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人体炸弹;校园枪击案......不知谁影响谁了?
老程 发表于 2010-5-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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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一一一出现,网上不是也有愤青在一片声地叫好吗?
    人体炸弹出现时,不是也有人以为是代表了被压迫者的反抗吗,直到以色列那边出现连中国人也炸,这才稍为消了些声。
    一出现和小倭的纠纷,经常地在网上就会有“*京大屠*”的叫嚣。
    前几年一个女青年说了些不得体的话,于是,粗话、脏话一片。
    这难道不是咱们天朝一些青年(也有中年、老年)的一贯行为吗——只要自以为是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对“非正义”的一面,可以使用任何手段……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0-5-4 15:14 编辑

楼主不是讨骂,应该是对媒介伦理的探讨吧?

如何真实报道此类暴力事件,但避免因报道而催生更多暴力,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从来就没有一个大写的答案。

当记者的伦理水准基本停留在《水浒》,那更是不可能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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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师太:
    1、 热烈欢迎参与讨论。
    2、 对杨佳施害的是否“整个制度”,这一点上俺与师太似乎没有分歧。
    3、 如果杨杀害的警察是对杨施害者,那另当别论(注意,俺说的是另当别论,还是要 ...
ys1937 发表于 2010-5-4 12:44
如果那些被杨佳杀害的警察家属心里只对杨佳有恨,那就太糊涂了,她们应该去恨这个造成杨佳杀警的社会根源。另外我想请教一下:你说杨佳不应该杀警,那么他应该如何解决自己的问题?是一直忍着直到忍出心里变态再去杀幼儿吗?再请教一哈:如果小兵张嘎杀的日本鬼子没有参与杀害他奶奶,他是不是滥杀无辜?
俺是灭绝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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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师太:
    1、“她们应该去恨这个造成杨佳杀警的社会根源。”好像对,问题是,这不是一个可以摸得到的对象吧?
    但是,你是不是也应该对杨大侠提出同样的要求啊?
    2、“你说杨佳不应该杀警,那么他应该如何解决自己的问题?”
    先声明一下,好像俺没说过这样的话,请师太提出证据。
    其次,不要问俺,俺不知道怎么办,也不好说怎么办。
    3、“如果小兵张嘎杀的日本鬼子没有参与杀害他奶奶,他是不是滥杀无辜?”
    不是,那是战争状态,在战争状态下,敌方的所有士兵不用问理由都是可杀的对象。不过,俺以为也有一些特殊的例外,举个例,对投降过来的士兵,未经审判,就不可杀吧?
    还要提醒一句,好像国际红十字会人员不在可杀范围内吧?
楼主不是讨骂,应该是对媒介伦理的探讨吧?

如何真实报道此类暴力事件,但避免因报道而催生更多暴力,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从来就没有一个大写的答案。

当记者的伦理水准基本停留在《水浒》,那更是不可能的任务 ...
ironland 发表于 2010-5-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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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全是讨论媒介的问题。
    主要是想讨论杨佳案与杀童案的区别与共同点。用“以古讽今”的话说,就是孙二娘与武二郎的差别与共同点。
校园血案背后的身份与暴力

崔宇

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4月28日,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4月29日,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4月30日,山东潍坊市坊子区尚庄小学……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中国各地连续发生数起校园血案,这种滥杀(伤)无辜儿童的严重暴力犯罪比“问题奶粉”更令人震惊和心悸,而且某种程度上也具备了个人恐怖主义的特征。

2009年以来,中国的社会治安状况似乎每况愈下。根据公安部办公厅的统计,2009年1-10月,中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44.3万起,比2008年同期上升14.8%,其中杀人、强奸、放火和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上升。近几年,这几个指标经常会出现较大幅度的负增长,但2009年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反弹,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能明显感觉到严重暴力事件的新闻报道似乎骤然增多。

比较典型的包括,2009年6月5日,四川成都公交车纵火案(27人死亡、74人受伤);2009年11月26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连杀六人自杀案;2009年11月27日,北京大兴一家六口灭门案……

一般说来,经济危机期间,随着失业率增加,犯罪率也会上升。但是从常理来看,经济的短暂不景气只会导致失业人员的盗窃和抢劫以及经营不善企业的诈骗和逃税等犯罪行为增加,即使出现杀人和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增加,作案人员似乎也应该是受到经济危机影响最重的失业农民工群体。但是,纵观最近校园血案的作案人员,我们可以发现,不管其是否有精神疾病,他们大都是城镇的低收入群体,在全社会都在关注农民工群体的利益时,这部分群体被人为地忽略了,他们身上潜伏的暴力因子更值得关注。

许多经济学家在分析中国的犯罪现象时,常常用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地区收入差距过大和大规模农村流动人口进城等来解释。其暗含的逻辑似乎是,农村流动人口是犯罪的主力军,进城后由于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和“仇富”心理导致犯罪率上升。尽管这个逻辑听起来是合理的,许多学者也做了实证分析印证了这一点,但我们不能把犯罪的帽子先入为主地扣到农村流动人口身上,特别是农村流动人口其实缺乏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动机,至多是为生活所迫做些抢劫和盗窃等这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因为他们在城里打工毕竟会得到比农村更高的收入,收入增加会降低犯罪的动机。即使不能及时拿到工资,我们看到的是他们更多以自杀等“自残”的方式相逼。而且,实在生活不济,农民还可以回家种地,有土地作为最好和最后的保障,所以他们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机会成本是很高的。

而对于城镇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失业人员来说,如果他们没有保障性住房,又没有土地作为最后的保障,这样几乎一无所有的他们犯罪的机会成本是很低的。而且他们攀比的欲望又很强(不像农民工更多的只是跟家里的农民比,城镇低收入群体要跟城镇中高收入群体比),这又导致他们的犯罪动机很高,所以,他们更可能实施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

从这几起校园血案来看,多数行凶者都没有家族精神病史,他们有的是小学公办教师,但2006年就病退在家;有的曾是保险公司职员,但2001年即被辞退;有的曾是社区大夫,但也一年多没有工作过。这部分长期失业在家的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心理状态是最脆弱的,也最容易做出极端的行为,即使他们现在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疾病,也可以说是被“逼疯”的,属于“后天”精神病患者。

当然,如果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几近变态或疯癫,他们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不会像理性的正常人一样去考虑收益和成本(许多经济犯罪者就要仔细权衡收益和成本),特别是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时。他们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天下人都负我”,这已经具有了个人恐怖主义的倾向。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一书中曾指出,暴力缘于身份的单一化,缘于别人或自己给自己贴上了唯一的身份标签,比如宗教、种族、民族和政治倾向等。如果城镇的低收入群体,既无法在城镇立足,又无法在农村得到最后的保障,就会越来越孤立,越来越被忽略,而忘记了自己同其他人共有的身份,比如国籍、居住地、职业、语言、社会角色和个人爱好等,那么他们身上的暴力因子就容易一触即发。

因此,对于政府来说,除了要持续关注农村流动人口,还要特别关注城镇的低收入群体,如果他们已经被“逼”成了准精神病患者,要给予他们更多的社会关爱,让他们逐步摆脱唯一的身份标签。对于那些没有明显精神病征兆的城镇低收入群体,政府要尽量给他们最低的生活保障,或者一份体面的工作,并进行持续的心理干预,让他们找到属于自己的精神和物质家园。
回ys1937(34楼):
1、杨大侠就是对整个警察的办事制度不满才袭警的吧?而最能代表警察制度的就是警察了,他不找他们找谁?
2、原来楼主没有说过杨大侠不应该袭警,如果楼主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我告诉你:袭警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您就别再“非议”他了。
3、你说的战争状态确实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但那只对参战的敌我双方的官兵而言的,没有参战的老百姓不受此约束,比如“对投降过来的士兵,未经审判,就不可杀吧?”这个不是对小兵张嘎这样的老百姓规定的。
俺是灭绝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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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师太:
    1、 俺没有说过杨大侠不该袭警,不过,也没有说过该袭警,“袭警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师太你说的。
    2、 师太说“袭警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抱歉,俺不知怎么回答你才好。不过,建议不要再讨论下去了,理由就不说了。
    3、 师太认为,“民”可以不受“不可杀俘”的约束,俺以为:
    (1) 此说不对。
    (2) 按此逻辑,湖南道县、北京大兴庄的杀戮就是可以不受约束的“民”搞出来的,所以没错。
楼主把近期发生的小学校园惨案和杀幼案与几年前的杨佳报复杀人案联系在一起,他认为是前几年网络上对杨佳杀人之举的热捧之负面影响有可能与杀幼有关。
这的确如他所说是讨骂,对杨佳的同情也好赞誉也罢都不是报纸或电视媒体宣传的,这种声音均来自网络。杨佳一案早已不是网络上的热点,再说有没有网络杀人案都会发生,过去、今天、将来都会有杀人的。
你把杨佳和杀幼相连,我也可以把9.11与杀幼案相连,都是恐怖份子所为嘛!
19楼对中国人的价值观的分析,对我们的精神文明还处于北宋时代的见解,很正确、很好。但说得太晚了。如果没有杨佳袭警案、郑民生等人的杀童案的发生,能说出这样的道理,是明智的、应该称赞的。但迟说的真理不仅有可 ...
乌龙茶 发表于 2010-5-4 13:02
美国连年都发校园枪案,是不是证明美国仍处在中世纪呢?

我没看到19楼的发言哪里很正确很好了。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一书中曾指出,暴力缘于身份的单一化,缘于别人或自己给自己贴上了唯一的身份标签,比如宗教、种族、民族和政治倾向等。如果城镇的低收入群体,既无法在城镇立足,又无法在农村得到最后的保障,就会越来越孤立,越来越被忽略,而忘记了自己同其他人共有的身份,比如国籍、居住地、职业、语言、社会角色和个人爱好等,那么他们身上的暴力因子就容易一触即发。

因此,对于政府来说,除了要持续关注农村流动人口,还要特别关注城镇的低收入群体,如果他们已经被“逼”成了准精神病患者,要给予他们更多的社会关爱,让他们逐步摆脱唯一的身份标签。对于那些没有明显精神病征兆的城镇低收入群体,政府要尽量给他们最低的生活保障,或者一份体面的工作,并进行持续的心理干预,让他们找到属于自己的精神和物质家园。
ironland 发表于 2010-5-4 21:04
这都是哪路的社会主义神仙啊?

身份的单一化不是暴力的充要条件,最多是必要条件。

然后又扯上什么最后保障,这完全就是社会主义了。没有社会保障就该杀人么?
楼主把近期发生的小学校园惨案和杀幼案与几年前的杨佳报复杀人案联系在一起,他认为是前几年网络上对杨佳杀人之举的热捧之负面影响有可能与杀幼有关。
这的确如他所说是讨骂,对杨佳的同情也好赞誉也罢都不是报纸或电视媒体宣传的,这种声音均来自网络。老程 发表于 2010-5-5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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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老程,你和金秋是两位“骂”俺的人,也正是俺所希望的“骂”。
    1、 俺不认为“前几年网络上对杨佳杀人之举的热捧之负面影响可能与杀幼有关”,俺只是认为,这二者之间在思想上是一脉相通的——“杀人偿命”,从弱者角度出发,这该偿的命可以是非加害者,甚至可以是绝对无辜的幼小生命(从强者来说,也就是中国历史上盛行的“株连九族”)。也就是说,这是中国几千年文化传统必然会导致的事。
    2、 俺虽老,但还没有糊涂到认为官方会“同情”、“赞誉”杨佳的程度,这“同情”、“赞誉”出自民间,也正是代表了中华文化的不足之处。
ys老先生,你把杀幼案地区化了。不过国外也有校园枪击案等。(比如说韩国的那个)

我的意思上面已经表明,再重复一遍,无论在哪里,这事情总会发生,所以杀幼杀学生跟文化无关。特别是跟中国传统文化无关。不然美国,韩国杀人的,难道是学的中国文化?

关键在于,对于杀幼案的态度和做法。国外将被杀学生的坟墓围绕在韩国学生(他也自杀了),想让他死后能感受到大家的温暖。

中国的马加爵,南平医生,杨佳,包括泰州的那个,一定是从速从快的枪毙。不信您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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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匠转的文俺也看到了,正想要不要转过来呢?
    是否可以有一比,学童案里的凶手,就像孙二娘和李逵,那学童就是馒头馅(恕俺不敬,先道歉了)或李逵斧下的无辜受害者。而杨大侠正像武二郎,报复有因,但 ...
ys1937 发表于 2010-5-4 12:13
《水浒》中的正义观,如果用阶级分析法来理解就容易多了。地主是坏人,地主的老婆、儿女、亲戚当然也就是坏人咯,当阶级对立的时候,好和坏,则阶级分。
杨佳杀警,仍然在阶级仇恨的范围之内。
杨佳杀警和南平杀幼,从事件上似乎是没有联系。但是跟媒体对暴力的渲染绝对有关系,一个社会如果主流媒体对暴力行为过度渲染的话,它的传播功能就会使人们对暴力行为的认识产生混乱,客观上纵容暴力行为的发生,弱化对暴力的谴责,对后来者来说,他们心理的道德负罪感就会更加丧失。如果一个群体长期处于媒体关于暴力血腥案件负面的报道之中,客观上会使人们产生麻木不仁的感觉,由于赞美暴力行为的言论,会导致对暴力的容忍度增加,其实也客观上助长暴力行为的发生。从这点上说,杨佳杀警很南平血案,当然有联系。

一个社会对反人类杀人暴力行为越是不宽恕,其滋生暴力行为的心理环境就越艰难,这点上媒体和网络舆论应该担当起社会责任。
我的意思上面已经表明,再重复一遍,无论在哪里,这事情总会发生,所以杀幼杀学生跟文化无关。特别是跟中国传统文化无关。不然美国,韩国杀人的,难道是学的中国文化?
    关键在于,对于杀幼案的态度和做法。国外将被杀学生的坟墓围绕在韩国学生(他也自杀了),想让他死后能感受到大家的温暖。
    中国的马加爵,南平医生,杨佳,包括泰州的那个,一定是从速从快的枪毙。不信您等着瞧。
wolfzhang 发表于 2010-5-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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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这类案件不只是中国特有的,正如刑事案是不可能完全避免一样。
    对这类案件的反思,包括两个方面:
    1、 当局者应该反思,如何善待弱势群体如何能让人有冤就得以申雪(完全的申雪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中国这样大,冤案总会有的,问题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冤案)。这一问题,俺不知道怎样办,正如俺对金秋的回答一样。
    2、 民间的反思,那就有区别了。
    正如你所说的那样,国外的反思是怎样会出现这个案件,如何避免这个案件,怎样让杀人者死后能感受到温暖。
    中国呢?这些都有一点,但是,还得加上一点中国特色——让杨大侠受无数人崇拜。
    说实话,杨佳案出现后,杨的死应该是难免的了,俺却在当时一直有着幻想,能否出现上面来的“特赦”,让杨大侠得以活下来。不过,俺却始终不以为杨大侠的这种做法就代表了“正义对邪恶”。
《水浒》中的正义观,如果用阶级分析法来理解就容易多了。地主是坏人,地主的老婆、儿女、亲戚当然也就是坏人咯,当阶级对立的时候,好和坏,则阶级分。
李小玩 发表于 2010-5-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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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补充一点。
    “地主是坏人,地主的老婆、儿女、亲戚当然也是坏人了”这句话似乎绝对了点。
    俺不知道老马、老恩是否认可中国的“阶级分析”方法,不过,如果用这种分析方法去分析老马、老恩、老列,不知结论是什么?
    还得指出,事实上提出并坚决执行这种分析方法的“先知”们,他们本人却往往得是这种分析方法的例外。
可以看看《圣经》里的故事,武松、孙二娘太小儿科了。
如何面对连环惨案(完整版)


萧瀚


南平屠童案的死刑执行消息尚未消散,雷州惨案、泰州惨案却相继而来,悲痛欲绝的伤亡者亲友们、目瞪口呆的社会,再次发出恸问:“我们怎么了?我们怎么办?”


虽然世界各地残杀无辜者的惨案,也常见诸报端,然而,在短短不到40天内连续发生三起特大屠童恶性案件,无论如何给人极度震惊之感。


为此,有舆论非常及时地发出新的疑问:“这些惨案之间在社会心理上是否存在着某种关联?”换句话说,前事是不是后事的教唆犯?如何保护我们的孩子,如何保护无辜的人们不受这种泄愤式甚至无动机屠杀的残害?


1974年,美国社会学家大卫·菲利普斯经过深入研究得出结论:平均每一桩成为头条新闻的自杀事件都与其他至少58宗自杀事件相关。这就是社会心理学上著名的“维特效应”(得名于两百年前《少年维特之烦恼》导致的自杀模仿)——社会认同原理。十年后的1983年,菲利普斯又得出更加惊心动魄的研究结论:任何一种广为宣传的暴力行为都会刺激很多人竞相效仿。


也许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新闻界第一次在诚实报道和有效报道、自然报道与克制报道之间发生分歧,甚至在是否报道问题上都产生困惑。


校园凶杀案事关孩子们的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安全感,公众享有天然的知情权,这是无可疑义的,但是如何达到知情权与正面效应的和谐状态,却是个需要认真对待的大问题。


如果为了防止恶性案件带来的模仿效应,政府取缔正常报道,显然是不可取的。当鸵鸟并不能解决问题,反倒可能使得真相屏蔽导致案外的社会怨怼累积,从而引发其他的弊端。自由报道是一项原则,公权力不应干涉。只有在报道后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是媒体主动故意教唆了后来的类似事件,公权力才有权介入调查,甚至进入诉讼阶段。但这样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因此,公权力在此类事件的公众知情权问题上,除了事先不干涉,不应有其他态度。


同时,刑事司法机关(包括公检法)也应谨慎保守此类案件审讯中获得的作案技术性细节以及血腥的内容,防止此类信息不当外流(正如西方诸多国家的刑事重罪法庭会禁止媒体报道刑案的详细细节,理由可能是宣扬暴力、践踏隐私等),但以不影响司法信息公开为限,例如法院不得以此为借口而不允许外界了解当事人是否获得应有的正当程序的基本诉讼权利。


政府还应当在惨案连续爆发、社会影响巨大的情况下,迅速开启应急保护机制,即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增配警力,加强巡察,以内松外紧不引发居民莫名紧张的方式保护校园安全。但这样的做法不能成为日常政府行为,其警戒状态应当有期限(社会不能允许政府随意扩张权力)。同时,学校的保安措施应该制度化。


从媒体角度看,新闻自由也是有新闻伦理来自律的。作为社会舆论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媒体,较为合适的态度,是在忠实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上,对过于血腥、过于技术性却无关满足公众知情权的细节内容,应当不予报道或者尽可能模糊报道,同时,无论这些案件多么惨烈、规模巨大,在是否作为重点推荐的头条处理时尤应谨慎,这便是遵循新闻伦理的自律。


但即使媒体已经相当自律,凶案的报道本身再怎么低调,再怎么克制,它依然存在前述社会心理学上“认同原理”所引发的恶性效仿可能——至少不可能杜绝模仿。这种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因为不可能创造一个完美的世界,更不可能依靠幻觉创造清凉玉宇。


为此,除了政府的应急、媒体的自律,社会自身也应以自组织方式,增强安全系数。例如,学校或者部分学生家长可以作为组织者,将学生家长们组织起来,充当巡察保安义工,对各学校进行日常的督查保卫,尤其是在上下学时间段里要加大警戒力度。即使这种做法很难成为长期实行的方法,也至少应该在凶案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应急实行。


心理学家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人类攻击行为既来自本能,也来自情境激发,有时后者甚至起到主导性作用。作为一种激发情境,当代中国社会处在一个坏社会向好社会转型的时间断裂带上,制度、人心都存在无数扭曲现象,这种不稳定与扭曲状态犹如地震带般更易激发各种复杂甚至邪恶的人性。这成为一些报复社会性质的泄愤式屠杀的情境激发源。同时,由于还存在着一些无动机的破坏性攻击行为,改善情境激发源就显得更为紧迫。


为此,政府、社会、个人自身,都应该看到,制度应尽快改善,风俗应尽快净化——改善情境激发源。同时,人的心理状态也亟需关怀——然而国人还相当陌生,为此,心理卫生应该成为当代国人的一个常识。应当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广而告之,让每个人都明白自己有心理调整的需求,有心理垃圾需要消除,只有每个人的心理状态得到关切的社会,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激发恶性的情境。


米尔顿诗云:“心灵拥有其自我栖息之地,在其中可能创造出天堂中的地狱,也可能创造出地狱中的天堂。”天堂和地狱并不遥远,只存乎一心一念之间,古人所谓“人心惟危,道心惟微。”然而,这一心一念的稳定天堂,却是制度与风俗、群体与个体、外在与自我共同努力得来的。

                                          2010年4月30日於追遠堂
对暴力的容忍度--就是杀死施暴者.不就是这样么?
本帖最后由 李小玩 于 2010-5-5 16: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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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补充一点。
    “地主是坏人,地主的老婆、儿女、亲戚当然也是坏人了”这句话似乎绝对了点。
    俺不知道老马、老恩是否认可中国的“阶级分析”方法,不过,如果用这种分析方法去分析老马、老恩、 ...
ys1937 发表于 2010-5-5 12:42
呵呵,所谓阶级分析法,除了看出身,还要看是否背叛自己原来所属的阶级。要不怎么那么多人要宣布和自己的家庭决裂,和反革命的亲朋好友划清界线呢?
老马、恩格斯是为无产阶级说话的,他们自然是无产阶级的代言人,怎么Y先生对他们的阶级成分有疑问?
ys老先生的意思,可能是"恩格斯"不算无产吧.不过李老师(黄老师)的意思,是尽管恩格斯 做过英国曼彻斯特的欧门——恩格斯纺织厂的总经理,但他背叛了自己的小资产阶级,为无产阶级说话,同时从事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所以他是无产阶级的代言人.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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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小玩、wolfzhang 两位:
    1、 俺至今以为,阶级、阶级斗争是真实的存在。
    2、 是的,资产阶级、地主阶级里有背叛本阶级而成为无产阶级代言人的可能。
    3、 问题在于,在这六十年的头三十年前,真的是执行了这样的“分析”方法,还是用了“贴标签”的“行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望二位有以教我。
李老师的话
《水浒》中的正义观,如果用阶级分析法来理解就容易多了。地主是坏人,地主的老婆、儿女、亲戚当然也就是坏人咯,当阶级对立的时候,好和坏,则阶级分。
杨佳杀警,仍然在阶级仇恨的范围之内。
ys老先生的话
“地主是坏人,地主的老婆、儿女、亲戚当然也是坏人了”这句话似乎绝对了点。
    俺不知道老马、老恩是否认可中国的“阶级分析”方法,不过,如果用这种分析方法去分析老马、老恩、老列,不知结论是什么?
    还得指出,事实上提出并坚决执行这种分析方法的“先知”们,他们本人却往往得是这种分析方法的例外。
我的分析,这句话似乎绝对了点自然是对的.但我觉得李老师讲的不是这句话是不是真理,而是以暴易暴者有这样的思维逻辑.

我们知道,在首恶旁边,是有帮凶,帮忙,帮闲的.还有可能的是无关者.那么,对于首恶做恶,但是又没有力量对付首恶的情况下,对付帮凶行么?对付帮忙和帮闲行么?对付无关者行么?这实际上涉及到所谓"沉默的大多数"是否有罪的问题.

以战争为例吧.两国交战,你穿着军装.那不管你自己是不是与人为善的,你都会被敌军当作靶子.这是战时的态度.甚至,对于像巴勒斯坦这样的平民人肉炸弹.没穿军装的,也时不时要变成靶子.因为他们的游击战,群众战,已经分不清军人和平民的区别.那么,这种情况下,杀了他们,或者误伤了平民,最多获得一些指责,似乎是究不了什么罪行的.

那么,杨佳案件,跟杀幼案件,其视角在于,杨佳将派出所警察,视为他的敌对力量,然后用屠杀类似人的方法,表示对警察的复仇.此种思考方法,是基于杨佳认为警察是坏人.是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警察有部分是坏人.但不是其他的都是坏人.

杀幼案与其不同的是,那些婴儿不是罪犯的仇人.而是无关者.甚至他们都不会表达自己对罪犯本人所受屈辱的态度.我想,如果这些孩子中有长大了,一定有些是对罪犯曾经受过的委屈会有同情的.但是罪犯本身不知道.他以屠杀儿童的方法,发泄自己的情绪,制造社会恐怖,以达到威慑效果.

其实对警察的屠杀也是制造恐怖.但是当前社会的情绪化状态,以及警察的所作所为,让人并未对其产生适度的同情.有些人因自己曾收到警察的罚款,侵犯人身自由,或者维护专制等各个程度,认为这是对警察的警示.我觉得这是不对的.但是要考虑其深层原因.因为如果警察在以前实施公权力的时候,如果考虑到更多的保障人权方面,可能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人家杨佳不是来讨说法没讨到么?)

所以,就以上来看,杨佳是采取了李老师所说的阶级斗争的方法来分析这件事情的.这也许是以前老师叫他的.这个能怪谁呢?

媒体?恐怕未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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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楼上的分析,俺说的那段话,并非针对李小玩网友的不同意见,而是有感而发。
    请看:
    1、 那位称古月为“乱邦”的大叔,明明是兴亚会的人,猫却只有三个字“知道了”,照用。难道这说明大叔是背叛了什么吗?
    2、 那位“康老”临死前还得把王、唐两女将叫去,郑重说明,蓝苹女士是叛,难道是刚知道的。
    这些,都是分析方法的提倡者、执行者做的事。
    分析方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那三十年真的是执行了分析方法吗,还是只是用分析方法做棒子来打他们的政敌。
    另:关于这些的讨论是否打住,如两位有意,欢迎另开一帖。
其实对警察的屠杀也是制造恐怖.但是当前社会的情绪化状态,以及警察的所作所为,让人并未对其产生适度的同情.
wolfzhang 发表于 2010-5-5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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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
女生被同学投票赶走自杀:校长称其“惹事妖精”(图) 中国青年报

核心提示:4月7日河南洛阳一中学全班师生投票,决定让班上一名女生雷梦佳转学。3天之后女生投河自尽。死前雷留下了3句遗言,宣告自己生命的结束,向父母忏悔不孝,希望和自己唯一的好友来世再见。但学校和同学都不认为雷是自杀。
新闻回顾:河南15岁少女被全班同学投票赶走投河自尽

日前河南一名15岁女生和同学打架,老师让学生自主管理,发动全班同学投票,决定是让她留下学习还是请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在得知自己被大部分同学投票赶走后,该少女留下遗言,投渠自杀。



遗物里所能找到的雷梦佳(右一)最近的照片,摄于2008年。

中国青年报5月5日报道  高年级的男生听到她的名字会露出发怵的表情,因为这个初一女生“打起架来比男生还厉害”;曾经的中学校长叫她“惹事妖精”,并且没过几天就开除了她;老师对她很“无奈”,家长说她很难管,连亲弟弟在讲起她时,都是一副害怕的表情,因为“姐姐总打我”。

甚至,4月7日,在她所在的河南洛阳孟津县西霞院中学,当班主任让大家投票决定她的去留时,全班38个同学,有26人希望家长把她带回家。

事后的回忆似乎能验证这种“民意”:当她听说了投票结果,在教室里开始大笑,同学们觉得她的笑声“很可怕”;而当她随后突然哭着跑下楼梯,冲出教学楼时,和她迎面撞上的一个同班女生根本没想到要安慰她。

“她很奇怪,心思我们都猜不透。”这名女生说。

谁也没想到,这是最后一面。这个15岁的女孩再没有回到学校,三天后,人们才在学校后面的水渠中找到了她的尸体。

无人记清的遗言

谁也没有预见到雷梦佳的死亡,如同谁也不知道这场投票对她的影响。“她的性格非常外向。”父母这样说,校长这样说,老师这样说,同学们也这样说。

在这所农村中学里,这个入学不到一年的女生绝对是个“出名”的人物。她讲话大嗓门,走路昂首挺胸,总爱把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一看就不是好学生”。她爱打架,打过高年级的学姐,打过同宿舍的室友,不过有时候也会挨打。一个同学还记得,入学没多久,她就在学校门口“被20几个人围起来打了一顿”。

在入西霞院中学之前,雷梦佳曾进过镇上的两所中学,但又分别被劝退。她在宿舍里炫耀自己“有好几个干哥”,把同宿舍的女生吓得不敢睡觉。最终,她只能重新读了两年小学,又按照入学片区的划分,进入了必须“收留”她的西霞院中学。

这里依然没有人喜欢她。甚至因为害怕,连愿意和她讲话的人都没有几个。父母跟她没什么交流,他们承认,自己对女儿的心里在想什么,一点也不了解。

但她“唯一的朋友”小慧知道她的痛苦,因为她曾看到雷梦佳在宿舍里背着人偷偷哭泣。她的班主任周占强也知道她的痛苦,这个让他头疼的学生曾在与他谈心时哭诉,周围的同学拿她当异类,排斥她。

有时候,这种排斥是被摆在明面上的。隔壁班的一位女生因为不想上学,打算偷偷跑出去打工,当被班主任抓回来时,她描述自己逃学的理由是“雷梦佳总欺负我”。但小慧说,在听到消息后,雷梦佳愤怒地告诉她,那是对方编的假话,但老师却相信了。

这个表面强悍的女孩并没有其他解决问题的办法,当天晚上,她真的跑过去打了这个女生。第二天一早,对方的家长就找学校来了。

这让雷梦佳“吓坏了”。在食堂吃早饭的时候,她一度要求小慧准备好手机,这样,当对方家长打她时,她可以“躺在地上装死”,而小慧可以立刻拨打120。

她害怕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家长很快离开了。但老师找到了另一种处理办法:在接下来的英语课上,班主任周占强让全班同学投票,决定她是留下还是被家长带走。周占强解释说,这是按照班规的要求,“对重大事件进行民主测评”。而所谓“重大事件”,就是让他感到“有些无奈”的事情。

根据投票结果,超过三分之二的同学同意让雷梦佳“离开”。随后,在准备把她领走的母亲到来之前,她偷偷跑出了学校,再也没有回来,直到人们最终发现她的尸体。

当网络上“民主投票逼死花季少女”的新闻传得沸沸扬扬时,在这所只有几百名学生的学校里,没有人相信雷梦佳是自杀的。

“只有她欺负别人,她怎么会自杀呢?”西霞院中学校长李继伟说。事实上,在谈起这件事时,每个西霞院中学的老师都会重复这样的句子。

可她的遗言就写在水渠岸边的石板上。在这里,她宣布“雷梦佳生命在此结束”,向父母忏悔自己的不孝,然后把最后一句话留给了隔壁班的小慧,希望“来生永远好朋友”。同学们说,她“就这一个朋友”。

对于这三句遗言,尽管过去的时间尚不长,人们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很多人转述的版本字句都各不相同。而在水渠边的石板上,这个女孩留下的最后的话,已被之后的两场大雨冲刷得找不到一点痕迹。

决定命运的纸片

如果只是翻看她的遗物,人们几乎会相信,这是一个人缘很好的女孩。在去年的圣诞节,许多同学都给她送来了贺卡。在这一摞厚厚的卡片中,有人夸她是“大美女”,有人希望与她“友谊地久天长”。

可送贺卡的同学们并不真心这么认为。因为雷梦佳先给全班同学每人送了一张贺卡,而大家只是出于礼貌,不送“不好意思”。

一个女生在祝辞中写道:“你冷酷的面庞给我自信给我勇气,你是我的偶像!”但在4月7日那场“决定去留”的投票中,她却投下了让雷梦佳离开的选票。

“贺卡上那些话就是随便写写,不是真的。”这名女生说。

在这场投票进行的时候,雷梦佳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只是按照班主任周占强的要求“出去一下”,站在了教室门口的走廊上。

根据班上同学的回忆,周老师先历数了雷梦佳以前犯过的错,包括晚上和男生一起喝酒,在宿舍里打同寝室的同学。随后,他希望全班同学“根据以前的行为”,决定让雷梦佳“留还是走”。

几名同学说,他们理解的“走”,就是让家长把雷梦佳带回家,“再也不回来了”。可事后周占强却解释说,他所说的“走”,只是让家长把她带回去,“进行一周的家庭教育”。

结果,大多数同学在选票上写下了“走”字。

雷梦佳死后,同学们曾私下里询问过彼此的投票内容。结果发现,无论是看起来与她关系很好的男生,还是她曾经的好朋友,都悄悄地写下了让她离开的选票。甚至很多同学都说不清楚,那些写着“留”的票到底是谁投的。

在入学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雷梦佳曾经有过几个朋友。其中一个是跟她同村的同学,但后来因为不愿意借钱给她而“闹翻”;还有一个女生,则是因为被讨厌雷梦佳的人威胁,最后不再和她来往。

女生们都觉得,雷梦佳跟男生的关系更好一些。她曾经和他们一起喝酒,并且去学校后面的水渠里捞鱼。但班上的男生则说,他们也不喜欢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

投票结束后,这些从每个人的作业本上撕下来、大小不一的选票,被两个“老师信任”的同学收起来,并在讲台上现场清点。随后,周占强向班里的同学宣布结果:12张上写着“留”,而写着“走”的纸片一共有26张。

旁人大概很难明白,为什么大家不喜欢这个女孩。她成绩并不差,在上学期的期末考试中班级排名第12。甚至在入学之初,她还踊跃自荐,当上了班长。事实上,就在半年前的班干部改选中,她还以高票连任班长。虽然最后老师们发现,她给每个给自己投票的同学都买了瓜子、糖等小礼物。但她毕竟还是班长,全班同学投票决定了班长的命运,而那时班长孤零零地等在门外。

对于朋友,雷梦佳并不吝啬自己的善意。她曾经想要给小慧织一条咖啡色和白色相间的围巾,但因为不满意,总是织了拆、拆了织,到最后也没有完成。有一次,为了帮小慧捡一本掉在天台上的书,她还差点从四楼摔下去。

只是在周围的同学看来,这个“唯一的朋友”对雷梦佳并没有太多的怀念。她和其他人一样相信,“霸道”的雷梦佳根本不会因为一场投票而自杀,因为她“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她只是不小心被突然涨起的水流冲走了。

至于那句留在石板上的遗言“来生永远好朋友”,小慧淡淡地说,不过是雷梦佳“写在那吓唬人”的。

不被承认的自杀

这个女孩留下的形象是模糊的。父母翻箱倒柜找出的最近的照片,是她在两年前与同学的合影:短短的头发,胖胖的脸蛋,穿着红色外衣,轻轻抿着嘴。

可在同学们的描述中,这个身材不高的女生留着一头长发,打扮成熟,还常常会化妆。

班上的同学觉得她“笑声恐怖”,性格也很奇怪。有时候,一句简单的话也会让她发怒,而且“当时很正常,突然就变脸”。

这也许能解释她在生命最后一段时间里的表现。投票结束后,周占强赶去办公室打电话,让雷梦佳的母亲来把孩子带走。而雷梦佳回到教室,并且从同桌那里听到了投票的消息。

根据一名女生的回忆,当时,雷梦佳没什么反应,和周围的同学玩了一会儿,又发出了一阵标志性的“恐怖”的笑声。但笑着笑着,她的脸突然涨得通红,眼里泛出泪光,“像是要哭一样”。

之后的时间里,没有人再注意到雷梦佳。直到一个同班女生迎面见到这个刚被全班投票“撵走”的另类同学哭着冲下楼梯,并且让她转告小慧,自己宿舍里会有一张纸条,让小慧交给自己的父母。

这是人们最后在学校里见到这个女孩。几个小时后,从家里赶来的母亲并没有找到自己的女儿。但她在女儿宿舍的床上发现了那张纸条,上面写着“女儿不孝,来生再报”,落款“雷梦佳”。

这个时候,雷梦佳的生命已经结束在学校后面的水渠里。当时,距离她的15岁生日只有两天。

在生日前一周,她还不确定,自己有没有钱请同学去“搓一顿”,但她已经向小慧“预约”了生日礼物:一条褐色的皮带,60元钱。这在这里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个爱打扮的女孩总喜欢搭上往返于镇子和县里的小巴车,沿着风一吹就漫天黄土的乡间小路,穿过学校旁边的麦田、村落,去镇上买各种各样的小饰品,有项链,有蝴蝶结。其中很多是紫色的,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

这个女孩也是有梦想的。她曾告诉班主任周占强,自己想当歌星。在班级新年联欢晚会上,当所有同学都害羞,不好意思表演节目时,她大大方方站了出来,唱了一首《隐形的翅膀》,一首《爱转角》,歌声“非常好听”。同学们也常常听她在教室里唱,但有人抱怨说,她唱的“总是情歌”。

她也许还想过要认真读书。在一个笔记本的扉页上,她用工整的笔迹写道:“不能被别人看不起!”旁边一句英文拼写的“我要当第一”,用圆珠笔反复描粗,单词却拼错了。

但大部分时间里,这个让老师和家长头疼的“问题少女”是一直想要退学的。她曾经考虑过去读技校,学美容美发。甚至有一次,她对小慧说,大不了自己就和做肉产生意的父亲一起,回家拉猪肉去。

现在,她不用再考虑这些了。当雷梦佳的尸体最终被找到时,她的衣服已被泥浸染到看不出颜色。她的母亲不住地流泪,父亲却“没有一点表情”。周占强和小慧都曾听过雷梦佳抱怨父亲“总是打她”,而学校的老师甚至猜测,对这个女儿,父亲已经因为太生气而“没有感情”了。

这位父亲拒绝了派出所“法医鉴定”的要求,“衣服、鞋,都是完整的,没有尸体解剖的必要。”警方随后撤了案。关于这个年轻生命死亡的原因,永远不会有一个结论了。

如今,这个15岁少女的死亡正在被许多人反复提起。她的父母在几方协调下,获得了学校9万元的补偿。但他们坚持,还需要班主任周占强的一个道歉。

周占强在此事被媒体报道后被停了职,现在每天窝在家里,精神低落。“我为学生们真的操碎了心……”他带着痛苦的表情摇了摇头,不愿再讲下去。

校长李继伟不断坚持,雷梦佳肯定不是自杀。因为她在渠边的遗言中,给父母的部分不是用小石子写在石板上,而是划在水位以下石板沉积的淤泥上的。他说,这就能证明,雷梦佳不是自杀,只是想吓唬家长,没想到“弄巧成拙”,写到一半时被水冲走了。

孟津县教育局一位王姓副局长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管理学生并没有错,教育局没有责怪周老师,但会要求老师们更加“讲究艺术”。他说,需要加强学生的挫折教育,“光想听好听的话是不行的”。另外他特别强调,家长所得到的9万元“是补偿而不是赔偿”,因为学校并没有责任,“但我们毕竟是一个充满爱心的社会嘛”。

这一切已经跟雷梦佳没有什么关系了。她被匆匆埋在一个“随便找的地方”。父亲解释说,“小孩子家,不用像大人那样。”

而在西霞院中学,除了在面对记者时,偶尔有老师抱怨她的死“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很少有人再提起雷梦佳。当然,还有一些风言风语:有人说她的死是“为民除害”,还有人说,“没想到脸皮这么厚的人也会自杀”。

想要找到一个怀念她的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里没有人喜欢雷梦佳,何况现在她已经死了。
今天,我就是高瑜
转来了看似跑题的帖子,我却觉得和主题有某种相关之处。总在为藐视生命寻找借口,不论是投票让同学去死,还是杀害幼童,乃至杀害警察,当有人对一个女学生的死说出是“为民除害”的时候,我想到的却是那些被无辜杀死的警察,不是也被人说过是为民除害吗?
今天,我就是高瑜
严重支持楼主。
以暴制暴,在我看来无非是企图以一种恶劣的手段去反对另一种恶劣的行为,大一点的如杨案,小一点的如有人用砖头去砸闯红灯的汽车,得到的只能是更加的恶劣,离公平、正义、文明之类只会是越来越远。
对杨案,四川的一句老话是,要得公道,打个颠倒。换成现在的说法是换位思考。我们不妨站在受害者的立场想想,如果我们自己的亲人、家人甚至是我们自己就在那幢大楼里工作而不幸中刀呢?
从旁观者角度来看,杨案完全是个悲剧,无论我们如何同情杨之前的遭遇,如何称赞杨的反抗精神,但杨的手段都是错的。
我以为我们应该思考的是悲剧是如何发生的?该如何避免?或者说该如何用我们的智慧找到一种可靠的办法将此类悲剧控制到最小。
我的一个最为悲观的看法是,这个病态的社会甚至都失去了找到文明、正义的办法来对付恶劣现象的能力。
59# LS640604

“从旁观者角度来看,杨案完全是个悲剧,无论我们如何同情杨之前的遭遇,如何称赞杨的反抗精神,但杨的手段都是错的。”————那么你认为什么手段是对的?说别人错了,自己又不说什么是对的,等于白说。
俺是灭绝师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