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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楼
发表于 2009-3-14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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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楼大苗兄引述的说法,或许值得商榷。
“据我记忆,有一个说法是,日本的福利制度与东方商业文化的家族企业传统有关。家族企业的特点是,经营者除了一般劳资关系的约束外,还受到家族血统的道德约束,这样经营者很难不对家族性员工承担生老病死的义务或者责任。”
首先,作为企业内部的福利措施和国家层面的福利制度和福利政策,似乎应该区分开来为好。诚然,日本企业内部的家族主义特色对日本经济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但是往往是企业内部的凝聚、稳定员工人心的做法(但是这部分很复杂,譬如,对“终身雇佣”的定位并不容易),而国家层面的福利制度和福利政策则是带有维护社会安定和国家经济运行稳定的政治涵义,二者恐怕不可同日而语。
此外,“经营者除了一般劳资关系的约束外,还受到家族血统的道德约束”的表述也是不很准确的。日本式的家族主义大多超越血统而更多的是模拟亲族关系(如“亲分”“子分”等),这点又和中国式的家族主义大相径庭,中国的家族主义对血统的关注似乎是登峰造极的。所以,“明治维新时代和之后的经济崛起,家族企业起了了极大作用,这个现象,在中国的近代也是如此”的说法,恐怕也忽视了中日近代企业制度之间的重要的差异。
[ 本帖最后由 陆东洋西 于 2009-3-14 02:5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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