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施国英在2007-05-06 12:04:21的发言:

施国英简历

 1993年起为澳洲多家华文报刊写稿,1994年以一篇比较中西性文化随笔引起大争论,史称“二八论”风波,法新社等全球几十家媒体对此采访报道。

这是施国英自己的简介,还单单就这个话题写了这么一段解释,所以 天外边有如此感慨也不奇怪了.我觉得各位网友几乎一边倒偏向施国英的原因有三:1,天外边惯于捣乱所以众人有点烦他,他说任何事情别人都会联想到他的恶作剧心态,就激起别人本能地反感。2,施国英是名人又是刚来的新人,出于友善大家希望她留下以增加真名的人气,担心她一来就接板砖容易受伤害,所以难免从情感上偏向施国英。3,性在古老的中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而施国英又有所谓的二八论这是最刺激中国男人的话题,所以天外边反讽施国英也就不奇怪了。

施国英:二八论”原文:和澳洲西人结婚幸福吗?(节选)

“我曾经遇到过一些在中国结过婚,甚至生儿育女的中年妇女,她们从来就不知道作爱对女人也是一种享受,直到她们又和西方男人绘声绘色,才猛然发现一个新世界。那二八论”原文:和澳洲西人结婚幸福吗?些看上去极其传统的中国女人甚至开始同朋友谈论床第之乐。我还有一位女朋友,在中国已经算是极其开放,有着丰富性经验的女人,然而当她第一次同西方男人作爱,仍然感受到一种极大的冲击。她在电话里向我讲述此事,冲动得想立即下嫁给那位西人,倒是我挺冷静地劝她,作爱精彩的西方男人到处都是,十个中起码有八个精彩,二个马马虎虎,中国男人是十个中二个马马虎虎,八个很糟糕。朋友居然说:那么看来,中国男人是挺可怜的。我立即纠正:是中国女人可怜。”

——话没错,但天外边等中国男人能服这口气?根据逻辑判断 施国英的结论有道理。

以下是引用冬瓜在2007-05-19 22:21:25的发言:

金秋MM在识人方面是权威?你认为自己重视的就是主流,漏视的就是末节?也许在他人眼里正相反。没听说过这句话?——“细微处见精神。”

金秋MM,你向我提建议时,遵循了自己的建议没有?你倒说说,你了解了我哪些主流和细枝末节?

 

回冬瓜MM:我看人看主流,并且敢于告诉别人看到了什么主流,你觉得我看到的不是主流这没关系,论坛就是发表各自见解的地方,谁也没说谁是权威。你在什么“细微处”见到了精神还望冬瓜MM明示。

施MM敢于以真面目示人,而冬瓜只习惯装在冬瓜里摆一个造型,并且冒充“真容”。不知道这算不算“主流”?

俺是灭绝师太

说明一下,我先贴苏玲的文章恰恰因为此文不是正儿八经,而是比较有娱乐性,博大家一笑而已。有些提法不严谨,还希望大家海涵。

澳洲华文报刊追求娱乐性,幽默搞笑的文体比较受欢迎。

我会陆续再贴一些其他人写的,希望真名网友可以多了解我一点,因为我感觉误会还是不少。

為施國英正名

田地

說起澳洲的文人們﹐哪個最出名﹖我的答案是﹕施國英。

田地以為自己也是有些名氣的。有一天﹐田地和一位從馬來西亞移民澳洲二十年了的華人聊天﹐聊著聊著就聊到文學了﹐於是田地說﹐我在澳洲華文報紙上寫文章﹐我是田地。當田地說“我是田地”時﹐是底氣十足的﹐看過007電影”嗎﹖就James Bond那口氣﹕My name is BondJames Bond。語調平穩﹐卻一定嚇得你屁滾尿流的。結果那人根本就沒屁滾尿流﹐反問田地﹐你在哪一家華文報紙寫文章﹖田地一聽就涼了﹐得﹐這位根本就不知道田地何許人也。於是﹐只好硬著頭皮回答他﹐我在所有的報紙上都寫。那人似乎為掃了田地的興而不安﹐於是解釋說﹐我雖然也看報紙﹐可是我不記得任何作者的名字。田地勉強點點頭﹐不知該怎樣繼續眼前的話題。這時﹐他又說﹐我只記得一個名字﹕施國英。

瞧﹐這才叫名氣﹗

然而﹐多少年來﹐施國英的名聲一直伴著一個並不光彩的形容詞﹐那就是一個“壞”字。在很多人心中﹐施國英有的只是壞名聲。眾所週知﹐施國英的名聲是和“二八論”聯在一起的﹔而很多人又是對“二八論”深惡痛絕的。男人恨施國英恨“二八論”﹐是因為施國英揭了男人的短﹐讓男人無地自容﹔女人恨施國英很“二八論”﹐是因為施國英說了女人羞于啟齒的話﹐讓女人覺得女人比男人更淫蕩。

我無意在這裡批評(甚至批判)早已被人批得“體無完膚”了的“二八論”﹐也無意為頗受

爭議的“二八論”辯護──這是另外一個話題﹔我只想為施國英正名。

我想﹐很多人──特別是那些只知“二八論”不識施國英的人﹐由于對“二八論”的不屑、甚至不齒﹐而看低了施國英。這實在是個天大的錯誤。我以為﹐如果澳洲還算有個文壇的話﹐如果澳洲這個文壇還算有那麼三五數人為核心的話﹐施國英一定在其中的。我相信﹐在悉尼﹐多數認識施國英的文人(甚至包括對施國英有成見的人)都會同意我這一說法的。

同很多人一樣﹐我認識施國英也由“二八論”始。那時我還沒有“重出江湖”。那時的我﹐自恃在中國是作協會員﹐對剛有些眉目的澳華文壇不屑一顧﹐甚至對吵得沸沸洋洋的“二八論”也不屑參與﹐只是私下裡對朋友指指點點﹐這都是什麼呀﹖這都是什麼呀﹖不久﹐我就十分不情願地看著由“二八論”出了名的施國英被請進<自立快報>﹐做了副刊主編。我覺得施國英不過是靠“出位”話題出了名﹐並無真才實學的﹐何況她又過于年青﹐怎可出此重任﹖可我得看報紙﹐我不能因為不喜歡施國英就泱及一份新辦的報紙﹐而且是澳洲第一份彩印報紙。剛好我父親來澳小住﹐為了他的文化生活﹐我每天買<自立>﹐一連數月。我就這樣陸續讀到施國英編輯的(包括她本人寫的)一些文學作品﹐及她主持的一些文學活動。我陡然發現﹐施國英這小女子原來並不簡單﹗第一﹐她是個好編輯﹐她主編的副刊很有些質量﹐我就是在她的副刊上認識不少有实力作家﹔第二﹐她是個好作家﹐從創刊號開始連載的中篇<錯愛>已經顯示出文字及結構的功力﹐後來的<劇團生涯>更為成熟﹐到了<二十歲的冬天>時﹐你就不得不拍案叫絕﹐不得不服氣了。特別是這篇<二十歲的冬天>﹐區區數千字﹐寫透一個現代愛情﹐真的是好筆力。不知道別人讀了怎樣﹐反正我是服氣的。或者我們換個說法﹐如果讓我來挑選澳華文學過去十年最優秀三部作品﹐我一定會推薦這篇的。第三﹐她在<自立>組織了澳華文學史迄今為止最正規、最專業、也是最具權威的文學獎。第四﹐她還參與組建澳洲第一個華文文學團體。縱觀上述四點﹐我們不得不說﹐施國英為繁榮澳華文學貢獻多多﹐在澳華文學史上舉足輕重。

所以﹐我想說﹐如果你由于“二八論”而看低施國英﹐那可是個天大的錯誤。

我知道﹐許多人(特別是墨爾本的許多人)喜歡蘇玲﹐知道施國英對于蘇玲意味著什麼嗎﹖良師益友。事實上﹐只要你認識施國英﹐和她有過較深的交談﹐你就會改變看法了。說心理話﹐我並不喜歡“二八論”﹐但我絕對尊重施國英。

考慮到多數人並不認識也不了解施國英﹐我在這裡簡單描述一下施國英。

第一﹐施國英是個勤于讀書的人。古人雲﹐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要知道﹐我們在海外的華人勤于讀書者並不多的。

第二﹐施國英是個有獨立見解的人。我讀報上文章﹐發現很多自以為是作家的人多是人雲亦雲﹐真正用自己大腦思考的人並不多。施國英在文學上、藝術上、哲學上、政治上、甚至在生活上﹐都有自己見解的。

第三﹐施國英為繁榮澳洲華文文學創作所為﹐功不可沒。(理由我前面已談過。)

第四﹐施國英是可以稱為作家的人。

第五﹐施國英為人豪爽大方﹐是很好的朋友。

第六﹐由于“二八論”的原因﹐可能有人對施國英的“生活態度”也會有所誤解。我以為﹐施國英是一個思維比較開放的人﹐也比較能接受新的東西﹐或者我們換個說法﹐施國英更推崇西方的價值觀﹔但﹐這並不等同施國英在愛情、婚姻甚至性上面就過分隨便。

第七﹐為施國英畫張像﹕小巧玲瓏的身材﹐短發﹐再加上很會保養﹐所以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小得多。她抽煙﹐也喝酒﹐更喜歡美食。她口才很好﹐講話很快﹐嗓門很高﹐隨便什麼話題﹐都可以引發她滔滔不絕的宏篇高論﹐所以在文人的聚會中她經常是中心人

物。如果一定要說不足的話﹐她的嗓子略顯粗了些(特別和她小巧玲瓏的身材相比)。有一個細節﹐我一說﹐施國英就栩栩如生了﹕施國英除了說話快﹐嗓門高外﹐說話時還喜歡眨眼睛﹐而且越是激動說話越快﹐嗓門越高﹐這眼睛眨得也越快﹔再激動﹐還會從席間

站起來﹐手裡捏著一支煙﹐或者是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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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现田地也犯了用“澳洲”代替“澳华”的错误。
以下是引用伊来在2007-05-19 14:01:20的发言:

两个问题,如果可以的话。
为什么贴这篇小朋友写的文章呢?
看文知道,你的婚姻如此令人羡慕,为何却似乎并不怎么喜欢婚姻?

第一个问题上面已回答。至于第二个问题,我个人以为现有的婚姻制度并不完全合理。这个题目太大,这里就不展开了。

我和现在的老公并未注册结婚,虽然我们共同生活了13年。在西方很多国家,包括澳洲,同居一样受法律保护。芬兰的女总统,还有最近法国社会党的总统女候选人,都是选择同居十几,二十年而不结婚的女人。婚姻在我看来只是一纸契约.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5-20 11:09:43的发言:

回冬瓜MM:我看人看主流,并且敢于告诉别人看到了什么主流,你觉得我看到的不是主流这没关系,论坛就是发表各自见解的地方,谁也没说谁是权威。你在什么“细微处”见到了精神还望冬瓜MM明示。

施MM敢于以真面目示人,而冬瓜只习惯装在冬瓜里摆一个造型,并且冒充“真容”。不知道这算不算“主流”?

金秋MM:没想到你把你认定的主流讲出来还需要勇气。我看到的“细微处”不正是你要忽略的么?已经在112楼讲得明明白白了。你的这句话——“建议冬瓜MM先学习一下如何看人的主流,不在别人的细枝末节上着眼。学会了这些,你也就懂得了漏视法。”——呵呵,听这口吻,不说你是权威还真不行呢。

金秋MM提出的真容问题离题了,不过由此可见,你根本没看清我的主流或支流或全部。

我还是要提醒金秋MM别忘了论坛的特殊性,冬瓜是个马甲,是否贴过真容,你未必知道。我也觉得奇怪,金秋MM怎么把任何事情都下降到胆量这个层次呢?在我看来,是否以真面目示人似乎并不涉及胆量问题,在金秋MM金帖《真名真容》里,我只是忽悠一下,乐呵乐呵,如果金秋因此不开心,我可以道歉。

看到你在本“单元”4楼的那句话,是忽悠还是严肃?我想还是应该算友好的忽悠吧。

(我突然想说,敢于用冬瓜这样体形臃肿的马甲示人,也算是有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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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做个坏人,背对大海,秋寒花败

至少我不会对你有误解,因为还只是一些感觉。
又贴了一篇介绍,所以类似于一的问题可能不会再问了。第二个问题虽然只是寥寥几语,但赞同的。
会看你的小说和帖子。谢谢你回复。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nbsp;&nbsp;&nbsp; 想象一下:假定有一个中国男人提出关于中国女人和外国女人的二八论,结果会怎样?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nbsp;&nbsp;&nbsp; 换一个说法,如果抛出“二八论”的不是施国英,而是乌龙茶(当然是另一个“二八论”),事情会朝什么方向发展?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乌龙茶,你另外试一个帖子,看看真名的MM对你怎样砸砖。

不过,我也有这个感觉,中西方男人都是西装革履,差别不大,可是女人就差别大了,西方女人以露胴体为荣,中国女人遮遮掩掩的,这差别很明显的。

参加交流
以下是引用施国英在2007-05-20 13:08:39的发言:

第一个问题上面已回答。至于第二个问题,我个人以为现有的婚姻制度并不完全合理。这个题目太大,这里就不展开了。

我和现在的老公并未注册结婚,虽然我们共同生活了13年。在西方很多国家,包括澳洲,同居一样受法律保护。芬兰的女总统,还有最近法国社会党的总统女候选人,都是选择同居十几,二十年而不结婚的女人。婚姻在我看来只是一纸契约.

既然同居也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与结婚没有两样,为什么不拿结婚证正式结婚呢?手续应该不麻烦吧?

我看了著名作家陈村主持的小众乐园,http://bbs.99read.com/dispbbs.asp?boardid=18&replyid=304190&id=35967&page=1&skin=0&Star=1,只能说明陈村是个小人,特别是文取心,充分暴露了他的暴戾的心态.有什么呀,谁不知道中国男人性方面不行吗?谁都知道黄人这方面比白人差,值得那么气急败坏地 乱骂吗?

    “谁不知道中国男人性方面不行吗?谁都知道黄人这方面比白人差”。

    到底是中国男人不行,还是黄种人这方面不如白种人?

    说了你们肯定不信,十几年前我听过一位中国男人的“二八论”。只不过他没有写成文字发表而已。

    我看,“二八论”充分讨论下去,结果将是中国女人骂中国男人不行,中国男人骂中国女人不行。好在,中国男人们多数没有兴趣参与这种讨论。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我没与外国人接触过,他们在床上的表现如何不清楚,但几年前我看到过一个资料,统计了各国一对夫妻每星期的做爱次数,好象是欧洲人每周两三次中国人是一两次,日本人最少不到一次.具体数据也许有出入,但一个明显的现象是鲜有中国男人与白种女人结婚的,当然这里面有文化差异,也有东方男子比较木纳难得受到西方女子青睐等多种原因,但有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中国男子很难满足西方女子对性的需求,这一关键性的生活本质差异阻止了他们向结婚方向发展,毕竟在性交时是以男人的付出为主,体力是是性交的本钱,而中国男子就显得明显的不足了.

橙橙说的有道理,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我一个朋友的朋友去国外嫖娼,结果花了一大笔钱不说,还被外国妓女就他的床上功夫嘲笑了一通。他因此深感耻辱,从此以后竟然一蹶不振,由一个开朗的人变成了一个低沉的人。
以下是引用橙橙在2007-05-21 07:53:16的发言:

我没与外国人接触过,他们在床上的表现如何不清楚,但几年前我看到过一个资料,统计了各国一对夫妻每星期的做爱次数,好象是欧洲人每周两三次中国人是一两次,日本人最少不到一次.具体数据也许有出入,但一个明显的现象是鲜有中国男人与白种女人结婚的,当然这里面有文化差异,也有东方男子比较木纳难得受到西方女子青睐等多种原因,但有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中国男子很难满足西方女子对性的需求,这一关键性的生活本质差异阻止了他们向结婚方向发展,毕竟在性交时是以男人的付出为主,体力是是性交的本钱,而中国男子就显得明显的不足了.

       这个资料我也见过。但我想说的是,中国男人和中国女人是同一种族的人,没有道理认为总体上,中国男人不能满足中国女人的性要求,或者,总体上,能满足中国女人的是白种男人。如果这是一个事实,那上帝就瞎了眼!

      我听过,有不少中国夫妻,女方抱怨男方性欲太强,甚至还有因此要离婚的。我也听过,有中国女人抱怨丈夫天天都要的,说受不了。我还听说过,某些中国夫妻,女方抱怨男方性无能,并因此要求离婚。

       不应该把个体水平上的差异与种族水平的差异混为一谈。承认种族差异,就是承认黄种人和白种人之间的差异,不仅黄种男人与白种男人有差异,黄种女人与白种女人也有差异。但在个体水平上,就像施国英说的,她一生下来就感到生错了地方,这完全有可能。

       再举一个事例。美国人曾经做过一个调查,了解婚姻中的女人对性生活的看法和态度。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美国女人认为,她们的丈夫性要求过多了,妻子希望得到的是亲密的爱抚,不是性生活。但是也有一些美国女人强烈反对这种说法,认为性生活对女人非常重要。这个调查结果显示,示,白种女人之间也存在个体水平上的差异。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橙橙同学,好学不好思,逻辑与形象思维都有空白。

性这个话题,作为男女隐私,或者作为公共话题,可有不同的逻辑判断方式。

不过,施女士的聊法是缺乏“审美观”的姿态而已。

这里的帖子,有如一幅漫画:

她自以为天生适合“洋装”,以致于靠外挂品牌“标签”来招摇过市,耸人耳目的作秀……

有刀兄貌似好意的劝导:“不要让八卦的狗仔靠近,否则,会“走光”的”!

菜农兄激动的嚷嚷:“城管同志注意了,把住大门,三无人员,一概免入!(自言自语:肥水不流外田哪。)”

吴老大赞不绝口:“名牌啊,纯牌的洋文字母”!

再看四周,论坛的女权们手拉手,排成圈,高举着偶像的海报——“澳洲重量级”文学小报……

于是,男人们吓得都“走光啦”!

我们对判断“标签”上28成份的真假不会感兴趣,但是,以我们的审美经验,不会欣赏拿“标签”当文化注意力的时髦![em08][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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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天边外在2007-05-21 10:07:16的发言:

乌老大赞不绝口:“名牌啊,纯牌的洋文字母”!

 

        没有呀。是说我吗?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以下是引用乌龙茶在2007-05-21 10:20:46的发言:

        没有呀。是说我吗?

哈哈,同音字打错了,这个老大,当然是“色女郎”的幕后赞助商——吴老大偌!

PS, 乌龙老兄,你的官衔提升得太快了,有什么好风借力的秘密?[em08]

以下是引用凌寒在2007-05-21 09:40:07的发言:
橙橙说的有道理,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我一个朋友的朋友去国外嫖娼,结果花了一大笔钱不说,还被外国妓女就他的床上功夫嘲笑了一通。他因此深感耻辱,从此以后竟然一蹶不振,由一个开朗的人变成了一个低沉的人。

[em01][em01][em01][em01][em01]

这个外国妓女不是中国女人也算是他的幸运。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中国女人通过间接经验认定的结论,姑且把它当作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吧。美好生活的获得肯定不能只通过否定,肯定更重要,另外还有共同创造。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以下是引用乌龙茶在2007-05-21 10:01:20的发言:

这个资料我也见过。但我想说的是,中国男人和中国女人是同一种族的人,没有道理认为总体上,中国男人不能满足中国女人的性要求,或者,总体上,能满足中国女人的是白种男人。如果这是一个事实,那上帝就瞎了眼!

不应该把个体水平上的差异与种族水平的差异混为一谈。承认种族差异,就是承认黄种人和白种人之间的差异,不仅黄种男人与白种男人有差异,黄种女人与白种女人也有差异。但在个体水平上,就像施国英说的,她一生下来就感到生错了地方,这完全有可能。

从整体上讲中国男人能满足中国女人对性的要求,甚至还绰绰有余,但主贴讨论的二八现象是中国男人与西方男子之间的横向比较,我们不能不承认西方男子在房中术方面花样百出,怪招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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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借鉴、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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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交流
以下是引用橙橙在2007-05-21 01:00:51的发言:

既然同居也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与结婚没有两样,为什么不拿结婚证正式结婚呢?手续应该不麻烦吧?

人各有志。我对那张纸没有兴趣。相爱的人没有那张纸照样相爱,不相爱的人有那张纸又如何?

澳洲离婚率高达49%,就算协议离婚,和平分手,也要填一大堆表格,还要朋友写证明双方已分居一年以上,法院可缺席判决,但要收几千澳元的离婚费。同居关系的好处就是如果没有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纠纷,不必走离婚的法律程序。当然,谁结婚的时候都觉得彼此会天长地久,但人是会变的,即使你不变,对方可能会变,又或者对方没变,你自己想变呢?

我是理性的悲观主义者,对一切事物。

以下是引用施国英在2007-05-21 14:54:51的发言:

人各有志。我对那张纸没有兴趣。相爱的人没有那张纸照样相爱,不相爱的人有那张纸又如何?

澳洲离婚率高达49%,就算协议离婚,和平分手,也要填一大堆表格,还要朋友写证明双方已分居一年以上,法院可缺席判决,但要收几千澳元的离婚费。同居关系的好处就是如果没有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纠纷,不必走离婚的法律程序。

澳洲的离婚率也太高了,找外国人结婚的风险太大,不得不佩服施国英的勇气。我有兴趣的是不结婚只同居如何受法律保护,与结婚在待遇上难道没有差别吗?

所以,中国女人只有强者才敢和老外结婚

老外比中国男人浪漫,会在见你一个钟头内说出艾老虎油;

中国男人可能一辈子也说不出口,但可能也一辈子不离不弃。

所以,弱者还是找中国男人安全;并非说中外道德上差异,而是老外认为没有爱了婚姻也没有了,中国人认为还可以有亲情,甚至作为整体的人生,这个更重要。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以下是引用橙橙在2007-05-21 19:07:08的发言:

澳洲的离婚率也太高了,找外国人结婚的风险太大,不得不佩服施国英的勇气。我有兴趣的是不结婚只同居如何受法律保护,与结婚在待遇上难道没有差别吗?

海外华人的离婚率可能比本地人还要高。离婚率低的地方不等于婚姻质量好,凑合而已。

在澳洲,同居满2年以上和结婚的待遇基本相同。

举个案例,我以前有个朋友和一位澳洲议员订婚后不久,议员被华裔黑帮暗杀。议员在订婚前几年立过遗嘱,大部份财产捐给慈善机构,房产留给母亲兄弟。后来双方为房产打官司,因为我朋友已和议员同居了半年,据此她拿到了三分之一的房产。

另一个案例更绝,有一对男女朋友,并未同居,只是周末一起过过夜。那男的买彩票中了125万后要分手,女的告上法庭,说他们有时钱混在一起花,买彩票的钱她也有份,最后那女的居然赢了25万。当然,这种官司打起来很累人,要花3至5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