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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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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卖房提前还贷,遭银行收取利息损失费
据《墨尔本日报》报道,一个手头拮据的亚裔家庭被迫出售了房产,提前清偿了还贷。但澳盛银行(ANZ)却以提前清偿房贷导致其损失利息为由,收取了近1.7万澳元(约合10万元人民币)的利息损失费。
约翰·库姆斯和他的孩子们
9名孩子的父亲约翰•库姆斯指ANZ的这项收费是“不正当得利”。“我们本应因为提前还完贷款而受到嘉奖,而不是相反。”
这位曾为计算机分析师、现年64岁的男子称,自2009年失去了工作后,他就很难还上房贷了。他虽然努力寻找新的工作,但是一直未能如愿。屋漏偏逢连夜雨,最近他又被确诊患上了糖尿病。“没人愿意雇佣一个64岁,而且还患糖尿病的人。”
库姆斯称,在2010年向ANZ申请了经济困难帮助后,他勒紧了裤腰带,继续还房贷。但到今年年初,他和他的妻子已经走投无路,只好决定将他们位于万东的房子出售。万东位于墨尔本北面50公里处。上个月,他们终于成功出售他们的房子。
库姆斯本来想通过出售他们的房子来还清ANZ的房贷,并用余下的钱让一家人的生活回到正轨。但是当他们准备还清他们的贷款时,却吃惊地发现ANZ要他们偿还的贷款总额竟然从25.3万澳元增至27万澳元,多出来的近1.7万澳元是这对夫妇提前19个月还清贷款将给银行造成的利息损失。
库姆斯表示,“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知道我们申请的是固定利率的房贷,但是在过去几年里,我们支付的利息一直都高于市场水平。而且ANZ完全了解我们的财务状况。我们去过他们的经济困难申援部门,因此向我们收取1.7万元的费用真是太荒谬了。事实上,ANZ每年能赚到60亿元的利润,这1.7万元对它们来说微不足道,但却是我们的安身立命钱。”
ANZ的发言人说,当库姆斯卖房子时,他并不在经济困难帮扶名单里面,所以没能享受优惠待遇。“但是,今天查看了相关资料后,我们将重新考虑这一决定,并与他直接联系。”
墨尔本当地的律师称,“这样的事情现在还在发生,真是令人匪夷所思。银行总是朝小人物下手,因为他们无力与它对抗。” |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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