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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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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错位”之错位(高山杉)
哲学史到底是干什么的?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只是现在还不敢乱说。但我想它名字里既然带着个“史”字,这个史实总得先来搜罗和鉴别一下吧。看完今年出版的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没读出多少“史”和“方法”来,感觉题目要是改成《中西哲学研究之我见》也许会更贴切些。《十四讲》的最后一讲,是一篇鸿文:《中国百年西方哲学研究的十大文化错位》。它是对另一篇同名文章的讲解和发挥,那篇文章曾收进《实践唯物论新解:开出现象学之维》,可称《错位A》。《十四讲》的最后一讲,则可称《错位B》。通过列举“十大文化错位”,两篇《错位》对部分前人(如严复、王国维、胡适等)译介西方哲学的总成绩做了一番“价值的重估”。但是,以哲学史方法论的标准来看,他批评的多半是他心目中“想当然耳”的对象,原因正在于他缺少了哲学史的热身功夫和入门方法:史实的搜集和辨析。出于“对人生和世界的好奇心、对真理本身的热爱和追求的自由冲动”(《错位B》中语),我想在下面抽样批评一下作者对王国维的看法。因为我“顽固地”认为,一个连“表面的、零星的”问题都谈不对的人,我们怎么能相信他会真实而有效地“深入开展学术批评和文化批判,介入当代中国思想进程和精神建构”(《十四讲》作者简介中语)呢?
作者在两篇《错位》中讽刺王国维“生吞活剥”叔本华,不想在指出王国维“错位”的过程中,他自己却不断发生严重“错位”。比如《错位B》说:“叔本华的意志,他举了大量的科学例子,来说明意志是世界的本质,意志是世界的本体。这是王国维不屑一顾的……”可是,王国维明明在《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里面说过:“至叔本华出,而唱主意论……植物上逐日光,下趋土浆,此明明意志之作用,然其知识安在?下等动物之于饮食男女,好乐而恶苦也,与吾人同,此明明意志之作用,然其知识安在?即吾人之坠地也,初不见有知识之迹,然且呱呱而啼饥,瞿瞿而索母,意志之作用,早行乎其间。”王国维就连“植物上逐日光,下趋土浆”这类粗浅的例子都没“不屑一顾”,他难道真的会对叔本华《意志及观念之世界》及《自然中之意志》等书中列举的更为专门的“科学例子”“不屑一顾”吗?在《书〈叔本华遗传说〉后》一文中,王国维还说过:“故脑髓之为欲知之意志所发现,与吾人之形体之为欲生之意志所发现无异。其《意志及观念之世界》及《自然中之意志》两书中所证明,固已南山可移,此案不可动矣……”王国维既然白纸黑字地夸过《意志及观念之世界》和《自然中之意志》两书(尤其后一书“举了大量的科学例子”),已证明叔本华意志论之“案”“不可动矣”,我们怎敢轻易说他对此“不屑一顾”呢?作者说王国维把“叔本华的自认为是真正的立足点的本体论束之高阁”,我看倒是他把《静安文集》束之高阁很久了。
《错位A》还说:“显然,叔本华的意志是万物的本原,但也是一切罪恶之源,这种观点若不从基督教‘原罪’观念的背景上是难以理解的;王国维的意志则只是人生痛苦的根源,却没有丝毫罪感。”《错位B》中相应的文字更要长些:“叔本华把意志看成是万物的本源,但是也是一切罪恶之源……这里有基督教的‘原罪’思想……这个观念、背景中国人很难理解,在王国维那里也把它撇开了。王国维讲的意志,他只把它理解为人生痛苦的根源,但是绝对没把它理解为罪恶的根源。”作者那些正在做开题报告的研究生,“绝对”可以拿着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给他们的老师念一念第二章和第四章里面的几句话,看看王国维在介绍叔本华哲学时到底有没有撇开基督教的“原罪”思想,有没有把意志“理解为罪恶的根源”(请特别注意画曲线的部分):“……生活之欲之先人生而存在,而人生不过此欲之发现也。此可知吾人之堕落由吾人之所欲,而意志自由之罪恶也……然吾人从各方面观之,则世界人生之所以存在,实由吾人类之祖先一时之误谬。诗人之所悲歌,哲学者之所冥想,与夫古代诸国民之传说,若出一揆。若第二章所引《红楼梦》第一回之神话的解释,亦于无意识中暗示此理,较之《创世纪》所述人类犯罪之历史,尤为有味者也。夫人之有生,既为鼻祖之误谬矣,则夫吾人之同胞,凡为此鼻祖之子孙者,苟有一人焉未入解脱之域,则鼻祖之罪终无时而赎,而一时之谬误,反复至数千万年而未有已也。”佛雏的《王国维诗学研究》第二版第62-71页,对王国维从叔本华那里摄取的“原罪-解脱说”从文献上作过详细的分析,大家也可以去参看。作者在《十四讲》的第十三讲中斥责王国维“对叔本华的自由意志是罪这一点”“避而不谈”,还说什么“你说它错了也行,你说它对了也行,但是你总得去客观地探讨,至少要客观地介绍嘛”,我看反倒是作者对王国维的原作“避而不看”,完全缺乏“客观地探讨”和“客观地介绍”“嘛”。
《错位B》对王国维写的《释理》一文多有盲目的批评:“他在《释理》里面讲:‘言语者,乃理性第一之产物。’就是说言语啊,说话是理性的第一个产物,这个当然不错。他说:‘此希腊语及意大利语中所以以一语表理性及言语者也。’就是希腊语和意大利语中用一个词来表示理性和言语。他没有说什么词,我理解就是‘逻各斯’。”其实不需要作者特别花费珍贵的脑力去“理解”,王国维当然说了是什么词,您只需用肉眼在《释理》一文第三段扫描一下即得:“英语又谓推理之能力曰discourse,同时又用为言语之义,此又与意大利语之discorso,同出于拉丁语之discursus,与希腊语之logos,皆有言语及理性之两义者也。”我真怀疑作者有没有从头到尾看过《释理》这篇文章,他该不会只是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片断引文来判断王国维吧。还有件事我估计可能会吓作者一跳,就是他引用的《释理》里面这两句话,多半还不是王国维的“原创”,而是译述自叔本华《意志及观念之世界》Haldane和Kemp旧英译本第一卷第47-48页(Speech is the first production, and also the necessary organ of his reason. Therefore in Greek and Italian, speech and reason are expressed by the same word :■λ■γο■, il discorso.)。现在连很多“王国维迷”都搞不清楚,王国维译介叔本华哲学时,曾明确标明他引用的就是Haldane和Kemp在十九世纪刊行的这个《意志及观念之世界》的英译本(叔本华作品译本版本可以参看Arthur Hübscher的Schopenhauer-Bibliographie),作者偶尔涉猎“王国维学”,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个领域会有这么多道道儿,水会有这么深。
王国维在《释理》中还说:“此人类特别之知力,通古今东西皆谓之曰理性。”《错位B》批评说:“这就有问题了。他说这个是人类特别的一种认识能力,古今东西,古今中外都把它称之为‘理性’,都是一样的。这问题就大了,因为所谓的这个言语和理性用一个词来表达,这只是西方的特点,中国没有。”其实《释理》里面这一句话,也是叔本华在《意志及观念之世界》(英译本第一卷第48页)中说的(It is the universal opinion of all times and of all nations that these manifold and far-reaching achievements spring from a common principle, from that peculiar intellectual power which belongs distinctively to man and which has been called reason……),王国维看过以后把它化用在自己的文章中。所以说如果真的有啥“问题”的话,那也是不能看中国书、古希腊文却呱呱叫的叔本华“看走了眼”,和王国维没啥关系。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里提到“由叔本华之说,悲剧之中又有三种之别”,而《红楼梦》正属第三种悲剧,可谓“悲剧中之悲剧”。《错位B》竟然以为:“叔本华的悲剧观在王国维这里变得肤浅化了。王国维在叔本华那里总结出三种悲剧。”只要翻一下《意志及观念之世界》英译本第一卷第328页(The representation of a great misfortune is alone essential to tragedy. But the many different ways in which this is introduced by the poet may be brought under three specific conceptions.),以及佛雏的《王国维诗学研究》第71-72页,我们马上就会明白“三种(three specific conceptions)悲剧”完全是叔本华自己的提法,王国维不过是转述而已,哪里要他来独立“总结”了?建议作者还是抽空儿认真看一遍《意志及观念之世界》,再来评论王国维不迟。
一般史学乃至哲学史里面有一门学问叫“辑佚”。佛雏曾在《王国维哲学美学论文辑佚》和《王国维哲学译稿研究》两本书里做过不少辑佚的工作,改变了大家关于王国维译介西方哲学的很多“想当然”的看法,这些大概都是作者不屑于知道的。他显然很看不上“辑佚”这项工作:“从考古学上有些新发现,认为耶稣、孔子还说了其他一些话,另外一些话几千年来没传下来,我们当然可以说对耶稣、孔子误解了,但是那个误解不误解已经没有意义了。为什么没能传下来?还不是因为那些东西不能吸引人们的眼球……你当然可以把未传的东西发掘出来,满足某些人的好奇心,但那是没有意义的,他们没有进入历史。”如果“辑佚”真是这样无足轻重的话,那么假若没有“好事者”发掘出“未传的”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又称《巴黎手稿》)、《博士论文》和《数学手稿》,使作者的好奇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作者如何能够写出《实践唯物论新解》,进而“开出现象学之维”呢?(这里暂不讨论作者这个“新解”在学术上到底能否成立。)“辑佚”属于史实搜集和辨析工作的一部分,是人文科学研究的基础功夫,对研究者的眼光、耐力和细心要求很高,不是一般“以论带(代)史者”能干得来的。作者任意贬低“辑佚”,却忘记了自己正是“辑佚”的最大受益者。
“十大文化错位”这种吓人的大题目,真正做起来实在危险之极,对处于打基础阶段的学生影响尤其不好。叔本华在《充足理由论》里引用培根格言说:“年轻人正是在上大学时,才学会信一件事的。”真不愿意看到武汉大学哲学系毕业出来的学生,一个个都是“十大文化错位”的信仰者。总而言之,要照作者这样“大刀阔斧”地研究和讲授哲学史方法论,我们中国人自己的吉尔松(■tienne Gilson)、克利斯泰勒(Paul Oskar Kristeller)和孔恩(Manfred Kuehn)恐怕到了二十三世纪也培养不出来。■
[ 本帖最后由 彼亦一是非 于 2008-11-12 21:2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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