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1 23:30 发表
以实际行动响应金秋号召,俺的头像变成一点都不龌龊还有点纯情的小太阳啦!
俺从不觉得和尚以前的头像很龌龊,不过变成个小太阳也不错。
看来俺是把和尚给得罪了,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和尚也忒细腻了。你这样的人去做和尚太屈才了。俺陪个罪成吗?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1 22:52 发表
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
真是这样么?恰恰是,阳光照出了龌龊,洁者特别容不得龌龊,忍不住要去扫掉。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1 23:38 发表

真是这样么?恰恰是,阳光照出了龌龊,洁者特别容不得龌龊,忍不住要去扫掉。
那,若是现在只看见梧桐MM 率真、洒脱的一面,算不算是扫掉了龌龊捏?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10:15 发表


那,若是现在只看见梧桐MM 率真、洒脱的一面,算不算是扫掉了龌龊捏?
金秋,我们尽量别拿网友说事好吗?
我针对的是你说的这句话:“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 ”如果真是这样,人们就永远不敢看到罪恶,甚至,在面对罪恶时,还要热情歌颂一把,否则,自己就不阳光了。结果,协同为恶者,成了阳光之人。这个世界,真的很灿烂吗?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2 11:32 发表

金秋,我们尽量别拿网友说事好吗?
我针对的是你说的这句话:“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 ”如果真是这样,人们就永远不敢看到罪恶,甚至,在面对罪恶时,还要热情歌颂一把,否则,自己就不阳 ...
回花间:这个帖子是《法国梧桐结婚了》,针对梧桐结婚这件事,有的赞美,有的调侃,有的说得很出格被删除了,所以我才说了“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离开了具体的环境,这句话也就不会产生了。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12:35 发表


回花间:这个帖子是《法国梧桐结婚了》,针对梧桐结婚这件事,有的赞美,有的调侃,有的说得很出格被删除了,所以我才说了“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离开了具体的环境,这句话也就不会产 ...
那么就结合语境来讲吧,即使是针对梧桐MM,也不能用“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是人看到的是龌龊”来分析或概括。梧桐MM的个性是多面的,只能说,有的人看到这一面,有的人看到那一面,有的人,看得相对全面些。只要是依事实得出的结论,跟评论者是阳光还是龌龊有何关系?除非是昧着良心,不顾事实,无中生有,造谣诽谤,那才是龌龊。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1 23:36 发表
看来俺是把和尚给得罪了,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和尚也忒细腻了。你这样的人去做和尚太屈才了。俺陪个罪成吗?
金秋啊,俺是大过节的闷在家里无聊啊,所以到处逛论坛灌水玩。俺自己都不知道你得罪了俺捏。仔细看看,这又细又腻有些不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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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说“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是人看到的是龌龊”,让偶想起佛印和东坡的对话:
苏东坡首先问:“你看我像什么?”
佛印禅师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学士像一尊佛。”接着又反问他: “你看老僧像什么?”
苏东坡想了又想,见佛印禅师穿了一件黑色僧袍,人又长得胖,盘腿坐在那里,黑乎乎的一大堆。于是便冲口而出,说:“和尚活像一堆牛屎。”
佛印禅师听了,不怒反笑,默然不语,然后怡然自得地闭目养神。

偶觉得金秋说的有道理,花间说的也有道理,使劲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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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说“只要是依事实得出的结论,跟评论者是阳光还是龌龊有何关系?”俺不能苟同。具体到梧桐MM结婚这件事,有人看到的是梧桐和她的男朋友感情炙热,可喜可贺;而有人看到的却是……,所以才有人呼吁不要议论别人的私生活,就是因为有的议论太难听了。而这些难听的话也都是根据事实得出的结论。
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2 13:48 发表

金秋啊,俺是大过节的闷在家里无聊啊,所以到处逛论坛灌水玩。俺自己都不知道你得罪了俺捏。仔细看看,这又细又腻有些不符哦。
没有得罪和尚就好,和尚可是得罪不得的。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17:34 发表
花间说“只要是依事实得出的结论,跟评论者是阳光还是龌龊有何关系?”俺不能苟同。具体到梧桐MM结婚这件事,有人看到的是梧桐和她的男朋友感情炙热,可喜可贺;而有人看到的却是……,所以才有人呼吁不要议论别人的 ...
大兴兄之所以这么呼吁,是出于友善,跟评论者的阳光龌龊无关,如果有谁将言之有据的评论者视为龌龊,那么,按照金秋的意思推理下去,这个“谁”,不也就龌龊了?咱可不能这么说,是吧?
我向来对“智者见智、淫者见淫”的说法持否定态度,这句话最容易被混淆是非者拿来忽悠人。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俺向来对“智者见智……”,改一下:俺向来对“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持肯定态度。得知一对恋爱中的情侣发生了关系,情者和淫者发表的看法是完全不一样的,情者的话会很阳光,淫者的话会让人不舒服,用的词就很龌龊,这不用“推理”,明摆着。
人家结婚,搞得老师和尚春心荡漾,这女博士厉害。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18:17 发表
俺向来对“智者见智……”,改一下:俺向来对“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持肯定态度。得知一对恋爱中的情侣发生了关系,情者和淫者发表的看法是完全不一样的,情者的话会很阳光,淫者的话会让人不舒服,用的词就很龌龊, ...
金秋这一改,可是转移了方向,前提已经是明摆着的——他们是情侣,那么,情侣之间发生关系本来就很正常,轮得着旁人指指点点?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全面赞成花剑的见解,几乎不能同意金秋的看法。
按照金秋的看法,说小了是赋予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来判断他人是“情者”还是“淫者”的绝对判断权,甚至还进一步可以对所有第一次判断(评论)的人进行第二次“情·淫”判断,而且金秋的看法支持了二次判断的肆意正当性。
说大了,这种思维方式是属于天主教式思维,隐含的意思是“存在客观的真理,真理在我手”。这是逆向于自由主义思维方式的前近代性思维。

[ 本帖最后由 迅弟儿 于 2007-10-2 20:25 编辑 ]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2 18:34 发表

金秋这一改,可是转移了方向,前提已经是明摆着的——他们是情侣,那么,情侣之间发生关系本来就很正常,轮得着旁人指指点点?
明白了,我们争的就不是一码事儿,我的前提就是情侣,如果不是情侣,那还争什么?
原帖由 迅弟儿 于 2007-10-2 20:22 发表
全面赞成花剑的见解,几乎不能同意金秋的看法。
按照金秋的看法,说小了是赋予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来判断他人是“情者”还是“淫者”的绝对判断权,甚至还进一步可以对所有第一次判断(评论)的人进行第二次 ...
几乎没有看懂迅弟儿在说什么。如果你跟你的女朋友发生了关系,有人说你们是感情,有人说你们是淫荡,你喜欢哪种价值判断啊?

没看懂啊,那就没办法了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20:30 发表


几乎没有看懂迅弟儿在说什么。如果你跟你的女朋友发生了关系,有人说你们是感情,有人说你们是淫荡,你喜欢哪种价值判断啊?
直接回答就是:
1,如果我宣扬了我与女朋友做爱的事实和感受,别人怎么说都是在可预见的常识之内的事情。人们会有不同的看法,那是他人的思想和言论自由。
2,只要人们的看法不构成犯法,就没有任何问题。
3,我不会也不可能有完全的理由按照“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思维方式来判断发表看法的人到底是出自于“情”还是“淫”的心理状态。因为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地判断。因此“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是非常主管的道德评价,同时也是一个非常方便的道德攻击理由。这种判断思维的前提是:我是正确的。

这样解释看懂了吗?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因此“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是非常主管的道德评价”
应为“是非常主观的道德评价”。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思维方式能够引起的另一个混乱是受到同等的反驳之时:
“不对啊,我认为我自始自终都是从情者的角度在评价啊。你金秋说我是淫者,我看你才是淫者。你不是淫者,你怎么会把我这样的情者看成淫者?不是说淫者见淫么?”

这样的解释金秋是不是更能看明白?

[ 本帖最后由 迅弟儿 于 2007-10-2 21:11 编辑 ]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原帖由 迅弟儿 于 2007-10-2 21:09 发表
“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思维方式能够引起的另一个混乱是受到同等的反驳之时:
“不对啊,我认为我自始自终都是从情者的角度在评价啊。你金秋说我是淫者,我看你才是淫者。你不是淫者,你怎么会把我这样的情者看成 ...
说别人是淫荡还是从情者的角度在评价?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如果他没有说出来,那么我不该揣摩别人是淫者,可他已经都说出来了,而且说得那么难听,你让我怎么把他看成是情者呢?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21:29 发表


说别人是淫荡还是从情者的角度在评价?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如果他没有说出来,那么我不该揣摩别人是淫者,可他已经都说出来了,而且说得那么难听,你让我怎么把他看成是情者呢?
1,假如你认为的“淫者”说他没有说别人淫荡,你就得证明他“说别人是淫荡”了。这将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过程,还要涉及对什么叫“淫荡”的看法。
2,中世纪的天主教神父经常谴责偷情男女是“淫荡”,照金秋的说法神父就是“淫者”了?
3,如果有人宣扬自己的情事并给他人留下炫耀的印象,有可能这个人非常希望别人用“淫荡”的方式议论他(她),并以此获取心理上的满足。这样的人是存在的。所以说,“说得难听”仅仅是你一个旁观者的感想,而当事者很有可能为“淫荡的议论”兴奋得睡不着觉。这时候金秋披着道德的光辉来阻止“淫者”,对于当事人来说反倒有可能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你在破坏她的快感。

所以综上所述,我希望金秋回答80楼的回帖,而不是像82楼那样可有可无的回帖。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好玩
本人在经济领域是社会主义者,在政治上是自由主义者,而在文化方面是保守主义者。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20:27 发表


明白了,我们争的就不是一码事儿,我的前提就是情侣,如果不是情侣,那还争什么?
俺们73楼前,争的就是同一件事儿,到了74楼,被金秋悄悄改成了另一件事,78楼开始,金秋突然把大前提全部推翻了。
金秋,你8能这么大力哎~~~~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按照金秋的观点,俺和尚绝对属于淫者见淫滴淫。推论下去,从俺根据某些剧情批判某人金秋推论出淫者和尚,那从金秋看到和尚说了几句话就认为是淫者我们又该推论出什么呢?
一定要说明的是:俺从没说过淫荡,俺觉得看不过去的是那种一会儿跟教授谈恋爱一会儿跟正处上床的行为,俺还看不惯炫耀隐私的女孩子,还看不起那种对政界谄媚之人。顺便谢谢猪头的夸奖,和尚那颗春心就没死过,一直荡漾着呢!
以上都是玩笑,下面才是这个贴想说的。
俺以为“淫者见淫,情者见情”成立是有条件的。如果我们一帮人国庆出游在小河边看到一男一女正上演三级片,有人指责淫荡有人感叹感情炽烈。此时,我以为说“淫者见淫,情者见情”有一定道理,基本成立。
但是,如果定睛一看,发现这一女原来是一帮人中某哥们的女朋友,这时有人指责淫荡还能说明指责那人内心淫荡吗?
如果等其结束再一唠嗑,得知这一男一女也不是什么恋人关系,只不过看阳光明媚,国庆又闲来无事,寂寞之余找个人出游,结果小太阳一晒,小微风一吹,小河水一荡漾,感觉就来了!她还告诉我们,感觉特好,很温暖、很浪漫、很颤抖、很消魂,绝对很值得留恋!这时是不是该齐口夸赞他们是真性情?俺倒觉得说不定他们更受落真淫荡的评论,就像迅弟儿说的。说到这,突然不明白什么叫淫荡,什么叫感情,谁先给俺解释解释?先整明白什么叫淫荡再说其他,免得和尚都不知自己算啥淫。
梧桐mm不同的是她一夜之后幸福到冒鼻涕泡于是毅然决定结婚。从普通朋友到床上朋友到准老公,这种闪行为和尚俺没不同意见,想结就结敢爱敢弃,挺好。

[ 本帖最后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3 0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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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一帮人国庆出游在小河边看到一男一女正上演三级片,有人指责淫荡有人感叹感情炽烈。

此时,我以为说“淫者见淫,情者见情”有一定道理,基本成立。

西塞罗认为自然法“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它允许做应该做的事情,禁止相反的行为。”1 K+ j# X3 e9 O1 C" k' v# Y

但是,如果定睛一看,发现这一女原来是一帮人中某哥们的女朋友,

这时有人指责淫荡还能说明指责那人内心淫荡吗

保罗认为自然法“永远是公正和善良的事物”
$ B8 t$ G: ~, j4 ]

如果警察叔叔再一审,这一男一女也不是什么恋人关系,只不过看阳光明媚,国庆又闲来无事,寂寞之余找个人出游,结果小太阳一晒,小微风一吹,小河水一荡漾,感觉就来了!

这时是不是该表扬他们是真性情?

乌尔比安说“自然法是大自然教给一切动物的法则”

说到这,突然不明白什么叫淫荡,什么叫感情,谁先给俺解释解释?先整明白什么叫淫荡再说其他,免得和尚都不知自己算啥淫。www.xzmw.net8 _; l) h- b: ]

盖尤斯认为自然法是“自然理由在所有人当中制定的法”

梧桐mm不同的是她一夜之后幸福到冒鼻涕泡于是毅然决定结婚。从普通朋友到床上朋友到准老公,

这种闪行为和尚俺没不同意见,想结就结敢爱敢弃,挺好。

尤里安认为,“在不采用成文法的情况下,必须遵守由习俗和习惯确定的那些规范。……我们遵守它们仅仅是因为人民决定接受它们。”

                                                      绿字部分 —— 摘自《论罗马法学家对西方法学史的独特贡献》[张锐智]
以前我不叫这名
俺重新对中国的和尚燃起了希望。
俺忍不住还想赞美一声:真是一个好和尚啊!
8颤抖,8销魂,偶是永苗偶怕谁!
楼上的永苗究竟是谁呀,好奇死俄了
俄晕,才看清永苗姓李。俄还以为陈永苗捏。
本人在经济领域是社会主义者,在政治上是自由主义者,而在文化方面是保守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