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derich 于 2013-9-29 21:32:4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先看下田参军律师今天的微博
被害人谅解20%+当庭自愿认罪10%+积极赔偿30%=60%,合并考虑可减刑50%
未成年的减刑在一审时已考虑了,不再计算
若梦鸽打二审上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李天一预计可从10年减到5年(参考大魏的四年)。
在少管所待两年后,再考虑服刑内的减刑,预计可再减2年,实际坐牢3年,且都在少管所内,不用转去成人监狱(因少管所期满后刑期超过两年的才需转成人监狱)。
实现上述条件,李家应直接和田参军律师联系赔偿,因李天一为主要责任人,估计赔偿应不少于30万,最好是50万,但若50万,应要求成年人王某也得到谅解(此处主要是考虑到王某家没钱,而王某在案件中相当于执行李天一意志的胁从角色,所以钱也由李家出),其它三被告若能得到再减刑,更好,毕竟上诉需要其它被告配合,也许其它三被告会得到各再减去一年刑。
当然二审上诉需要找个理由,找个理由不难。只要你们双方和解了,法院乐得顺水推舟。
梦鸽李双江应对这个事情做出自己的权衡,毕竟要坐牢的是自己的儿子。
上天有好生之德。上善若水。看在李双江还算低调识相的面子上,看在梦鸽为人母难免急火攻心、关心则乱的可以谅解上,出点主意。
李天一在一审获得的刑期重不重?凭其残忍伤害受害者的事实,凭梦鸽及其律师团队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凭其拒不认罪及翻供串供的行为,不重,一点都不重。没有真诚悔改之心,10年少了,而且实际坐牢不应少于8年。判12年差不多。而且他现在在看守所里有没有真诚反省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持怀疑态度。他现在估计还是一边嚼着火腿肠,一边一门心思等着父母把他捞出来吧,并无反省。所以,10年一点也不多。
但是,若李天一一方当初或者听从薛振源律师的意见,或者听从李在珂律师的意见,能够诚实、清醒的认识到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中间的变化过程,而不是一味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被构陷的,设局被敲诈勒索的,从而采取正确对策,也不至于得到如今的结果。
梦鸽李双江应承担聘请律师导致的责任。陈有西、兰和、陈枢、王冉,他们是有责任,但他们不过是秉承雇主的意志办事。不愿意秉承的,如薛振源律师,不是被你们开了么?所以,主要责任在己,怨不得别人。当然,他们的误导也是有责任的,但你们现在再埋怨没有用。自己好好掂量下吧!
这个案件的基本事实是什么?采取策略不能脱离基本事实,若基本事实都认不清楚,或者不愿意面对,那就没办法了,肯定谈不拢。
基本事实及关键:强奸成立,但事出有因
1、李某五人当晚在和张服务生的沟通上(杨女士是否同意进行性交易)各自存在理解偏差;
2、张服务生并无权为杨女士的性交易做主,他只是出于奉承巴结的心态起了介绍作用,具体如何,关键是要取得杨女士同意;
3、李某五人在张服务生走后,杨女士发现张服务生不在而要求回去时,对杨女士用强,而且残忍殴打,并有凌辱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了强奸成立,并且情节恶劣。
其它事实及因素分析:四面树敌不妥
1、酒吧方实际上自始自终都并不愿意得罪李某等“常客、金主”,所以才有报案前的私了提议。另外,他们当初提的每人10万,应该是个“喊价”,即“漫天要价,着地还钱”的套路,估计砍一半他们都会同意。属于“伤害赔偿”,赔给杨女士的。参见酒吧方岳总最新微博。
2、李在珂律师也仍然对梦鸽李双江有同情心态。参见李在珂律师中秋节前微博。
3、杨女士在一审判决后,是否会接受梦鸽李双江道歉赔偿,给予谅解?打个问号。毕竟现在都判了,李家被动了,二次伤害已经铸成。她若横下一条心,不好办。不过估计多赔点加认错,加上田律师劝说,也许能成。
4、海淀公检法方面,仍然对梦鸽李双江留有余地,所以在取得受害人谅解后(关键是私下道歉、悔过及赔钱),再合理上诉,应该可以得到轻判减刑。
总之,若处理得法,李天一3年后就可出来。其它人依次减轻。王某或减成5年。都还有机会。
希望梦鸽李双江、李天一吸取教训。福祸自取非由人。越是地位高,越要小心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