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自乌龙茶:“我感到怀疑的是吴先生的这一说法:美国法律规定,只要父母打儿童,就要坐牢。是这样规定的吗?” 我的回答:事实上美国对儿童的保护比这还严厉。91年我在洛杉矶的时候,当地报纸就报道一件刚了结的官司:一幼儿园老师发现一华裔孩子屁股上有青斑,怀疑孩子在家遭到殴打,立即报警。警察逮捕了孩子的父母,将他们告上法庭,辩方律师请来了人类学专家证明这不是殴打的伤痕,是华人特有的胎记,这个官司才以无罪释放了结。 93年一华裔女性开车,车里载有她的两个儿子,大的10岁,小的两岁。美国法律规定幼儿在车里必须坐在专供幼儿使用的儿童安全座椅上,该女性要到超市去买点东西,她嫌解开儿童座椅麻烦就带着10岁的儿子进入超市,让两岁的单独呆在车里。等她从超市出来,警察已经等侯在她的车子旁,将她逮捕。孩子移交给召来的社工。美国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可以独处,哪怕在家里也不可以,一定要有成人陪伴。这华裔女性让两岁孩子单独呆在汽车里触犯了美国法律。 再说一件两年前的事情,有天傍晚一巡警发现路边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单独在人行道上玩耍,就停车问为什么只是他一个人,父母呢?孩子说他妈打他,把他赶出来了。还将手臂上的伤痕给警察看。这还得了。巡警立即召来同事,在这孩子的带领下到孩子家逮捕了孩子的母亲。 这家人,父母已经在两年前离婚,男方离婚后到上海发展,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由女方带领。做母亲的因为涉嫌虐待、遗弃儿童罪被逮捕,孩子暂时交给社工代养。 孩子母亲保释出狱后领回了女儿,可是儿子却不能领回,因为她殴打过这个孩子已经有了证据。一审判决剥夺她对儿子的监护权,交给别人收养。由于女儿也面临被剥夺监护权的危险,孩子的父亲从上海赶回将女儿带出了美国,放在自己父母家。为此美国法院发出通缉令,通缉该男子,罪名是绑架美国儿童。法院责令他立即送回美国儿童。该男子没办法只好将事情发布于网上希望得到舆论同情。一时间网上闹得沸沸扬扬(乌龙茶不妨检索一下),不过美国法官不吃这一套的。 再说一件目前还在上诉中同类官司。大约两三年前,一个华裔父亲带两岁的孩子到医院看病,孩子是肩膀骨折,据父亲说是给孩子洗澡的时候不小心将孩子从手中滑出在浴缸中摔倒。可是问题在于孩子摔倒是昨天晚上的事情,为什么不及时带孩子来看病?以至于耽误孩子治疗,害得这么小的孩子忍受疼痛长达十几个小时,骨折的地方红肿的厉害。医生怀疑有虐待孩子的嫌疑,至少对孩子疏于照顾,立即报警。 警方来了之后,二话没说就逮捕这父亲,把孩子移交给领养家庭。法官判决的结果是剥夺这父亲的监护权,因为邻居作证说听到孩子整晚在哭,而这个父亲在法庭上的回答居然是睡着了。法官说他残忍,就剥夺了他的监护权。这个父亲是离婚单亲带领两岁的孩子。 这父亲上诉两次都败诉,还在继续上诉。但是了解美国保护儿童之严厉的都认为他是无法要回监护权的。 举了这些例子之后,乌龙茶兄应该明白美国岂止打孩子是犯罪?连疏于照顾都是犯罪!!! |