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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008-1-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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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026.此“本书”不同于彼“本书”
文章提交者:大陈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026.此“本书”不同于彼“本书”
《城市社会地理学导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8月第1版。
此书是该社“当代地理科学译丛•大学教材系列”中的一种。我们看其《译后记》和《“当代地理科学译丛”序言》各有的一个小问题。
此书的《译后记》的第三段是这样的:“本书是国际上出版最早的最为地道的城市社会地理学的入门教材。第一版于1982年由朗文出版社出版,接着在1987年和1995年出了第二版和第三版,在欧美获得很高的评价,连续成为朗文地理学系列中的最畅销书之一。本书为2000年由培生教育出版集团出版的第四版。可以说,它是城市社会地理学最新的也是最具代表性的教材。”
可以看出,这段话里两次用到“本书”这个词语,但它们的含义却不一样:前者是综合性指代,各个版本悉属“本书”;后者则专指印着这篇《译后记》的此中文版。那么,既然两个“本书”不是一个意思,还是用两个不同的词语好,比如将后者改为“此中文版”。
《“当代地理科学译丛”序言》是全丛书共用的序言。其中有一句是:“其表现之一是夜郎自大,‘国际领先’、‘世界一流’、‘首先发现’、独特创造’、‘重大突破’之类的溢美之词多到令人起鸡皮疙瘩的地步……。”
可以看出,“之类”之前的五个并列引语中,唯“独特创造”只有后引号,无前引号。显然是因疏忽而丢了。
[原创]027.偶然不等于乱
文章提交者:大陈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027.偶然不等于乱
《偶然造就一切》,译自德文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
设计竖腰封似乎是愈来愈时髦的做法。此书就有一个竖着套挂在封面上的腰封。可惜的是,就是这个只印了几十个字的竖腰封上,竟也有一个明显的别字。
此书腰封上有一句话是:“销量愈两千万册的《幸福的公式》的作者斯坦芬•科兰奈为我们带来了他的最新研究成果《偶然造就一切》!”这句话不只显然太长,叫人读来喘不过气,更糟糕的是在“销量yu两千万册”中,把“逾”字误为“愈”字了。“逾”的意思是超过,这里应该用“逾”,用“愈”讲不通。在读音上,“逾”和“愈”也声调不一样,前者是二声,后者是四声。
“逾”误为“愈”是硬伤。不过,这并不怎么看着难受,大不了把腰封扔掉,或者插作书签就是了。此书让我看着最难受的是一个软伤:封面、书脊、扉页三处的书名,六个字设计得大小形状不一,看着特乱特别扭。我不禁想:“偶然”有这么乱吗?表达“偶然”要这么乱吗?
这本译自德文的书,融哲学、科学、趣味于一身,贯通文与理、事与理、理与趣,表述上海阔天空,逻辑上毫发不乱,读来是思想、娱乐双收获,是一本深入浅出的“偶然论”,难得。现在叫这蹩脚的书名设计弄得看上去浅薄了许多,令人深感遗憾。
附:
发现无“偶然”词典
说来着实偶然。《偶然造就一切》一书,还使我偶然间发现了一部没收“偶”字,自然也就没收“偶然”等词的汉德词典。这就是《现代德汉汉德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此词典为小32开本,总页数近2000页(定价69.90元),即使只看其汉德部分也可以说部头不算小。其前言里载明汉德部分收词29000余条,这个数字就不算小。
《偶然造就一切》的书名,是个看上去无疑有点绝对的判断。而据此书的《译者序》,现中文书名是意译,原书名(“ALLES ZUFALL:Die Kraft,Die Unser Leben Bestimmt”)可直译为“一切皆偶然:一种左右我们生活的力量”。但其中仍有这个有点绝对的“一切”。因而当时我很想弄清,原德文书名里这样的意思到底怎样。于是,书还没买就在书城里找到上述词典现查。
先在德汉部分查,再反过来在汉德部分查关键词。结果,就发现汉德部分没有“偶”字和“偶然”。这很叫我意外,因为“偶”字应该是常用字,“偶然”应该是常用词。一部汉德词典,即使部头很小,不收这样的常用字常用词,都应该是很不合适的。而如果这种情况在这部词典里并不是偶然,即不仅仅发生在“偶”字和以“偶”字开头的“偶然”等词上,而是在其他常用字常用词上也有,那问题可想而知就更大了。
事实上,在此词典汉德部分的“ou”下,就只有“讴歌”的“讴”、“欧洲”的“欧”、“殴打”的“殴”、“呕吐”的“呕”区区4个字头,即除“偶然”的“偶”而外也常用的“海鸥”的“鸥”、“莲藕”的“藕”、“沤粪”的“沤”、“怄气”的“沤”等,都没有。而在该社属同一系列,部头还略小一些的《现代法汉汉法词典》、《现代意汉汉意词典》里,“ou”下都收的是包括“偶然”的“偶”在内的上述9个字头。由此基本可以断定,《现代德汉汉德词典》汉德部分“ou”下丢失多半壁江山,是一种严重的选词错误或事故。
说“偶”字是常用字、“偶然”是常用词,这不但有我们的感觉为依据,还有权威部门的文件作支持。
国家语委汉字处编印有《现代汉语常用字频度统计》,共收“常用字”3500个,“偶”字按使用频度排第1674位。而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现为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共收包括上述3500个“常用字”在内的“通用字”要多达7000个。可见,“偶”字绝对是个常用字。
而“偶”字之所以成为常用字,应该是因为“偶然”等含“偶”词是常用词。
以收字为主的《新华字典》,还兼收有复音词(多数字本身则是单音词)约3500个。它们多半是常用词,甚至可以说是最常用词。而其中就有“偶然”。可见,“偶然”也绝对是个常用词。
而据我查看,在一般的汉外小词典,比如汉英、汉法小词典里,都收有“偶”字和含“偶”字的“偶尔”“偶然”“偶数”“偶像”“木偶”“配偶”等词。这则从另一方面证明,“偶”是常用字、“偶然”等是常用词。
接着说最后,我是另找别版汉德词典解决问题。我猜测,《译者序》里的书名中文直译改为“全都偶然:……”可能要好些,但我不敢很肯定。其所以说“猜测”和不敢肯定,是因为我根本不懂德语。我的毛病是,多年前就有了一种不自量力的读书习惯:阅读译自部分语种的译著时喜欢“读”其书名原文。这种习惯的形成是从读英文译著开始的。
因为学过英语(尽管水平不行),但凡拿到译自英文的书,总要注意一下英文原名。开始时的目的完全是检验和学习英语,但后来发现弄清书名原文的意思,对从整体上理解全书很有帮助,于是慢慢形成了认真看书名英文原文的习惯。通常是对不熟悉的关键词会仔细查词典,有时还反过来查汉英词典。
后来,这习惯竟“迁移”到了译自法文、德文的中文书上,并为此专门购买了部头不小的法汉、德汉词典。尽管我对这两种外语一点儿都不懂,但大概因为它们跟英语亲缘较近,我自己觉得借助词典,当然无疑还有中文译名,“读”法文、德文书名原文的收获还真有一些。恕我孤陋,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人也有这种深含自欺风险和虚荣嫌疑的习惯。这里是顺便啰唆交代,贻笑大方了。
最后顺便再说一点:对无“偶然”汉德词典的偶然发现,加强了我对《偶然造就一切》这本“偶然论”的信任。而本系列帖中我对许多“书皮问题”的发现也都是偶然的,背后的故事甚至因为是缘于偶然而蛮有趣味。
[原创]028.目录里有两个“第七章”能连锁多大
文章提交者:大陈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028.目录里有两个“第七章”能连锁多大
《农村改革攻坚》,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
此书的《目录》和《参考文献》里都有明显问题。
《目录》里最后两章章号出错。现在《目录》列的最后三章是“第七章”“第七章”“第八章”,实际应为“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其中“第九章”误为“第八章”,恐怕是两个“第七章”重复错误的跟进式连锁反应。
如果说这还仅仅是两个数字之错,并不是真的丢了一章的话,那么,由此引起的“当当”网上书城的错误性纠正,则问题大了。当当网上的样子,是纠正原书的错误时改对了一字,丢掉了“一章”,错拼了“一章”。至于这个“纠正稿”是出自该网还是来自该出版社,我们就无从知晓了。
改对的一字是,将现在的“第七章”改为“第八章”。
丢掉的“一章”,准确地说不是真正的一章,而是前一章下的全部两个节题后跟后一章的章题,是个“牛尾马头”。这“一章”是:第八章下的“第一节 乡村治理结构中的财政:一个案例研究”和“第二节 乡村治理结构改革”,还有“第九章 终结历史循环”。
错拼的“一章”,是把第八章的章题和第九章的五个节题,牛头马尾式地拼到了一起。这牛头马尾式的“一章”是:“第八章 建立民主自治的乡村治理结构(下)”和“第一节 历史的循环”、“第二节 关于农村社会稳定学理性意义”、“第三节 关于社会冲突的一个经验假说”、“第四节 当前中国农村社会稳定问题”、“第五节 结束语:相信农民”。
大抵没谁会想到,仅仅重复了一下章序“七”就能连锁这么大。
此书书末《参考文献》里的问题是,有好几篇文献重复列出(还是重复问题!),个别作者姓名里还有错别字。前者如第35、51两条,都是“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后者如第20条《经济改革进程中的中国农业》一书,将第三作者误为“蔡钫”,应为“蔡昉”。
[原创]029.“杂学会”和“杂文学副会长”
文章提交者:大陈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029.“杂学会”和“杂文学副会长”
《’2006中国杂文排行榜》,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此书是该社年度文学作品排行榜丛书中的杂文卷。此丛书自此杂文卷始才设杂文卷,以前是散文、随笔、杂文三者合为一卷。
该社2004散随杂三合卷里介绍说:“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爆炸、飞速前进的时代,读者需要在更为经济的时间里读到一年来最优秀的散文作品”,“因而我们将三者合而为一”。
该社2005散随杂三合卷里介绍说:2004三合卷“成书面市后不但为读者所接受,市场表现也相当不错”,“尊重时代的要求,与广大读者贴心,是我们永远的追求”。
到2006年度时是散文、随笔、杂文分开各自成卷。照例的介绍里虽未说明为什么此年要一卷分为三卷,不再考虑先前声称的“在更为经济的时间里读到一年来最优秀的”作品的“读者需要”,不再坚持先前承诺的“尊重时代的要求,与广大读者贴心”的“永远的追求”,但所介绍的出版目的和编选过程,还是一样的崇高而神圣。你看其中的“不负……重托与期望”、“恪尽……责任”云云,是多么直撩人心啊!
《’2006中国杂文排行榜》(书名里年份数字前用的是高撇号)封四书介里的一个自然段是:“在编选和评选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尖锐性、专业性、公正性和文学的良知。评委们关注、跟踪全国一年来的杂文创作,阅读了几乎所有公开发行报刊上的杂文作品,在对杂文创作的现状相当了解与把握的基础上,从作品的价值上反复斟酌、碰撞、判断,从而披沙拣金,把或立论新颖独到、发人所未发、令人为之一震的,或极具思想锋芒、尖锐触及习俗及传统、给人以醍醐灌顶、拍案惊奇感觉的好作品,评选编辑出来,以不负时代和读者的重托与期望,恪尽对中国当代文学事业的责任。”
然而,当我一瞥此书扉页上的“评选委员会”七人名单时,立即决定不买此书。这个短短的名单里竟有“杂学会”和“杂文学副会长”这样的嘛玩意儿。
扉页上的“评选委员会”七人名单说,“李庚辰”是“北京杂学会常务副会长”,“蒋元明”是“北京杂文学副会长”(此书还是“蒋元明 编”)。敢问:“杂学会”和“杂文学副会长”是嘛玩意儿?“杂学会”是“杂文学会”吗(丟了“文”字)?“杂文学副会长”是“杂文学会副会长”吗(失了“会”字)?这“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两位是在同一个“会”里“长”着吗?
您这印在“脸面”上的丢“文”失“会”的“评委榜”先令人生疑呀!
“评委榜”里的李、蒋两先生都是优秀的杂文家。李先生所著《杂文写作》(长征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一书,还是几十年来难得的几本杂文写作专著之一,思路清晰,论述严谨缜密,很值得杂文写作者一读。蒋先生则是此书的“编”者。不知两位先生看到自己坐在这样的“评委榜”里会有何感想。
最后顺便说一下,上面引用的此书封四书介一段里,其中“或极具思想锋芒、尖锐触及习俗及传统、给人以醍醐灌顶、拍案惊奇感觉的”这部分,还有语法问题。明显的是,“给人……感觉”中的顿号使用不当,因为“醍醐灌顶”和“拍案惊奇”两项是低一级的同一个层次,“极具”、“尖锐触及”、“给人”三项是高一级的同一个层次,同一句内两个不同层次的并列项之间是不允许同时用顿号的,那样会造成层次混乱。对其作以修改,比如将“醍醐灌顶、拍案惊奇”中的顿号改为“及”,就要好些。
[原创]030.不带“金”的“勾玄”不够“无聊”
文章提交者:大陈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030.不带“金”的“勾玄”不够“无聊”
《无聊才读书——陈可艰微型书评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
此书是本系列帖《前言》(见第1楼)所说的9本书中的一本,因当时不在手边才耽搁至现在才说。借用此书书名的用词说,此书的问题是封四的书介短文不够“无聊”。
封四上有一则书介短文是《备一本书,了解三百本书》,标题和下文大致道出了此书的特点:“无聊才读书,方能得其三昧。本书近三百则微型书评,所评书涉及文、史、哲、经、科技、方术诸多领域,其中不乏经典与名著,多数可以开卷即有益。以方寸篇幅说大作巨制,或提要勾玄,或借题发挥,或攻其一点,或连络比对,要在于作者对所评书多有会心,其言能不落俗套,常出新意。”
如果说这个书介也是一篇不错的微型书评的话,那么,书里边的微型书评绝大多数比这一篇精彩多了。两者有差别的原因,恐怕是写作者的“无聊”程度不同,封四书介的写作者远没有里面书评的写作者“无聊”。我们因此也可以说,跟里边的书评相比,封四的书介不够“无聊”。
我们当然承认,功利和追逐功利的力量是十分强大的,很多精致的小品和宏伟的巨制,都是追名逐利的产物。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无聊”出精品。古今也有众多的优秀作品,是极为“无聊”的人或他们在其极其“无聊”的情况下弄出来的,因为只有“无聊”才能养成癖好,不计成本,不较利害,犯神经地“为艺术而艺术”,而不是在利益原则下为产品而产品。
此书或许就是因这样的“无聊”而弄出来的“无聊”作品,足资我们无聊时品味。
而说此书的封四书介不够“无聊”,还因为这则短文有两处硬伤。
一是将“钩玄”误为“勾玄”。差别是“金”字旁。“钩玄”的意思是探求精深的道理,带“金”的“钩”字似乎更能体现“探”字的务实意味。而不带“金”的“勾”字使人容易想到“勾引”和“勾搭”,与“玄乎”的“玄”字配成“勾玄”,似乎更有玩把戏的虚空意味。如此分析也许属“印象派”,不足为据,但这里“勾”是别字则无疑。
二是“要在于”在这里极其别扭。将此书介的最后一句连读几遍,凭语感即可识别。删掉“于”字使成“要在”,或加个“其”字改为“其要在于”,或易“要”为“关键”即改为“关键在于”,就明显要好些。这就证明现在用语不好,即使不算错误。
此书的正文是每篇占一页,实际篇幅则半页左右约两三百字,正文的篇名都是所评书的书名。其中第100页《我要做数学家》一篇有个脚注:“书名译作‘我要作数学家’,‘作’字不合习惯用法,亦非创新所宜,故据改”。这显示作者是很重视语言细节的。不知作者看到封四“勾玄”这样的细节后会作何想。
我之所以看第100页纯粹源于个人的一个陋习。
当年在离家近百里远的县城上中学时,一个月才回家一次。这就需要带上针线,以备缝个纽扣什么的。那时候是几十个人挤在一个大屋子里打通铺,没有多少地方供你放东西,也没有几个人有条件带小柜子小箱子。碗筷壶盆放在床底下,书和本子置于枕头旁,往返回家装东西的包或兜就挂到墙上,衣服则也挂到墙上或放在枕边。那么针这种既易戳人又易丢失的小玩意儿给哪里放呢?我就把它夹到不常用的书里。但因为针很细小,有一次竟找了半天才从书里找出来。从此以后再放时我就不再给随便哪页放了,而是放在好记的第100页,准确地说是第100页和第101页之间。
再后来,我发现这个主意倒不错,就不但继续在第100页藏针,还在第100页上记录一些重要的短信息,或者把写有这种信息的小字条夹在这里,当然不一定都是在同一本书上。从此,我算是跟第100页有了特殊的关系。到现在,是买书需抽查内文的质量时,就经常不由自主地翻到第100页来看,并延及与其连处一个平面一个视野的第101页和与其同属一张纸的第99页。这次看《无聊才读书》,也是这种习惯作祟,翻阅过“书皮”后就“查”到了第100页及第101页、第99页。
倒是在第100页《我要做数学家》这篇未发现什么问题,除了觉得其中“《小世界》里的居民都有‘里高’俱乐部的身分”这句里,“身分”改为“身份”较好,还有“更必须具备在极高度的抽象空间里游目骋怀、颠凤倒鸾、寻欢作乐的本事”这句里,“颠凤倒鸾”改为更常用的“颠鸾倒凤”较好外。在第101页《华罗庚》这篇也未发现什么问题。但是,第99页《数学精英》这篇,“就人的故事和性格而言,当然是十九世纪及以前的数学家,更为精采、更为有趣”这句里,“精采”显然为“精彩”之误。此差错恐怕也是不够“无聊”所致吧。
[原创]031.文逢引语慎闲侃
文章提交者:大陈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031.文逢引语慎闲侃
《闲侃中国文人》,花城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
此书封四上说:“‘闲侃’并非胡侃一气,而是侃得有理有据,妙趣横生,雅俗共赏。”如此评论此书基本没错,它确实写得“妙趣横生”、“雅俗共赏”。但在“有理有据”方面,从《自序》里两次对词典的直接引语看,有点令人生疑。此书显然是作为写实而非虚构作品来写的,而在作者自作的序里对词典的引用都颇不严谨,当然就不能不叫人对书里史料使用和持论产生怀疑。
此书《自序 千般滋味说文人》的第三段(也是第三句)是这样的:“据说,在西方‘文人’一词的意思是互通书信的人,而我们的《辞海》中的解释是:‘文人,读书能文之人’,《汉语词典》里给文人下的定义为:‘会写文章的读书人’。”这段话的问题之处有二。
一是对《辞海》的引语有问题。
这一段里都是直接引语,因为都用了引号。直接引语的规则是,必须原话不动,不可“变通”。而按照词典通行的注释形式,《辞海》和其他任何一部词典,对“文人”的解释都不会是“文人,读书能文之人”,因为“文人”是在词头里出现,绝不会再在解释文字的开头重复,并来个逗号。如果是间接引语,即是作者转述《辞海》的话,不带引号,这样说才可以。因此,这条引语的引用方式有问题。
再看“读书能文之人”这个解释本身。经查,已出版约8年的1999年版即目前最新版《辞海》,对“文人”的解释是“读书能文的人”,即“人”前用的是“的”不是“之”。“之”“的”两字的意思虽然是一样的,但既然是直接引语,就应该照搬才对。
二是《汉语词典》的名称和引语都有问题。
从未听说过有哪本汉语词典的名字就叫“汉语词典”,估计根本没有什么《汉语词典》。用商品学或市场营销学的话说,“汉语词典”本身是个品类名称,即人们通常说的名字太大,是不宜作为具体一本词典的商品名称的。
我猜测这里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作者所说的《汉语词典》是丢掉了原名称前面的几个字。比如是《现代汉语词典》丢掉“现代”两字成了《汉语词典》。另一种可能是,作者所说的《汉语词典》是泛指汉语词典。但这时用书名号就不对了。
除非特殊情况,我们引用词典时应引用比较权威的主流词典。就这个《自序》是仅仅介绍词典对“文人”的解释来看,引用《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最合适的。可是,从该词典2005年的第5版一直上溯到1983年的第2版,四版中没一个的解释完全是《自序》所说的“会写文章的读书人”这个样子,只有1983年的第2版与之最接近。该版对“文人”的解释是“指会做文章的读书人”,可以看出其中用的是“做”而不是“写”。
总之是不管怎么看,此《自序》中《汉语词典》的名称和引语都有问题。
仅仅上述两处引语问题即可证明,作者在写《自序》时是不够严谨的。《自序》里的另两处用词不规范,则支持这个判断。一处是“嫉恶如仇”,一处是“执着”,二者都应使用规范词形,即分别用“疾恶如仇”和“执著”。
而这个判断还鼓励你怀疑此书正文的严谨性。果然,一检查正文便很快就证实了这种怀疑。因不想太超出此系列帖的主题范围,下面仅举一个同样属于直接引语问题的例子。
此书中《文人与哭》一篇里谈到了杜甫“兴奋欲狂的喜悦之哭”。但作者引用的两句诗却是“忽闻剑外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显然,这里是“忽闻”和“剑外”弄颠倒了。在早已是中学课本传统篇目的著名杜诗《闻官军收河南河北》里,开头两句是“剑外忽闻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说到引用杜诗,这里顺便推荐一篇对杜诗错误引用的典型案例,见后面的附一《那个年代的“卧底记者”》和附二《漏洞百出说诗圣》两文。这个案例能警示我们,不严谨的引用有时会招致在歧路上走多远。前者是误引杜诗的文章的原文,如果没有那些硬伤的话,这是一篇极精彩的文章。作为“挑战传媒•新闻与传播书系”丛书中之一种的《新闻评论的审美诉求》(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一书,对此文的写法就极为赞赏,其第二章的标题就是“朝花夕拾:‘第一个卧底记者’的启示”(但从对此文几个硬伤段落的平静引用看,此书作者似未注意到其中的硬伤)。后者则是对这篇文章中关于杜诗的引语硬伤的评讲。建议最好按照先附一后附二的次序阅读。
附一:
那个年代的“卧底记者”
他是一个优秀的卧底记者,善于深入社会底层,去报道社会主流所不愿与闻的新闻。天黑之前,他就潜入了石壕村,现场报道了“有吏夜捉人”的场面。现在,这些“经典报道”都选入了中学课本,使我们世世代代都知道,“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知道战争残酷到一个已经牺牲了两个孩子的母亲还要去随军服务,而这个“烈属家庭”的媳妇则穷得“出入无完裙”。他报道了冰天雪地里“怨天寒”的卖炭老人的悲惨生活,而官崽恶差飞扬跋扈的强买行径,真是令人发指……他现存的大量诗章都证明了这一点:他具有一种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的“现代性”——尽管那时没有人本主义一说,但他有这样一种品质。
想当年,十几岁就诗名动天下,后来一度枉把华章投权贵——即便对于现代的读书人,这也是正常的事——然而,幸也不幸,他功名不遂,生逢乱世,民间疾苦,世上疮痍,命运偏偏要成就一个“诗圣”,一个伟大的“卧底记者”。他用诗记录的历史,具有史诗般的壮阔和深邃,任何历史学家都不可能告诉你那么多采自“生活现场”原生态的真实。
公元759年,他47岁了。在那个“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年代,诗人只有十一年好活了,他用了八年泡在蜀中。本来,经历过难以备述的苦难,诗人已经“官复原职”,可同时,他也已经对政治失望。这时,有朋友到成都做领导,诗人总是一副诗人性情,于是当年秋后辞官,年底就到达成都。
当年的川西平原,沃野千里,水肥草美,半生离乱的诗人遂得以安生。还是靠朋友帮助,在城郊置地一亩,盖起“草堂”。这时,他的生活呈现出一丝安宁祥和的景象。“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竿”,看来,“流浪记者”开始休假。可是有一天,他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想来诗人的茅屋不会是最差的,那么,其他人们可能就更不好安生了。诗人还是那种“以民为本”的观念,仰望长天,浩叹天下寒士,广厦之不可得。
“向下看的价值观”在任何时候都是孤高的。它出离时人,不仅使他不能在官方领到红包,也使这位很重朋友情谊,时常满怀深情地赞美和缅怀别的诗人和朋友的人,得回应者少。“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他注定要寂寞一生。
58岁了,“卧底记者”还要上路。他要死在路上。他如愿了——这是杜甫式的死法。
他活着的时候,肚子里缺的就是卡路里。他没有料到的是,1230年之后,某些地方,一种现代产业——旅游,会因他“卧过底”而发达,甚至有一种肥肠食品会以他命名。1230年之后,他已经在多处长成了“文化象征”——他那副特有的石头一样瘦硬的形象,正为当地的经济要唱戏而搭台。而我因为有时被人称为记者,可想起他来就羞愧难当——我写了些什么呢?我将要写些什么呢?——我能做到的就是,在他被人们以各种理由记起时,以我自己的方式写一篇短文来纪念他。
(见长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2002年中国杂文精选》一书,原刊于2002年9月19日《南方周末》报,但此书上和此报上文本略有不同)
附二:
漏洞百出说诗圣
毕兆祺
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2002年中国杂文精选》一书,选有《那个年代的“卧底记者”》一文,文章构思巧妙,写法另类,颇能给人启发。遗憾的是,从语文角度看,却是漏洞百出,让人惨不忍睹!试举几例如下。
一、《卖炭翁 》的作者是杜甫吗?
该文称杜甫为“那个年代的‘卧底记者’”,说他“天亮之前潜入石壕村”,“现场报道了‘有吏夜捉人’的场面”。这是不错的,有杜甫的《石壕吏》一诗为证。可文中又说,杜甫还报道了“冰天雪地里,‘怨天寒’的卖炭老人的悲惨生活”和“官崽恶差飞扬跋扈的强买行径”。这就张冠李戴了。用诗歌反映卖炭翁悲惨生活的,是唐代另一位大诗人白居易,这首诗就是他的《卖炭翁》。《卖炭翁》是中学语文课本中的传统篇目,脍炙人口,按理是不该弄错的。
二、“怨天寒”还是“愿天寒”?
上述引文把《卖炭翁》误记在杜甫名下,已经很离谱了,可又把诗中的“愿天寒”误为“怨天寒”,更是错上加错。《卖炭翁》原诗句为“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愿天寒”与“怨天寒”,虽一字之易,意思却大相径庭。天寒地冻,按常理,人们当然会“怨天寒”。但卖炭翁一反常态,却一心“愿天寒”,好多卖几个炭钱养家糊口。诗句把卖炭翁的悲苦之情真切地表现了出来,令人心酸,催人泪下。如果是“怨天寒”,白诗中的深意丧失殆尽。
三、“衣针”怎能作“钓竿”?
该文章又说,杜甫稍微安定后,“赖朋友帮助,在城郊置地一亩,盖起‘草堂’”,于是,“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竿”,“‘流浪记者’开始休假”了。杜甫老先生“稚子”功夫如何了得,竟能将小小的衣针敲作钓鱼的“钓竿”。任凭你想象力多么丰富,怕也是难以想得出来的。一查杜甫《江村》一诗,是“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原来文中将“钓钩”误作“钓竿”了,并非是“稚子”有什么非凡的功夫!
(刊于2004年第10期《咬文嚼字》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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