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觉醒系列之-------减税焦点之二:个人所得税(一)
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在当下中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8年11月8日下午1时30分,位于新加坡宏茂桥10巷的德义民众俱乐部礼堂,正在举行新加坡新公民的宣誓仪式。中国著名影星巩俐也在其中。宣誓仪式历时约1小时,巩俐和其他149名新公民一起将右手按在左胸,宣誓效忠新加坡共和国,随后巩俐上台从国会议员李美花的手上接过了粉红色的新加坡身份证。
巩俐加入新加坡国籍在中国引起了不小的关注。虽然大家知道中国的影星很多已经不是中国籍,但对深受影迷喜爱的巩俐放弃中国国籍,很多人仍然感到惋惜和失落。据巩俐说,她加入新加坡国籍一个考虑是新加坡护照比中国护照使用更方便,因为有很多国家对新加坡护照免签,其他非免签的国家签证也非常好办。其实巩俐没有说的另外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个人所得税。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率是2%~20%,最高税率仅为20%,而且新加坡的最高个人所得税率“门槛”排名世界第四,年收入在32万新元(23万6641美元)以上的国民才需付20%的上限税率。而相比之下,中国的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如果巩俐年收入1000万元人民币,加入新加坡国籍之后,仅个人所得税一项,就可以省下250万人民币,相信这对巩俐来说也不能算一个小数字。
事实上,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率在亚太地区是最低的之一,仅次于香港。用最低的个人所得税率来吸引中高端人才,是新加坡的既定战略。事实证明,他们这个政策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源源不断的高端人才的涌入给新加坡带来了经济发展的动力。
中国这三十年虽然经济快速发展,但毫无疑问是一个人才净输出国。人才的流失让中国的经济发展始终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一旦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变化,脆弱的沿海加工业就难以为继。采取什么样的个税政策,是劫富济贫,还是采用低税率来吸引人才,让中国重获经济增长的源头,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从占税收总量的比例来看,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其实是一项无足轻重的税收,只占税收总额的7%左右,但这却是最受大家关注的一项税收,因为这是可以看得见的直接从每月的收入当中扣下来的一块,对每个纳税人来说,这样的税收能够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税痛”。因而,相对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之类高深莫测的税收来说,个人所得税的增减更让每个普通老百姓关注。
在本章,我们将说明调整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必要性,并从长远角度探讨未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
2008年3月,中国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07年开始实施的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个税的政策也实行一年了。2008年10月,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措施,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利息所得税暂时停征。而与此同时,个税仍然已超过人均GDP收入增长两倍以上的速度在飙升。2008年1—6月,个人所得税2136.73亿元,同比增长27.2%。其中,工薪所得税收入1308.05亿元,同比增长41.2%,而储蓄利息所得税收入下降28.9%。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在去年8月,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税率由20%下调到5%。
可以看出,2008年在个税改革方面除了把起征点象征性地提高了400元之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革。但起征点的提高也并没有让大家满意,因为这并没有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明显的变化,几十元的“减税”额度在通货膨胀率接近两位数的情况下基本上不会对改善生活和消费起到任何作用。
基于上述状况,很多人提出,应该进一步调整当前的个人所得税。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认为,个税收入飙升意味着上调起征点至2000元仍不到位,他赞成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个税起征点应该从目前的2000元上调至5000元,只有这样才能使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教授安体富也表示,2008年物价一路上涨,相形之下,2000元的起征点确实太低。他建议,“应该积极研究个税起征点挂钩CPI的机制”,如此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才不至于陷入“始终慢一拍”的尴尬。
与上个世纪相比,尽管我国职工的工资水平相应得到提升,但是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各项生活开支的剧烈上升。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即便是每个月1万元的收入,也并不能保证较高的生活质量,没有幸福感。
以商品房为例,自2007年上半年始,上海可售商品房每平方米均价已经“破万”,而北京则高达1.2万元。不单这两个城市,全国商品房均是“涨声一片”。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8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2%。除了住房支出,民众还要为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储备积蓄。
面对刚性开支以及预防性需求的增加,职工的薪资虽然有所上涨,却无法将增加的收入转化为消费。而偏低的个税起征点,更是大面积地降低了民众的可支配收入。现行“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收入者需要履行纳税申报手续的规定,已然将“月收入1万元”作为中高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在这些所谓的“高收入者”中,无房、无车者不在少数,这些人是否属于“中产阶层”尚成疑问。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收入分配结构是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实力快速壮大的基础。
开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收入差距,依靠转移支付来调节、分配社会财富。个税起征点偏低虽然可以在短期内增加财政收入,但却导致个税的实施愈来愈偏离财富合理分配的轨道。其结果是,高收入群体与中低收入群体对个人所得税的贡献出现失衡,并且最终压制了中等收入者的积累和消费能力,这种局面极不利于整体的社会进步。
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在当下中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2008年,中国居民消费价格(CPI)总体呈上涨态势。今年的物价上涨,已经使公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明显感到生活开支的压力骤然增大,普遍表达了在物价上涨的同时也应适当提高工资的强烈要求。在这种形势下,特别是在相当多工薪阶层的工资还没有或不能提高的情况下,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起到增加工资待遇的作用。这对于物价上涨给公众带来的压力,无疑也有着一定的缓解作用。
其次,现实生活中,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十七大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如何缩小贫富差距,自然应当采取多种手段,而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于缓解贫富差距也是具有一定积极作用的。尽管这种作用在实际表现中可能不是十分明显,但它是缩小贫富差距众多手段之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现在的问题,不是是否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幅度应该多大才较为合适。《国际金融报》2007年11月14日曾报道说,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那么,根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07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按13.3倍计算,个税起征点就应该是在24644元左右。为此,经济学家茅于轼曾建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该提高到8000元。
根据中国青年报今年所作的一项针对个人所得税的调查显示:3698名参与者中,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同时,也有同样比例的人期待能将其调高。从这个角度说,提高个税起征点,就不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必须同时从政治的高度来考量。
要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必须提高个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就是限制高收入阶层的收入,保护中低收入阶层的利益。而实际情况是,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与其说是限制高收入阶层的收入,不如说是挤压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2000元的起征点,意味着效益稍稍好一些的单位都是纳税的范围,即使是打工者,也绕不开这一起征点。事实上,在目前的工资水平下,2000元也仅仅是中等偏下的水平。这样的起征点,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要规范收入分配,也应该提高个税起征点。2000元是如何测算出来的,外界并不太清楚。据官方提供的数据,到2007年9月份,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已经达到1853元,也就是说,工薪阶层中相当一部分人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事实上,许多单位,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收入水平还远不止这么高。虽然有关部门明确了应纳税额,实际上又有多少单位按照这一要求去做呢?按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个税起征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难道每个月缴纳几十元就够了吗?显然是弄虚作假,或者进行过技术处理。但是,按照目前的起征点,不作些技术处理,上交的个税也确实太多了点。因此,要想规范收入分配行为,真正做到按实际收入缴税,就必须调整个税政策,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同时,将一切合法收入都纳入征税范围。
当然,也有部分经济学者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仍然只是权宜之计。
部分经济学家认为,遏制物价的最佳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表示,进一步上调个税起征点,只是令少数高收入者获益,低收入者受益不大。与提高个税起征点相比,通过下调增值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抑制过快增长的物价,政策效应将更为明显。
经济学者安体富认为,调整个税起征点不如尽快施行个税征收指数化,这也是税收改革的方向。将个税起征点与收入变化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挂钩,按照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使用税率和纳税扣除额,实行不同年度浮动的个税起征点制度,从而保护低收入者利益,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负担,实现税负公平。
资料来源: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2008公民税权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