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枯木禅房主在2007-4-16 0:19:00的发言: 丁国强是俺的乡党,呵呵。至于书名么,我以为还不算恶搞;外国电影的译名那才叫人抓狂呢。本来原来的电影名字简洁,直译多好,我们非得“鸳梦重温”、“出水芙蓉”、“明日帝国”一番,雅则雅矣,只可惜不过是勉强戴在“洋人”头上的瓜皮帽。 电影命名学 周泽雄 将美国电影的英文名字与它的中文名对照,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总体上看,好莱坞虽说是一座梦幻工厂,但它并没有在名字上故弄玄虚、梦里造梦的传统,它的片名不仅平淡,甚至还显得乏味,与美国式的土豆一样,不合中国人的口味。结果,中国的翻译家面对这些洋名,几乎本能地都会手痒一番。他们大概认为,拍电影固然美国人厉害,起名字则还推咱们名教传人。随便举些例子。 将“滑铁卢桥”(Waterloo Bridge)译成“魂断蓝桥”,大概是中国人最引以为自豪的改编。你咂咂这韵味,原文听上去寒酸得像一家铁匠铺,一经改动,立刻色香味俱全,迷离万状起来。将“一个夜晚的故事”(It happened one night)译成“一夜风流”,其视觉冲击力也不可同日而语。“公共马车”(Stagecoach)与“关山飞渡”,几乎是两个世界的区别:一为世俗社会,一为武侠天地;“勇敢的心”(Brave heart)与“惊世未了情”,在趣味上已判若两人;“鬼魂”(Ghost)和“人鬼情未了”,含义也天悬地隔。当然,动不动就是“未了情”、“情未了”,中国人在卖弄自己言情才能时,一不小心也显出拙穷之态来。自近年时兴引进所谓十大巨片以来,也许除《辛德勒的名单》、《侏罗纪公园》外,差不多所有片名都被爆炸性地“中国化”了一下,如将“速度”(Speed)译成“生死时速”、“礁石”(Rock)译成“勇闯夺命岛”等。我不知道好莱坞的编导在知道中国人对片名的改编之后,会是何等感想。不高兴是肯定的,我们别指望得到人家的佩服和感谢,不来找你算“知识产权”的账,已是万幸。因为首先,我们凭什么假设人家会编剧本却不懂如何起名字﹖其次,就算他们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一般也不会允许或哪怕是容忍别人代做修改,就像你如果嫌父母没给起个好名,也不等于喜欢别人把你的名字叫错,更不等于喜欢别人老叫你绰号。第三,他们很可能还会奇怪,中国不是号称礼仪之邦吗,怎么就想着把别人老实巴交的标题给改得要么血肉横飞,要么神神道道,要么无比肉麻﹖ 反正,可以得出的规律是:外国电影到了中国,中国人十有八九要对片名进行二度创作,也不问问谁给的权利。一旦决定再创作,又无一例外地是嫌原来那名太平淡,太不够意思,太缺少点那个……味儿。反正,相反的例子(可以假设将“一夜风流”改成“一个夜晚的故事”),我还真没见过。 这里潜伏着一个既没意思又很危险的假设:名字不带电的话,中国观众将不看电影。这一假设一旦成立,它其实同时构成了双重侮辱,一对好莱坞,一对中国观众。 为洋电影改名的是翻译家,未必是中国的编导。那么,中国编导给自己作品又是如何起名的呢﹖近来主要有两种倾向,其一,让片名成为一种生存姿态,一句口号,“有话好好说”即属此类;其二,通过对题材、事件的高度概括,使艺术行为同时构成商业性垄断,大量的“××战役”即属此例,包括《南京大屠杀》、《鸦片战争》。后一种命名法对题材有一种先下手为强的意味。这意味既强蛮又霸道,还从本质上违反了艺术“于细微处见精神”的要领。这种命名法其实暗含了对所谓“主旋律”、“史诗”的误读,这里不做讨论。但我们不妨假设一下,若放任这种霸道命名,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应该改称《俄法战争》、海明威《永别了武器》最好也改成《第二次世界大战》。 (摘自《说文解气》,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11月版,定价:16.00元。社址:上海绍兴路74号,邮编:200020)
稿件来源:《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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