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帖新晒] 有话好好说

有话好好说


朱学勤   

    《1998:自由主义的言说》发表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南方周末》,韩毓海先生的反驳文字《新年答客问》,发表在今年二月九日北京《书评周刊》。由于春节邮寄耽搁,我一个月后才读到这张报纸,读后受教益,也有些感想。看来目前这场讨论,大家都希望深入发展,但文风问题已十分突出,可以先提出来说一说。 ( http://www.tecn.cn )
     
    毓海兄文章以大段指摘《南方周末》开头,说是发行量大,恶性炒作,误导读者,是对真思想的遮蔽。这样的批评恐怕不太合适。到目前为止,发表毓海兄或其他新左派朋友文章的报刊可谓多矣,如《读书》和《天涯》,无论就数量言,或是发表次数言,远远超过《南方周末》,但没有一家是因为发表这些文章而遭如此批评的。此前知识界发生的学术争论也不少了,但也没有发生过类似情况。不同观点尽可交锋,提供篇幅的报刊杂志则无过,这已是知识界不成文的默契,也是常识。如果别人也这样不讨论你文章中的观点,而是痛骂发表你文章的《天涯》杂志,如此对骂,这场讨论还能深入吗?此外,人家也会想,你痛诋《南方周末》发对方一次文章是传媒行为,而你这一次发表文章选择在《书评周刊》,不也是大众传媒吗?总不能别人发表文章是传媒炒作,我发表文章就是宣布真思想,这就有点霸道了。 ( http://www.tecn.cn )
     
    我曾引用毓海兄原文,提出三个质疑,与此同时,以更多篇幅既批评历史上自由主义发生的失误,又将现实中自由主义的困境、陷阱、有可能出现的失误,一共有四个,比质疑毓海兄的问题还要多,公开告诉新左派朋友,希望得到他们的批评帮助,双方能前进得更好。我始终在等待毓海兄的批评和反驳,等来的不是对具体问题的回应,而是笼而统之地说我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是“本质主义”的理解,是“本质化思维”,是“制度拜物教”。这样批评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否紧扣原文,给出一点具体的论据?究竟是我哪一段,哪一句有“本质主义”嫌疑?也好让我明白一点。我不仅承认自由主义有内在困境,而且在《书评周刊》上那篇文字又特意说明对待自由主义不能搞标签拜物,是“先有自由,后有主义”。批评我的观点,言辞激烈不要紧,最好能踩着证据,一步一步往前推,而不是眼一闭,信口开河,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诸如“本质主义”这样的空洞概念在文章中还很多,但几乎都没有定义和说明,就这么一鼓作气哗哗哗地冲下来了,接都接不住。毓海兄拍着胸脯很自信:“毫不客气地说,我作为‘文人’在这方面比那些人阅读得多一些。”文人加不加引号没关系,读过那么多著作,知道有那么多名词概念,则更好。但是光这么说没有用,最好能区分文人抒情和学术讨论的界限,紧扣原文,有一分论据说一分话,批得对方心服口服。如果只是把形容词换成学术名词,而且还是一连串大而无当的外国概念,概念之下没有论据,概念之间又没有逻辑,随情绪任意跳跃,人家会不会说,从前文人抒情,用的是副词、形容词,现在文人抒情,怎么忽然改用概念、名词了呢? ( http://www.tecn.cn )
     
    新左派朋友大多文风晦涩芜杂,行文充塞半生不熟的舶来概念,一些论辩文字似乎下决心不让普通读者读懂。文风生涩,食洋不化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恐怕是想不清楚才说不清楚?只要想清楚了,说点家常白话又何妨?反而能让更多人听个明白。“深入”者“浅出”,“浅入”者“深出”,成了很普遍的现象。无庸讳言,某些持自由主义学术立场的朋友也在不同程度上沾染有这一毛病。其实,一时想不清楚是常有的事,可以将自己的困惑公之于众,邀对方一起讨论;说不清楚也不要紧,对方提出具体问题,迎着问题讨论就是了;不愿将自己的困惑公之于众,也不要紧,但不能强词夺理,反过来给对方扣帽子。这样强词夺理,是会说出破绽的。比如这篇《新年答客问》,把主张市场经济产权私有的观点夸大为“私有制万岁”,写下“致私有制万岁的‘朋友们’”这样耸动人心的标题,文学激情是足够了,但一不小心,却捅出了一个纰漏: ( http://www.tecn.cn )
     
    跨国资本一方面加强了民族国家压迫的一面,另一方面则迫使民族国家修改法律,杜绝罢工来维护他们的投资安全。 ( http://www.tecn.cn )
     
    这段文字在原文中是以黑体出现的,以标示醒目。虽然没有明示中国,但从上下文辱骂本土自由主义者是在维护化公为私和腐败有理(?)判断,没有理由不是在说中国。目前的社会不公和压制异己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三年前我给何清涟一书作序,明确反对腐败有理,并最早把社会不公和化公为私称为“政治之癌”,因此而不能放在国内版,只能附于海外版。但若将社会不公、化公为私、压制异己等丑恶现象,归结于“跨国资本入侵”,能符合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的正常感受吗?即以事实而论,法律条文中删去罢工权,是在跨国资本进来之前,还是在此之后?八十年代初删去这一条款时,市场经济在宪法中连个影都没有,跨国资本则远拒于国门之外。不是说市场经济、跨国资本不能批,而是说总要分个前后时序,轻重利弊,不能白菜、豆腐一锅煮。我是宁可相信上述纰漏是毓海兄一时情急,笔下出乱。但如此张冠李戴,就不怕再次印证人们对新左派的这一不满吗:只敢批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却刻意回避踩在市场经济上那只“看得见的脚”?有勇气批判固然好,但这样的批判所向,哪怕是胸脯拍得山响,也算不得英雄。说句不好听的,这叫“柿子拣软的捏”。 ( http://www.tecn.cn )
     
    承毓海兄美意,行文中两次表达对我的善意,心领了。但同时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任剑涛文章《解读新左派》被说成是和我一起“党同伐异”,那么称我之善意,又是从何而来呢?同一篇文章不能对同一个所指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断,这也是常识。我是欣赏毓海兄才气的,从文字中看出,他也是性情中人。既是文字之交,不妨直道而行,不必拉一个,打一个,搞分而治之。这样进行论战反而有悖性情,不够诚恳了。 ( http://www.tecn.cn )
     
    我是与所有的读者在同一时间读到《天涯》今年第一期任剑涛文章的,事先毫不知晓。任在广州,我在上海,文章发表时,任本人已去哈佛,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对毓海兄文章的反应。能因为他的文章与我观点相近,就说是“党同伐异”吗?这个逻辑如能成立,以后再有学术论辩,谁还敢参加呢?再说了,人们又该如何理解毓海兄这一时期每文必称汪晖,这一次更不得了,一口气说了几十个人的名字,连费孝通和张承志也拉上?别人是否更有理由反赠一顶“党同伐异”的帽子呢?再这样说下去,就有点无聊了。幸运的是,还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我也不希望发生。 ( http://www.tecn.cn )
     
    说任文是“打人的棍子”,也有欠思考。此前毓海兄在《天涯》杂志上发表《在自由主义姿态的背后》长文,不分清红皂白,一篙打翻一船人,这场论辩就是这样开的头。我与汪晖兄在电话中交换看法,他也认为打击面太大,应该有区别。但我还是欣赏毓海兄之才情与坦率,可以与之耐心讨论。同时冀望于他以后写文章能端正一下文风,有所克制,没想到今天越演越烈。为什么自己挑战时可以任意呵斥,别人一回应,就成了一根“打人棍子”?任剑涛观点也没什么了不得,完全可以批评。但读者可以对比双方的文章,到底是谁在平心讲道理,哪怕讲得道理如韩毓海蔑称的那样是“一连串的胡言乱语”“一厢情愿的滑稽表演”,又是谁在以气势压人,蛮不讲理,任意羞辱对方人格?找遍毓海兄全文,没有一句在反驳对方的具体观点,却是居高临下地说别人是“以自由主义的代言人而自利”、“别有用心”,并颐指气使地说,这是“一篇极其拙劣的胡言乱语,建议有兴趣的人找来看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稍有阅历者都会觉得似曾相似,这样的语言像某一位伟人的口气,那两句唐诗,与“文革”派战和大批判的记忆联系过于密切,能不引用则尽量回避。说新左派体系是出口转内销,就如踩着他们的痛脚,一碰就跳。当年“文革”理论漂洋过海,经过杰姆逊这些饱吸“文革”鸦片的洋左派学术化阐释,如今衣锦还乡。要别人不说自己与“文革”有精神血缘,也可以,但至少在行文落句时,不要露出“文革”遗风的蛛丝马迹。 ( http://www.tecn.cn )
     
    至于“对中国社会科学的公然玷污”,这样吓死人的大帽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推理出来的。毓海兄在质问别人是否读过一些学者的“重要研究成果”时,共列有十三个人的名字,然后武断对方没有读过这十三个人的研究成果,因为没有读过,就是“对中国社会科学公然玷污”。这样的逻辑推理能成立吗?你怎么知道别人没有读过呢?不引用,就是没读过?此其一;其二,这十三家的学术成果什么时候一下子成为“中国社会科学”标准了呢?幸亏仅是十三家,还不是十三经。何氏一书海外版虽印有我一序(不得已,我是在这里第一次坦白交代),但也犯不着每文必引何氏书:任剑涛就算没有读过十三家,错过一些好文章,但再怎么也不会因此而构成“公然玷污中国社会科学”啊!如果我如法炮制,开列十三个毓海兄不知道的外国名字,然后说因为你没有读过,就是“公然玷污世界社会科学”,合适吗?这就不是与人为善,也不像个讨论问题的样子了。请出毓海兄列举的那十三家中任何一位,都不会同意对其学术成果冠以如此隆重的评介:不读其作品,就是“对中国社会科学的公然玷污”。更何况,这十三个人的观点也未必个个与韩观点接近,如果有一个出来说,我不属于韩毓海这一派,那又该怎么办呢?这是在讨论学术,不是街头吵架,犯不着拉上那么多人来给自己壮声势。 ( http://www.tecn.cn )
     
    在上述奇怪说法的后面,还有一段更让人吃惊的,在原文中也以黑体标出:
     
    我不是说这些研究中已经包含了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现成答案,但是,这不能成为抹杀和打击这些研究的意义的借口,更不能成为类似于《解读新左派》这样的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可以公然存在的理由。 ( http://www.tecn.cn )
     
    人家的文章没有提到上述十三家,又成了“抹杀和打击这些研究的意义”。这中间跳过了多少逻辑环节?这是一个连中学生都知道的逻辑推不出,怎么会出现在堂堂北大博士的笔下?我为毓海兄可惜。至于说别人的反驳文章不能“公然存在”,恨不得置于死地而后快,这就更让人惊骇了。你辱称不同意见是“吆喝”,那么人家也会问,你这样的说法是学者讨论呢,还是警察的“吆喝”?虽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力”是自由主义的名言,但也应该成为所有知识分子的共识。从八十年代以来,我目睹知识界不少论战,有情绪激动者,有气急败坏者,也有偶尔失态者,但从来没有看到如此蛮横的说法。联想到上述对《南方周末》劈头盖脸的指责,你今天还只是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日后若当了宣传部长,还叫我们底下这些人怎么活呢?我不是同意新左派观点的,但新左派中有我不少好朋友。出现这样的情况我没有理由幸灾乐祸,而是为包括毓海兄在内的那些朋友难过,同时也为我们共同承担的这场讨论难过。今天的这场讨论,多少是会留下一点文字的。如果后人检索这些文字时,平静浏览不同意见的正常交流,突然听到还有刺耳的警察“吆喝”夹杂其间,他们觉得惊诧莫名,我们这些参与者的脸上又何尝会有光彩呢? ( http://www.tecn.cn )
     
    新左派也好,自由主义者也罢,不同意这样分类的朋友也可以,最好不要有一个争输赢的心态。关键不是输赢,而是把道理说清,步步深入,双方共有长进。能否将这场分歧保持在讨论状态呢?偶有走火,也要克制在争论状态?需要讨论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能否守着问题发言,重论据,有逻辑,守规范,讲风度,躁释矜平?至于场外的情绪、个人被某些流言包围的苦恼、以及那些表态性的文字,凡是与议题无关的,就不要带进来了。这样,也许我们讨论不出结果,也争不出一个输赢,但至少还能留下一两句文明交流的段子,不至于让后人讪笑。如果连争论都难以保持,流于街头对骂,那还不如趁早收场,各干各的去。 ( http://www.tecn.cn )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网上闲逛,恰巧浏览到这篇旧文。想起泽雄兄曾写过的《风度的陷阱》一文,好像是针对此文的。闲着无事就再看看。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是,我在《风度陷阱》里提了一笔,但特别针对此文,是在《自由及其履践》里。
所谓批评,也只是借他的题目阐述自己的看法,难免把他的小闪失加以放大。
哦,《自由及其履践》也在本版贴过吗?肯定也值得一看的,呵呵。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楼上两位害人哦,一人23点发帖,另一人23:30还在推荐新帖,我倒是把两个帖子都看完了,然后就到了现在这个时间!

    周兄所谓:“关于自由,我有一个不打算修正的认识:自由作为一种传统,并不存在于我们文明之中。”我很赞同,在我的词典里,人权=自由。我以为在多数情况下,在我们说自由时,将之换成人权都不会有什么大错。

    害得我这么晚都没睡成,还是要拿点坡坡来给周兄来爬哦!

    1、关于作协会员批评作协那一段,是另有背景因而有感而发?但在我看来,就成了由于会员可以自由出、入作协,所以会员就不能批评作协了?
    2、关于辞职那几段,没怎么看懂。辞职是与自由无关?还是“履践的自由”?怎么又会有什么猴子的感觉?希望讲解一下!

睡觉了!
回LS兄:
首先,恳请LS兄泡坛不可过劳,否则,小文吃罪不起。
小文写于99年,虽然煞有介事地谈论着自由,文体上依旧属于随笔,而随笔是允许乃至鼓励拉杂写来的,并不要求每个段落都服务于中心题旨。这个规矩,也是随笔体的创立者蒙田订下的。
批评作协会员,当时大概也是有感而发,目的不在于维护作协(我对作协素无好感,无论如何不会替它辩护的),而是嫌那些批评者没有出息。在我看来,作家的属性就是单打独斗,作家的天性决定了他们不该栖身于任何组织之下。所以,我对那些一边栖身于该组织之下、一边又拿批评该组织来作秀的家伙,遂有一种本能的不耐烦。
关于辞职那几段,别无深意,只是借机讽刺那些作家。在我看来,一个丧失了作家独立性的人,是不足以谈论自由的。
我强调作协是个慈善机构,既有讽刺之意,也有厚道之处。在我看来,仅仅因为作协的慈善功能而蹲在里面,以求得到些慈善性实惠的人,是无可厚非的。那也是一种生存策略,对于深谙此策略的人来说,他完全可以一边利用慈善的好处,一边捍卫自身的独立性。
在我看来,作协本来就是一个愚蠢的设置,没什么好揭露的。你会揭露偷油的老鼠吗?你会指责猪猡的愚蠢吗?所以,那些装模作样地痛批作协的人,总让我觉得可笑和虚假。
回周兄:谢谢关心,也谢谢认真回帖。不过想来看一本书而看了个通宵的经历你应该是有过的哦!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辞职完全是个人的事,与你文中所说的自由没有什么关系,拿辞职来说自由,是表错了情。

小文写于99年,虽然煞有介事地谈论着自由,文体上依旧属于随笔,而随笔是允许乃至鼓励拉杂写来的,并不要求每个段落都服务于中心题旨。这个规矩,也是随笔体的创立者蒙田订下的。

看到后面时,确有游离主题的感觉,但我也没有认为这是个问题啊!也没有提。但现在你先给出了答案,我也只有配合一下,把提问补起。哈哈!
LS兄:
辞职当然是个人的事。小文其实分上下两半部分(我不知道你是在网上看的,还是读的纸质文本,在书上,我用一个空行明确区分了前后两部分),前面部分涉及道理,后半部分说的就是个人的“履践”,而且我记得还特地向读者打招呼,表示下面要拿自个来说说事了。
既然招呼都打在前面了,怎么又出现“表错情”的问题了呢?
回周兄:我是在真名网上看的。http://cache.qihoo.com/wenda.php ... p;act=fetchHtmlsnap

7#中说得不清楚,可以改为: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辞职完全是个人的事,与你文中所说的自由没有什么关系,(别人)拿辞职来说自由,是(这人没有弄懂自由因而)表错了情。
但你8#回帖好象又不是这样了。
我晚上再来。
再回周兄:
呵呵。可能是我没有表达清楚吧。其实我的问题很简单,辞职当然是个人的事,这没什么说的。但那几段你想表达的什么我没有看懂,因此有两种完全相反的理解:1、辞职是你“履践的自由”;2、辞职是个人的事,与你文中的自由无关,如果有人将此个人的私事,拔高到“自由”的高度,其实是并没有真正理解“自由”。结合你的原文,我觉得这两种理解好象都是又对又不对,所以有点困惑;或者这两种理解都不是你的原意。
期待你的回服。
回LS兄:
小文原来在真名贴过,大概,在燕谈思辨版的旧帖里还有,我不想重复贴了。
这里没有我那篇原文,LS兄的质疑,可能会让网友看得一头雾水,而我的原文又比较长,牵涉到的上下文很多,解释起来还真不容易。
不过还是可以说得简单些的,你应该看到,我在原文里根本没有强调辞职的事,我还特地说明,辞职与自由没有必然关系。我所批评的,是那种仅仅把自由视为“名份”的倾向。所以,你提供的两种“相反的理解”,似乎都不在小文的范围内。
通常,我不会把自己的行为作为榜样拿出来说的,在那篇小文里同样如此,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无聊歧意,我还借用了一个围棋术语“脱先”,表明了态度。——是这样的吗?
回周兄:不多说了,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