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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1-5-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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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农业有必要借鉴台湾农会成功经验
2011-04-23 09:45 南方都市报
当城市居民在抱怨菜价高时,有谁能想到,菜农忙活半年种的白菜2分钱一斤都没人要。白菜收购价0.02元/斤,卷心菜收购价0.2元/斤,芹菜收购价0.1元/斤,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山东农村的蔬菜种植区,很多蔬菜收购价都低于成本价。可是同时记者了解到,这些菜的终端销售价格却并不低迷(4月22日大众网)。
在现有体制下,农民是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所有环节中最弱势、信息最封闭的群体。化肥、农药、物流涨价;游资没有出路,只有囤积居奇,控制销售渠道,而农民短期内开辟新销售渠道的费用要远远高于采购商。在农产品丰收的时候,采购商只有一个办法:减少采购量。一旦减少了采购量,农产品就会烂在农民地里,这就等于减少了产量,进而在市场上制造了供应短缺的局面,这样采购商手中的农产品照样可以卖个好价钱,而农民地里的农产品价格暴跌,也降低了采购商采购的成本———这就是导致菜农自杀的整个过程。这也是一个悲剧:有人买不起牛奶,有人却把牛奶倒到河里去。
目前,我国农业还没有实现规模化经营,大多数农民的生存模式基本还是“外出打工+种地”。近年来,农业品价格和工业品价格失衡的情况愈加严重,特别是进入W TO后,我国农业更要与资本密集程度和集体化程度更高的国外大农场农业竞争,这种小农生产模式已严重制约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效益的提高和农民增收的步伐。因此,在还没有实行规模化经营的情况下寻找一条由“小农制”到“大农制”之路、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是当务之急,台湾农会成功的经验值得大陆借鉴。
农会是台湾分布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完善、功能最为齐全的农民组织,服务涉及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领域。根据农会法,农会分为乡镇农会、县(市)农会、省农会三级,分别接受同级相应农政部门的指导;实行的是民主选举和管理,强调农民素质的提高和技能的增强,还包括农民政治地位和权益的保护等。在台湾的超市,顾客仅凭农产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比如一个蔬菜包装袋,就能查询出,这是台湾哪个农会、哪个农户,甚至哪块儿茶田地里生产出来的产品。农会高质量的信誉保证了食品安全,并且由于农会是公益法人,它还帮助农民组织起了具有小型公司性质的产销班,其运作实现了“农超对接”,农民和市民的利益都得到了保证。总之,没有台湾的农会,台湾农民的地位不会像今天这般重要,农民的权利不会和社会其他阶层那样平等。
当前,我国农村已自发出现了一些农业合作社、联合体等组织,政府有必要对之进行引导和培育,如进一步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地位,完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有利的法律条件。在此基础上,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打造农业专业合作社质量品牌。这不仅有利于改变农民地位,也有利于食品安全。 □王世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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