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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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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电子工程师笔下的水色、老程去过的旧金山
本帖最后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13-9-27 12:53 编辑
第二周
3 旧金山
周六,建中要开车送我去旧金山,被我拒绝了。朝圣的路上,只容得下一个人。他给我配了头盔、自行车和手机,叮嘱我,有事打电话。
担心钓鱼岛到凌晨三点,接近中午才起床,骑车去赶火车(Caltrain)。
美国的公交系统接近报废,一天没几趟,据说正在讨论取消火车。月台上没几个人,一点都不着急,都在沐浴阳光。
怕坐错方向,找个人问问吧。长椅上坐着位大哥,我不太分得清墨西哥人和印度人。一问是印度的,在旧金山读硕士,正从弟弟家返回学校。
我来自上海,他来自孟买,都是国际大都会。我夸他们的舞蹈和电影,他夸我们的金牌和制造。他父母去过北京上海,说中国发达,楼高。我没去过印度,问他大象和猴子是不是常去逛商场。我能感受到孟买人的骄傲,贡献了全印40%的税收,港口吞吐量占50%,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电影工业,等等。
跟美国比怎么样?我问。
他说,当然还是美国好,我喜欢小城镇。
火车迟迟不来。
我问他,印度是不是还有种姓制度,女人要陪葬么?他给我一堆解释,大意穷山僻壤才有。他问,你们的房子是不是自己的?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接连发问,你们是不是不能生孩子,如果生了两个怎么办,强制人流么?领导人不是选举产生的么?为什么不能用Facebook和Google?
是这样,这些外交问题,轮不到我来回答。我的孩子有缺陷,我当然清楚,可别人当面指出来,还是难以接受。当我辩护的时候,发觉一个更严峻的问题:英文太吃亏,被人掐住了脖子,四肢乱蹬。他反过来抢救我,连说好多个I see,I see——你see什么呀阿三!
他跟我合拍大头照。头碰头说,在我们印度You can do what you want to 。阳光刺眼,我不得不皱起眉头,显得忧心忡忡。
火车终于来了,我不想移民印度,更不想跟他上同一节车厢。
自行车可以带上火车,有专门锁车的地方。列车员在唠嗑,偶尔把麦克风扯过来,嬉皮笑脸报一下站。
下车后,我在城里骑车闲逛。
旧金山像重庆。逛街是体力活。替那些车担着心,走U型或M型,下到坡底亲一下地面,冲上坡又嗷嗷乱叫。车都停在陡坡上,悬着,太容易溜车了,总担心没拉手刹,感觉你往车屁股上踢一脚,立刻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碰碰碰……
那么漂亮的房子,要是让我去住,该多难收拾啊,每天还得浇花。忽然明白什么叫“洋房”。所谓“洋房”,即洋人的房子,跟它的主子一样,要的是个性。宁死不同。满眼五颜六色的房子,没有一栋是相似的,仿佛在喊:老子宁可烧了,也不能跟你们丫一样!
祖国过去邮票上还有二十多种民居呢,如今全拆了重建,把你空投到一个小区,分不清是广东还是东北。
站在山顶十字路口,街道尽头是海洋。到处都是光影移动,回头一望色彩斑斓,温暖又伤感,像在回忆前世。这样的午后,总叫我想起那个她。
海风吹来,我点了一根烟。
去了唐人街、九曲花街和渔人码头。
据说是美国最大的唐人街。大多数人讲粤语。除了中英招牌的店铺,还有商会、祠堂和佛院。毛笔字写在白纸上,贴满三四层的门楼,看样子是晚清遗留下来的。直说了吧——没有丝毫的不敬啊,唐人街像鬼街。见过死人住的纸楼吧,每一层一排白脸小纸人,放在灵堂里准备烧往另一个世界,就那种风格。我有几次噩梦的背景,原来就是大火中的唐人街。可能是港台鬼片看多了,也可能是我把老祖宗的东西都丢光了,见到活的反而以为撞了鬼——后来在这里,我跟一个晚清移民的后代,有过一次触及灵魂的交谈。
九曲花街就不细说了,太鲜艳,累眼睛。
在渔人码头碰到很多怪人。裸男啊,吸血鬼啊,狼人啊,小头上刺花,大头上长草,鼻孔里挂耳环,有个家伙把鲜红的舌头扣在了脑门上。在老外的皮肤上,经常看到汉字,“忠”“忍”“爱”“兄弟”,还有主席头像,都是来自古老国度的图腾。我不太能理解大面积刺青。他们肯定没学过国画,不懂得什么叫留白,太满了,脱光了是条大花蟒。总之,在旧金山怎么打扮都正常,像我这种正经人反而不正常。
人呐,都不愿承认自己很普通。真不觉得糟蹋自己的肉身就叫有个性。
要说个性,艺术最讲个性。旧金山住着十几万艺术家,每年都有声势浩大的同性恋游行。叛逆、反战、乌托邦、嬉皮运动和自由主义……我这么多年在路上,就是想去旧金山。一定要找个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聊聊。
花坛边上,坐个乞丐,在吃炸玉米。
我围着他转了几圈。给他红双喜,他说抽不惯,继续抽万宝路的烟屁股。他那张脸,五官只剩下蓝眼睛和大鼻子,其他部位全被毛发所覆盖。西方人都显老,当年鲁尼上场,一看是大叔,一问才十八。他七十多了(真是老人),来自南非(South Africa),给我画地图,非洲最南端。我说,知道,钻石和曼德拉。就是说,他是南非的白人。
我觉得奇怪,怎么来美国了?
必须指出,一方面他的气味我还不习惯,没凑太近,另一方面他含着口水和玉米,我听得含含糊糊。大意是,黑人掌权之后,白人在南非活不下去,他做水手在海上飘了很久,最终来到了美国。
我很俗气地问,怎么会这样了呢?
他说,这样很好啊,有阳光,有吃的,不用担心任何事。天气很好,不是吗?
关于旧金山乞丐比行人多,我曾请教过外教。她说因为这里食物充足,四季如春,冬天不挨冻,全球乞丐都来了。我觉得还应再加上一条:不会被政府强制收容。美国这么发达,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乞丐?外教的答复是,美国乞丐分两种,一种天生爱流浪,给他房子嫌麻烦;另一种有恶习,比如吸毒什么的,吃救济要强制戒毒,人家宁愿吸毒致死,也不愿受人监管。一言蔽之:都是世外高人。
我顺着传统思路问,怎么没成个家啊?
他说,我和妻子离婚了,她喜欢居家生活。
没孩子?
有啊,我儿子就在这边写字楼上班,就那栋,看见没。
啊,他不管你吗?(我想喊,不孝啊!)
不不不,我不想跟他们在一起,他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跟他们在一起不开心。
你们常见面吗?
碰到我会说Hi!
他支持你无家可归?
这是我自己的生活呀!
习惯了他的气味之后,我们靠在一起晒太阳,身边路人来来往往,聊了很多与艺术无关的话题。后来我说,大哥,欢迎去中国。他问,中国冷吗?我说,瞧你说的,冷不冷有我呢。
他忽然想起什么,问我,有地方住么?我说有。别花那钱了,他劝我跟他走,哪儿哪儿可以住,哪儿哪儿发吃的。那意思,别折腾了,一起吧。他好像捡了个大宝贝,“小伙子,我告诉了你,你可别告诉人。”窃笑,咕咕咕,撒玉米喂鸽子。
做一个开心的流浪汉,一直是我的人生追求。凯子叫我回去喝酒,不然真随他去了。
想到有酒喝,我吞了口唾沫,爬上火车的二楼。路边移动的灯光,空中静止的明月,我想起小曾的一句诗。
火车驶过陌生小镇,往事像鸽子飞过天空。
《阿甘正传》里有首歌,如果你去旧金山,一定要头戴鲜花。有一次英文唱歌比赛,我唱了这首,自己热泪盈眶,别人不以为然。
到美国之后,我又梦见了旧金山,阳光落在我的皮靴上,梦中的街道还是那么温暖和熟悉。咖啡馆里飘荡着音乐,空气中弥漫着革命的气息。我看到她的脸,在灯光的照射下那么清晰。她弯腰帮我系鞋带,我在她头上插上一朵花。
她问我,怕吗?
怕,我说,可人总有一死,至少我们死在了一起。
那段激情时光,永远定格在了旧金山。几十年过去了,我仍需要一个理由去忘记。
(转自天涯:http://bbs.tianya.cn/post-travel-472243-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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