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
时常想,孙中山不说,李大钊错了吗?陈独秀错了吗?引进马克思主义错了吗?成立中国共产党错了吗?如果没有错,那就是后来错了,至少走上了歧路。如果一开始就错了,即如我们所说的“南辕北辙”,那可就越错越远了。原清华大学教授,1957年被打成右派(且据说是当时清华大学有名的右派)的徐璋本当时就认为“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一定要产生教条主义。他在一次座谈会上说:任何学说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都有其局限性,若以一种比较固定的学说作为指导思想,就不可避免地要犯教条主义。”(见《思想操练》第53~54页,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版)不论怎么说,这几句话应该没错。
当然,这一切都成为了历史,而历史,就像思想家顾准曾说的一样:“没有什么可以反对的”(《顾准文集》第252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这样,我们就只能说眼下——绝对的眼下当然不好说,不能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段。这样,我们就从改革开放以来说起吧:
是不是改革开放一开始某些政策就错了?
一
现在已经不是“我们”,而是地球人都知道,中国的沿海城乡已经富起来,或说早已富起来,而且不是小富,是大富。大富到什么程度?约二年前(2005年)互联网上就流传一篇文章,题目(?)就叫《教授谈湖南:一篇会令人震撼的文章》,但显然不是瞎说,也不是“小道消息”。文章中告诉读者我国的沿海城乡当时就富到什么程度。
文章中有数字:县级市的广东顺德财政收入对外称138个亿,而实际是178个亿。南海2004年是128个亿。他们可以花5个亿,盖一所中学。顺德建一所大学,第一期投资6.8个亿,第二期10个亿。顺德的一个小镇,有3个四星级宾馆,有的镇还有五星级宾馆,可以接待国家级领导人物。众所周知,我们在几年前就提出一个据说是要算“宏伟”的“目标”,这就是到2020年,人均产值要达到3000美元。可在沿海城乡,人家几年前就已经是8290美元。上海也已经5000美元了。深圳到2020年的规划是要达到36000美元,相当于现在日本的水平。而上海、北京、天津2020年的规划也是30000美元,相当于当时每人25万元人民币。那位谈湖南的教授认为,沿海现在都是在做发达国家的发展规划,而不是中等发达国家的发展规划。36000美元,在世界上,也是属于超一流的了。后来,深圳要盖几处公厕,而每处造价预算是300万元人民币,惹得舆论大哗,引起一片嘘声。可现在静下来想想,这些嘘声多来自如今还是人均800美元的地区。富人不知道穷人怎么过日子,反过来,穷人也不理解富人为何要那么奢侈。经济发展不同,观念也就不同。在深圳,在沿海城乡,估计会把这件事看得稀松平常。可对于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对于贫困地区,三百万啊,盖一处公厕,简直不可思议。没有办法,富人的“出口”就是要比穷人的“进口”还要讲究十倍百倍,不,千倍万倍;富人的屁股比穷人的脸更是不知要金贵多少倍!
谁叫你那么穷!谁叫邓小平不先把致富政策给你那儿呢?文革期间有部电影,名曰《青松岭》,影片中那个“反面人物”有句台词还记得吗,叫做:谁富谁光荣,谁穷谁狗熊……
书归正传。当时在互联网上读了文章,忍不住也叫了一声“哇噻!”——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自然,不用文章说,我们也知道:“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富在沿海。”中西部不仅还没有完全富起来,和沿海相比,反差越来越大。看来要按已经去世的“总设计师”的愿望,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很难。当然,难就难在不是没有富起来的地区不愿意与富起来的沿海及一些富起来的大城市“走共同富裕道路”,而是已经富起来的沿海和那些大城市不愿意与没有富起来的地区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没有什么可稀奇的。到了现在,我们可以说了,那些说“依靠政策先富起来”的人会帮助穷乡僻壤去“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一句鬼话(不否认有个别“带头人”乃至个别地区“发扬共产主义精神”)。那些富起来的地方哪怕花几个亿去建一所中学,用300万银子去建一处公厕,也不会支援你那些穷地方去发展经济。
这虽然有点像“发牢骚”,毕竟还是羡慕。可也不止是羡慕,还有脸红,还有羞愧。
但脸红、羞愧之后真的就没有“怨言”吗?那些地方的人也是人,那些地方也是在一个执政党领导下,那些地方的人也没生出三头六臂,他们的“脑容量”也绝不会多于“中西部”人。既如此,那些地方的人是怎么富起来的,又为何富得如此轻巧呢?如果说只要有了致富政策就行,现在是不是可以把给那些地方的有关政策也送给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让这些地方的人也赶紧富起来?不然,两极分化之后,由此而产生的巨大社会矛盾是会“出事”的。
可很显然,似乎只能说说而已,当不得真。不信,你也按有些人当年致富的路子走试试,看还走不走得通?而况,社会上早些年流行“笑贫不笑娼”,没有人问你是怎么富起来的。只要你富了,只要政府不找你的事,一切就“管他娘的”了。
所以,现在,我是这么看的:
我们一开始就错了!
不该去想那些依靠政策一旦富起来的人会帮助别的穷人也富起来。这样想,没有一点证据不说,显然也过于理想化。回过头来看,如果当时不是这样想,更不相信一些人依靠政策富起来后会自动帮助别人,那么在制定政策时就会考虑得多一些,兼顾得多一些。
二
应该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或许(我说的是或许)本意并不坏。邓小平是想让某些地理位置优越或叫“有条件”的地区先富起来,然后依靠这些富起来的地区帮助或叫“带动”穷地方一块儿走共同富裕道路。邓本人当年就一边警告一边提示地说:“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使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4页)
你说这错了吗?我估计,那些先富起来的地区刚开始在接到邓小平向他们倾斜的政策时,对小平说的要让大家走共同富裕道路肯定也是如小鸡啄米一样:点头不止。然而,一旦有了政策,一旦富了起来,就不思“社会主义”而只想资本主义,同时也不会再听你“社会主义”的摆布,你“社会主义”也摆布不了他了。现在事实明摆在那儿,一些富起来的地区就像那一个个贪婪的腐败分子,有了十万想百万,有了百万想千万,仿佛就是要在他那个地区“实现共产主义”,过“天堂”一般的生活。什么叫富起来,一富就没个完。你说他那儿现在就已达到人均5000美元甚至8000多美元还不算富吗?不,人家想的是再过十几年,要达到3万多美元。照这样下去,十几年后,就是达到了人均3万多美元,说不定人家又有了“更远大的目标”哩。中国有句俗话,叫做“人无足尽蛇吞象”。所以,现在看来,说什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帮助大家一块儿走共同富裕道路,并不是什么高明的决策,要不,就是决策虽好,但送错了地方送错了人(当然,这后半句叫起真来也有毛病。别看现在有严重地区歧视倾向,中国又有哪个地方的人有“国际主义精神”有“共产主义精神”,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呢)。这且不说。现实情况是,那些先富起来的沿海及大中城市,不仅不去努力帮助贫穷地区走共同富裕道路,反而把资本家搞“原始积累”的那一套全学来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看看那些到富起来的地方去找口饭吃的打工仔打工妹,让人除了想哭,就是想诅咒。这让我们不能不想起邓小平自己所说的:“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1页)时至今日,当然不能说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更不能说我们的市场经济就失败了,但问题确实不少。
我们还是先来看一看可以说在我们的媒体上难得一见的两则报道——至于前些年那些把打工妹锁在作坊里,发生大火时因无法逃生而被活活烧死的一个又一个报道,这里就不说了吧,否则据说会“影响我们在国际上的形象”——
2004年11月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广东番禺市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改善待遇,希望工厂能以提高实在太低的基本工资,保证他们“一个星期能够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报道中有位女工向记者是这么诉说的:她在补焊这个工种的岗位上,每天从早上8时做到晚上10时,去掉期间必要的休息,一天要做工近12小时,并且是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她每月工资只有400元底薪,而加班费用每小时也只有2元钱,因此她每个月能拿到手的就只有600多元,即便如此,这家工厂还拖欠她一个月的工资。因此,她“每天辛苦劳作,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工资却只够养活自己,生活实在艰苦”!(在电脑上敲到这里忍不住哭了,然后擦把眼泪:难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这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干什么!)
时隔半年,还是事发广东,2005年6月4日广东《新快报》又刊出报道,被举为“黄金走廊”的广东增城市发生一起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事件”。看了报道得知,增城市这家港资(制度的原因,有些人似乎一到大陆就学坏了。若是在香港,还敢这样胡作非为?!)毛纺厂的工人们的工资每月只有七八百元,工作量又大,工人们渐渐对工资待遇不满,导致最终发生工人停工事件。
要知道,对一个背井离乡的打工者来说,不是实在太不像话,不是迫不得已,甚至简直就是活不下去,在中国是绝不会走“罢工闹事”这条路的。这些人哪个不知道所谓“罢工”的后果:自己再有理,只要罢工,就是“闹事”;只要是“闹事”,也就等于砸了自己的饭碗。——指望工会?且不说像一本叫《民主的历程》(编者是英国的约翰·邓恩)中一篇《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民主》里说的那样:“工会,——现在都是些被驯服的领导人”(169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版),本人曾在一家国有中型企业工作近二十年,我们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会,不说也罢!现在我很奇怪,就连老牌资本主义社会也还允许工人罢工,并不是一罢工,就被认做“闹事”,就要开除甚至就要抓人,而在我们这个自诩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里,“人民”不满意了,反而连宪法赋予的罢工权利实际上也被剥夺了。你说奇怪不奇怪!难怪在刘军宁主编、美国罗伯特·达尔的《论民主》中这样说道:“在实际生活中,……独裁的领袖时常声称,他们的政权实际是一种特殊的‘民主’,比其他类型都要优越”(第109~110页,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而从“短期来看,一个不民主的政府有时或许会比民主政府”也更能维护它们的“有效统治”(同上,第134页)。此外,本人曾写过一则时事评论,其中提到,从半个多世纪前新中国成立以来,应该说我们也一直在嘴上喊着要提高那些普通劳动者在我们社会中的地位,甚至还出现了国家主席接见掏粪工人的感人情景。然而时至今日,提高劳动者社会地位,在不少地方始终只是一句空话。几十年,半个多世纪,事实上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都在说着一句空话,这是很可怕的!后来,从2005年第11期《社会科学论坛》杂志读到一篇理论文章,题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地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作者开篇这样说道:“对社会发展的探讨是研究发展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发展过于片面,即: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经济增长,而后者又等同于某些经济指标的增长”,“忽视了社会的主体,也是其根本——劳动者。”按作者所说:“对于社会主义中国而言,劳动者的发展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而劳动者的发展又包括两个方面,素质技能的发展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作者这些话说得不可谓不好。人在得以生存、温饱之后需要发展,这是常识;而人要发展,自然要“提高素质技能”,这也是极浅显的道理。可只要你“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就会明白,对于眼下那些普通劳动者而言,更迫切的好像不是去如何提高他们的技能,也不是他们的“素质技能”要如何发展(应该承认,人的素质技能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提高得了发展得了的,笔者也更不会反对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技能),而是需要让他们活得有尊严,让他们在社会的地位得到较大的提高。否则,说什么都是白搭。而况,人若是没有尊严没有地位地生活,我不知这个人的“素质技能”又如何得到提高,又如何得到发展。再设想一下,如果那些打工者有了他们应该有的尊严,如果他们不是像现在这样的“地位”,还用得着他们采取一些无奈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他的著作《走向幸福》中说过这么一句话:“任何需要完成的事情,只有在某种热情的激励下才能做得好,而没有某种自尊的动机是很难产生热情的。”(《罗素文集》第一卷第353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我真想不出,那些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为何要让打工者把维权弄到这种情何以堪的地步。须知,这实在是我们这种性质的社会不该见到乃至厌恶见到的哦!而况,如果我们承认“劳动者的发展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而劳动者的发展又包括两个方面,素质技能的发展和社会地位的提高”,那么,从眼下中国的国情来看,我们只有在提高劳动者,特别是提高那些极普通的劳动者社会地位的前提下才能去要求和帮助他们,使这些人的“素质技能”得到真正的发展,否则,“素质技能的发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社会发展的根本”也残缺不全。当然,出现上面所说的那些情形,说得不客气一点,大多缘于社会制度所导致。正如《论民主》中所言:“如果你在国家的统治中被剥夺了平等的发言机会,那么,与那些有发言机会的人相比,非常有可能你的利益无法受到同样的重视。……如果你所在的团体恰好全部都被排除了参与机会,那么,你们团体的基本利益怎么得到保护?”(第84页)眼下的状况是打工者这个“人群”——只能叫做“人群”,实在不能称为“团体”,政府也不允许这个庞大的“人群”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团体——不仅从来就没有“平等的发言机会”,而是就根本没有发言的机会。既然连发言的机会都没有,既然又只是一个“人群”,还想要“参与机会”,岂不奢侈、岂不痴人说梦吗?试想,如果允许中国成千上万(大约应以亿计)的打工者联合起来,成立一个组织,他们的力量该是何等强大!印在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封面上那句光芒四射的话,即“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早被依靠这句话获得政权的统治者忘到九霄云外。
现在农民工打工遇到的头等问题就是工钱太低。累死累活,所挣的工钱,除了仅能按最低温饱标准养活自身或自家的需要所剩无几,甚至一个子儿不剩。如此这般,这些农民工虽然名曰生活在城市,其实成了大多数城市市民的“陪衬人”,使他们在真正的城市人面前难有做人的尊严,甚至任城市凌辱。现在大家几乎有了共识,沿海地区的发展,或叫财富的积累,除了向他们倾斜的政策,除了制造假冒伪劣,就是通过对打工者工钱的克扣——说得难听一点,也就是对打工者剩余价值的榨取。这种现象如果说因我们的“国情”在短时间内存在是无奈的话,那么长期存在这种现象,甚至一存就存在十几二十年,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负,或说应该追究什么人的责任?更可怕的是,由于我们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滞后得厉害,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竟“发展”到出现层出不穷的打工者累死累活之后活却拿不到工钱的极为丑恶的社会现象,也就是说,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默许甚至怂恿,有些私营企业主、甚至有些政府部门的工程,居然逼着打工者为讨一点可怜的工钱不得不搞“跳楼秀”。当你想着有些农民工甚至是拼着“僧家”性命干了一年的活儿所得的工钱还没有城市中一些单位年终发的奖金多——而即使是这样,这点钱还拿不到手,逼得他们要去“跳楼”时(但凡有什么人要谴责“跳楼秀”,请先应该问一问自己,是否还有良心在),还能理得心安吗?
三
上面说的还是曝出来的集体事件,至于没有曝出来的至于一些“个案”,谁也说不清有多少。难道这就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道就是要牺牲这些打工者的利益去成就这个“经济”?我想,如果这就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搞也罢。再说,倘若这个世界真是一片洪荒,我们在一片洪荒上“摸着石头过河”,倒也情有可原,就像鲁迅在他小说名篇《故乡》要结尾时说的那句名言一样:“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可现在是什么时代呀,资本主义社会一些管理制度的优越性早已尽人皆知,也就是说早就有了“路”。不然,难道那些管理制度就真的只适合管理那些“蓝眼睛、高鼻梁”而不适合管理我们这些“黑头发、黄皮肤”?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不明真相”的普通国民乃至一些并非不明真相的知识分子反对“走(现代)资本主义道路”,甚至痛斥现代资本主义。然而,我就在互联网上看到一位网友忍不住回应了这么一句:“一个农业国敢痛斥资本主义,无异于土匪骂小偷!”在本人看来,这一句胜过一篇大文章!如果不是胡闹,我相信那些所谓“痛斥资本主义”者是无力辩驳的。
关于这一点,《论民主》中也有很好地论述:“历史地看,民主信念和民主文化的发展,与我们泛泛而称的市场经济有密切的关系,更明确地说,一种企业主要为私人所有而非国有的市场经济,也即,一种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或者中央统制式的经济,是民主制度十分有利的条件。”(第166页)又说,“市场资本主义对于把民主发展到多元民主的水平是十分有利的。”“市场资本主义是专制政体的有力的溶解剂。”(第186页)如果上面这几句话已经成了今天大多数中国人的共识,那么,可不可以说,看来邓小平在决定实行市场经济(哪怕名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一刻,就明白,中国是非走资本主义不可,中国的专制也一定在市场经济下最终瓦解——用《论民主》中的话说就是:“当非现代化国家的专制政府致力于发展生机勃勃的资本主义的时候,它们也可能播下了导致自身毁灭的种子。”(第187页)当然,邓小平以及后来的领导者可能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但由于已经无别的路可供选择,同时,实行民主制度和“走资本主义”也是整个人类社会大势所趋,因而可以说,市场经济在中国开始的那一天,也就宣告了资本主义和真正的民主制度在中国的诞生,同时也预示了中国专制制度的将要灭亡。
回过头来说,其实,就是没有那些报道,一些富人是如何榨取打工者的血汗,也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这些年,大量的事实充分证明有些地方有些人之所以大富特富起来,是一些人的无良和地方政府的放纵以及罪恶的官商勾结。无良到什么地步,放纵到什么地步,勾结到什么地步,只单把这些年媒体在这方面的报道收集起来,就完全可看见一部“为富不仁”的罪恶史,一部打工者的“血泪史”,当然还少不了一部“官商勾结”的丑恶史。让人特别不明白的是,我们痛批资本家痛批资本主义几十年,难道这就是“报应”……
当然,对此,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并非无人关注。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大矿难,214名矿工遇难。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左大培在惨案发生不久即写了一篇论文,题为《“学浙江”的恶果》,其中有两段话就是这么说的:
温州是浙江经济发展模式中的一个典型。特别是在发展私营经济方面,温州在浙江模式中具有代表性。早在4年前我就在《混乱的经济学》一书中尖锐地指出,温州的私营企业在制造假冒伪裂产品方面曾经为全国之冠,这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经济学界对温州私营经济的赞扬是极其片面的。可惜那些当官的根本听不进这样的逆耳良言,反而变本加厉地学习浙江温州的经济发展模式,以致造成今日的大祸。
就是片面地迷信“浙江人的经营头脑”也是要不得的。造成这次孙家湾矿难的煤矿承包商中就有浙江温州的“企业家”。去年轰动全国的以宝马车为奖品的西安体育彩票舞弊案,主犯就是浙江的“企业家”彩票发行承包商。山西煤矿业也有人反映说,浙江商人在官商勾结行贿舞弊上倒确实高人一头。而在一个真正的经济学家看来,善于靠这一套发财的人并不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只不过是在转移财富上特别专长罢了。
四
我们现在搞的是市场经济,其实说白了,那些私营企业的性质,就是搞“市场资本主义”,这没有什么可讳言的。而我们知道,按马克思的研究,早期资本家就是依靠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所积累起他们的资本的,也正是据此,马克思在谈到殖民地贸易时曾经指出:“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而“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83页、第829页)当然,这说的是早期资本家的原始资本积累。现在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早就度过了让他们难堪的阶段,而是走上了不仅利己而且利国利民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康庄大道。这里不去说它。只说我们。
现在我们一边信誓旦旦地对欧盟说我国是“完全市场经济”,并希望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承认这个“地位”,可一边又不承认自己是在搞市场资本主义。记得几年前本人曾就我们有人将内地有些地方出现“倒牛奶”称作“极端事件”写过一篇评论,题目就叫《“极端事件”》。在这篇评论中提到过一件事:现在知道,我们为了加入世贸,进行了长达15年的谈判,而据原外经贸部副部长、我国加入世贸的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的回忆,说是当时谈判最大的困难,就是不敢承认中国搞市场经济,当时我们叫“市场调结和计划调结相结合的商品经济体制”,并说为了“市场经济”这4个字,我们谈判了6年。后来从杂志上看到一位文史研究员发表的一篇文章,对此感慨不已:“我们全民抗战、赶走日本侵略者,也只花了8年时间,怎么为了‘市场经济’四个字竟谈判了6年呢?”在评论中讲了这个例子之后我评论道:“殊不知,就是承认了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有很多专业术语我们还是不想与世界接轨,或说我们一些地方一些人,表面上也吆喝着加入世贸,与世界接轨,但骨子里保留的仍是过去的那一套。一直把‘失业’叫着‘下岗’不说,从这次把有人倒掉牛奶看作是‘极端事件’,就说明我们有些人对‘市场经济’对‘与世界接轨’的认识都还是很不到位的。”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这是多么可悲:如此大的一个“共和国”,居然在一个“市场经济”面前都不敢实事求是。如此这般,你叫这个社会何以去解放思想,又还能指望这社会有什么大的作为!
真想不到代表一个国家的“团队”竟是如此孱弱!
叫我说,勇敢地承认,我们实际上就是在学着搞市场资本主义。这样说,即使有些“丢人”,也还是应该坦承地面对,因为我们毕竟不能再自欺欺人下去了。或许正是因为“名不正言不顺”,我们不仅丝毫没有绕过那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早期走过的弯路,且有过之无不及。这样,不仅难以实现“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理想”,并且愈加拉大贫富差距。尤其像眼下,吞吞吐吐,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上在角角落落、旮旮旯旯,甚至在全民心中都已经是在搞着地地道道的市场资本主义,岂不是让外人觉得很可笑吗?
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完全市场经济或叫市场资本主义并非只是嘴上说得好听,更要名副其实。我们不能只要“完全市场经济”的名而不要“完全市场经济”的实。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偷懒和放任更是要不得的。而据《论民主》中所讲:“没有政府的干预和限制,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对一些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并且这些受到伤害或者是预期受到伤害的人将会要求政府干预。”(182~183页)当然,历史也清晰地表明,“在所有民主国家中,不受限制的市场经济已经造成或者预期造成的损害已经诱使了政府的干预”(184页)。而“在一个以恪守市场资本主义而闻名的国家中,……政府干预的经济方式不胜枚举。”(第184页)更重要的是,“没有一个民主国家中会存在或长期存在这样一种市场资本主义:它不受政府为了改变它的负面影响而对它进行的广泛管制和干预。”(第185页)拿上面这些话,对照上面所说的打工者的那些遭遇以及我们眼下的情形,就可以说我们还没能做到“完全市场经济”,或说我们所谓的“完全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还不懂如何去进行应该且有效地干预(至于有些地方政府就不想干预不去干预,这里不去说它)。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就针对自由主义经济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创立了“第二只手”的理念,我们的政府为何至今没有学会用这“第二只手”对我们的市场经济进行实际有效地干预和限制?
五
说到这里,似乎已经离题千里,因而不能不回到本文题下再交待几句。
我们现在多少了解一点美国建国史的读者都不能不对他们那一批制宪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关于这一点,我在一则读书日记中提到胡适曾对此大发感慨,这里再重提一回。胡适1952年12月6日在台湾有个题为《争取民主自由》的演讲,在这次演讲中,胡适举例,说美国最初只有十三州。一七八七年的费城宪法会议,十三州的代表,总数也不过几十人,闭门三月,制成第一部成文宪法,用了一百多年(闵按:这是胡适就1952计算的。现在当然已经有200多年了),一直到现在。用我今天的话说,这就是如果把美国从那时起算作“一开始”,那么是不是可以说美国“一开始就对了”呢(令我想起胡风的政治抒情长诗《时间开始了》,不过不同的是,我们更严厉的专制同时也开始了)?这样说,可能有人要骂我“崇洋媚外”,那么,现在对错先放一边,我们可以先来看看他们那批制宪者中有些人所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观点,明乎此,或许也就明白了何以有美国那样的宪法,有那样的开始。
据上面提到的《论民主》一书告诉我们,200多年前参加美国制宪会议的那些人就已经有了后来人们挂在嘴边的那些著名的观点。比如1887年,一位英国男爵阿克顿勋爵说了一句留传后世且知名度极高的话,这句话简明扼要地概括了权力对于使用它的人可能造成的影响,这就是“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而再早一个世纪,一位有着丰富政治生活经验的英国政治家威廉·皮特也有类似的看法,他在议会发言中说,“不受限制的权力,容易腐蚀掌权者的心灵。”而在《论民主》的作者看来,“1787年,参加美国制宪会议的人们也普遍地持这种观点,他们对这个问题不乏自己的体会”。当时最年长的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说:“先生们,有两种激情对人类事务存在强大的影响,这就是野心与贪婪,一个是对权力的爱,一个是对金钱的爱。”最年轻的代表之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说:“人类酷爱权力。”而最有经验、也最有影响的代表之一乔治·梅森说的是:“从人性来看,我们可以肯定,手中有权的人……一旦有可能,总是会……扩大权力。”而当汉密尔顿在制宪会议上提议设立一位终身执政的“民选君主”时,“几乎未予讨论就遭到了拒绝”。当时一位叫艾尔布里奇·盖里的评论说:“我们的的同胞中,愿意接受君主制不加反对的,一千个里也挑不出一个。”(此节文字参见《论民主》第80~81页)
读到这些我就想,美国当时参加制宪会议的如果不是那样一批优秀代表委员而是另外一批人,而另外一批人所持的又并非上面那批参加制宪会议者的观点,还能制定出被胡适赞叹不已并且200多年来除了一些小的修订外一直延用至今的美国宪法吗?而没有那样一部优秀的美国宪法,是否还会有后来如此民主而强大的美国?难怪连《论民主》的作者对那批代表也忍不住发出赞叹:“代表们了不起的远见卓识,甚至远远超过了历史文献给我们的提示,也超过了人类易犯错误的天性所能许可的范围,它们随着时间的流逝才显现出来。”(同上,第132页)至于这200多年间,美国不可讳言地也存在种族歧视(如戈登·伍德在《民主与美国革命》中所说的“革命产生了美国民主制,使美国成为现代世界第一个享有真正的民主政府和民主社会的民族,尽管与之矛盾的奴隶制一直到十九世纪中叶也依然存在。”——见《民主的历程》第110页)以及一些非民主的丑恶甚至还一再犯下为了美国利益不惜直接干预以推翻别国民选政府的罪恶勾当,不在本文要探讨的范围之内,另当别论。
2005年10月初稿,2007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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