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3 20:31 发表
当初梧桐MM发帖祝贺自己工作时,就是这个某某某让她请客的,而梧桐当真请客时,那个某某某又假作不知,连请个假都不愿意,致使梧桐MM深受伤害。她曾经写主帖表示,宁可在梅茗手下做事,也不在某某某手下做事。话音未 ...
不过以我对梧桐MM的了解,她不是一个报复心很强的人,她当初跟童版骂得那么狠,可到了武汉还想请童版吃饭来着;当初梅茗要封她的帐号她那么气愤,可她还是承认梅茗是个好版主,她连童版和梅茗都没有报复,为什么偏偏对某某某怀恨在心捏?所以我认为她申请做版主是真诚的,辞职也是真诚的。
真是奇了怪了,金秋是糊涂得厉害。梧桐在看清事情的整个过程后,并没有对梅茗表示气愤,相反,她看到了梅茗善于听取他人意见的可取之处,于此同时,她也看到了某某某不听民意革人之职的行为,于是才有了鲜明的立场。她刚刚表明宁可在梅茗手下做事,却跑到了她认为独断专行者手下做斑竹,这在金秋眼里是真诚的?我真诚地认为,金秋这样的认识能力很是出我意料。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关于这个话题,该说的我已经说清楚了。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3 20:55 发表


不过以我对梧桐MM的了解,她不是一个报复心很强的人,她当初跟童版骂得那么狠,可到了武汉还想请童版吃饭来着;当初梅茗要封她的帐号她那么气愤,可她还是承认梅茗是个好版主,她连童版和梅茗都没有报复,为什么 ...
金秋还是太善良了。
“她刚刚表明宁可在梅茗手下做事,却跑到了她认为独断专行者手下做斑竹,这在金秋眼里是真诚的?我真诚地认为,金秋这样的认识能力很是出我意料。”———因为真名那时需要斑竹,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别说是梧桐MM,就连我也曾经动过出任真名斑竹的念头。不是为了吴洪森,而是为了真名网,为了所有喜欢真名网的网友。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3 20:31 发表
当初梧桐MM发帖祝贺自己工作时,就是这个某某某让她请客的,而梧桐当真请客时,那个某某某又假作不知,连请个假都不愿意,致使梧桐MM深受伤害。她曾经写主帖表示,宁可在梅茗手下做事,也不在某某某手下做事。话音未 ...
表示怀疑。除非花间有确凿证据。
如果花间所言是真,梧桐岂不是心胸狭窄报复心强落井下石之人?和尚俺严重谴责这种行为。
据说今晚梧桐结婚是真。其提出当斑竹在前,发布结婚信息在后。虽然自荐宣言里专门明示未婚有些蹊跷,但也可以理解为广撒网或者乌搞。难道那时她就知道中秋夜会与师兄相会相爱以至结婚?还是中秋夜并不是初夜有部分虚构?
我还是宁愿相信那只是凑巧,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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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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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打开这个贴,俺都会学习学习Ann的帖回帖,但看了几遍还是整不明白,没办法,法盲一个。可惜没人沿着自然法的话题说下去,应该蛮有看头儿的。
忘了要说声谢谢李永苗和迅弟儿,俺要努力做个有礼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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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你所言。加入了你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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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此帖:

作者:法国梧桐
--  发布时间:2007-09-18 12:23:37

--  我的回应——兼谈梅茗与吴洪森



在周熙所发帖子《[公告]老吴请进》后面,有好几个跟帖牵扯到我,我觉得有必要出来公开回应一下,也顺便谈谈我对真名最近这起事件的看法。

关于梅茗管理员试图封杀我一事,我也是直至今日才知晓,不过,我觉得这事可以理解,每个人,总会有自己的好恶,然后根据自己的好恶作出判断、采取行动,这是人之常情,概莫能外,领导者也同样如此。打个比方,如果让我执掌真名生杀大权,我会第一时间封了那个女性发帖狂的帐号,我也可以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真名是知识人论坛,不能堕落为精神病人的家园。正因为如此,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所以说我们才需要民主,假如每个人都能成为民主圣人,那还要民主做什么?须知,谁也不可能用手拎着头皮脱离大地。

我记得我以前讲过,民主与民主作风不同,民主作风检验的是领导者个人的民主素养和民主意识,而民主则是一种制度安排,强调的是分权制衡,尤其是,在诸权之上,不能再有一个凌驾一切的“最高权力”,如果有这样的“最高权力”存在,不管“最高权力”掌有者的个人民主素养、民主意识有多么的高,这样的所谓民主是不可靠的。

而且,从最近这起事件可以看出,吴洪森个人的民主素养、民主意识也是相当欠缺,他对民主的理解,大概还停留在幼稚园的阶段。梅茗管理员在试图封杀我的帐号之前,预先征询其他管理人员的看法,并及时采纳别人的意见,中止了这一愚蠢行为(我不得不说,我对这样的愚蠢行为愤怒到极点);而吴洪森仅凭个人的意愿、个人的判断,未与任何人商量,就直接剥夺梅茗的管理员头衔,由此可见,作为一个领导者,或者说管理人员,吴洪森的民主素养、民主意识远远及不上梅茗。

所以,退一步讲,如果真名必须设立一个掌有最高仲裁权力的领导者职位,我宁愿推举梅茗担任,而不是吴洪森,因为我现在知道,梅茗即便要封杀我,起码会在采取行动之前征求他人的意见,我还可能因他人的反对而侥幸生存,换了吴洪森的话,一旦我得罪他、或是哪个地方不合他的心意,他会立即予以封杀,决不会与任何人相沟通,到那时,我岂不是连申诉的权利也会被彻底的剥夺。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3 21:24 发表
花间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你所言。加入了你自己的理解。
没看明白~~~这里的“你”是指谁?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对了,我要响应李大兴的倡议,别再陷入过去的纷争。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这个话题再扯就没意思了,给别人多一点私人空间,各位都是厚道善良的人,再说下去就成街道上的大妈了。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三万五千点,做街头吵架的老大爷也值得。
参加交流
前一阵跟一个深交所的吃饭,他说美国股市发展了五十年才到现在,中国这样高值很泡沫,菜农大爷为泡沫吵架值得吗?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同意平平!都是长假闹的,各位好好玩,好好休息
原帖由 杜雅萍 于 2007-10-3 21:49 发表
前一阵跟一个深交所的吃饭,他说美国股市发展了五十年才到现在,中国这样高值很泡沫,菜农大爷为泡沫吵架值得吗?
我在看《伟大的博弈》,似乎美国的股市比五十年长一些。
参加交流
同意花间和杜雅萍,没什么好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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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得精彩,我认为好要加油,否则失去崇尚争鸣的精神。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3 21:33 发表
对了,我要响应李大兴的倡议,别再陷入过去的纷争。
这只是倡议,不是禁止。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判断,所有的言论范围都不受时空和内容的限制,人们都可以自由的思考,自由的发言。
有人认为陷入过去的纷争不太好,也会有人认为从过去的经验中可以燕谈出一些新的认识,明白一些新的道理。还会有人认为过去没有讲清楚的问题,应该接着再讲清楚,弄清玉石之分。
正是因为言论是自由的,人们的认识才能够多元,这个社会才会丰富多彩。

言论的自由唯一需要受到限制的是涉嫌人身攻击,名誉损害。从这层楼里,我还没有看到哪个网友有这个明显的倾向。如果梧桐本人看到后觉得很不舒服,觉得受到了人身攻击和名誉损害,可以进行告诉,斑竹会议会根据分析和判断来确定责任。民事上的责任问题,这里也是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因为某个言论是否涉嫌人身攻击,名誉损害,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不是一句“淫者见淫”的诛心论就可以断定的。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本质就是:我说我情,我就是情,我说你淫,你就是淫。
根据则是:这不是明摆着的么。

所以关于这个问题,已经讨论清楚了。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呵呵,闲扯一句。

再补充一句。我通过这些讨论,明白了一个潜规则:那就是今后如果有人拿出“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架势要作判断的时候,大致这个人已经把自己摆到了“情”的位置,而把他人摆在了“淫”的位置。
所以他(她)从一开始就已经是“正确”的了,再怎么辩论对方是不可能正确的。
这种绝对论的思维方式因为不能导入相对论的视角,会常常令很多人为自己的善良而自我感动得颤抖(这是真的,伪装的可能性非常小,尽管外表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伪装。过去把偷情的女人装进猪笼子里丢进河里时,在旁边的一些老人们就感动得老泪纵横。巴基斯坦的男人们用石块砸死被强奸所以冒犯神的女性的时候,俺也在电视中看见村里的老阿訇在感动地流泪------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们啊)。俺觉得非常眼熟,至少欧洲的中世纪就是处于这种状态之下的。

[ 本帖最后由 迅弟儿 于 2007-10-4 03:50 编辑 ]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回迅弟儿:
1、你说:“这只是倡议,不是禁止。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判断,所有的言论范围都不受时空和内容的限制,人们都可以自由的思考,自由的发言……”———这段俺极为赞同。我也认为过去的纷争值得探讨,每个人都值得反思,包括我这个发表了点个人看法的旁观者。这样可以总结教训,防止类似的纷争再度发生。
2、你说:“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本质就是:我说我情,我就是情,我说你淫,你就是淫。———这话不太准确!“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是套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来,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没有“我就是仁者,我就是智者”的意思。如果不是套用,那这句应该说成:有人见到了情,有人见到了淫,这样说着不是麻烦?现在你认为别人说出性-爱的感受是在炫耀“淫”,而我认为别人是在炫耀“情”,既然你这么怕别人说你是淫者,那么我改改:这是淫者见情,情者见淫,行了吧?我不在乎别人说我是情还是淫,我只在乎自己看到了什么。
3、我不知道梧桐MM看了这个帖子会如何感受,我只管我自己的感受,自己有了什么感受就把它表达出来,这应该允许吧?
4、你146楼的闲扯是不是有点太离谱了点儿?

[ 本帖最后由 金秋 于 2007-10-4 08:22 编辑 ]
闲扯两句:俺喜欢吵架,这是俺长假的唯一乐趣,尤其喜欢跟紫壶吵架,跟迅滴儿吵架也还凑合,谁也别拦着。
146楼的闲扯怎么有点太离谱了点儿啦?那是这幢大楼里最有价值的言谈!

说明金秋跟紫壶吵架还凑合,跟小迅吵架就要锻炼她的理解力了。毕竟文艺作家比较感性,不是学者。
本人在经济领域是社会主义者,在政治上是自由主义者,而在文化方面是保守主义者。
迅兄的法理是完全不错的。然而,我希望诸位适可而止是因为,第一、此帖关系到一位网友个人私事,而她本人又没来这儿,在这种情况下对她的事大发议论似乎不大合适吧?第二、燕谈和真名、独角兽无论如何本出同门,很多网友都是几处跑的,我希望三家和平共处,所以我不赞同再提过去的事。第三、在这个帖子玩的网友大概是觉得好玩,但是另一些网友不免觉得这个帖子接近八卦。第四、新来的网友目前只能先到茶室,他们看到这个帖子是不是会一头雾水,一点不觉得有趣,而是想:这些人在干嘛呢?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3 21:09 发表
“她刚刚表明宁可在梅茗手下做事,却跑到了她认为独断专行者手下做斑竹,这在金秋眼里是真诚的?我真诚地认为,金秋这样的认识能力很是出我意料。”———因为真名那时需要斑竹,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别说是梧桐MM,就 ...
赞同金秋,俺潜水潜成版主,也是出于这个念头.
一个国家回避历史,一个论坛也如此。
面若桃花,心如毒蝎,齿同利剑,情似邪魔。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7-10-4 08:47 发表
我希望诸位适可而止是因为,第一、此帖关系到一位网友个人私事,而她本人又没来这儿,在这种情况下对她的事大发议论似乎不大合适吧?第二、燕谈和真名、独角兽无论如何本出同门,很多 ...
只同意大兴先生的第一条中的前半句,即:关系到网友个人私事。我反对纠缠于网友个人私事,但是如果基于该私事引发一些值得探讨的话题,那是应该大掐特掐的。比如此贴中的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比如Ann提出的自然法。此间或许难免再次涉及该网友,但如果讨论者只是作为例证引用以更好的阐述观点,除非该网友抗议,否则她来与不来都一样不是问题。
同样的,如果因过去的事情而总结经验探讨提高对策,这没问题,但纠缠于过去具体事情的具体细节,就没意思了,我上面贴中说同意花间和杜雅萍的话,正是基于此。
至于其他有网友觉得八卦很正常,每个帖子不同的网友都会有不同的意见吧?反正和尚觉得好玩管不了那么多别人怎么想。
而最后一条尤其不同意,当然站在大兴先生的立场有维护论坛形象的责任,而更多的网友难当如此重任,发贴时要考虑是否能让所有的游客看得明白、有趣。事实上,我一直不明白燕谈为什么不让游客看其他版面,其他版面总比茶室这个灌水的地方更能体现网站的档次和内涵吧?在此正式问问:为什么呢?有什么必要?真的有如此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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