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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9-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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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房子
话题是从“抢房子”这个词开始的。这是一个专有所指的词语。
听说有位大学教授,因嫌单位分配的办公室太小,遂要来隔壁另一教师办公室的钥匙,把自己东西往里一搬,把门口那个教师的姓名标牌撕下,扔到行政办公室。
这在过去的上海,就叫“抢房子”。
文革的时候,很多单位住房困难的职工,乘着单位里有一些住房还算富裕但正在被揪斗的对象抬不起头来的时候,自说自话的把家搬到揪斗对象房子里去住。一般对象主要是过去的干部,因为职位高,分的房子往往有两、三间的。
这是完全“非组织行为”。造反组织是不承认的,一承认就是犯“经济主义”的方向错误了。新生的革委会也不能承认的,因为毕竟那些干部或其他对象还没有彻底定性(地富反坏右资本家之类早已定性的,一般早就没有什么多一间的房子了),往往还在五七干校吊着。到了文革后期,有的干部或其他对象已经平反了,可是这又已经变成了个遗留问题,不解决“抢房子”抢进来的人的住房问题,他就是不搬。一直要到1977年华主席宣布文革结束,“抢房子”的人也一般都安排了住房,甚至索性是把落实了政策的原住户换出去,才逐渐解决。
我家住的是干部宿舍,都是三间房、煤卫独用、有前后阳台。文革开始不久,就开始有抢房子的进来。
我们单元里最惨的一家,抢进来两户人家,占了原来的主卧室、大客厅,原来的住户只好缩到最小的一个房间里。他们家的男主人因为历史问题当时被斗得非常厉害,死在隔离审查期间。留下的两男一女和母亲就这样在11平方米的小房间里住了10年。男主人彻底平反后,还闹了很长的时间,总算把这两家请出去。
我家非常幸运,没有人来抢过。看看左邻右舍的这些遭遇,也是够担心的。
30年过去,终于发现“抢房子”还没有过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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