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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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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遇人不淑的阿Q
却说这一天,阿Q在赵太爷家里舂了一天米,吃过晚饭,便坐在厨房里吸旱烟。倘在别家,吃过晚饭本可以回去的了,但赵府上晚饭早,虽说定例不准掌灯,一吃完便睡觉,然而偶然也有一些例外:其一,是赵大爷未进秀才的时候,准其点灯读文章;其二,便是阿Q来做短工的时候,准其点灯舂米。因为这一条例外,所以阿Q在动手舂米之前,还坐在厨房里吸烟旱。吴妈,是赵太爷家里唯一的女仆,洗完了碗碟,也就在长凳上坐下了,而且和阿Q谈闲天……
白天被小尼姑狂骂为断子绝孙的阿Q,一心想着女人,这时,面对着吴妈,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我要和你困觉!我要和你困觉!”
这种作为,放在八十年代,可定之为流氓罪;放在现在,可论之以性骚扰。但不管是流氓罪还是性骚扰,均可对簿公堂的。如能这样,或许也可还阿Q一个清白。
难道不是吗?
可是问题是阿Q不是生活在一个现代的,法制的社会。
所以他的清白也就成了问题。说你白,你便白,不白也白;说你黑,你就黑,不黑也黑。
谁说呢?自然是赵太爷赵秀才,自然是地保吴妈,自然是王胡小D小小D小小小D们。
舆论高度一律,阿Q百口莫辩。
细想起来,阿Q实在是冤,一是他没有动用暴力逼迫吴妈;二是他跟吴妈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三是他也颇讲究时间场合,其时正是夜里,而且并不是黑灯瞎火,厨房里除吴妈外,也无第三者在场;三是他跪下求爱,颇合君子之道,而且也并未扯着人家的衣袖不放,否则吴妈不可能大叫着往外跑。
然而阿Q终于倒霉了,先是秀才拿着大竹杠打了他的手,尔后被赵太爷教训了一通。也合该阿Q倒霉,绯闻发生晚上,所以阿Q还要送前来处理此事的地保加倍酒钱四百文,并且订定了五条件:
一、明天用红烛——要一斤重的——一对,香一封,到赵府上去赔罪。
二、赵府上请道士祓除缢鬼,费用由阿Q负担。
三、阿Q从此不准踏进赵府的门槛。
四、吴妈此后倘有不测,惟阿Q是问。
五、阿Q不准再去索取工钱和布衫。
订了这五条丧权辱人的条约之后,阿Q便戴着调戏良家女佣的罪名失业了。
历史本来是不容假设的,好在我不是要为阿Q修传,故不妨大胆假设一下,小心求证的事就交给有兴趣的读者诸君了。
假如阿Q不是当着吴妈的面跪下示爱,而是请人修情书一封,或是倩媒说项,会不会有另外一番风景呢?或是阿Q在跪下的同时,没有直奔主题说是要和吴妈困觉,而是说“I LOVE YOU!”并献上戒指一枚或是耳环一对或是绣鞋一双或是被面一个,吴妈会不会转怒为喜,而执阿Q之手呢?再假如赵秀才、赵太爷之流颇能体谅男欢女爱乃人之常情,而有心将这对孤男寡女结为秦晋之好呢?
遗憾的是阿Q遇人不淑。
一是他遇到了吴妈。吴妈虽也是受剥削受压迫的女佣,但其思想意识却超越了阶级,与赵太爷他们并无二致,所以虽只是见到阿Q有失分寸但并未碍男女之大防(本来这男女之大防怕是为养在深闺的小姐作所设,否则赵太爷何以无知到让阿Q吴妈相处一室呢?未作考证,说错之处还得请有识之士指正)的举动,居然已感于节有亏,而欲一哭二闹三上吊。而这一哭一闹,使阿Q求爱之事路人皆知,以致断了他的生路。
二是他碰到了读四书五经的赵太爷和赵秀才。所以阿Q的冲动尽管也是为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还是被端了饭碗,赔了钱财。
三是他没有碰到清天大老爷,判他个“且去娶妻”。地保只晓得讹诈骗酒喝,所以也并不查勘案件,更不知阿Q困觉的犯罪行为尚处在未遂阶段。
四是阿Q没有碰到主持公道的王胡小D们,社会舆论也因此于他非常不利。
于是,没有家室的阿Q,因恪守着圣人主张的“不孝有三”(好像是亚圣说的吧,未查证,存疑)的礼教,为了一个纯为繁衍家族计的清纯的梦,而倒上了八辈子的霉了。
想来阿Q至死也不会明白,渊源流长的孔孟主义,主张忠恕的儒家要义,为什么并没有把赵太爷赵秀才培养成有着自由平等博爱胸怀的知识分子。而同样作为劳苦大众之一的吴妈为什么会不顾阶级情谊,反而要用她贞节的泪水,向赵太爷们诉说着委屈?而更要紧的是,在孔孟流行的旧社会的穷苦百姓等了几千年为什么还是等不来一个爱的世界呢?
为什么不是鼓吹孔孟之道的士子官人拥有了体恤下民的高尚情怀,而恰恰是从西方盗来“科学与民主”的知识分子却有着救民于水火的侠肝义胆呢?
莫非真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中国古代的文化都是为帝王服务的文化?
果如是,对待这样的文化更要拿出十二分的小心,至少要如伟人所说的,弃其糟粕,而不是一个简单的弘扬便可万事大吉,并以为从此天下一团和气,有如浑沌,你中有我我中他他中有你,抱成一团,难解难分了……
[ 本帖最后由 梅花开了十七朵 于 2008-11-16 12:0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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