很困难,出来后会更快地被禁掉。
博客中国:那当初有困难吗?
吴思:当初人家说这书是谈历史的,出的时候不困难,但是禁得很利落,就是说影射现实,我更直截了当一点,那就不是影射现实而是攻击现实了。
博客中国:有人说您“研究历史的重点是中国古代,但矛头直指现代社会”,您觉得是不是这样? 吴思:也不能说完全是指向现代,我现在的兴趣和眼光,肯定会影响我对历史的看法。我看什么关注什么,为什么把它拎出来细写而不写别的的,这都跟现实有关系。但要是纯粹为了解释现实而拿历史说事,这个也不完全这样,好多历史都有它自己的独特性,本身就很有意思,比如我计算明长城的投资和收益,主要是出于好奇。另外,某些东西古往今来一直存在,写古代和写当代其实并没多大差别。
博客中国:有一个词现在人们也提得比较多,就是“原罪”,以前还曾经有过“民营企业家原罪”的讨论,您认为“潜规则”和“原罪”这两个概念有什么相似之处? 吴思:潜规则首先是一个规则,其次就是“潜”,因为它违背当时的法规和正当的标准。像大包干时候,小岗村的农民按手印把地分了,悄悄地干这事,这事谁都不能外传,一旦有人为此进监狱,就把他的孩子养大成人,就是说他们悄悄地制定了一个规则。这是标准的潜规则,因为它跟当时的宪法相抵触,不仅违法而且犯罪。但是你怎么评价这个事呢?农民所对抗的那个法本身就有问题,是一个让中国人民吃苦受罪的法。
博客中国:就是说这些农民制定的潜规则是有积极作用的。 吴思:对,有积极作用,你可以说它是原罪,他们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而且准备坐牢。但是因为定罪的那套大规则和宪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东西,你说谁有罪?现在说资本家有没有原罪,最初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都难免违法乱纪,甚至是违背宪法,因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嘛,计划经济,公有制,消灭了私人雇工。私营企业属于剥削,乡镇企业也难免干扰破坏国家计划。 整个民营企业在宪法修改肯定他们的合法地位之前,都有违法嫌疑,但这是法律的问题,不是民营企业的问题。他们创造了大量财富,既没偷也没抢人家的东西,他们可能走后门收买官员,但这时候你要处在他们这个地位,会发现有时候你不得不干这个事。如果他们公事公办,你就死定了。这种原罪是被逼出来的,是一个更不合理的官家主义体系造成的一个结果,与其称之为原罪,不如称其为胁从犯罪,有的甚至可以算正当防卫。当然一些人防卫过当,在可以不犯罪的时候仍然犯罪,官商勾结共同犯罪,因为利益大于风险,这时候,在这个分寸上,你说他有原罪,更准确地说是持续犯罪,这点我承认。但在这个分寸上讨论问题,我们最好说这是一部分人的问题,而且有犯罪低风险高收益的体制的纵容。统称为一个阶级的原罪,未免过于简单粗暴了。
博客中国:潜规则算不算是一个中国特色? 吴思:我觉得不是,你看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历史,官员也是敲诈勒索成风。但英国不是,英国始终不是一个官家主义社会,贵族和国王相互牵制,而法国在1789年之前跟中国没多大差别。再看俄国,你看赫尔岑写的《往事与随想》,把里面的地名人名换了,你会觉得这就是中国,就是晚明或晚清,甚至比明清更加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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