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拾荒婦執百萬物歸原主

拾荒婦執百萬物歸原主
2011-01-22 21:40:00
平時靠資源回收維生的67歲宜蘭婦人楊黃牡丹,今天在路上拾獲新台幣110萬元現金後不藏私,送往警局。
「快過年了,如果這時您在路邊揀到百萬現金,您會送到派出所嗎?」1名在資源回收公司擔任會計的林姓女子在上午7時20分將110萬元現金、1本空白支票和印鑑,放在1個背包內準備出門前,糊塗將背包放在車子後方的行李箱蓋上,就把車開走,10分鐘後才發現錢不見了。
警方表示,林姓女子後來沿著原路發慌尋找,但一直沒有發現,之後求助宜蘭市中山派出所。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與市區其他派出所協尋,員警還騎乘機車陪她再次循著原路回去找,但沒有任何發現。
正當林姓女子著急到眼淚都快飆出來時,楊黃牡丹隨後就把林姓女子遺失的背包原封不動送到中山派出所,林姓女子點著現鈔,心中有說不出感激、破涕為笑。
楊黃牡丹說,上午7時30分左右,她在宜蘭市岳飛廟前路上發現1個拉鍊已被拉開的背包,裏頭還有一些碎紙,以為是別人不要的物品,隨後想把碎紙拿出變賣時,沒想到背包內有一疊疊的現金。原先她以為這些只是假鈔,拿回家向女兒初步鑑定後居然是真鈔,連忙請兒子跟她一起去中山派出所報案。
「撿到那麼多錢,心中是很心動」楊黃牡丹表示,丈夫多年前去世後,她開始靠資源回收維生,每天凌晨4時左右就到市場幫人擺菜,菜商再給她不要的紙箱,白天繼續在市區撿一些資源回收物變賣,1個月收入最多只有1萬多元,兒子現在又找不到合適工作,家庭經濟並不富裕,但想到有人若遺失那麼多現金,一定很著急,也有可能會失去工作,還是原封不動送到派出所。
楊黃牡丹事後也沒有向林姓女子要求110萬元其中3成的謝金,只拿了失主包給她的3000元紅包,回家後繼續靠資源回收工作賺錢,這種拾金不昧的精神,實在令人欽佩。
拾荒婦執百萬物歸原主
2011-01-22 21:40:00
楊黃牡丹表示,丈夫多年前去世後,她開始靠資源回收維生,每天凌晨4時左右就到市場幫人擺菜,菜商再給她不要的紙箱,白天繼續在市區撿一些資源回收物變賣,1個月收入最多只有1萬多元,……老程 发表于 2011-1-22 21:57
哇,拾荒比小白领收入丰厚嘛~~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囧,看错了,是台币,够寒碜的了~~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还不算囧到位,因为,8是日元。
今天,我就是高瑜
这是真正的拾金不昧

按照台湾法律,这为拾荒妇人是有权向失主要求获得不超过拾得的这笔款项的30%作为报酬的,也就是有权索取33万,如果失主不愿意给,她是可以将钱款留置。如果宜兰警局没有找到失主的,110万应该全部归这位拾荒妇人。

按照大陆法律,归还遗失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没有任何索取报酬或感谢的权利,所以拾金不昧,在台湾是美德,在大陆只是公民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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