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晓云 当前离线
名家
访问个人博客
上次李天一打人事件如是其它有钱人家里孩子干的,也就是赔钱道歉了事。他家赔了钱还判了年劳教并足足实实顿蹲了一年。一次与朋友们一起吃饭,有人感慨:“丫(李双江)就倒霉在有名上了,这事要是咱家孩子摊上,也没这么惨。” 老程 发表于 2013-9-28 10:32
TOP
100d161 当前离线
雅士
老程 当前离线
哈,把师太勾引出来果然有好戏看,一干人精彩议论,让俺看着开心。 老西安 发表于 2013-9-28 11:26
178# 老程 你知道北京投资一个酒吧要投资多少钱,告诉你吧,方方面面摆平要几千万,投资几千万就为了搞仙人跳敲诈几十万,你当别人是傻子? 100d161 发表于 2013-9-28 11:40
这个案子更值得关注,看河北警方何言以对? 李天一案子貌似迎合公众舆论口味,让舆情缓解,王书金案在李案喧嚣的掩护下悄然了结,聂树斌铁案无法翻身。 老程 发表于 2013-9-28 10:22
管子工 当前离线
菜燕
亦工亦农 当前离线
版主
金秋 (金秋)当前离线
灭绝师太
177# 金秋 原来违背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那个“意愿”还必须是高尚的,嫌嫖资少不想交易不算意愿,只有维护贞操之类才算意愿。于是妓女已经没有贞操了,不可能有维护贞操之类的高等意愿,所以对妓女没有违背意愿一说。再加上“卖淫女连卖淫都不觉得是伤害,强迫一哈她就觉得痛不欲生了?”“强奸正在卖淫场所卖淫的妓女也不构成强奸罪”之类妙论,感觉回到了中世纪。干脆直接说妓女是没有人权没有性自主权不受法律保护的另类。 晓梦 发表于 2013-9-28 12:26
上次李某某被劳教名义上是因为打人,实际惩戒的不止是这个,真实原因控辩双方都不便说,拔出萝卜带出泥,牵扯太多。 打人那次,李某某被扣时身边有手枪。后来维护李家的一方争辩解释说是假抢,可见枪确实是带了,真假自己想。 ---------------------- 打人那次车上的不是手枪,是杆长枪。我一直觉得那不是假枪,不然警方早把那玩具枪晒出来了,可能是那种枪根本就找不到仿真玩具。 这一次,二审不可能有啥变化了。个人还是觉得李家有些冤,案情那么多疑点和灰色地带,李某某罪不致此。仅仅因为认罪态度问题,出现十年实刑和三年虚刑(判三缓三)如此大差别,法律的弹性也太大了。 亦工亦农 发表于 2013-9-28 13:39
老独步天下 当前离线
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