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关于英文的讨论

本帖最后由 Epiphany 于 2012-4-17 03:18 编辑

This theme is a continuation of the following one:

方舟子的英文阅读能力到底如何?
http://www.yantan.cc/bbs/thread-110122-1-1.html
北京大学教授许渊冲的儿子许明和奥巴马的故事是否可能?请大家看看。

“许明是上海外国语学院1982年毕业生,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做过翻译工作。美国石油大王哈默来华会见赵紫阳总理时,他担任过翻译。1988年去美国,直到现在。” (来源:许渊冲《续忆逝水年华》)

下面来自:
http://www.fangkc.cn/2009/07/mr-xyz-2/

许先生的儿子在美国,曾经是奥巴马竞选团的顾问,奥巴马和他的个人关系很好,经常给他写信。所以,许先生对于美国的了解不少也是来自于儿子那里。谈起儿子和奥巴马的关系,他有些兴奋,同时有些无奈:“我们中国人能做到吗?我比胡锦涛大二十几岁,我能和他通信吗?”

下面来自:
http://cul.china.com.cn/guoxue/2011-09/21/content_4495160_3.htm

记者:国外学者、读者喜欢中国诗歌吗?他们如何看待中国诗歌?

许渊冲:喜欢的不太多。外国喜欢诗歌的人就不多,对中国诗关注得更少。但有非常喜欢的。我和儿子许明一起翻译了《千家诗》,许明把其中的《江雪》寄给了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一个共和党议员。当时美国两院正在讨论医改问题,民主党支持,共和党反对,票数相差不多。那个共和党议员看了《江雪》后,非常欣赏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与众不同和独立精神,本来反对医改,后来改投了赞成票。这个赞成票很重要。奥巴马知道后很高兴,还给许明寄了信件和照片,说许明是他的“厨房内阁成员”。
很有些猜测揣度的成分。姑妄听之吧。
老独步天下:“很有些猜测揣度的成分。姑妄听之吧。”

下面来自:访许渊冲老师 高杏生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ad15f30100q4jn.html

儿子许明在美国工作。据他们老俩口讲,奥巴马扭转不利局面取得总统选举胜利,完全是听了比奥巴马大一岁(49岁)的许明的意见。现在奥巴马又征求许明的意见从不从伊拉克和阿富汗撤军。他们很为有这样的儿子而自豪。

What do you think? Such delusion must have had a long and distinguished family tradition.
4# Epiphany 吹牛在中国从来不上税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来自人人网。

一个英文单词的妙解

几十年来中国农民受压迫被歧视。三年大饥荒(1959年至1961年)时期, 农村成千上万的人活活饿死, 即使城里人也是面黄肌瘦、无精打采, 当然权贵和为权贵服务的人除外。(杨绛的《我们仨》: "三年困难"期间, [钱]锺书因为和洋人一同为英译毛选定稿, 常和洋人同吃高级饭。他和我又各有一份特殊供应。我们还经常吃馆子。我们生活很优裕。)为什么农民的状况如此不堪? 这个问题在中文语境中也许很难, 但换一种语言可能就会迎刃而解。一位勤奋好学的同学果然在英文中找到了答案: peasants = peas + ants。
欣赏一下美国博士后方舟子的获奖英文:

我因正在美国,没法在今天前往伦敦去领约翰·马多克斯捍卫科学奖(the John Maddox Prize for standing up for science),通过视频发表了获奖感言:获得约翰·马多克斯奖我深感荣幸。在中国科学面临着来自迷信、伪科学、反科学和科学不端行为的巨大挑战。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意识到这是个大问题,正站出来捍卫科学。我把这个奖励视为国际科学界对我们的努力的认可,我对此深表谢意。谢谢。I am truely honored to receive John Maddox Prize. Science in China faces great challenge from superstition, pseudo-science, anti-science and scientific misconduct.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Chinese people realize this is a big problem and are standing up for science. I consider this award as an acknowledgement for our efforts from international science community and I deeply appreciate it. Thank you.

http://www.xys.org/forum/db/10/156/149.html
欣赏一下美国博士后方舟子的英语口语: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 ... id=1&id=8779399
欣赏一下美国博士后方舟子的英语口语: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1&id=8779399
Epiphany 发表于 2012-11-17 22:36
确实让人销魂,呵呵,一个appreciate被他截成了好几段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我对自己英文口语自信了许多,but 潘基文的棒式英语又如何呢?
老程:“我对自己英文口语自信了许多,but 潘基文的棒式英语又如何呢?”

问题是,方舟子似乎认为自己是英文权威,经常肆无忌惮地嘲讽、刻薄别人的英文程度差。

请看方舟子《给“专读英文文献”的汪丁丁教授改改英文作业》:

看完汪丁丁教授的这封英文公开信,可以明白他为什么不敢去英文刊物上发表其大作,也可以明白为什么他把英文文章翻译得那么糟糕。其表述基本上是“汉译英”的中式英语。一个在美国大学(夏威夷大学)拿过经济学博士的人英文水平差到这种程度,还不如我接触到的一些从未留过学的国内科技人员的水平,匪夷所思。

再看看方舟子在网上对别人的回复:

就你这样的智力和英语水平,也居然敢来给翻译定规则,还敢来评判我的中文和英文水平,只有脸皮还值得让人钦佩。

方舟子自称“托福600多分,GRE2000多分”,但从上面“获奖英文”可以看出,他连基本的用词、语法都没过关。你认为是否可以以此来质疑方舟子是自己考的TOEFL/GRE,还是叫他人代考的?
张隆溪教授的英文当然超过美国博士后方舟子,但在杨绛的眼里,张隆溪只不过是在“卖弄他的英文”。下面是转帖。

请问: 钱钟书夫人杨绛为什么这样鄙视张隆溪?  
   
来源: 2010年4月25日拜见杨绛先生记

杨绛: "张隆溪英文不错,但是他中文不行,他中文懂什么呢?他现在就是卖弄他的英文,在城市大学拿很高的工资。"

张隆溪一直都是捧钱的, 号称是钱钟书的"私淑弟子", 前不久还在《书城》今年3月号上发表《中西交汇与钱锺书的治学方法—纪念钱锺书先生百年诞辰》一文, 并在《时代周报》上发表访谈, 竭力维护钱钟书的声誉, 批评李泽厚、刘再复等人, 因为他们贬低了钱钟书。

张隆溪在访谈中说:

"很多批评和攻击钱先生的人,我觉得他们是否能读懂钱锺书的作品都是个问题。没有那样的学问,没到那个层次,怎么能去攻击别人呢?从上世纪40年代开始,钱锺书就引用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和拉丁文原著进行研究和比较,而这些人没有这样的外文知识和西学的修养,批评和攻击钱锺书如何能成立?"

但按照杨绛的看法, 张隆溪本身就是一个不懂中文、卖弄英文的学术混混, 如果不是一个学术骗子的话。果真如此, 张隆溪是否能读懂钱钟书的作品都是个问题, 他的那些捧钱的文章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很可能钱钟书生前对张隆溪的看法和杨绛的相同(他们夫妻两人往往看法一致), 只不过钱钟书处事圆滑, 书信经常是米汤大全, 所以张隆溪误以为钱钟书对他特别器重。但是杨绛已经明确说明: "钱先生倒是没有特别器重的学生。"
美国博士后方舟子又在嘲讽、刻薄别人的英文:

今天才扫了一眼亦明和寻正致《自然》的公开信,因有人告诉我里面有好玩的东西

送交者: 方舟子 于 2012-12-04, 16:48:52

为抗议英国《自然》给我约翰·麦克多斯奖,亦明(葛莘)写了一系列致《自然》的英文公开信,现在已经写到第8封了。可惜既哆嗦又枯燥,我“破着头发”也读不下去。其中的亮点是说我并没有真的在FDA、NIH做演讲,而是由在那里工作的朋友偷偷带我溜进去照了几张照片发到网上来欺骗大家我去那里做演讲。寻正(廖俊林)则写了两封十几页的“短信”,内容就有意思多了,比如他自称曾经是我的亲密好友,因为识破了我是骗子而跟我分手(他忘了“分手”时写给我的效忠信和道歉信了?《自然》没来找我了解情况,不然我把那两封信拿出来就够了);他怀疑《自然》之所以被迫颁奖给我这个“中国头号骗子”,是因为我手里有《自然》的把柄而去敲诈他们;说我妻子是新华社的高官,是中国科学界想要清除的最大造假者。这俩头牌“方学家”大概把写这些信当成了英文写作练习,水平过于高超,很多句子我读得半懂不懂,要按中文意思来猜,少了不少阅读乐趣。他们还说,这次颁奖的最大好处是暴露了我的英语水平连英语初学者都不如,好像英国人需要由他们来代为判断我的英语能力似的。

http://www.xys.org/forum/db/10/171/176.html
张隆溪教授的英文当然超过美国博士后方舟子,但在杨绛的眼里,张隆溪只不过是在“卖弄他的英文”。下面是转帖。

请问: 钱钟书夫人杨绛为什么这样鄙视张隆溪?  
   
来源: 2010年4月25日拜见杨绛先生记

杨绛 ...
Epiphany 发表于 2012-11-23 20:04
好像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推理钱老夫子引用多国外文的途径也是借助英文转译的方式,所以,顾名思义,钱老夫子是“通英语”而了解其他“外语”。
下面是转帖。

来源: 《钱钟书文集》
      
“钱钟书在美国讲学,仅凭其操英语的口才,即令四座吃惊,一位在哈佛大学研究院工作多年的美国学者说,他在美国长这么大,生平从未听过像这样漂亮的英语,算来算去只有哈佛的一位语言学教授的英语水平差堪同钱相媲婉美。”
      
“除此之外,钱钟书还精通英、法、意、德、拉丁、西班牙等多种语言。对于一个曾经在牛津留学的文科学生来说,通晓这些相关语言也许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要做到纯正得没有一点母语腔调,对所有这些语言文学全部贯通,烂熟于心,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http://www.cctv.com/culture/special/C11492/20031215/101164.shtml

[ZT] 关于钱钟书胡乱引用莎士比亚

钱钟书在《谈教训》(《写在人生边上》, 一九四一年初版, 一九八三年修订重印)中引用莎士比亚"Hamlet"里的一句话:
    
"依照莎士比亚戏里王子汉姆雷德(Hamlet)骂他未婚妻的话,女子化妆打扮,也是爱面子而不要脸(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
http://www.literature.org.cn/Article.aspx?id=13609

(顺便说一句, Ophelia根本就不是Hamlet的"未婚妻"。把Ophelia说成是Hamlet的未婚妻, 说明钱钟书根本就没有看懂莎士比亚的"Hamlet"。)
    
正确的引文如下:
    
"God hath given you one face, and you make yourselves another."
    
这句引文历来如此, 毫无疑问。作为一个学者, 在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话, 尤其是莎士比亚的, 必须准确无误, 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但钱钟书连莎士比亚都引错了(把"and"错成"but", 把"yourselves"错成"yourself", 不可能是印错), 这样的漫不经心, 他会是一个严谨的学者吗?
    
有些人狂吹钱钟书记忆力如何惊人, 但他连这么短短的一句话都错成这样, 记忆力也够惊人的了。
    
还有些人狂吹钱钟书的英语好得超过任何一位哈佛大学语言学教授(请见上面的《钱钟书文集》), 但他竟然连thou是主格不是宾格都搞不清楚, 而且前面用thou后面用you和yourself, 对英语这样的麻木不仁, 哈佛大学任何一位语言学教授都会自叹不如了。
    
一叶知秋, 谎言往往在这些细节上暴露无遗。
下面是转帖。

问:“奥菲利亚不是哈姆雷特的未婚妻吗?”

答:"学贯中西"的"文化大师"钱钟书称Ophelia是Hamlet的未婚妻, 这又是一个大笑话。

Ophelia不是Hamlet的未婚妻。

请看看莎士比亚"Hamlet"里面Ophelia和她父亲Polonius的对话(Act 1, Scene 3):

Polonius: This is for all:
I would not, in plain terms, from this time forth
Have you so slander any moment leisure
As to give words or talk with the Lord Hamlet.
Look to't, I charge you. Come your ways.

Ophelia: I shall obey, my lord.
           
下面是朱生豪的翻译:

波洛涅斯: 我的言尽于此,简单一句话,从现在起,我不许你一有空闲就跟哈姆莱特殿下聊天。你留点儿神吧;进去。

奥菲利娅: 我一定听从您的话,父亲。

再看看父女之间的另一段对话(Act 2, Scene 1):

Polonius: What, have you given him any hard words of late?

Ophelia: No, my good lord; but as you did command,
I did repel his letters and denied
His access to me.

波洛涅斯: 怎么,你最近对他说过什么使他难堪的话没有?  

奥菲利娅: 没有,父亲,可是我已经遵从您的命令,拒绝他的来信,并且不允许他来见我。

由此可见, Ophelia的父亲Polonius强烈反对她和Hamlet交往, 怎么可能同意他们订婚? 后来Hamlet杀了Polonius, Ophelia因此而发疯, 更不可能成为Hamlet的未婚妻了。

来自前面的转帖"关于钱钟书胡乱引用莎士比亚": 把Ophelia说成是Hamlet的未婚妻, 说明钱钟书根本就没有看懂莎士比亚的"Hamlet"。
话好像不能说得这么绝对吧。有人从下面的例子中论证奥菲利娅是哈姆雷特的准媳妇。

Sweets to the sweet: farewell!
[Scattering flowers]
I hoped thou shouldst have been my Hamlet’s wife;
I thought thy bride-bed to have deck’d, sweet maid,
And not have strew’d thy grave.

王后:好花是应当散在美人身上的;永别了!
(散花)
我本来希望你做我的哈姆莱特的妻子;这些鲜花本来要铺在你的新床上,亲爱的女郎,谁想得到我要把它们散在你的坟上!
不知道哪儿有钱钟书说英文的现场录音,很想拿来励志一下。俺这个口音,在美国开口说英文实在太羞辱了。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kemingqian:“话好像不能说得这么绝对吧。”

可惜这是Queen Gertrude在Ophelia去世后的一厢情愿,而订婚与否是一种事实,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Ophelia不可能与Hamlet订婚,因为她的父亲Polonius绝对不会同意。既然如此,Ophelia怎么可能成为Hamlet的未婚妻?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你以前有个美女同学,你曾经追求过她,但遗憾的是,她不幸因病去世。你感叹道:我本来希望她可以做我的妻子的!

这是否说明,那位美女同学和你订了婚,曾是你的未婚妻?
波洛涅斯: 怎么,你最近对他说过什么使他难堪的话没有?  

奥菲利娅: 没有,父亲,可是我已经遵从您的命令,拒绝他的来信,并且不允许他来见我。

由此可见, Ophelia的父亲Polonius强烈反对她和Hamlet交往, 怎么可能同意他们订婚? 后来Hamlet杀了Polonius, Ophelia因此而发疯, 更不可能成为Hamlet的未婚妻了。

来自前面的转帖"关于钱钟书胡乱引用莎士比亚": 把Ophelia说成是Hamlet的未婚妻, 说明钱钟书根本就没有看懂莎士比亚的"Hamlet"。Epiphany 发表于 2013-6-18 07:12
这个问题很简单,宫廷暗杀之前,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是有婚约的。之后,Polonius投靠了新国王,与哈姆雷特成了对头,女儿的婚约当然不能履行,他当然不会同意女儿和哈姆雷特继续交往。之后,更恶劣的事情发生了,Polonius为了取悦新国王,躲进哈姆雷特母亲的卧室,窃听他们母子的谈话,被哈姆雷特刺死,这时候不仅婚约无效,奥菲利亚也疯掉了。
李苗:“这个问题很简单,宫廷暗杀之前,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是有婚约的。”

Please quote the relevant passages in Shakespeare's "Hamlet" to prove your claim. Thank you in advance!
晓梦:“那段引文的错误,不正说明钱的英文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

确实是!实际上以后任何人的引文错误,都可以说那人的英文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

钱钟书可以说"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 别人也可以说"God has given he one face, but he makes himself another." 为什么不可以呢?

晓梦:“上面第三个例子解释了为什么说奥菲利娅是哈姆雷特的未婚妻。我认为要比17楼那个否定未婚妻的论点更有说服力。”

你引了一大串,可惜你似乎不知道过去王子订婚是怎么回事。"Holy vows = marriage vows"?你的名字是不是叫kidding?你可以发誓(vow)一定要和某人成为永远的朋友;well, the vow is holy enough。这是否意味着你发誓一定要和那个人结婚?

"Ophelia herself alludes to it again in one of her 'mad' songs, when she sings the line, 'you promised me to wed.' A promise to wed is an engagement, of course."

你引的这段使人忍俊不禁:一看就知道,你根本不熟悉莎士比亚的"Hamlet"。当时Ophelia已经发疯,她唱的这首mad song是否是唱给Hamlet听的?另外,"you promised me to wed"中的"you"是不是指Hamlet?请问:当时Hamlet在不在场?

既然你提到了方舟子,这使我想起了你以前的名言。It's so impressive that its echo will linger forevermore.

晓梦:“方是当年福建省语文单科状元。也就是语文分数最高。他出国时托福和GRE的分数也是当时中国区考生最高。”
无聊无聊无聊无聊
本帖最后由 test 于 2013-6-18 20:45 编辑

哈哈哈,概括一下,这里的讨论,至少引出了几个课题:

1,方舟子的英文水平如何?

2,钱钟书的英文水平如何?

3,周先生的英文水平如何?

第三个答案不用争辩,人家周先生貌似早就“自谦”过了。但是又衍生出一个新话题:假若某人英文水平一般般的话,他是否具备解读钱钟书文章(涉及引用英文典故之类)的能力?这倒是值得怀疑的。(除非,我们已经找到了“最为可信和完美”的中英文对照的“文本”。)

第一个答案也勿须费力。人家方舟子的高考成绩,与博士论文,足以证明方舟子具备较高水准(比起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比方高于4、6级标准)的英文能力。但不能说,平时一言一行就不犯点英文小错的。

第二个答案比较麻烦,因为迄今为止,我们不能获取钱钟书本人“英文原著”的文本稿,自然无法据此推理其人的英文理解与写作水平。单凭一点言语中“个别犯错”的案例就借以贬低钱钟书的英文水平,属于想象力泛滥的推测。

期待更好的推理依据。
test:“钱钟书的英文水平如何?”

说实话,钱钟书把Ophelia说成是Hamlet的未婚妻,无法使人相信他读懂了莎士比亚的“Hamlet”。

至于钱钟书说“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为他考虑,可做如下辩护。

钱钟书原稿是“God has given you one face”。没想到,国内的排字印刷工人英语水平很高,他或她考虑到莎士比亚的英语应该古色古香,所以就把“you”改成了“thou”。

不过,这使得钱大师钟书蒙羞,因为“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与“God has given he one face”错误级别相同。

你看看我的推理是否有道理?
本帖最后由 kemingqian 于 2013-6-19 10:43 编辑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你以前有个美女同学,你曾追求她,但憾的是,她不幸因病去世。你感道:我本来希望她可以做我的妻子的!
是否明,那位美女同学和你了婚,曾是你的未婚妻?”
Epiphany 发表于 2013-6-18 11:40
上次说你讲话过于绝对,这次呢,又过于单纯,还短路了。应该这样说:你和某个姑娘爱上了,两个人有过缠绵,有过海誓山盟,(可能还上过床),双方父母、亲朋好友也知道你们间的关系。后来,有了一场家庭纠纷,你必须瞒着姑娘伪装成一个负心汉才能躲过灾难,才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你这样做了。然后,在调查过程中你过失杀人,把准老丈人杀了,那位不知内情的姑娘因此就疯了。你冒险回来参加姑娘的葬礼,怀着对姑娘的爱不情愿地和姑娘的哥哥打了一架。最终,家庭纠纷水落石了,但斗角的两个也双双身亡。

这才叫故事,这里男女间的感情故事和你上面白描的单相思根本不是一回事。你尽管可以奥菲利娅当做哈姆雷特的心动女生,但那些认为奥菲利娅是哈姆雷特未婚妻人,恐怕对这个故事的悲剧性体会更多。
test:“钱钟书的英文水平如何?”

说实话,钱钟书把Ophelia说成是Hamlet的未婚妻,无法使人相信他读懂了莎士比亚的“Hamlet”。

至于钱钟书说“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为他考虑,可做如下辩护。

钱钟书原稿是“God has given you one face”。没想到,国内的排字印刷工人英语水平很高,他或她考虑到莎士比亚的英语应该古色古香,所以就把“you”改成了“thou”。

不过,这使得钱大师钟书蒙羞,因为“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与“God has given he one face”错误级别相同。

你看看我的推理是否有道理?
Epiphany 发表于 2013-6-19 00:47
你看,要学福尔摩斯的话,不妨如此推理:

1,钱钟书的原稿到了出版社后,社内应该有一位专职“小编”负责校对。小编审稿的“出错”概率可能会大些。

2,钱钟书的原稿有可能用“毛笔”撰写英文字母:“you”字的笔画拆成 Y+ou,而Y的笔画有可能过粗过侬,左右两笔的位置过于分离,以至于错看成 Y=t+h。

所以,小编自说自话的将“you”改成了“thou”,感情上和古语搭上古色古香的关联,情绪优于意识,自然就不会有语感上主格用法的提醒,心理纯粹属于为排字印刷工人着想。

如果有人问,下半句的you为何没有改变呢?当然原因也简单,好比是王羲之的书法,一篇文章中的“之”字都有不同的笔画姿态,不是每个文字都能让小编“看错”的!

你看看我的推理如何?
话好像不能说得这么绝对吧。有人从下面的例子中论证奥菲利娅是哈姆雷特的准媳妇。

Sweets to the sweet: farewell!
[Scattering flowers]
I hoped thou shouldst have been my Hamlet’s wife;
I thought thy  ...
kemingqian 发表于 2013-6-18 10:46
我一直以为是奥对哈单相思,通过孙道临的电影。
上次说你讲话过于绝对,这次呢,又过于单纯,还短路了。应该这样说:你和某个姑娘爱上了,两个人有过缠绵,有过海誓山盟,(可能还上过床),双方父母、亲朋好友也知道你们间的关系。后来,有了一场家庭纠纷,你必 ...上次说你讲话过于绝对,这次呢,又过于单纯,还短路了。应该这样说:你和某个姑娘爱上了,两个人有过缠绵,有过海誓山盟,(可能还上过床),双方父母、亲朋好友也知道你们间的关系。后来,有了一场家庭纠纷,你必须瞒着姑娘伪装成一个负心汉才能躲过灾难,才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你这样做了。然后,在调查过程中你过失杀人,把准老丈人杀了,那位不知内情的姑娘因此就疯了。你冒险回来参加姑娘的葬礼,怀着对姑娘的爱不情愿地和姑娘的哥哥打了一架。最终,家庭纠纷水落石了,但斗角的两个也双双身亡。

这才叫故事,这里男女间的感情故事和你上面白描的单相思根本不是一回事。你尽管可以奥菲利娅当做哈姆雷特的心动女生,但那些认为奥菲利娅是哈姆雷特未婚妻人,恐怕对这个故事的悲剧性体会更多。
kemingqian 发表于 2013-6-19 10:42
“...这才叫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