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测度收入的陷阱

         前次讨论收入概念,基本观点是不可以脱离财产论收入。从这个理念出发,当我们关注收入和收入差距的时候,就不能仅仅着眼于货币收入,而且也要努力衡量一切带给人享受的资源流量,包括实物、福利、名誉;不能仅仅只看当期收入的多少,而且也要顾及长期获取收入的风险程度;不能只计合法收入,而且也必须考量非法的以及在合法非法之间获取的收入。
      这样看,要衡量合乎定义的“收入”(这是人们谈论收入差距的前提),实在是难上加难。正因为难,人们总要寻找容易的替代。在我看来,以当期货币收入——收入的一部分而非全部——为计算基础的对收入的测度,就是一种替代。在此基础上算出来的收入和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与其说是因为它准确,不如说是因为它容易。是的,上文说过基尼系数的优点:“best available”——最可得的、最容易得的。既然天下凡事都要讲代价,以很低的代价就可以测度出一个社会的收入分配状况,怎么看也是乐事一桩。
      设想一个仅由五户人家组成的经济吧。我们不难知道每户人家的当年法定收入,也不难把各家的法定收入加总为这个经济的当年总收入。只消拥有这两项数据,我们立刻就可以知道这个经济的“收入分配”状况。要是五户人家的收入分别都等于总收入的20%,那么这个经济就是最平等的经济——基尼系数为零嘛。反过来,要是全部收入通通归了第5户人家,那么这个经济的基尼系数为1,也就是最不平等的经济了。上述两极之间,基尼系数从0到1的种种不同分布,代表了收入分配的种种不平等状况。多算上几年,再把几个经济的基尼系数排到一起,纵比横比,含义无穷。至于由此制定干预收入分配的政策,就是更加过瘾的事情了。
      如此简明的“游戏”,能有什么陷阱吗?我们不妨小试牛刀。先想象一下,这个“五户之国”的经济当中,有一户人家是前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或者前
江西省副省长胡常清,或者再不济也是前汉口火车站站长刘志祥。这个贪官户,法定货币收入不高——比起职务来甚至可以说严重偏低——但实际货币收入着实不低!不论其他,单是前刘站长一案,到位9年时间攫取的非法所得就近5000万元!各位看客,你我除非在银行担任数钱工作,不要说“收入”,这辈子就是看见这么多钱的可能性都几近于零。要问收入调查——不论是国家统计局的、还是各类学术机关的——能把这些黑钱算进收入吗?我的看法,可能性等于零。
      不是陷阱又是什么?凭正常调查手段获得的法定收入资料,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算出来的基尼系数,是一回事。要用非常手段——权威的国家司法机关拥有的手段——才可能得到非法定收入资料,并据此算出基尼系数,是另外一回事。不错,“两回事”分别反映了收入分配的某种状况,也分别给研究者、观察者和读者带来一定量的信息。可是,凭常识也肯定可以知道的事情——当期法定货币收入分配状况与真实收入分配状况之间存在不小距离——一旦用上了曲线图形、小数点数值以及用老外名字命名的专业术语,好像很容易就“科学地”消失了。基尼系数就是分配状况,反过来也一样,究竟根据什么算出来的,含义是什么,少有人问津。
      再来一户。选比尔·盖茨吗,可能太夸张——其实为了清理思维,夸张的实例大有裨益——那就选马化腾吧。这位毕业于深圳大学的年轻人,1998年与他的几位伙伴创办腾讯,5年后的2003年底,腾讯QQ的客户近4亿,公司年收入7.35亿,利润3.22亿。次年,腾讯在港上市,总市值即刻超过46亿港币,公司的12位创业人,个个成了千万富翁和亿万富翁。其中,单单马化腾可以套现的金额就可达1.8亿(http://www.ce.cn/cysc/it/xwy/hlw/t20040608_1027324.shtml)。这一年,马化腾不过33岁。
      怎样比较马化腾和刘志祥的收入呢?比法定收入,马化腾一定被看成“富”,刘一定被看成“穷”。比总收入,马的身价也比刘的高很多。这样的贫富差距,怎样看?陷阱来了:收入差距本来仅仅是对“平”还是“不平”的度量,可是,它很容易就被混淆为“公”还是“不公”——因为中文习惯用语的“公”,除了“公正”、“公道”之外,还有“公平”之意。把任何“不平”都看作“不公”,合适吗?本来有马化腾与刘志祥的实例在手,人们也许不难分辨是非,可是一旦把他们的收入——不论合法非法、也不论给社会带来的效用——简约为一个抽象的系数或一条直观而含义模糊的曲线,认知上的陷阱就深了。
      当然大富大贵总是少数,所以下一户要选“工薪阶层”。可是,不知道读者怎样看,我看到的“工薪”至少来自两大类别:或财政库房——背后是合法强制征得的税收;或市场——其中又可分为开放竞争的市场和行政垄断的市场。两大类之间,还有为数可观的“两栖性”收入,就是部分靠政府库房补贴、部分靠在市场赚到的收入。以区区在下为例,每月“工薪”的部分来自财政拨付给北大的教育经费,部分来自“市场创收”。这不过提点我们注意,当下“工薪收入”的成分颇为复杂,断不可望文生义就是了。
      化繁为简,先选一户“纯粹的公务员”,来代表从政府库房获取收入的家庭。我认为可以选到,就是该户没有来自市场的任何收入——不要说没有刘志祥那样大笔权钱交易的收入,甚至连变着法儿从市场里搞点奖金的小好处也没有。再选一户完全在市场谋生的工薪户,譬如就选腾讯公司的雇员,收入全靠市场,从来没有从财政那里分得一杯羹。如此纯粹相对,衡量和比较的难度应该不大吧?可惜还是不然,只计货币收入,不管实物和福利,也不管工作的稳定性即风险性,就是板上钉钉的“收入差距”,实质误差仍然不小——陷阱是也。
      最后我们总要选一户农民。讲过很多次,今日中国的农民,不再是全部住在乡下、仅靠农业为生的人群。据人口普查资料,全国户籍为农、但一年之内至少常住城镇6个月以上的人口就超过2亿。这部分“
农民”,靠工商服务业谋生,不少也算“工薪阶层”——固然报酬低、福利薄、合法权益保障少,可是论到人口的法定分类,他们还是被归入“农村人口”。仅此一点,每每看到“城乡收入”的数据和宏论,我就不能不觉得疑从中来。
      以上还没有扯到“代表性”。可是任何调查,要反映“社会收入分配”的情势,当然要顾及样本户选取的代表性。这又是深不可测的问题,因为样本的选取,既受到调查者主观认知的局限,又受社会经济调查客观条件的制约。最麻烦的是,年度之间的样本及其代表性都在变化。可是高度简约的基尼系数,在“科学”的表象下根本无从透露这些变化的影响。懵懵懂懂地“凭数据说话”,常常不免中计。
      所以,研究收入分配的行家里手,没有一个不认为基于当期货币收入计算的基尼系数,需要斟酌再斟酌,调整再调整。大家热衷讨论收入分配问题,特别是要决定分配干预政策,实在没有理由不注意这些“细话”的含义。下期再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