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政府提供廉租房是大败笔/张五常

政府提供廉租房是大败笔


美国 Julian Qian问:
今天读到一则新闻:效法香港公屋计划 中国计划大建廉租房。能否请张教授就香港经验谈谈廉租房?

Julian Qian
政府提供廉租房是大败笔,香港与深圳的经验互相映照,高下立分,不需要辩论了。
昔日佛利民大赞香港,说是个经济奇迹,因为三十年人口上升了十倍,经济发展却奇速。深圳呢?三十年人口上升了四十五倍,经济发展得比香港还要快,高下分明,不用左推右挡了。
昔日的香港见人口急升,推出租金管制,也大量推出廉租房,后来惹来一身蚁,原定尝试一年的租管要施行近五十年才能解除,而廉租、公屋等一塌糊涂的问题仍在,可悲也。深圳却完全不搞这一套。
是很大的讽刺。六十年代香港的财政司郭伯伟,大名鼎鼎,以精明知名天下。但他大事增加廉租房,不敢手起刀落,解除租金管制。深圳呢?那里的经济主事者不见经传,但在房屋处理这个重要话题上,比郭伯伟高明得多了。
我是信奉实践的,认为成败得失只能从效果衡量。同学们要重视这一点。说得怎样口沫横飞也没有用,要拿出成绩来才可以作准。我对那些在名学报发表过不少文章的经济学新秀往往不认为怎样,因为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足以传世的话。说写文章吗?拿一篇出来给我看吧。艺术摄影吗,理论多多的「大师」无数,只是作品一拿出来就令人反胃。书法亦如是。
这就是问题。拿得出作品,大有看头的,怎样夸夸其谈我也容易接受,拿不出就少说为妙了。可惜好些时,历史上,浪得虚名之辈不少,其中得享大名的有些可以历久不衰。同学们不要羡慕这些怪例子。要尝试自己喜欢的,做出一些什么来,自己欣赏一番,才有意思。
廉租房这事罢,地方政府压根没兴趣,不过是给中央的牌坊造个势呐个喊而已,至于中央政府么,俄猜等国民对房价飞涨木现在那么敏感时或者说接受房价飞涨是市场需求导致的事实时,也就懒得立这牌坊了
政府公屋计划承诺兑现不乐观


作者:佚名 来源:澳门正报 更新时间:2007-9-14 8:43:09

      街坊总会副理事长梁庆球表示,政府计划用来发展公共房屋的多幅土地都遇到问题,可能难以在五年内兑现兴建的一万九千个公屋单位的承诺。不过,他仍认为政府一定要想办法尽快解决,否则只会制造更多的失望者,对于政府造成很大的压力。
    政府较早前承诺在五年内兴建一万九千个公屋单位,其中已提出计划的兴建地段中,如望厦社屋地段和青洲坊地段,都遇到问题,使社会人士对于政府所承诺的公屋计划是否能兑现表示怀疑。不过,街坊总会副理事长梁庆球(见图)在接受访问时认为,政府一定要想办法尽快解决问题,否则只会制造更多的失望者,对于政府会造成更大的压力。
    他表示,政府的公屋包括社会房屋、经济房屋及「先租后买型」房屋。他说,随着经济急速发展,房屋租金上涨得非常厉害,以前两房的租金只需一千余元,现在需要三、四千,仔更需五、六千,使得低收入人士大部分收入要用来交租。他们在经济发展中分享不到成果,反而受贵租之害,生活相当困难。因此政府要尽快兑现「三四五六」的社屋兴建计划,让低收入人士可以租住廉租屋。
    经屋方面,他认为,经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推出以来,与市场上的私人楼宇的价格相差不大,只有几成,但现在两者相差在五倍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人不想买私人楼宇,符合条件的市民都会排队买经屋。因此政府首先要解决正在轮候经屋的一万二千多个经屋单位,将来还要解决可能多达三、四万个符合条件的潜在的申请。政府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将会遇到很大的麻烦。
    梁庆庭认为,政府的公屋政策应该随着环境的改变而作调整,要从多方面考虑,不能单靠一个办法来解决问题。他说,比如香港的公屋每年都有计划,今年推出多少个,合资格的可以递表申请,抽中的有公屋买,抽不中的明年再申请,就不需要排长队轮候。又如香港有夹心阶层的贷款计划,澳门以前有首次买楼自住的四厘贷款利息补贴计划,都可以帮助一些人购买私人楼宇,可减少轮候公屋的压力。
从石硖尾大火到八万五计划:香港公屋计划屡挫屡进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7年06月30日 11:17 http://www.china-cbn.com
  从香港毕架山俯瞰九龙西部一带的夜景,一片万家灯火。然而五十四年前在毕架山脚下发生的一场大火,却令58000人失去了家园。不过,也正是这场大火,最终“造就”了香港庞大的公共房屋发展计划。
  谈及令半数港人受益的“公屋”、“居屋”等房地产政策,就不得不将目光转向香港房屋署,正是房屋署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才有今日香港如此高保障的社会公共住房保障体系。
  在香港回归十周年之际,本报专访了香港房屋署助理署长李雪崑,他向《第一财经日报》道出了香港房地产政策经历的一系列变化过程。
  《第一财经日报》:香港是什么时候开始提出房屋保障政策的?当时的动因就是那场大火吗?
  李雪崑:香港的公屋发展已经有了五十多年的实践经验,1953年12月25日石硖尾寮屋区的一场大火导致58000人无家可归,这也促使香港历届政府下定决心发展公屋计划,由政府建屋供居民租住。
  《第一财经日报》:香港的公屋计划实施至今,有多少港人受益其中?
  李雪崑:现在,整个香港拥有68万套公屋,遍及151个屋邨,共有200多万人租住其中,而香港目前的总人口为700万左右,享受到公屋政策的市民就占了三分之一。
  《第一财经日报》:你刚才提及的是公屋计划,而香港还有一种“居屋”,类似于内地的经济适用房,那么居屋计划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李雪崑:由于社会的进步,市民居住要求的提高,原有的公屋已经不能满足一部分市民的需求。于是,从1978年开始,香港又推出了居屋计划,由政府建造房屋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向市民出售。这一政策延续到1997年特区政府推出“八万五建屋计划”时,发展到极致。
  《第一财经日报》:八万五计划当时规划的蓝图非常好,但是最终却因为某些原因停止了。
  李雪崑:是的,该计划规定每年私人楼宇单位、居者有其屋单位和夹心阶层住房计划单位供应不少于八万五千个,希望十年内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轮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时间由六年半缩短至三年。但是这项政策的推出恰逢亚洲金融风暴,而众多的廉价房屋面市,也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多方面因素综合在一起,使香港楼价一落千丈,普遍私人物业在五年多的时间内贬值七成,很多中产阶级成为负资产,香港经济一片萧条,一些私人地产商的不满情绪增加。于是从2002 年开始,香港特区政府重新制订房屋政策,停止了“居屋计划”。
  《第一财经日报》:经历八万五计划后,在房屋政策推行方面,香港特区政府得到的启发是什么?
  李雪崑:八万五计划惨痛的教训就是,当时政府鼓励民众大量买房,在经济繁荣期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经济萧条时期,有些市民的房屋出现断供现象后,社会的怨气就会产生。所以目前,香港特区政府的观点是:不鼓励市民勉强买房,政府集中精力解决廉租房问题,而房地产供求情况,依旧以市场自身决定。
  《第一财经日报》:虽然八万五计划最终夭折,但是该计划提出的解决港人居住问题的目标,依然被继续完善。
  李雪崑:八万五计划的失败给香港特区政府上了一课,但是公屋和居屋的兴建和出售,对于香港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确实起了很大推动作用。目前香港共有居屋屋邨139处,594座大厦,203400套房屋。房屋署还有16000套房屋剩余,准备分三年时间将这些房屋推向市场,这是香港最后一批“居屋”计划所推出的房屋。截至2006年3月,香港的公屋和居屋总数约为111.68万个,已经为近半数香港人提供了居所。
  《第一财经日报》:那么目前香港特区政府施行的房屋政策中,又面临哪些新困难呢?
  李雪崑:目前香港市民申请居住公屋的轮候时间已经缩短至三年内,十分便利,但是如何审核居住资格也是香港房屋署一直探讨的问题。因为一些市民入住几年后,经济实力提高,超过了居住标准,但是依旧占有公屋,不能腾出公屋供其他困难家庭入住。而居屋方面,私自买卖的现象也仍有发生,近日香港房屋署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了一市民私自买卖居屋而遭法律制裁的事例。
  《第一财经日报》: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香港特区政府的对策是什么?
  李雪崑:对于如何合理租住公屋,我们的做法是限时审核并增加租金,要求公屋居民居住满10年后,每两年申报家庭收入,如果超标,则增加租金。此外还要申报各类家庭资产,如果也是超标,那么就不允许这类市民再居住公屋了,这种做法可以保障合理的公屋租住需求。去年,香港房屋署以此方式共收回8900个公屋,大大保障了公屋运用的合理性。而居屋买卖方面,原享受居屋优惠的业主如果要卖出该房,不仅要经过5年的期限,还要以当前市值补足差额地价。如果其中涉及隐瞒,那么是要面临指控的,背后具有强力的法律支撑。
[2005-12-07] 終止居屋計劃 檢討公屋政策

 房署昨天建議:2007年恢復出售居屋,3至4年內全部出售逾萬貨尾單位,並取消居屋5年回購保證,在社會上引起廣泛議論。我們認為,復售居屋與取消回購保證引起爭議的根源,在於整體公營房屋政策仍然含混不清。政府應利用復售居屋的機會,明確宣布終止居屋計劃,同時檢討整體公營房屋政策走向,包括居屋計劃終止後房委會的財政來源如何解決,如何滿足部分市民無法承擔私樓價格但又有置業的需要,以及公屋計劃越來越脫離居住安全網等問題。

 剩餘居屋長期空置,除了管理費外,這些單位的差餉和折舊費,也是不小的數字。隨著樓市復甦,對 07年復售居屋市場雖已消化,但整體樓市仍有待固本培元,當局須密切注視復售居屋對市場的影響,合理控制和調整復售數目。當局容許居屋單位在補地價後即時轉售,可能間接鼓勵炒賣,應考慮限制一定時間。此外,按原來居屋政策,回購保證可讓居屋業主的經濟出現困難或樓市大跌時,透過這個安全網「鬆綁」,房委會則須承擔損失。取消回購安排,可確保房委會出售的居屋「斷尾」,有利終止居屋計劃。在此基礎上,當局應明確宣布,隨著貨尾售完,居屋計劃同時終止,以結束長期以來政府與私人發展商爭奪市場的現象,讓樓市進入不受扭曲的健康發展道路。

 政府長期以來依靠出售居屋的收入,維持房委會的正常運營。如果居屋政策壽終正寢,意味著政府以居屋維持公屋計劃的財源被截斷。在房委會財赤高企,政府結構性財赤仍未解決的情況下,如何開闢未來興建、管理及維修公屋的新財政渠道,當局應配合對整體公營房屋政策的檢討,盡快提上議事日程。(文匯社評)
申請細則         
        更多

程序1
索取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可於各屋鸷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房屋事務詢問處、房屋署公屋申請分組及各區民政事務處免費索取。如需要經郵遞向房屋署公屋申請分組索取申請表格,可自備回郵信封,並貼上足夠郵票及清楚寫上回郵地址。
程序2
遞交申請表格
每位申請人只能遞交一份申請表,而其家庭成員的名字,也不得列於另一申請表內。重複的申請表一概作廢。

申請人必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下列文件一併寄回房屋署公屋申請分組,以便我們初步審核登記資格:
1.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與關係證明

(a)
各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書、出生證書副本、或親屬關係證明文件等的副本。在中國內地結婚或出生人士,如從未申領有關證明文件,本署會酌情考慮以公証書代替。夫婦如果在香港以舊式婚禮結合,請宣誓說明。如果申請表上所填報的姓名與文件上所示的姓名不相符,請附上更改證明文件;

(b)
如非在香港出生而未有領取身份證的兒童,須附上批准在港居留的證明書副本。領養的子女須附上政府簽發的領養文件副本;

(c)
離婚人士或單親家長,須附上離婚證書及子女管養權證件副本;如同居後分居的人士,須附上宣誓書,說明同居及分居的日期及子女管養權的安排,惟男方必須呈交子女管養權證件副本。若配偶失蹤,請附上當時的宣誓書正本及報案紙副本;

(d)

如配偶已去世,請附上死亡證副本。如配偶未獲准來港居住,須以書面說明,並附上結婚證書副本。如配偶移居外地或返回內地定居,請附上文件,證明其現居地;

(e)

若申請表內任何成員已懷孕16星期,須呈交由註冊西醫簽發的預產期證明書副本;

(f)
居港未滿七年人士須附上入境證明文件副本。

2.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入息證明

(a)
受薪家庭成員最近期的僱用證明書正本(以三個月內簽發為限,必須附有僱主簽署、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蓋章及簽發日期),載明底薪、雙糧、花紅、各類津貼等資料。申請人可在入息扣除百分之五法定的僱員強積金或公積金供款。其餘供款仍作收入計算;

(b)
從事自由職業即沒有固定僱主人士,須自行用書面申報所從事職業及每月平均收入。申報人並應在申報書上清楚列明自己姓名、身份證號碼、申報日期及簽署;

(c)
自僱人士,請附上商業登記證副本,並以書面申報資產及每月平均利潤或收入;
(d)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的人士,須附上印有受助人姓名及援助金額的證明文件副本;

(e)
失業人士,請來信說明經濟來源(包括子女供養及親友饋贈)及每月平均支出(所有書面說明必須簽署及寫上日期)。

3.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資產淨值證明

擁有資產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請附上有關資產的證明文件。

4.
地址證明

請附上任何有申請人英文住宅/通訊地址的文件影印本(如電費單、水費單),以便證明其英文通訊地址正確填寫。

程序3
收取申請表登記號碼
所有申請必需經過詳細資料審核才會獲得登記。如申請人並不符合公屋申請條件,或未能連同申請表格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我們將會退回申請表格,不予登記。

所有申請表一概由房屋署申請分組核查。我們在登記申請表後,將寄回印有申請人登記號碼的藍色卡片。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後一個月內仍未收到藍卡,可致函或親自到房屋署申請分組詢問處查詢。來函須註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通訊地址。

[ 本帖最后由 李大苗 于 2007-10-21 00:2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