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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1-10-2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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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考虑的还不是拒绝读者,而且被读者拒绝,或者说被时代拒绝,如果没有读者,还写不写,我指的是连最小众的,最隐藏的读者都不存在的情况下。”
——被读者或时代拒绝,与诗人的主动拒绝读者,不是一回事。常常,读者或时代也会拒绝那些刻意迎合读者的东西。诗的正义与云的正义大略相同,是一种最不可捉摸之物。
我所谓的“理想读者”,约略等于一种理念或范式意义上的读者。我认为,连这种理想读者都不存在,写诗是没有意义的。不尊重读者与不尊重诗,差不多是一回事。诗人可以为未来的读者写作,但不能只为自己写作。所谓只为自己写作,一般只具有表态的意义,只要深入到创作心理学的核心,就会发现它并不存在。——只要独居孤岛,再绅士的人也会变得不修边幅。以无视读者自诩,结果也是如此。
此外,人们对诗的敬意,是一种古典的敬意。逮至现代,诗作为一种体裁,是否一定高于小说或散文,诗人是否依旧可以站在文学的顶端,早已成了一种疑问。只是,人们通常懒得面对这个疑问。理由是,对诗表示好感,是一种体现教养的便捷方式。我会要求自己,不要把对李白、莎士比亚们的敬意,胡乱移植到任何一个仅仅在写分行文字的家伙身上,在我从某位诗人身上读到杰作之前,我宁可先预设他们与李白毫无关系。
为自己写作,并不具有先天的人格优势。正如司法的正义离不开表演,艺术的魅力也离不开经营。一种纯而又纯的写作心态,八成只是想象的产物,深知写作甘苦者,对此只会报以苦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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