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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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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法学家何兵:春晚不能拒绝有污点的人
法学家何兵:春晚不能拒绝有污点的人富敏荣律师 发布于2015年2月8日 17:14
网上新闻,央视春晚总导演哈文说,春晚“不用”有污点和道德瑕疵的人,我吃了一惊。哈文作为艺术导演,可能不了解国家法律和政策,不知道应当如何对待有过罪错的人。
社会对待犯有罪错的人,不能感情和意气用事,更不能歧视和拒斥他们,将他们打入冷宫,让他们永远成为社会的弃儿。歧视和拒斥,只能令他们更加仇恨和敌视社会,成为社会永远的敌人。相反,我们应当主动地接纳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重归社会,成为正常的人。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是执政党的一项重大政治和法律决择。社区矫正是将那些主观犯罪意图不深,对社会没有太大危害的、刑罚处罚得比较轻的人,放到社会当中,让他们回归到家庭当中,去接受一种不同于关在监狱当中进行改造的特殊环境去进行改造。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2014年11月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中国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1万,累计接收211.3万人。从试点以来,效果很好,再犯率一直控制在0.2%以下,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对于犯罪的人,尚且给予机会和温暖,对于有污点的人和道德上有瑕疵的人,更应当设法让他们回归社会。哈文可能认为,春晚是一个特殊的场合,对社会起着教育和示范作用,因此只能聘用那些道德上和法律上没有瑕疵的人,或者说,只能用那些能够成为社会楷模的人。如果用了那些有污点和道德瑕疵的人,会误导社会。她定位的春晚,是“好人的联欢”,不容坏人染指和玷污。她对官方晚会的定位,是错的。如果她的这种定位是正确的话,各级各地,形形色色的官办晚会,一定会效仿。其结果一定是,这些有污点和道德瑕疵的人,不能参加省级、市级、县级甚至村级的晚会,即他们不能参加任何官方的联欢晚会。在全国人民大联欢的时候,他们只能向隅而泣。他们这个群体有多少人呢?据司法部数据,我国累计接收社区娇正人员近200万人。如果加上历年来刑满释放人员、被治安拘留人员,这个群体的总数应在千万以上!
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不仅体现在减少犯罪,更体现在对那些有污点和道德瑕疵的人包容与接纳。哈文的做法,与三中全会精神相违背,与我国多项立法精神相违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文中,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享受社会同等待遇。” 再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三十六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哈文应当清楚,法律和道德上有过罪错的人,已经接受过法律和道德的制裁,他们不再是社会的敌人,我们更不该将他们制造成敌人。
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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