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权利何时能与义务对等
南方周末 2006-11-16 16:03:34 |
■经济时评 □马克
国家税务总局上周发布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纳税人年所得12万须自行申报个税,逾期不报者罚款2000至5000元,造假者罚款上限5万元,偷税者除追缴偷税金额外,还将被处以偷税额0.5至5倍的罚款。 这是政府加强税收征管的最新举措。2000年以来,税务机关出台了一系列办法来提高对企业和居民的征税能力。税收增幅连续六年双倍于GDP增幅,这些办法功不可没。而1990年代以来,居民收入的增幅就一直低于GDP增幅。 纳税人是一个光荣而神圣的词汇,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点毋庸置疑。而且通过税收,我们的国力不断增强,也是一个让所有纳税人都颇感自豪的事实。但是,义务从来都与权利相伴随,而在纳税问题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一架失衡的天平。 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税查得越来越严、交得越来越多,但税交上去后怎么花,这儿那儿到底花了多少钱,该不该花这么多钱,钱花出去之后效果究竟怎么样,自己却无从知晓。 纳税人所能看到的是:各级官员的数量越来越多,各地的政府大楼越盖越豪华,公务员的职位越来越抢手,而医疗教育等公民急需的公共产品却越来越昂贵。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媒体披露了一组数据:我国公车消费和公款吃喝一年高达6000亿,官员公费出国一年耗资3000亿以上,而据专家估计,建设一个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花费也不过1500亿—2000亿元。 至于那些政府直接间接投资兴建的形象工程,其中的窟窿更是难以想象。一个最新的例子,为承办“F1赛车项目”而兴建的上海国际赛车场,仅土建费用就逾3亿美元,比世界上最昂贵的巴林赛道至少高出7000万美元。 羊毛出在羊身上,花钱的是政府,埋单的是纳税人,纳税人只管交钱,政府只管花钱,这样一来,也难怪中国成为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 而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纳税人也有理由期待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让纳税人的心情舒畅起来,从而真正将纳税视为光荣与神圣之举,也就是说,政府必须加速公共预算改革和公共财政建设。 按照我国的宪法和预算法,政府预算未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不得执行。可现实中,法定的权力一直未能有效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预算工作委员会只有区区20个人,除深圳等个别城市外,绝大多数地方人大根本就没有专门的预算监督机构。很多年来,人大代表们能做的,只是在召开代表大会的区区几天里“听政府念一遍预算草案”。 事前没有审核能力,事中没有监督手段,事后也没有问责机制,“让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这样的口号就只能是良好的愿望而已。 有鉴于此,我们必须加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完善人代会的机构设置,提高具有专业知识和议政能力的代表比例,积极探索人民代表从荣誉型兼职型向责任型职业型的转轨,从而让人民代表真正成为选民和纳税人的利益代言人。我们期待各极人大和各级政府切实负起自己的使命,用好全体纳税人缴上来的钱,切实增进国家的实力和全体国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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