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的两大贡献



闲言




    薄熙来是最近风头最健的争议人物之一,身处最讲究循规蹈矩的中国官场,却特立独行,大刀阔斧,自然引人瞩目。不管对薄熙来持何种评价,他对今日中国的两大贡献,似难否认。  
    一是薄熙来到重庆后确实做了不少实事,从“唱红打黑”到反腐倡廉,从大建保障性住房到户籍制度改革,从招商引资到经济发展,成绩有目共睹。不管对薄熙来这个人有着怎样的看法,不能否认他办这些事的结果利国利民,并且在同行中鹤立鸡群,未见有可与其比肩者。这也说明,中国现在这种很为人所诟病,一把手权力集中,缺少制衡的体制,既方便做坏事,也方便做好事;既能用于私,也能用于公。只不过,人们看到的多是用于私,最多同时用于发展经济。各级官员之所以乐于发展经济,是因为这与官员的私利一致。而谋民生则会减官利,图吏治更将断官牟私利之路,皆不为也。  
    有人说,薄熙来虽然做了些好事,但他并非一心为公,而是为了自己“上位”——纵然确实如此,那又怎样?那不也很好吗?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这正是许多人心中理想的社会图景。如果薄确实有意于争“上位”,那这也是薄的又一大贡献:将权位竞争拉入良性的轨道,树立政坛新风。中国的权位之争,一直行之于密室,操之于老人。参与者比的是循规蹈矩,争的是老人欢心,实现的是利益交换。现在薄熙来将竞争放到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比的是政绩,争的是民心,实现的是民众福祉和社会进步,这样有什么不好?如果中国的官员任选真能够都这样,想不天下大治都难。  
    也有人说,薄熙来再强也只是一个人,他管不了多少地方;没有好的制度,必然人亡政息——这是屁话,制度问题,是现在的薄熙来能管得了的吗?何况,制度的变革或创新都离不开人的推动,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推动这样一项众所周知艰难异常的工作。那些左顾右盼、瞻前顾后的人,哪里拿得起这个活?如果说今天中国只有一个人具有足够胆魄来启动制度变革或创新,那么这个人必定是薄熙来,而不会是那些口花花只知卖好之辈。  
    另一方面,好的制度无非是让好人上台,让上来的人做好事。在民主制度下,通过舆论酝酿,人们可以选举或弹劾的方式将大多数人不满意的领导人拉下台;在中国古代,儒家有所谓“革命”之说,对那些千夫所指者,可以武力更替之。二者都要先经舆论的铺垫。今日中国既没有自由的竞选制度,也经不起武斗的折腾,惟有舆论还能起作用一二——人们可以诉诸民意,通过舆论表达自己支持什么样的领导人,不需要什么样的领导人,以“文攻”取代“武卫”,模拟民选,实现儒家所说的“吐故纳新”。当然,今天中国的民意和舆论还没有强大到可以决定领导人上下的程度,甚至连表达都受到多种限制,但民意和舆论在今日中国也并不是毫无作为,更不是完全无法表达,关键是首先要有参与的意识,能够独立作出判断和选择。  
    近日,墨西哥有一位年仅20岁的女生玛丽索尔·巴列斯贾西亚在街头遭到枪杀,她不久前才宣誓就任墨西哥一个小镇的警长。由于该地帮派之间的血腥屠杀、毒品事件频传,主修犯罪学、尚未从大学毕业的贾西亚,是唯一愿意接受“警长”职位的人,没想到上任才一个月,竟香消玉殒。无疑,这种状况在中国,尤其在薄熙来治下的重庆,是难以想象的。墨西哥是民主国家,民主制度带给人们的,并非都是好东西。世界上民主制度运行成功的国家,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其成功都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因素与经济发达基础。哈耶克有句名言“无财产的地方亦无公正”,这句话隐含的另一重意思是:自由主义所主张的制度设计,其有效性只能体现在大多数人拥有一定财产的中产阶级社会。由于中产阶级社会少有,所以宪政民主制度的成功也少见。当今世界,大多数民主国家的情况更接近于墨西哥的小镇,而不是美国的都市。以中国的资源基础和经济水平,一旦搞西方式民主,结果会更像少数发达国家还是多数不发达国家,不言而喻。无法明白那些在中国高唱民主化的精英们的逻辑,因为当初高唱市场化的也是他们,他们把市场化搞成了“坏的资本主义”,凭什么就相信他们要的民主会是“好的民主”?自欺,抑或欺人?至于中国的法治,更令人没有信心。只要看看,在中国高喊法治声音最响的,正是如田文昌、李庄之类与黑社会沆瀣一气之流,就不难明白今日法律界之肮脏。我相信,明白实际情况后,大多数中国人会宁要重庆的“人治”,不要墨西哥的“民主”与“法治”。  
    有媒体精英告诉美国人:如果美国移民政策允许的话,97%的中国人可能会移民到美国——我相信这话是有依据的,因为这些在中国掌握了话语权的人,一直向国人“启蒙”说:到了美国就可以“有大房子,宽敞的空间,还有大汽车”。如果告诉国人,大多数中国人到了美国只能住贫民窟、捡破烂(当然精英们不在此列),相信能有7%的人愿意过去就不错了。我倒是希望美国开放移民,让这些精英以及被他们洗脑的人(事实上精英除个别明白究里别有用心外,大多数也是被人洗脑,例如南方报系的傻蛋们)屁踮屁踮赶紧过去,留下一个真正中国人的中国。  
    我这一生,于当代政治人物中本只佩服两人:邓小平、朱容基。邓小平的功绩是改革开放,扭转了中国社会的方向,开创了一个新时代;朱容基奠定了“强政府、低人权”的中国模式框架,为中国这艘陈旧破损的航船装上了超大功率的引擎,使之能够在国际竞争中胜出。现在,佩服的又多了一个薄熙来。薄熙来能够为未来中国带来什么,令人期待。
有什么好谈的,如果这个可行。整个经济学就要推倒重来。

这种反科学的蛋,有什么好扯的。
孤獨是一種習慣.
重庆确定将征收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财经》综合报道】重庆市市长黄奇帆1月9日在重庆市“两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庆将完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今年新开工公租房1350万平方米,通过加强土地供应、税收约束等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规范。“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新华社报道称,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上海和重庆是国内最先提出房产税试点的城市,此次黄奇帆的表态也是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首次正式公开表态。
  据媒体报道,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2010年6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了重庆房产税的思路,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投机购房,可能被征税。而且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开征。房产税的比例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可能是1%。
  此次重庆确定征收房产税,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房产税的征收不仅有利抑制过旺需求,所得税收还可用于保障房建设、调整市场结构。
  但是同时,专家们认为,征收房产税对房价的负面影响可能不会太明显。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称,房产税改革试点短期内会对人们购房产生心理影响,但试点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扩大到全国需要几年时间,当前来看只能对试点城市形成“小利空”。
重庆高档房房产税率可能在1%左右 用心良苦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2011年01月10日01:58

   正在召开的重庆市“两会”传出消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1月9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重庆成为首个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写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的城市。分析人士认为,对高档房征收房产税,从直接效果上看是抑制房价。同时,重庆试点是为房产税将来在全国铺开累积经验,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

   税率或为1%

   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重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已无悬念,但是对于“重庆版”房产税征收方案的细节,比如高档房如何界定、房产税的税率,对存量房征收还是新增住房征收,有没有免征范围、如何征收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说法。重庆市政府方面对方案细节三缄其口。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表示,现在还不方便透露具体税率是多少。

   消息人士称,重庆市针对高档房征收的房产税税率可能在1%左右。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此前表示,重庆现在实行的政策,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思路,重点将对高端住房比如别墅等,征收房产税,加以遏制。黄奇帆还表示,重庆将对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

   在黄奇帆看来,高房价的出现将会拉高城市的平均房价。此前,黄奇帆在一次公开讲演中表示:“在一个城区里面,突然有一栋楼卖出5万一平方的房子,这个时候方圆20平方公里内,几百栋大楼的房价都在1万左右,所有业主都在想你5万,我就该2万,随着心态的变化,房价就这样一步步被抬高。”黄奇帆表示:“针对超高房价,就该狠狠地去收他的增值税,收他的房产税,收他的莫名其妙的超额利润。”

   不仅是调控房价的手段

   与地方政府跃跃欲试相对应的是,财政部官员及部分专家学者近日在公开场合也就房产税改革话题频繁表态。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2010年11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十二五”时期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公开表示,配合目前的房地产调控,可推出不动产保有环节的财产税制度框架,进行房产税试点,但试点不应涉及社会上大多数群体,应只涉及高端的再分配优化调节。

   中国证券报记者9日就重庆明确表示将开征高档房房产税一事联系财政部,财政部未对此事作出官方回应。

   有财税专家表示,重庆对商品房开征房产税不是简单在财政部备案就可以,首先必须由国务院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将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而中国证券报记者此前曾致电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房产税试点方案由中央有关部门拟定并颁布,目前重庆市还没有接到通知。

   上述财税专家还认为,“重庆版”房产税方案只是针对高档房的试点方案,未来房产税或者“房地产税”肯定不会只针对高档房征收。对高档房征收房产税,其作用只是单一的抑制房价,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高档楼盘的开发商征收较高的土地增值税也许效果更明显。房产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完善财税体制,为地方政府培育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以及调节居民收入分配。重庆市住房均价为每平米5100元左右,3倍也就是15000多元,现在重庆市单价超过15000元的商品房并不太多,很难起到为地方政府培育财政收入的作用,只能是作为地方政府调控房价的一种手段。

   也有专家认为,虽然重庆明确对高档房征收房产税,从效果上看只是抑制房价,但“重庆版”房产税方案是为房产税将来在全国全面铺开进行试点。其意义更在于积累经验,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形成稳定的地方性财政收入来源,改变原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过度注重交易税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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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重庆公租房新政:土地由政府划拨 筹资渠道多元化



赵沛楠





    导语:重庆计划至少有20%的群体住房将由保障房提供。目前公租房建设资金除了约20%由财政解决,其他还要靠土地出让收益、银行贷款以及发行债券。
  8月13日凌晨,随着最后一车混凝土的浇灌,今年2月28日开建的重庆市首栋公租房——渝北鸳鸯公租房片区9号楼正式封顶。到今年春节,符合条件的2600户居民有望住进公租房。
  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威远预计,约4000套公租房将有望在今年春节前达到申请入住条件。
  这是重庆市在2009年底提出的保障房计划中的内容。在这个计划中,未来10年,重庆市将建设4000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房,今年开建500万平方米,3年时间内完成200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
  与其他地区的保障房模式不同,重庆公租房制度因其“广覆盖”而受到关注,20%的居民将由该制度解决住房,且服务对象没有户籍限制,打破了城乡和内外差别。
  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
  一部电视剧《蜗居》的热播,都市“房奴”的辛酸苦辣尽现其中,而我国住房供给体系存在的制度缺陷也不言而喻。
  在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看来,房产具有保障性和商品性的双重属性,完全由政府保障或完全由市场供给的“单轨制”都存在不足。因此,近年来,重庆市按照“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双轨制原则,提出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思路。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陈伟看来,这也就意味着重庆改变了住房主要由市场提供的单一体系,变为按照“1-2-7”的比例规划未来住房供需格局,即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10%、公共租赁房20%、商品房70%。
  通过实地调研的经验,陈伟告诉记者,重庆在70%中划分出10%为高档商品住宅,面向高收入人群;60%面向中等收入家庭,6.5年的收入能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这样一来,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的界限就有了明确的划分,30%的低收入群体由政府提供的公租房予以保障,70%的中高收入群体由市场提供的商品房解决。
  2010年2月,重庆市推出公租房兴建计划,与原有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农民工公寓5种保障方式,形成“1+5”保障性住房体系,力争实现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全覆盖”。
  重庆兴建公租房,保障对象与全国其他地区一致,主要针对“夹心层”,却又有所不同。重庆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田丰伦告诉记者,重庆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条件为: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单身个人月入不超过2000元,家庭月入不超过3000元)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这其中最大的亮点即在于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服务对象没有户籍限制,这就打破了城乡和内外差别,让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引进的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渝工作人员都能够安居乐业。
  当记者提出,从保障对象的条件来看,重庆市是否存在保障范围过大的问题时,陈伟这样回答:“重庆市公租房保障的是20%的人口住房问题,这一比例,我认为并不高。因为,考虑到重庆市‘大城市带大农村’的客观情况,今后还会有很多农民进城,提高公租房比例能够有效地解决大量农民进城后的周转居住问题。”
  同样是这个问题,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这样回答:“我希望重庆至少有20%的群体由政府提供保障房,其他的则让市场的力量去配置。先按这个比例来,到一定阶段,过五六年,如果保障规模还需加大,就提高配置比例;如果规模过大了,就减少。”按黄奇帆的话说,这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检验真理”。
  针对这一目标,重庆市制定规划在2010~2012年的三年内,拟建设公共租赁房33.5万套(2000万平方米),所提供的住宅面积将占到全部住宅竣工面积的20~25%,这一比例远高于目前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12%的占比,与购买社会房源一起共同解决未来城市20%人口居住问题。
  土地靠划拨、筹资多元化
  如此大体量的公租房建设,土地与建设资金能否得到解决直接关系到重庆市公租房建设的持久性。
  记者专门采访了负责土地资源管理和房屋建设规划的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据他透露,上半年开工的6个片区(可供应750万平方米公租房),都是利用之前已储备的土地,全部由政府划拨,等到包含新征用地后也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据记者了解,重庆市政府从2002年开始进行土地储备,2003年成立的重庆地产集团,专门负责政府土地储备有关工作。黄奇帆曾在公开场合透露,目前重庆主城用于城市建设的500平方公里用地中,有300多平方公里是政府储备的土地。
  对此,记者采访的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认为,重庆作为新建直辖市且兼具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身份,城区周围有大量宅基地,并有宅基地转换的特殊政策:农民在城市中有了固定工作后,通过租住公租房变成城市人,而政府再将其宅基地进行转换开发。
  在这一点上,上述人士表示,重庆下一步可以参照北京市把唐家岭等集体土地用于建设租赁房的案例,拆掉原来的房子,政府重新规划,按照正式的标准建设租赁房,不一定需要转换宅基地的性质。
  那建设资金又如何解决呢?张定宇介绍说,主城区公租房的预计造价为每平米2500元。财政资金投入至少达到公租房建设总投入的20%,直接投入总数约为130亿元,并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步注入。“截至目前财政已经注入资金为10亿元,下半年根据建设进度还会陆续注入10亿元以上。”
  除了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和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重庆市计划将公租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扩充到土地出让收益的5%,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公积金贷款,以及发行债券。
  在现阶段,根据陈伟的调研,重庆市在新建公租房方面基于非赢利性原则,社会资金主要通过BT模式参与其中,建设还是由国有公司负责组织。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谁建设、谁拥有”原则,承担建设任务的政府性投资主体拥有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完全产权。目前,市地产集团已组建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专项从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重庆的公租房由国有企业持有产权,今年首批建设的公租房由其旗下的地产集团、建工集团、城投公司和一家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共同推进。重庆地产集团等国企可以借助自己的平台进行社会融资,身为业主的国企将把公租房的租金用来支付银行利息,而建设本金,则计划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企业“内部消化”。这样一来,大约为市场租金60%的公租房租金,可以确定收缴后的主要用于维持公租房日常运营、维护和还贷,而不是直接用于建设。
  对此,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公租房融资最重要的途径是从土地出让金里划拨,其他融资途径“治标不治本”。“当前中国经济结构之所以会出现不平衡的状况,和我们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住房制度是有直接关系的。加大土地出让金对住房保障项目的投入,有助于经济结构调整。”
  可租可买 退出有道
  2010年6月9日出台的《重庆公租房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公租房不仅可租,还可买。《办法》规定,公租房出售价格以综合成本价为基准,包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税费和利息等。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按照此规定,在租房5年后,租房人就可申请购买。这一点与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提出的“租买并举”颇为吻合。
  但公租房涉及买卖后,就不可避免的存在利益纠纷。当周边的商品房纷纷喊出天价而公租房仍保持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低价时,只有合理的制度建设才能保证社会资源的公平性。
  张定宇告诉记者,“回购”制度,就是退出环节的一道关卡。公共租赁住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公租房之后如果想把房子卖掉,那么只能卖给公租房管理局,由政府回购,回购时的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提前规划避免“贫民窑”
  大体量地建设公租房,会不会出现“贫民窟”?这是记者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陈伟为记者摊开刚刚封顶的“民心佳园”小区规划图,记者看到,该小区有运动场地、超市、水体、小学、幼儿园及中心景观绿地,由专业物业公司管理,距即将通车的轻轨只有500米左右。他告诉记者,为了避免“贫民窟”,重庆市政府在布局阶段就已经打好了算盘,提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将坚持“均衡布局、交通方便、配套完善、环境宜居”的原则选点布局和建设,特别是考虑了商品房与公租房的“混搭”建设。
  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邱建林在调研时称,重庆市将在主城区一、二环线之间新规划的21个聚居区中均衡布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点,21个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点建设用地占整个聚居区净用地的4-5%,居住人口占聚居区总人口的17-27%,远郊区县2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各区县城市化进程合理布局。公租房均分布在轻轨沿线或交通、环境、配套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平均容积率控制在3.8。
  王秀模告诉记者:“这是一个妙招!让公租房住户与商品房住户有机地融合,均衡享受公共服务,不会有心理落差,避免形成新的贫民窟。”
  在陈伟看来,重庆市的公租房建设模式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它为我们重新定位在解决人民住房需求方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供了重要启示。他认为,这种模式完全能够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推广,但应该看到重庆市“大城市带大农村”的基本特征不同于上述一线城市,所以,在公租房建设比例、开发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各个城市应根据具体市情确定。
重庆房产税收入用于公租房建设 144㎡以上或被征税




    据新华社电 重庆将在一季度开征房产税的消息,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方案表示,征收的房产税收入,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据消息灵通人士预测,计入征收房产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为144平方米以上,多套房建筑面积实施累加制,超过200平方米也可能被征收房产税。此外,房产税税率可能为房地产当年市场价格的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点五。
    多套房也将征税
  重庆市是最早向国务院提出进行房产税征收试点的城市。通过征收房产税,对高端住房房价和消费加以必要约束。征收的房产税收入,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
  重庆房产税改革主要针对高档商品房和打击炒房投机,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其中高端商品房,主要包括别墅、高档大户型商品房。
  对别墅将不论面积和价格一律征收房产税;高档大户型商品房须其评估价值达到一定价格以上才征收房产税,可能为上年重庆主城区商品房销售均价2-2.5倍。同时为打击炒房投机行为、遏制房地产泡沫,重庆还将对个人拥有的多套商品房征收房产税。
  税率或为1.5%
  据消息灵通人士预测,计入征收房产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为144平方米以上,多套房建筑面积实施累加制,超过200平方米也可能被征收房产税。此外,房产税税率可能为房地产当年市场价格的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点五。
  尚需破解诸多难题
  一些财税专家表示,无论从完善税制,还是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是大势所趋。但从客观来讲,开征房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征收对象的问题。从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方案看,大体方向是对高档商品住房征税。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才算是高档商品住房,是别墅还是花园洋房,别墅里面还有独栋别墅和联排别墅之分。如果以面积衡量,假定以200平方米为界限,以上为高档房。但事实上,在重庆主城区过去建的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很多,是否都纳入征税范围。
  其次是税率如何确定。假设房产税税率定为1%,如果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幅度高于该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如果税率过高,又会给房地产业造成新的压力,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
  三是房产价值评估问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面临如何确定的问题。从重庆来看,房屋所在区位不同,房产价值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房屋过去可能在城郊,现在随着城市扩张,位于城中,价值得以提升。如何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反过来说,如果只是大体分区确立房产基础价格,容易因为不公平而招致反对。
重庆征收房产税商品房面积可能为144平米以上
2011年1月11日 05:20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选稿:王丽琳

  正在此间召开的重庆“两会”传来消息,“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
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目前,房产税的相关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有望在今年一季度
开征。

  多套房建筑面积

  超200m2可能征收房产税

  重庆市是最早向国务院提出进行房产税征收试点的城市。记者了解到,重庆房产税
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的别墅、面积较大的商品住宅,定位在高档商品房。

  据消息灵通人士预测,计入征收房产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为144m2以上,多套房
建筑面积实施累加制,超过200m2也可能被征收房产税。此外,房产税税率可能为房地产
当年市场价格的5‰~1.5%。

  一直以来,房产税都被人们看成是楼市调控的一大利器,是根治炒房的“杀手锏”
。然而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和开发商却认为,“重庆版”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并
不大,房价不会因为征收房产税而大幅下降。

  重庆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黎伟表示,重庆对高档商品住房开征房产税,
从短期来看,对于抑制高档商品房消费会有一定作用。但从长期来看,重庆商品房的刚
性需求依然很大,针对高档商品房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大势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从抑制房价的角度讲,房产税的作用将不会是长期的。”重庆市社会科学院财政
金融研究所所长邓涛认为,房产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完善财税体制,为地方政府培育重
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以及调节居民收入分配。

  开征房产税

  尚需破解诸多难题

  一些财税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从完善税制,还是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
定发展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是大势所趋。但从客观来讲,开征房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
,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征收对象的问题。从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方案看,大体方向是对高档商品住房
征税。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才算是高档商品住房,是别墅还是花园洋房。

  其次是税率如何确定。假设房产税税率定为1%,如果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幅度高于该
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如果税率过高,又会给房地产业造成
新的压力,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

  三是房产价值评估问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面临如何
确定的问题。从重庆来看,房屋所在区位不同,房产价值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动态地评
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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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李稻葵:重庆房产税如果按1%征收太高了




    【《财经》综合报道】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近日表示,如果重庆的房产税按媒体报道的1%征收的话,太高了。“国外一般只是千分之五、千分之八,而且,指望靠收取房地产税来降房价不现实。”李稻葵是在参加由中行江苏省分行、江苏国际金融学会举办的第八届中银经济论坛时做上述表示的。
  据扬子晚报报道,李稻葵表示,国际上房地产税税率一般为千分之五、千分之八,且政府收了房地产税后,会给居民提供扫街、剪树枝等公共服务,因此,国外的房地产税其实更像是一个“超级物业费”。
  李稻葵认为,把降低国内房价的希望寄托在征收房地产税上是不现实的,如果真的要收房地产税,一定要先跟老百姓沟通好,否则如果反对意见太多,收税也很难成功。
  对于今年房地产走势,李稻葵表示很可能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房价仍高高在上,但老百姓开始观望。他表示北京等一线城市房价已经很高,再涨空间不大,担心的是二三线城市房价,如果再涨个10%、20%,对经济转型不利。
  在召开的重庆市“两会”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订,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政策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如政策施行,重庆将成为中国首个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重庆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士对《财经》表示,房产税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订当中,何时出台尚不明确。有专家表示,“十二五”期间推出房产税改革的可能性较大,但不太可能于今年在全国推行。
李稻葵胡扯八道,什么“国际上房地产税税率一般为千分之五、千分之八”,卖糕的,怎么能这样胡说呢?
而且这样的发言受注目度高,会贻笑大方的。
首先发达国家的税制复杂细腻,内容不尽相同,连与中国的“房产税”相对应的概念都不存在。
日本固定资产税比较接近一点,但是1.4%。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与房产有关的税,单纯计算全部加起来超过2%以上。但是依据各种复杂的条件设置,有非常多的减免措施,不是税制专家一般很难理解清楚。
相信李稻葵至少不明白日本的固定资产税制。否则他不会做那种无知的发言;而如果不理解日本的固定资产税制,就意味着李稻葵肯定也不明白英国的相应税制-------而在发达国家中,唯一与日本的固定资产税制相近的只有英国。
所以根本不存在李稻葵所说的“国际上”。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迅弟也没搞清国内的房产税是啥意思。

在既有法律下,房屋售价中包含两个部分,第一是房屋本身的价格,拥有所有权的价格,和第二,所摊入的土地租费,获得使用权的价格。后者,所谓七十年的使用权,是指一次性缴清其后未来七十年的使用费,或者叫做租费。相对应的是,在未来七十年周边的实际土地租用价格无论发生什么变化,土地的主家也不会涨价或减价。比照古往的土地租金,佃户是逐年交付财主的方式,当下是把未来七十年的地租一次性提取出来。

这样,对地租部分要计价交税,无疑是房屋业主(相当于佃户)为财主的地租收益交税。这是天下最奇特的税赋设计。

但不止于此。倘若逐年缴付地租,哪怕就是按上述奇特的设计办理,也就是对当期那一年的地租缴税。可按照当下的计税,则把日后才实际发生的地租同时纳入。而再下一年,则又是如此。这样,比如最后一年的租用,在到期发生之前,已经累计缴付了69次;倒数最后一年,则68次,如此可以继续倒推。

考虑到利率所产生的动态效应,房产税中对地租部分的征税,批租方式和逐年缴付的方式,两者之间在贴现后比较,相差十几倍乃至几十倍。
迅弟也没搞清国内的房产税是啥意思。

在既有法律下,房屋售价中包含两个部分,第一是房屋本身的价格,拥有所有权的价格,和第二,所摊入的土地租费,获得使用权的价格。后者,所谓七十年的使用权,是指一次性缴清 ...
李大苗 发表于 2011-1-11 20:49
谢谢大苗指点。先好奇一下:国内的房产税包含的那两个部分在市场上是严格分开的吗?也就是说具有可视性吗?
如果在价格上是严格分开的话,那么李道葵说的房产税同时包括两部分,还是只指其中一部分?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重庆征收房产税商品房面积可能为144平米以上
2011年1月11日 05:20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选稿:王丽琳
……
  其次是税率如何确定。假设房产税税率定为1%,如果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幅度高于该
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如果税率过高,又会给房地产业造成
新的压力,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
……
老木匠 发表于 2011-1-11 12:56
像这样的都是屁话。说了与没说是一样的。
真不明白国内的所谓财税专家为什么这样故意表现弱智,简直是滑稽之极!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印象中,迅弟虽是宪法学的博士,但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却是与财税有关,也算是财税领域的专家了。日本主管财税金融的机构原来是大藏省,前几年机构改革被分解成了财务省和金融厅,下面还分设了一些研究机构,如果我猜得没错,迅弟大概就在这类日本政府附属的研究机构供职。
陈志武:缺乏相应约束机制 反对推出房产税



    【《财经》记者 王娟】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陈志武在网易2011年经济学家年会上对《财经》记者表示:“房产税在二线城市会逐步展开,但是我并不赞成推出房产税,因为目前国内的税收比重已经比较严重,同时在中国没有真正的压力机制去迫使财政部还有其他相关部门去主动减税免税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还有其他专业委员会也并没有定期举行听证会对一些制度和官员进行问责。”
  他对记者表示:“房产税的推出可以暂时缓解一下目前的高房价”。
  重庆市长黄奇帆9日在重庆市“两会”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据悉,重庆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相关文件,这意味着传说已久的房产税即将落地。而在重庆版本之外,上海版本的出台或也为期不远。
  陈志武教授此前曾公开表示:“不管社会上得到收入是多还是少,政府拿走的那一块收入总是在不断地快速上升,这个趋势如果不遏制住,不停住的话,不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些专业委员会来形成足够的压力,那么中国老百姓从经济增长中分享到的好处并不是人们理解的那么多,现在很明显国进民退局面越来越恶化,这个肯定与政府税收不受制约而失控的局面的关系非常大。”
他对记者表示:“房产税的推出可以暂时缓解一下目前的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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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别的都说的挺明白,就是对房价还是没有认识。征税只能增加购买成本,怎么能缓解高房价?
董藩:中国房价真的不高




    董藩:关于征税的问题,刚才已经问了是不是房地产有毛病我们要调控他,我刚才听了冯总讲了青春痘的事情,我有另外一个比喻,房地产市场原本就是一场感冒,很简单的事情,但是我们不断给它开药方,现在真正把它治出病来了,这个病叫肺心病,治肺影响心,治心影响肺,房地产04年以来一直在调控,越调控问题越多,原本就是价格上涨的问题,现在整个因为这个事情给整乱了,社会各界不和谐,这是关键要关注的。是我们思维出了问题,不是市场出了问题,房价高吗?我跟大家说一个实话房价真的不高,高就意味着买不起吗,就意味着没有成交量吗,哪有刚才说每年多少多少,万科一个企业上千亿销售额。只有在买房子还要求内部人,请他们董事长,求政府的领导只有中国会发生这种情况,认为很便宜,我买了有赚头才可能发生这种交易。
  大家想想如果说它贵了违反了经济学最基本原理。大家在工作之外有一定的兼职收入、灰色收入、财产收入没有往里算,普通家庭没有?普通家庭有,有房改房,当时一两万甚至几千块钱给了他,第二这笔财产在他的名下增值,他抵押银行就可以拿出一大笔钱。这本身有两部分,我们有很多很多都没有往里算,现在年轻人没有享受到财产性收入,但是房价衡量不是按照每个人的收入衡量的,是总供给和总需求,什么是总需求,总需求是集合不满足,假如我们都买不起,孟总买得起,他租给我们造成今天巨大的购买力,市场决定这个价格高低,合理不合理,不以某个人来衡量。
  我们计算房价的时候,对于房子价格考核出现大量的问题,我们有一半多的房子没有往房价算就是农村房子,全世界只有农村房子不算到商品房价格里来,因为法律这么规定,法律有毛病,全世界只有我们这么干。农村房子自建自用,外国房子也是自建自用。
  第二在销售房地产也有这样的问题,牵扯到政府的福利和小集团,有的部委就是一折分房,有大小产权房也没有往里算。这个孩子上没上户口都不是人,不能说上了户口是人,没上户口不是人。
  第三过去有房改房,很便宜,没有往房价算,多便宜,总是房产,总是实现交易价格,没有往里算。
  第四有城农村,在自己的范围之内盖房,没有往里算。我们只计算了冯总开发一小部分,开发商开发一部分,再加上少量房改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只算这部分,这部分是最高的。当中国海拔最高的时候,不要拿我们的珠穆朗玛峰说事,我们有四川盆地,房价真的不高。全国人民没有搞清楚的时候,我们怎么搞明白,你这么搞,永远找不到答案,你们数字不对。
以信用制度惩戒保障房申请违规者

南都社论



    申请保障房弄虚作假终有处罚。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发2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如无异议,这20户申请者将面临5000元罚款,并在今后三年内不能申请保障房。据了解,这20户涉嫌弄虚作假者主要是涉嫌隐瞒房产和宅基地。
  深圳市保障房分配历时近一年,可以说是在公众和媒体的审视、质疑下走过来的,现在,以弄虚作假者受罚作为整个事件的尾声,总算是一个不错的结局。众所周知,保障房申请中弄虚作假在全国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惩处性规定,而且即便有“罚则”,也往往成为一纸空文。深圳这次实施的处罚,尽管从标准上看可能会引起不同的观感,但毕竟是一次实实在在的行动。在房价高企、住房成为最重要的民生问题的当下,保障房不但承载着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梦,更是社会公平公正的象征,启动保障房申请的罚则,必将有力打击弄虚作假者以低风险换取高回报的侥幸心理。
  大众心理总是追求至善,面对20户申请者受罚的结果,人们仍然会有疑虑:是否其余申请者就不存在一点问题?特别是新闻披露,目前公布的受罚者主要是涉嫌隐瞒房产和宅基地,这也难免给人想象的空间:难道隐瞒财产就不在其列?公众的这种疑虑合情合理,回应这种疑虑需要相关部门拿出更大的决心和付出更多的努力,如果是在申请标准和规定上存在的漏洞,则需要赶快完善。公众也许可以接受这一次并不“至善”的结果,但下一次如果重复同样的问题,恐怕很难获得谅解。
  回顾此次保障房分配过程不难看出:来自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可以给政府部门“分谤”和“减压”。
  公众对保障房分配的批评历来集中于两点,一是不符合标准者造假申领,二是权力寻租空间太大。深圳此次分配所遭遇的也无非这两种批评,无论是本应公示的家庭财产和可支配收入信息在终审中不见了踪影,还是接连爆出开豪车住豪宅者也居然通过了审查,知情权未受到充分保障的民众的质疑都首当其冲地指向主持分配的部门。而在舆论的压力之下,随着信息的逐步公开,公众所看到的事实是,由于核实申请者财产的确是件复杂而繁琐的工作,在对条例某些规定的理解上也可能存在偏差,这才是历经重重审查仍然有漏网之鱼的主因。在保障房分配问题上,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可以有失误,公众不能容忍的是其有私心和私利。而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正是在这一点上起到了替权力部门“分谤”的作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负责人曾经透露,“有的落选者不服气,过来闹,甚至带着刀过来,进行威胁”,并叹息“压力很大”。有的落选者为什么会闹甚至采取激烈的方式?无非因为在他们眼里,相关部门的权力使用随意一些,他们可以通过威胁这些部门而实现自己的诉求,而一旦他们明白即便是这些权力部门,也是在公众和媒体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有权也不敢乱用时,他们还会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吗?显而易见,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上,阳光化操作是让落选者服气的唯一办法,而全方位的监督则有利于化解落在权力部门身上的压力。
  保障房申请违规的罚则已经启动,如何执行到位是一个新的难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工作人员直言:“三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容易做到,但处罚5000元,在生效后不知道该怎么执行。”行政处罚执行的难题自然可以通过部门的联动获得解决,但我们其实不妨换一个角度思考:如果是在信用制度健全、个人信用评价具有很高价值的地方,就这些弄虚作假者而言,是愿意接受罚款还是愿意被记录一笔“污点”?两相对比,信用“污点”记录显然更具惩罚性。这就提示我们,应该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这也许才是杜绝弄虚作假的根本办法。
征税可以抑制投资需求,强度够大就能降低房价.目前买房有相当部分为了投资保值,重庆的144平米规定等于认定144以上是投资,需要征税,将来他也可以将这标准降到44平米,超过44平米就算投资,要征税.只要征得够重,确实可以压低房价.当然是不是房价下跌就是好事另说.实际政府应该解决的是人民有房住,而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房,消灭投资房,将提升房租,八十年代末,房子几乎全是刚需,没有投资房存在,我因为是私房可以出租,当时年房租大约相当于房价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假如现在年房租涨到房价的十分之一,那些先租房后买房的小白领,可能更买不起房了吧?即使房价下降三分之一?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至于公租房,不就是造成当年那种状况的原因吗?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至于公租房,不就是造成当年那种状况的原因吗?
邱晓云 发表于 2011-1-13 12:46
仅有公租房,和公租房、商品房并存,不是同一概念吧,造成的结果也会是不同的。
为什么要搞公租房,我觉得黄奇帆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已经阐述得非常清晰了。有必要再转贴一次: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住房制度经历了一个由计划分配到市场供给的过程。计划经济时期,实行单位公房和政府公房为主的分配体制,完全排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造成住房供应严重短缺,城市居民住房普遍困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制度逐步实行了市场化改革,住房实物分配逐渐被货币化分配所代替,大量存量住房按房改价出售,同时,商品房的供应占比逐步提高,使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得以较大改善。福利房货币化分配受益者大多是计划经济时代参加工作的老职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后出生的群体不得不在房地产市场购买商品房。尽管近些年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农民工公寓等供应形式,使一部分低收入群体有了住房保障,但保障面不到总人口的10%,事实上形成了住房供应主要靠市场来解决的“单轨制”。新生代城市居民、大学毕业生、外来工作人员等“夹心层”则被排斥在现有体制之外,既得不到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短期内也买不起商品房,这部分群体约占住房需求总量的20%以上。实践证明,无论完全由政府保障,还是完全由市场调节,单轨的供房体系都存在制度缺陷,难以满足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住房需求。


居住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住房也不同于一般商品,它兼具商品和保障的双重属性。即使欧美发达国家也不是单纯依赖市场供应住房,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应该跳出单纯的市场思维,既要借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推动中高端商品住房的合理配置,又要用政府“看得见的手”建保障性住房托底,实行城市住房供应的“双轨制”。几年前,温家宝总理就曾提出解决房地产问题的“双轨”思路: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府应提供和保障土地的需要;对于高档住房,主要靠市场调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们认为30%—40%的城市居民由政府保障房供应,60%—70%的居民由商品房供应,这是比较合理的“双轨制”体系。其中,政府保障房保障30%—40%的城市居民,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与收入结构吻合。一般而言,城市居民收入结构中,总有30%—40%处于中等偏下水平,除去日常生活支出外,他们难以承受市面上普通商品房房价,必须由政府施以援手。二是形成足够的覆盖面。30%—40%的城市居民,既包括了原有保障性住房的覆盖人群,又新增了“夹心层”的保障供给范围,能够真正满足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全覆盖。
我们认为30%—40%的城市居民由政府保障房供应,60%—70%的居民由商品房供应,这是比较合理的“双轨制”体系。
============================
如果这种我们认为是可依赖的,那么计划经济就是可能成功的.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我们认为30%—40%的城市居民由政府保障房供应,60%—70%的居民由商品房供应,这是比较合理的“双轨制”体系。
============================
如果这种我们认为是可依赖的,那么计划经济就是可能成功的.
邱晓云 发表于 2011-1-13 13:21
比例的确是没法确认的,所以需要动态把握,这是个技术活。
计划经济肯定是不可能成功的,但中国在老共的一党执政下,计划思路又是不可能被摈弃的,试图在老共的一党执政下,实现真正的市场经济,在我这个为党工作多年的人看来,根本就是天方夜谭。所以,现实来看,与其抨击计划,不如关注计划之下的民生。
龙永图:单靠房产税不能抑制房价

    本报北京讯  1月9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这终于让流传多时的“房产税”新政“靴子落地”,虽然不知道具体执行细节,但是重庆将试点房产税的消息,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昨天在北京举行的2011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上,“房产税”话题热度不减。
    其中,G20集团研究中心秘书长龙永图表示,开征房产税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不过他认为单靠房产税不能抑制房价,只有保障房体系建得差不多的时候,房价才有可能抑制。“整个财税制度的设计应该按照双轨制这样一个特点来进行。也就是说对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住房体系实行两种不同的财税体制,我认为这个是我们设计房地产税收制度的一个重要的前提。”
    龙永图表示,房产税目前还有三大问题亟待完善,一是在设计财税改革方面应考虑一下怎么样建立一个庞大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资金来源,二是如何来弥补地方政府因为土地财政收入减少以后所带来的情况,三是对商品房体系内住房开征房地产税,如何开征房地产税又不会把商品房住房体系搞乱、搞垮。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支持房地产税,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在论坛上表示,中国房产税的前途是光明的,但是道路是艰难的。他说:“我认为第一是法理不通,第二不具备基本条件。你按照什么方案征,这些方案都有一些不公平,只要公布出来很多老百姓都会炒成一锅粥。既然不能得到认同,那么在执行的时候,就会面临很大的障碍。可能是有了政策,但收不上来钱。”
    对于有传言称重庆房产税的税率或为1%时,央行货币政策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这一税率属实,那么1%的标准太高。他认为,房产税应该实行宽税基、低税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有效征收:“把降低国内房价的希望寄托在征收房产税上是不现实的,国际上房产税税率一般为0.5%至0.8%,中国可以借鉴或采取更低的税率。”
李炜光:中国应开征房产税吗?




    【背景】近日召开的重庆市人大、政协“两会”上,重庆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对高档商品房开征房产税。而目前,开征高档房房产税已经有关中央部门批准,正在拟定具体方案。
  房产税是对房产保有环节征收的一种税,也被称为“物业税”。在许多发达国家,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主要用于为当地居民提供公共产品。而在中国,除了为地方政府筹集收入,房产税还被赋予了调控房价、缩小收入差距等目标。
  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研究开征“物业税“。此后,围绕着该税征收与否、如何征收等问题,争论不绝于耳。从国际经验看,开征房产税,并非调控房价和缩小收入差距的“尚方宝剑”。
  尽管如此,由于房价在调控中逐年攀升,而经济发展的同时,收入差距日益拉大,房产税的开征日渐挑战诸多城市居民的神经。受重庆开征房产税消息影响,本周一A股市场中,房地产板块出现普跌。
  那么,开征房产税真能遏制房价猛涨吗?目前,全国普遍开征房产税的时机真的成熟了吗?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认为,开征房产税基本不可能抑制房价上涨。而如果房产税不能主要用于改善社区公共服务,那么在全国范围普遍开征房产税的理由并不充分。
  在他看来,目前房价不断攀升的根源在于,政府垄断并经营土地,高地价推高了房价。目前,地方政府收入的半数以上来自于土地出让及房地产。“其实,房价并非如政府认为那样是由炒房者炒高的,其根源在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二级市场的体制。”
  李炜光指出,目前,政府出台政策防止老百姓在市场中逐利,而自己却泥足深陷,成为房地产市场最大的赢家。只要这种现状不改变,房价虚高的局面就不会根本改观。如果不触动现行土地和财税体制,开征房地产税,“不过从纳税人手中多拿走一笔钱而已”。
  就房产税与调节收入分配的关系,李炜光认为,从法理层面讲,房产税作为对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的一个税种,对收入再分配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前提是,必须要解决一系列“技术性难题”。
  其中,首要的是应对纳税人明确征税目的。“目前,常见的税收都被滥用、被浪费、被挥霍,政府想让纳税人对新开征的房产税高度认同,这绝对是一种奢望。开征该税后,如果纳税人普遍抗税怎么办?法不责众怎么办?”
  李炜光提出,从国际经验看,房产税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而中国目前提出的征收理由,无论是“调节收入分配”、“抑制房价虚高”还是“为地方政府筹集收入”,因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并不直接相关,“皆无正当性”。
  更何况,地方政府的利益系于市场和千家万户的私有财产权上,纵使政府凭借强大的行政力量可以征税,也能征收到税,但这很容易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加剧官民之间的对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李炜光指出,政府征税,本质上是靠合法的强制把公民个人的财产转移到政府手里,因此新增税种或增加税负,必须要有非常严密的制度设计。从当前房地产税制的制度设计看,“政府并没有用心于此,显然准备不足”。
  最重要的是,开征房产税,不能政府自行行事,必须经过人大讨论、听证,然后经过投票表决的程序,“必须让民众充分参与决策”。当前,一些政府部门或地方企图改造现有房产税,把其扩大到居民自住房屋上,规避必要法律程序,这违背了民主财政原则。
  (财新记者 刘志洁 杜珂 采写)

房价被指越调控越攀升 去年上海均价涨幅创纪录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1-1-13 18:22 编辑

2011年01月12日23:11新民网我要评论(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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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2010年上海楼市,“调控日益严厉但房价还在涨”这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但若说“2010年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均价环比涨幅史上最凶,超过以往任何一年”,估计绝大多数人都会诧异。

但统计数据已出炉,“成交均价涨势史上最凶”已是事实。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市各环线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内环内、内中环、中外环、外郊环、郊环外的环比涨幅分别高达36.41%、41.39%、58.64%、52.95%和54.94%,即使是疯狂的2007年和2009年,同类数据仅分别是15.43%、25.37%、16.01%、12.60%、36.35%和16.54%、10.85%、29.36%、17.35%、7.09%。

最终的统计数据描摹2010年上海房价的疯狂,有些让人瞠目结舌:成交均价10万以上的楼盘已经从2009年的3个增加到7个,2010年一手豪宅销售额达创纪录的360亿元。原本成交均价已超10万元的汤臣一品,2010年的成交均价再涨近一半。

如果说这就是严厉调控的2010年楼市的结局,不免有些刺痛。

“年度成交均价环比涨幅这一数据,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房价的上涨速度,但却是最能说明房价当前所处位置。”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坦言,2010年成交均价的统计结果清楚说明上海房价处在历史高位。

成交均价环比涨幅创历史

“2010年,大家都能感觉到豪宅卖得好,但最终统计的结果还是吓了一跳。”一位房地产代理公司负责人坦言。尽管2010年的楼市遭到严厉调控,但上海豪宅市场依然保持热销之势,平均每天有近亿资金进入,豪宅的价格也被持续推高。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60个均价超过5万以上的楼盘共成交了2342套房源共计53.78万平方米,总成交金额360.45亿元。而2009年只有33个均价5万以上的楼盘成交了1639套43.12万平方米,总成交金额297.11亿元。

上海官方房地产成交网站数据显示,其中,汤臣一品2010年成交17套房源的均价达到154168元/平方米,比去年成交41套房源103828元/平方米的均价上涨了48.5%。受其带动,黄浦江对面的外滩九里等也开始大幅提高建筑和装修标准。

城市核心地段的优质楼盘价格上涨惊人。另一个案例是,徐汇苑2010年1月推出的三期产品虽然品质较之前的二期大有提升,但售价更是从3万元直接抬高到6.5万元/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顶级豪宅的阵容在2010年实现快速扩容。成交均价10万以上的楼盘已从2009年的3个增加到7个,而2008年之前上海一直只有汤臣一品一个楼盘的售价超过10万。

“预计两年后上海豪宅的门槛就将从现在的5万元以上提高到10万元以上,那么各环线各档次的房价格局也将会重新洗牌。”薛建雄分析。目前,新鸿基的滨江凯旋门和襄阳市场项目都已提到上市日程,这两个项目的售价将会直追汤臣一品,而黄浦江沿线的一些楼盘已经在向10万元的单价冲刺,其它内环内优质地段新盘的售价也都在向10万元冲刺。

2010上海各板块楼盘房价变动(2009年四季度均价与2010年四季度均价对比)统计发现,上海有效统计的83个楼市板块中,有2个板块涨幅超过100%,16个板块涨幅在50%-100%之间,23个板块涨幅在30%-50%之间,波动在10%以内的仅7个板块。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商品住宅2010年成交均价的环比涨幅出现了从未有的疯狂。

有专业人士分析,其实,年度成交均价环比涨幅比当年成交均价升幅更能直接说明房价当前所处的价位。正是由于2009年底房价攀上高位后,在2010年的严厉调控中,不但没有下调,反而维持高位并继续攀升,才导致最终年度成交均价环比涨幅井喷。
征税可以抑制投资需求,强度够大就能降低房价.目前买房有相当部分为了投资保值,重庆的144平米规定等于认定144以上是投资,需要征税,将来他也可以将这标准降到44平米,超过44平米就算投资,要征税.只要征得够重,确实可以压 ...
邱晓云 发表于 2011-1-13 12:33
征税到底可不可以压房价,显然一个答案是征得太少没法压房价,历史已经证明了,交易税所得税都没用。还有个答案是:如果征100%的税肯定有效果。但是100%的税意味着没收财产搞土改,不是搞市场经济。

征税数字太小,增加交易成本推高,推高房价;再高一点,抑制交易,大家不买也不卖,即使价格跌了,没有成交量,前面几次调控刚出来就是这样的效果。再高上去,引发恐慌性抛售,富人卖掉房子往国外跑,政府不可能走到这一步。

所以我目前的观点是征税只能推高房价或者暂时抑制交易,不能压房价,除非直接导致崩溃。
比例的确是没法确认的,所以需要动态把握,这是个技术活。
计划经济肯定是不可能成功的,但中国在老共的一党执政下,计划思路又是不可能被摈弃的,试图在老共的一党执政下,实现真正的市场经济,在我这个为党工作多年的人看来,根本就是天方夜谭。所以,现实来看,与其抨击计划,不如关注计划之下的民生。
亚平 发表于 2011-1-13 13:28
之所以要抨击计划,正是因为最终它会扰乱民生.真正的市场经济不可得,仍然应该追求多一点市场经济.福利要搞应该从最基本的需求搞起,给贸然进入城市却找不到饭碗的人提供每天几元钱的伙食,一个遮风挡雨的通铺,五十万元可以做不少事,五十万造公租房只够一套,只满足一家人,不要说可能被腐败掉,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放弃了帮助最困难者,去帮助了次困难者.黄市长还有个想法是很错误的:他认为既然房子还是房子,那么财富就还是财富,五十万不会贬值,分配给谁住它依然值五十万.实际作为福利房一旦分配,所有权居住权分开,房子价值就贬值,还说保险会要这样的资产,开什么玩笑!它的价值有可能很快归零,甚至成为负值.想一想,现在拆迁到公房,国家有产权,居住者有居留权,国家仍要作赔偿,是不是宁可没有这房子?落实政策,我家的私房先还产权.过了几年才拿回居住权,中间若干年算国家转租的,到还房子的时候,大修费高于房租一万元,那时万元户还很希奇,居住权与产权分开,产权价值为负的一万元!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今天杭州的一条新闻是要建多少套公租房作为人才公寓。在市场经济中,既然是人才,应该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比较高的劳动报酬,因此就不是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专门为了人才建公寓,既不是市场经济,也不是真正帮助弱者的福利制度,最终只能成为不伦不类的权力寻租工具。
.福利要搞应该从最基本的需求搞起,给贸然进入城市却找不到饭碗的人提供每天几元钱的伙食,一个遮风挡雨的通铺,五十万元 ...
邱晓云 发表于 2011-1-13 20:25
前几年有某理工学院的老师在人代会分组讨论时提过类似建议,其他人无一赞同,我就亲耳听到某领导私底下咕哝了一句,只有书呆子才想得出这种建议,我要是提供免费食住,消息一传出去,全中国的乞丐全跑我们这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