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地方政府挪用救济款 灾区救灾是怎样陷入困局的

上海证券报

中国是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据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介绍,仅2005年全年,各类自然灾害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42.1亿元,救灾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们的救灾工作正在陷入一种困境:

    据报道,今年6月25日,陕西省大荔县境内发生罕见的大风、冰雹灾害,造成数人死亡,经济损失十分严重。然而,大荔县民政局分两次给埝桥乡政府仅拨去4万元救灾款,分到受灾村民手中每人只1元多一点,一些群众不愿意要这钱,这笔钱现在还在村会计那里,没办法发下去。

    无独有偶,去年台风“达维”给沿海一些地区带来巨大损失,10月6日,海南省琼海潭门镇新潮村的受灾群众仅领到了用一个剪掉瓶口的饮料瓶子装着的8两“救灾米”。就在群众拿着8两米哭笑不得之时,消息传来,临近的文昌市沙港村,村民每人只发给3两米,而估计当地的缺粮可能长达8个月。

    无论是1元多钱还是8两、3两小米,都是形式大于内容,起不到什么作用,因为连一天的灾都救不了。而且,如此杯水车薪的救济很容易令受灾群众寒心,村民不去领救济款就代表了他们的态度。因而,有人将这种救济视为对灾民的恶搞。

    灾区救济陷入困境的一个很大原因是救灾资金不足,那么,救灾资金不足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受灾地区多以欠发达地区为主,地方财政实力本来就很有限,其救灾款、救灾物资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上级拨付,二是社会捐赠。然而,这两项救灾款、救灾物资常常不能真正发放到灾民手中,几乎每经一个环节都要雁过拔毛。

    据陕西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透露,两年前渭河发生水灾,国家发改委就拨出救灾款5906万元,这笔钱真正到灾民手上的却只有50万元———救灾款被截流挪用的比例高达99%!云南省大姚县发生地震后,云南省筹集的抗震救灾款物折合人民币3.6亿多元,近1亿元未及时用于救灾,其中4111万元救灾资金被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此案被列入审计署审计报告。

    不仅程序相对严格的上级拨款常被挪用,民间捐赠更是如此。《财经》曾引用专家的话说,我国至少50%甚至70%的救灾资金被挪用、挤占。对救灾款项的截留、挪用、贪污等情况,严重损伤了政府的信誉,导致民间捐赠的积极性受挫,而国际上,政府并不是救灾的惟一主角,还有雄厚的社会捐赠。比如,美国2005年慈善捐赠达到2602.8亿美元,约占美国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1%,人均捐款额约870美元。

    信誉丧失使我们的救灾工作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地方政府财力窘迫———挪用救济款———形象受损———捐赠减少———救济资金更捉襟见肘。不难看出,救灾陷于困境的根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频繁地挪用救济款项,毁损了政府的形象,导致人们捐赠的意愿大大降低,使政府成为承担救灾责任的惟一主角。而政府财力不足导致的救灾不力,又进一步加剧了人们的不信任感。

    作为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我们应该完善救灾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分救灾款,每一件救灾物资都能发放到灾民手中,减少人为的损耗,并对那些挪用救灾款、救灾物资的责任人依法严厉惩处,以重塑政府的形象,唤起全社会的爱心,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更有效率地救助灾民,使我国救灾工作尽快走出困局。(姜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