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分享]我为书狂

  一西人爱书成痴,有钱必买书,竟至倾家荡产,无奈将自己的部分藏书送去拍卖。他去现场观战,坐立不安,心如刀绞,半路上溜了出去。一会儿,拍卖会场杀出一新买主,勇猛竞价,每本书都志在必得,满场惊愕。此新买主不是别人,正是那书痴。他自己化装一番,换了假名,拼命要买回自己的书。

  

  本雅明在《单向街》一文中,将书与妓女拉在一起,列出二者的十三条共同之处。第一条:书和妓女都可以带上床。第五条:书和妓女都有适合自己类型的男人。这些男人同他们生活在一起并骚扰她们。对于书来说,这样的人就是批评家。第七条:拥有书籍和妓女的人很少能看到她们的结局。她们往往在死亡之前就消失了……

  

  美国一餐馆老板名路易者,开面包店26年,出版厨艺书籍五种,其中《大厨师不传之秘》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路易经营餐馆的盈利大部分买书,藏书库有31间。无法知道其确切藏书数目,只知道他捐给庄逊与威尔斯大学20万册,捐给爱荷华大学22000册,捐给芝加哥大学12万册。

  

  当今最著名的偷书贼当为美国爱荷华州的斯蒂芬·布鲁伯格,堪称因爱书而偷书兼藏书的“书痴大盗”。二十多年间他偷遍美国及加拿大的286家图书馆,偷书23600册。案发后联邦调查局探员动用长达1.17公里的书架陈列赃物。

  

  藏书家因聚书而清贫乃至败家者,中西皆有。守万卷藏书而过寒苦日子,免不了把书幻化为世俗财富而自嘲。南宋大藏书家尤言之即有“四当”之论:“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朋友;幽愤读之以当金石琴瑟。”

  

  藏书需房间充裕,不然藏书与藏书家争地盘的“战争”就在所难免,有趣的是,在这场“战争”中,败下阵来的常常是人,而不是书。十八世纪初西方一位藏书家,托马斯·罗林森,因自己把住所房间全塞满了书,只好睡在走廊里。他四十四岁去世时,书房已完全被藏书占领,连一个让他弟弟站脚的地方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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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稀后坐,床窄先卧,耳聩爱高声,眼昏宜字大。

  布鲁伯格每年从其家族基金获得72000美元的固定收入,衣食无忧,不用工作,花二十多年时间偷书,成一代“书痴大盗”。他自己驾车或乘飞机去各地图书馆偷书,喜欢撬窗而入,关于玻璃窗的构造、产地、特点及安装等知识极为丰富,远胜专家。

  

  两百年前美国藏书家迪布丁,本人是位牧师,搜购起书来异常精明,不讲人情,连教堂图书馆的古籍也设法巧取。他访问林肯大教堂,提出用价值300英镑的新书交换人家图书馆的古籍。林肯大教堂的教士们无知,还以为占了便宜,个个兴高采烈。后来他们才知道,迪布丁换走的古籍,一本即可卖到1800英镑。

  

  19世纪英国藏书家理查德·赫伯,人称“恋书狂之最”。他在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等地有八所房子,每所房子都塞满了书。据说一生中他只有一次中断过买书狂热,因为他动了结婚的念头。不过也有人说,这不算中断,因为他求婚的那位理查森·科勒小姐,是当时英国最著名的女藏书家。人们猜测赫伯的求婚是为了科勒小姐的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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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稀后坐,床窄先卧,耳聩爱高声,眼昏宜字大。

  巴黎曾有一位叫布拉尔的藏书家,拼其一生购书不止,藏书量超过六十万册。为节省空间,他的藏书室不设书架,全是书箱和壁柜,阁楼、地窖、储藏室也装满,最后只得堆积在地板上。终于,他的房子不堪重负,压垮了。他只好买了幢新房,可是不久这幢更大的房子也装满了,他的藏书又催着他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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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与女人是一对矛盾,有时难于兼顾,尤其在床上。卡尔维诺小说《书痴》里,写过一位爱书的青年,一边和女友调情,一边忙里偷闲翻书看。两人拥抱着都倒在气垫上了,年轻人仍不忘抽出一只手来,夹一张书签在书里,他说:心急火燎继续往下看的时候,还得翻来覆去地寻找头绪,那可再讨厌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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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文献收藏家托马斯·菲里普的妻子死了,很快,菲里普便开始物色妻子的接班人,条件只有一个:有丰厚的嫁妆,可以资助他继续买书。他给一个朋友写信说:“给我五万英镑,我就是你的了。”十年时间,十七次求婚之后,他娶了一位牧师的女儿,新岳父大人每年给他三千英镑。据说新娘长得矮矮胖胖,但为人倒和蔼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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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最大的古文献收藏家托马斯·菲里普疯狂收集各种古籍手稿,其规模远远超过大英博物馆和各个大图书馆。幸运的是那些利用他的收藏搞研究的学者,倒霉的却是他的妻子。菲里普花光家产,到处举债、躲债,他太太则要面对财产查封官和公务人员的盘问与欺侮,而且丛书痴丈夫那里得不到半点关心和怜惜。这位爱尔兰将军的女儿终于支撑不住,精神崩溃而死,年仅三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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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定在书店里见过这样的人:他盯着一本书或一套书,傻傻地站着不动,眼神呆滞,眉头紧锁,一会摇头,一会点头;或者仰头看着天花板,半晌回不过神来;又或者手放在那套书上,手指不停地抖动……不用问,你就该知道:他脑子这一会儿不在书店,而在家里的书房,在每一格子的书籍中搜寻,因为,他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是否买过这套书了,他需要时间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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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书家查尔斯·冈特花了很多钱买到了大诗人彭斯《友谊地久天长》的手写诗稿,另一位大藏书家奥利弗·贝瑞特见到了。“我想要这个。”他马上说。冈特说:“我知道你的感受……”贝瑞特说:“我现在就想要。你已经知道了拥有它的感觉,可是我还不知道。”冈特说:“我可以卖给你,可是你得写个承诺,什么时候我想要,你得让我以相同价值买回来。”一周以后,冈特就忍不住了:“我睡不着觉了。把书还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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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书狂托马斯·菲力普曾说过一句话:这世间所有正出版的书我都想要一本。他买书经常欠账,和他打交道的许多书商不是破产就是进了疯人院。有人分析他为什么酷爱藏书的原因,说那是因为他是一位富商的私生子,从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他靠书籍寄托自己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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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书人喜欢把书比喻为自己的情人,美国书评家布罗亚德却别出心裁地把书比喻成自己的女儿。谈到借书给人的痛楚时,这个比喻非常贴切。他说:“我对借出去的书,就好像大多数父亲对未婚同居的女儿的感情。”书一旦借出,他不稳于步,不辨爱憎,不知声色,只想知道那本书什么时候能回来,“就像凌晨时等候年少的儿女从不明不白的聚会上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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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与老婆概不外借”这一说法不知是何人发明,或者中外爱书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也未可知。有藏书家把这一说法略作发挥,让人更容易理解借书之痛。布罗亚德说:“一想到那些人把我的书拿去做假日消遣,我心里就难受。我对书有若贤妻,他们却视若荡妇。他们大多滥交无度,喜新厌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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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女孩借你的书,迟迟不还,你心急如焚,不知该如何讨回自己的书。《被解救的楚克曼》一书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楚克曼的兄弟想从一个女孩子手上讨还欠书,只好娶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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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书家交朋友需慎重,不然你的书早晚有一天会给朋友借光——借朋友的光可以,把朋友的书借光可能就糟糕透了。如果你是“偷书家”,交友更要慎重——你很可能被你的朋友出卖。前面提到过的美国“书痴大盗”布隆伯格,就是被他十年多的朋友罗德出卖的。罗的又抢劫,又贩毒,多次被警方抓获,也往往以出卖情报交换从轻发落。这次出卖布隆伯格,他获得五万六千美元的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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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痴大盗”布隆伯格被抓,他当医生的父亲为儿子大破其财:请辩护律师用了五十万美元,一审判刑五年零十一个月后上诉,又花了二十万美元,结果还是失败了。布隆伯格1990年3月20日被抓,1996年获释,时年48岁。

  

  爱书人喜欢津津乐道自己的寻书猎书的经历,又是写访书记,又是写书故事,甚至连偷书的细节也如数招供。美国作家尤金·菲尔德对此有一妙喻:他们“颇像一个冷酷的猎手,总在夸耀他残酷的杀戮游戏,总在不厌其烦地铺排他令人厌恶的屠场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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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专栏作家、藏书家尤金·菲尔德小时候喜欢他的一个同班同学凯普提薇蒂。老了以后菲尔德又想起她,他把她比喻成一本书:她非常接近一本完美的书——如果愿意,你可以直接把她看作一本十六开的书,清晰,干净,裁切整齐,编辑细致,页边空阔,装订精巧;她的性情和智慧,则可以看作是她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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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总说夫妻相处时间久了,外貌会越来越像,爱书人和书厮混久了,会不会越来越像书?尤金·菲尔德认为是可能的。他说他的书商跟那些对开、四开及其他古代卷册栖息的时间实在太长,“以至于他说话都带有一种黑体字的腔调”,谦逊、迷人的外表像结结实实的棕褐色老式装订,呼吸的气息混合着书页发霉的气味。

  

  书商之间的争斗有时很好玩。甲书商喜欢一套书,但自己拥有的这一套偏偏缺一本,他只好便宜卖给了乙书商。甲书商对这套书不能忘情,到处搜寻缺了的那一册,巧的是他终于找着了。他对乙书商说:“我卖给你的那套书的缺册找到了,你付我一个好价钱,你的那套书就配齐了。”乙书商不肯加价,仍想以收购那套书时每册的均价付款,二人讨价还价,相持不下。终于,甲书商气急败坏把那本书撕碎了,乙书商醒悟过来发现已经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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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俄时代彼得堡的书商伊万·季莫非耶维奇,死前即为自己撰写好了长长的墓志铭,把碑石各面全刻得满满当当,还在第三、第四行之间刻一个拿着书本躺在石碑上的少年。碑文中有这样一段:这里的坟墓排列成行,犹如书店里陈列的书。它们的页数有多少,你们看得到;每本书的标题也清晰可见;而书的内容,将在那边被公正、仔细地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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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资源稀缺时代,借书的人和偷书贼、借书不还者同被视为该诅咒的人,因为他们都使得书籍背井离乡,书主人难免日思夜想,因爱成恨。西班牙巴赛罗纳一修道院的修士几百年前曾把上述三种人一起诅咒:书啊,你变成他手上的一条蛇吧,咬他,叫他瘫痪,让他的家业败落,让他病苦到死。让书蠹噬啮他的肚肠……直到最后一项惩罚——被地狱之火永远焚烧。

  

  书商之间的争斗有时很好玩。甲书商喜欢一套书,但自己拥有的这一套偏偏缺一本,他只好便宜卖给了乙书商。甲书商对这套书不能忘情,到处搜寻缺了的那一册,巧的是他终于找着了。他对乙书商说:“我卖给你的那套书的缺册找到了,你付我一个好价钱,你的那套书就配齐了。”乙书商不肯加价,仍想以收购那套书时每册的均价付款,二人讨价还价,相持不下。终于,甲书商气急败坏把那本书撕碎了,乙书商醒悟过来发现已经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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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俄时代彼得堡的书商伊万·季莫非耶维奇,死前即为自己撰写好了长长的墓志铭,把碑石各面全刻得满满当当,还在第三、第四行之间刻一个拿着书本躺在石碑上的少年。碑文中有这样一段:这里的坟墓排列成行,犹如书店里陈列的书。它们的页数有多少,你们看得到;每本书的标题也清晰可见;而书的内容,将在那边被公正、仔细地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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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资源稀缺时代,借书的人和偷书贼、借书不还者同被视为该诅咒的人,因为他们都使得书籍背井离乡,书主人难免日思夜想,因爱成恨。西班牙巴赛罗纳一修道院的修士几百年前曾把上述三种人一起诅咒:书啊,你变成他手上的一条蛇吧,咬他,叫他瘫痪,让他的家业败落,让他病苦到死。让书蠹噬啮他的肚肠……直到最后一项惩罚——被地狱之火永远焚烧。

  

  一位美国作家说,知识就在那些未曾读过的书里;又说,越是真正的书,就越少人读。他去柏林一家图书馆,发现那里的珍本善籍保存得非常好,就问女管理员:小姐,管理这些满是灰尘的书是不是很麻烦?那小姐一脸惊讶:先生,一点都不麻烦。你刚进的这扇门已经十年没打开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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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数学家M·米歇尔·查斯莱收藏兴致大发。1861-1870年购进27000件古文献,花费15万法郎。可惜这些历史名人的书信之类全是伪造的,所以有人认为数学天才和常识判断之间实在关系不大。造假的人叫卢卡斯,他连续多年坚持每天制作8件仿真品。他伪造了100封帕斯卡的信,27封莎士比亚的信,几百封拉伯雷的信,还有牛顿、路易十四、伽利略、萨福、维吉尔、凯撒、柏拉图等人的信件。这些信件用的都是法语,也不是写在牛皮纸上,数学家竟然会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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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书家见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书,有时会难挡诱惑而产生偷窃的想法,抑或真的就去偷了。罗伯逊·戴维斯在写于1962年的一篇文章中,曾举过几个例子:大藏书家罗森巴赫看到盖瑞克1747年朗诵过的强森的《序言》时,曾希望自己可以卑劣到直接盗走它;牛津大学图书馆创始人汤姆斯,必须在朋友的看守下,才能抑制想要偷书的强烈欲望;教皇英诺森十世曾经卷入盗窃著名藏书家蒙蒂尔珍贵藏书的丑闻之中……

  

  1840年,欧洲各大国的藏书家都收到一份稀有图书目录,列出的图书仅有52种,并说这批全球孤本将于8月在比利时的一家小镇拍卖。目录上说:福特萨伯爵刚刚在他的城堡去世。他是超凡的藏书家,一生专收孤本书籍,只要别人有的,他就不感兴趣;只要他自己的藏书也出现在别人的书目上,他就把自己的那一本出售、赠送或者销毁。这一消息吸引了世界各地的藏书家,结果发现这是一出极为成功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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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稀后坐,床窄先卧,耳聩爱高声,眼昏宜字大。

这里的丁克人家,有没有想过死了以后怎么处理书呢?

捐给学校或图书馆,早晚还是会被凌虐的。终是不放心。

确实痴狂:)

他们只是热中于藏书,究竟看了多少,而如果他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看这些书上,未免也太白痴了!

拼命的藏那么多的书,是绝对也看不完的,既然如此,还大费周折的去买.不惜任何代价,是在可笑啊!

无奈

[em11]
自从有了光盘刻录之后,藏书家的故事就会消失了。。。
电子文本的优势,也就检索起来方便,具体的阅读,还是纸质书来得好。就算没有QQ、MSN嘟嘟~叮咚~的打扰,一个姿势坐得久了,人也受不了。
以下是引用wdd在2007-08-12 10:39:34的发言:

这里的丁克人家,有没有想过死了以后怎么处理书呢?

捐给学校或图书馆,早晚还是会被凌虐的。终是不放心。

作为丁克之一,谈谈看法。

两个月前,参加吾师王智量教授八十华诞,临别前,精神矍铄的智量教授特地吩咐所有到场的学生:“欢迎大家到我书房里来拿书,见到自己喜欢的书,尽管拿,喜欢什么拿走什么。这些书,我已经用不着了,只要你们用得着,就是它们最好的归宿。”

我觉得,这是非常睿智的做法,为此我日后打算仿效(假如传统纸质书籍还有人愿读的话),但不是在“死了以后”,而是争取在生前完成:把自己最喜欢的书(包括别的还算送得出手的东西),送给任何需要的人。

以下是引用梅茗在2007-08-16 16:32:37的发言:
电子文本的优势,也就检索起来方便,具体的阅读,还是纸质书来得好。就算没有QQ、MSN嘟嘟~叮咚~的打扰,一个姿势坐得久了,人也受不了。

这里的好坏,不纯是一个读书习惯问题,可以让网友来聊聊,我先说一下自己的感受:

1,看电子文档时的姿势,最舒服的动作往往不雅观,若是在个人独处时,则尽可自由自在。

比如说,脚翘到桌面上,头枕在靠背上,手握在近身处的鼠标上,周围还有音乐陪伴。

2,电子文档的附加功能,便于随时在作品上标注和评论,也可以大段摘录精华部分。

若有疑问,也可以在网络上及时搜索相关线索,或者汉译外语词汇。

3,晚上,也不会在乎灯光的照明度大小。

如果贪食的话,一手还可以茗茶,或者零食享用。

4,如果在书房内有家庭影院的话,还可以三心二意的边看电视,边看电脑,联网聊天……

呵呵,自从阅读习惯改变之后,我几乎已经忘记了书香墨韵的陈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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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52][em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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